第十八章 莫娜老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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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莫娜坐在梳妆镜前仔细端详着自己脸蛋。毛孔粗大、皮肤暗沉,特殊的生活方式使得青春活力早早离开,她早已没当年的美丽。莫娜左看右看,发出长长的叹息,越看自己越丑最后她捂上了脸。

她想通了。等待十年,还是不相认为好,昨晚的一夜已经令她感到满足,不如让自己最美的模样一直活在他的记忆里。

她从打开上锁的小抽屉,从中拿出一盒黑色锦盒,一支珍贵的口红静静躺在那儿。看到它,莫娜心里又充满幸福,拿起它为自己嘴唇涂上如火的红色。

“咚咚咚。”车门敲响了,“老妈,老妈,快开门。我是你的羊宝宝。”

“来啦,我的羊宝宝。”

莫娜说着,不舍地把口红盖上,尽管它挨过十年的时光,上面银丝勾勒的玫瑰依然雪亮如初。但是莫娜还是把它轻轻放入锦盒,再盖上小心放好。

她站起来,热情的笑容将脸上淡淡的忧愁冲散。转过身,拉开车门,“我的小宝贝儿,快上来。”

娜娜踩着踏板跳了上来,她左看由瞧,目光在有些凌乱的床上扫了扫,露出咯咯咯笑声。莫娜把门关上,拍了拍娜娜的后背。

“小羊宝宝,别笑了,别笑了。”

“老妈。”娜娜抓住她的手荡着,故意高声叫着,“我也想嘛。”

“小孩子尽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莫娜敲着娜娜的额头。

“可人家不小啦。”她瞥着嘴,“人家第一次想给一位像童话里王子一样的男人嘛。”

莫娜看着娜娜,忽然感觉眼中一直是小孩子的娜娜已经成熟了。而且,像她这样干这一行的女人,有什么资格说娜娜不对呢?她想了想,“老妈只能给你一个机会。”她说,“精灵不像人类一样随随便便。”

“真的吗?”娜娜忍着笑,一双会笑的眼睛看着莫娜,“老妈你们昨晚打了一晚上的格温特牌吗?”

“要笑就笑出来。”莫娜忽然挠着娜娜的肋下。

“哈哈哈哈,老妈老妈我错了,错了,快停下。”

莫娜收回了手,“想些什么,我和他早就认识了。”

“嗯?老妈好厉害呀。”娜娜充满兴致,从床上直起身来,“老妈快告诉我,你年轻时候的事情。”

“我的小宝贝儿。别乱想,他现在又不认得我。”莫娜又弹了下娜娜的额头,压低声音问道,“对了,昨晚我交代的事情你记得吗?”

“当然记得,老妈交代我的事我都没忘好吗?”她说,“阿卡尼斯妹妹真漂亮,皮肤就像热牛奶一样,胸还很丰满,人家都自卑了,哎哟,别敲我额头了。”

“还妹妹,说不定别人比你奶奶还老呢。”

“我昨晚按你吩咐的,去拉了阿卡尼斯妹妹一起玩,还找了机会给她换衣服。她穿什么都好看,就像芭比娃娃一样。”莫娜看到娜娜眼睛闪着光,“她的后背有十几道浅浅的伤痕。老妈,冒险者的生活都是那么危险吗?”

“我让你好好留意她的手腕,你看了吗?你这只小懒虫。”

“我当然看了。”娜娜说,“她没带手镯,但是手腕有一圈浅色的痕迹。”

“她是游侠之神的信徒吗?”

“是呀,手腕还绑着木质神徽,说什么都不肯摘。对了老妈,为什么要盯着她?”

莫娜笑了笑,“我只是好奇而已,据说大陆上没有第二位半精灵。对了,我有一个主意。”

“什么主意?”

“今天不是我们最后一场演出吗?就演《白银将军与红玫瑰》好了,朵娜那里我和她说一下,来一场小小的意外。”

“太好了,老妈!”娜娜一下扑进莫娜的怀里,莫娜宠爱地抚摸着她后背,想起了十年前的自己。

“对了。”她微笑着从小抽屉中拿出一叠信件,“帮你老妈读下。”

“啊?那么多。”娜娜抱怨道,“我说,老妈你能不能学下识字吗?又不难,你亲爱的小羊不可能一辈子呆在你旁边,没了我你该怎么办?”

说着她接过信件。

“哎呀。”莫娜微笑着揉着她头,“预言老先生说过,如果我识字就会死于非命。如果我识字,你可能就见不到你老妈啦。”

流莺团的最后一次演出,选择在最近的一座小镇。它位于一座小山丘上,曾经修士在此修行,他们无聊的时候,就在山丘旁叠石堆,挂彩绳。看到飘扬着彩绳的石堆,如泼洒的沙粒一般落在小镇周围,就知道那些修士有多无聊。

不过这是以前。自从草原上部族们都来这交换物品,发展成集市后,无聊的修士们就搬走了。那些鹊巢鸠占的人们,出于尊敬没把碍事的石堆给搬走。尽管流莺团非常低调,她们没有发单子、没有贴海报也没有请吟游诗人。但是一传十十传百,男人们纷纷涌入这小镇,妇女带着孩子随之而来,在人群后是赶着矮脚马的商贩们。因此小镇热闹得如过节一样。

