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梓和王梦并未一直停留在公园,讲到最后的时候王梦想起了自己对平凡的追逐,便带着张梓去往了自己的家中。一开始还慢悠悠地走着,后来王梦自己想再看看日记就一路小跑了。
夜,深了,万籁俱寂。
王梦回到家,看了看熟睡中的冕儿和佳芮一眼,嘴角上扬起一缕难以察觉的微笑,他去书架的某一处拿了日记本,便从偌大的卧室中静悄悄地退了出来。
两人去了这一百五十平米之多的房子的一个山水房间,开了灯后,并不觉得明亮,就像是徜徉在水清清天蓝蓝的地方,像是白天吧,却没有耀眼的光。a
张梓看着日记本——日记本是紫色的,扉页上写着平凡之路四个字,在看着的时候王梦还顺带着解释,“和扉页一样,第一页的文章,也是平凡之路。”
“这是很久以前的文章了,前些日子又看了一次。每看一次,我都觉得现在的自己或许还没有以前略微傻逼的我看得透彻,无知是一种幸福吧。不过心灵上的无知是一种最大的不幸,所以纵使知道懂得越多所受的痛苦和折磨也就越多,我乐意。”
“还没有以前看得透彻是一种假象,但那个时候的我却是有些莽夫,所以表达的方式也就更加直接了。”
王梦说完,也不多说了,日记本已经被张梓打开,两人就一起看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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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之路》
我是一个平凡人,所以会有恐惧,所以在偶然时会颇为散漫。
先说一下这个本子的来历,在这里我觉得还是有那么几分意义。学校要求复印身份证,又加之以往我给龙龟等人说过我希望我的下一个本子是紫色的。因为黑色、白灰色、蓝色的本子我都有了。于是下午吃饭的时间便过了街道,复印室的外面,一直有一只狗在踱步,好狗!梦想兄怎么不告诉我这里竟然还有一只狗!我犹豫再三还是没有进去,等会儿再来吧!于是我又是步行去了西门旺角处的杨氏文具,随便挑一个心仪一点的本子吧,这是我的想法。但当我一如既往地轻车熟路地走到了书架旁。淡紫色的光芒映在了我的眼帘,哦,是紫色啊!为何如此就轻松找到了它,便如命运被安排了一样。是的,我是一个平凡人。我穿过人山人海又到了那家复印室,可谓是美女环合,一群照相的长发美女在我面前甜甜的笑着,她们身上的香味让我觉得有些刺鼻,是用了什么沐浴露还是喷了香水?我出去了,遇见了韩陌,他告诉我在另一处还有个复印店。我过去了,那家复印店的老板是个老爷爷,他很和蔼,我也寻找到了一个安静的地方来解决我的身份证复印的问题。
平凡如我,轻声轻步。
我是一个平凡人,所以散漫地步行在街道中。
在学校的门口处我遇见了那位叫我大哥的少年,他叫我去打羽毛球但是我委婉的拒绝了他,当时我正去杨氏文具买一个日记本所以没有功夫。我穿过了这人潮,小小的人潮。叫卖声此起彼伏——一位女商家对着几个美女说,‘36元,已经是最低价格了,不能再低了’,旁边的商家也迎来了新的顾客。我看见他的摊位上有一堆爵士帽,样式却不够新潮。走着走着我发现了一个新奇的事物,因为最近一段时间我在听一首歌‘大人物’,而我发现的就是一商家的门匾上写着大人物三个字,这么有缘的么?稍近一点,哦,原来是‘大人坊’。我心想这不会是卖成人用品的吧,但那不都是小店么谁会开这么大这么明显的店铺?我再走近一些,店中的红红粉粉的物品惊艳了我,我说这个店真的是太霸气了,不负它‘大人坊’的赫赫威名。这个时候我再去看店名,又发现原来是‘女人坊’三个字。我在原地愣了十几秒,摸摸鼻子灰头土脸地走了。
在我头顶上的是淡蓝色的天,天边还有夕阳的余晖,我在蓝天白云下漫步树林荫蔽,没人注意到我,我也拿他们当过客。