马车装的东西太多了,因此阿卡尼斯与塔蕾莎就坐在马车后,阿卡尼斯荡着双腿,车轮碾压的小石子不时砸在她靴子上。路两旁不少人对她吹口哨她毫不理会。

人多的地方就有乞丐与小偷。路边,一个绞刑架上挂着三位年幼的小偷,他们不比塔蕾莎高,光着脚。粗糙的绳子深深勒入他们脖子,身子看上去颇为新鲜。可能是人流过多的缘故乌鸦也未来得及啄去尸体双眼。

塔蕾莎盯着绞刑架上的小偷们。酒红的眼眸映着他们年幼的面孔,眼睛深处闪过悲怜。

虽然流着一半邪恶的血,但她终她拉瑟娜的女儿。阿卡尼斯想,她不由得回忆起当年,自己向拉瑟娜告解,诉说小时候的经历,最后头伏在拉瑟娜怀里哭出来的事情。

她晃了晃头从回忆中拔出。看着年幼的小偷们,他们死得太不体面,草原上木头太少因此他们只得共用绞刑架。而且这里的治安官也不像伯威克城的治安官那样,体贴地给小孩脚裸上挂上石头,好让他们体面地挂在那。

或许是塔蕾莎的悲怜感染了她。在缓缓经过小偷尸体时,阿卡尼斯继续唱起了最熟悉的歌谣:“亲爱的孤儿们,别蹭肥羊的腿脚,别又抓着它的手,神圣三法则一定要记住。肥羊要放下戒心,下手要准要快,得了手就要跑,大公的套索追着你咧。快溜进人群,跑快快,使命跑,一刻不能回头,快跑快跑...”

亲爱的兄弟呀。大公已经被我烧死,你散步都行。可当年跑不快的你,脖子已套上绳索,舌头伸长长,两腿一蹬,再也跑不了了。

忽然悲惨的男声响起。

“行行好吧姑娘们。”路边残疾的老兵们纷纷可怜地手掌朝上,他们都没有左小腿,“我们错了,看在之前照顾生意份上,请给些果腹的东西。”

他们浑身脏兮兮,头发结成黑块,身上披着破烂的皮甲,原本是部族的勇士服,但是上面值钱的铁东西全被拆去换吃的,到处都是破洞。

夜莺们不语,她们从车窗丢出一块面包。唯有娜娜觉得那些老兵非常可怜,她丢出了银币。乞丐们纷纷爬着,争抢着食物与银币。

塔蕾莎也觉得他们非常可怜。她小手碰了碰手镯,金子落在她小手中,但阿卡尼斯制止了她,“拉瑟娜的女儿。”她说,“不能给金子会害了他们。旁边健全人会抢走他们手中的金子。而饥饿穷苦的乞丐又不会松手,往往下场不会好。”

“真的吗?”

“亲身经历。”

“他们真可怜。”

“是我砍掉他们小腿的。”阿卡尼斯说,“去年,大汗悬赏我的头,许以荣誉与大块金子。因此追我的人络绎不绝。当年我在这里被发现,至少两百人包围了我。在开杀之前,我给过他们机会,说我会砍下他们小腿,没人愿意离去。我疲惫不堪,怒火中烧,以那些石堆的阴影为掩护。不停地砍,不停地杀....那些来不及逃跑的人,他们的左小腿纷纷被我截去,以作为对大汗警告。”

“但是阿卡尼斯大姐姐,他们只是士兵,听命于上位者。”

“但是刀却往我身子上砍。”阿卡尼斯挪了挪屁股,“我给过他们机会,他们嘲笑我,还对那群妓女拳打脚踢。我不是有多善良,而是他们让我觉得我无能。我非常愤怒,那一夜来的不止两百人,有些人跑了,来的人更多。最后鲜血染红了土地,在第一缕阳光落在大地前,我和梅莉逃走了。”

塔蕾莎望着离她们愈来愈远的乞丐们,他们挤在一块,争抢着。一群小孩大笑着,捡起石头砸向他们,以此取乐。

“阿卡尼斯大姐姐,你真的是善良阵营的吗?”塔蕾莎问,“砍去他们的小腿,这种惩罚根本没必要。除了满足你的愤怒以外,毫无意义。”

“让他们知道别整天惹我。”阿卡尼斯语气冰冷,“如果说我错,我就错在太愤怒。我应该把大汗的双腿砍了,因为他是下命令的人,是罪魁祸首。”

人真是太多了,看到夜莺团的马车,人们都围了上去,对马车里的流莺们吹口哨说些下流的话。以前开路的活都是由佣兵干的,但是很奇怪流莺团这次却没雇佣兵。

阿卡尼斯有先见之明。早早地和流莺们说要带着大小姐去见识下集市,抱着娇小的塔蕾莎就跳下马车,梅莉从车顶跳下落入她兜帽里。

“大小姐,让你见识一下主物质界乡下的集市。”她说着,边细心地把塔蕾莎一缕金发塞进兜帽里,边把猫塞进她怀里,“抱好梅莉跟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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