我曾经一度地高调,这是我多年来给自己创设过的一种性格,毕竟生活要完整低调和高调都得经历,但至今为止我也说不了高调的愚蠢。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选择,我更喜欢低调,但这并不意味着高调就一定是一种坏习惯。我想了想之前的那段日子——其实我还是挺喜欢备受瞩目的感觉,不做路边的小花小草,独自引领风骚。个性使然,纵使有些事迫不得已。至少,现在的我,就喜欢藏在厚实的衣服中听着歌,步行过城市山林,穿梭于林间小道,没有一个人招手,没有一个人知道,无声而来无闻而去,就好。
以往的高调,引以为戒。
还是浅谈一下以往吧,我很叫嚣,尤其是表现在课堂上,我独立的思想灵魂令我有了对万事的自我判断,又没有危险,我可以当一个熊孩子和谁都对着干。在开学的时候,和几个女生关系好了,就给她们起了饼干汉堡鸡腿的外号,这充分证明了我喜欢吃垃圾食品。作为一个少年,我还喜欢在三楼平台上看看风景吹吹风,三楼的附近有不少的绿意可以让我欣赏。但这个时候就有人起哄说我是不是只盯着路过的女生看,还有的人学我从高处俯瞰楼下。
我记得我最高调的一次还是在学校的贴吧发了个帖子,其实我只是简单的一个疑问句,但是被人嘲讽了回来。以我的性格自然不会藏着掖着忍着,老子当时就骂了回去。估计那家伙朋友多,我被群嘲了,但我怎么可能认怂,我嘲群了回去。‘谁人敢战?’我发了这么一句话后直接了当地表明了我的意思——你们这群垃圾有本事在羽毛球上打赢我,别当键盘侠只能在网络上bb啊,约个时间地点来个三局两胜,敢不敢!所以一瞬间很多人就哑口无言了。有的人终于下定决心与我一战,还算是学校的巅峰实力了,被我杀的片甲不留,其实要说一开始勉强还能和我打个五五开,但我体力多啊,他们体力一下降,就开始被我单方面屠杀了。自此之后估计他们看见我心里都有阴影,车轮战,赢的却是被车轮的人,真是一个笑话。
这是我这段日子最高调的一件事,我其实并不喜欢这种出风头,我不保证我不会再做雷同之事,性格使然。但我会尽力做一个混在人群中便如泥入大海的少年。
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
这句歌词却是唤起了我的回忆,在小的时候我回过一次老家——两山之间的小镇由一条破碎不堪的铁索桥相连,桥上的木板污浊显示出它的苟延残喘,而且有的木板还是残缺的。我在这条铁索桥上还有一个极为惊悚的经历,当时我小啊,走在这四五十米高的桥上自然会害怕,本来透过木板的缝隙我就能看见下方湍急的河流,而通过残缺木板的时候我更是小心翼翼。走的时候呢,能听见木板吱吱作响的声音和下方河水湍急奔流的哗啦啦声,我不由自主地在想,若是从这几十米高的地方掉落进乱石丛生的河流定是尸骨无存吧。几百米的路程在我眼中不啻于一场万米长跑。可惜的
是如今听说那铁索桥长眠了,替代它的是不远处新修起来的水泥钢筋桥。没了破烂的木桥,也不会有一个男子汉牵着父亲的手过被少年恐惧的地方了——我是不可能再去类似的地方(真香!)。
去了小山后,才发现远离城市的美——山上是矮矮的野草,漫至小腿处。路都是人走出来的,所以一下雨就会有些泥泞,即便只是被清晨的朝露所滋润——在那里有一日的早上我和远方的堂兄一同下山去要点蔬菜,他驾轻就熟奔跑着比猴子还敏捷,我纵然踏草而行还是绊倒了三次。山上的人们守望相助,所以在接客的时候会去别家讨点自家没有的蔬菜或是水果。在老家还有个池塘,我在里面河马一般的游泳。庭院中有着青石,夜晚我们便坐在青石上看星星看月亮。山中的星空是极美的,因为星星密布了整个苍穹。
有的时候呢,我在想,以后有一日我是否能隐居于山林之中。清晨细啄树叶的露水,中午则用山泉泡一壶绿茶,晚间摘果而归坐在月光下的庭院中欣赏棋布星罗。轻吟,‘庭下如积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横,盖竹柏影也’。看够了星星品悟够了人生,就可以入梦乡了。
也或许我并不能放弃人世间的喧嚣。
我做过这么一个梦,我远离了尘世,做了一名结伴的冒险者。在未被开发的山林中肆意跳跃,穿过了无数荆棘,遇见了很多不知名的生物,也遇见了很多的危险——拨开一丛叶子之后,庞然大物向我们张开了血盆大口,我们四处逃窜,用尽了一切办法···
丛林梦,在不知名的地方,活出了自己。
我穿过人山人海。
我有一个真正喜欢的人,她是爱我的完美女性。便如我之前所写小说《浮生万象》中的方兰,长发飘飘,轻移罗步。也就是说,她并不存在于现实中,她是我心中的一个人。青春期的我,开始对男女之情有了萌动之意。我想如果有一个人穿着性感,即便只是穿着黑色显身材的裤子,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动来动去展现她的大长腿和翘臀,都会让我升起一些无名的火。我无法拒绝,因为这是荷尔蒙加速流动产生的必然结果,而最关键的是我的感知尤其地出众,所以我不经意间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更甚挨得近了。
但我每次都会告诉我自己,我心中有一个人。告诉我自己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因为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我需要在茫茫人海中去寻找到她。可往往是人海中我没有寻找到她的踪影,人海亦淹没了我的踪迹。别人说,‘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我却是不太赞同,只要有那样的她,就喜欢她。何须顾忌数量?我又不是一个专一的人。被宗规法律所限制的爱情定然不够完美,真正的爱情是伟大的,也是渺小的。
平凡人的爱情,就是穿过了人山人海,寻找到了自己心目中的她。你我相见之时,便注定了此生不离不弃。
我曾经毁了我的一切,只想永远地离开。
说实话,即便是以我的心态,我还是有一段时间极为厌弃世俗。因为在这段时间内我无论是在哪个地方都是事事不顺心。在家里面被说了,在学校想要打架但受制于班规,还见识了奇葩之人的虚伪。我想我需要去放松放松自己,于是我周末的时候坐了七路车,一路遥遥地到了滨江大道。跳河那肯定是不可能的,作为一个旱鸭子是绝对不会沾染河水的,另外只有活着才有无限的可能性,死了那这世界上千千万万的美少女不就少了一个大哥了么?三来我还想着去实现一些梦想。所以我就在江边走啊走,吹吹江边清凉的风。春来江水绿如蓝,我忘了是什么季节了,不过当时的江水很清澈,与我浑浊的心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风吹过生起的涟漪尤为美丽,江边的树也在风中摇曳,我仰望天空,留下了我的自拍。慢慢的,我就走了出来。
这还得感谢另一个人,她来自远方。我们并未相见,但她和我有着相似的矛盾,所以彼此的共同话题很多。那一日是我向她倾诉的,她真的是一个合格的聆听者呢,我的苦楚渐渐的消失不见,开导着开导着又换成我去开导她。最后我们承认了彼此开心了不少,那一日,我们真正成为了朋友。她是选择继续上学还是工作我并没有去问,我只是祝愿了她,无论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前途顺利。
但于学校而言我就不怎么看重了,我这么多年的经历告诉我,有的人只是你生命中的过客,不要去在意。而有的人很恶心但你不能怎么他就还是无视了吧,若是能够偷摸摸落井下石一定要下狠手,而对自己不利的事就别去做了。
但有的时候,也依然会起冲突,我不愿理睬那些人但他们的行为有时候让我出离地不爽甚至于我忍不了——某一日,一只飞蛾飞进了教室,它其实并没有怎么影响我们,它只是在追寻着光明。我想若有人怕,便把它驱逐了就是。可是,某些人直接用了‘武器’,飞蛾在教室中慌乱地飞着想要逃离出去,可它找不到出去的路,渐渐的,在几人的魔掌下它折翼了。我开始思索,我在问自己如果我是飞蛾我现在是什么心态,我没法回答,因为心中瞬间充斥的情绪实在是太多。但我还是在犹豫,因为像这样的事实在是太常见了,飞蛾折翼,就算是得罪了某些人的代价吧,至少它还卑微地活着,有尘归尘土归土的可能性。但我发现我这么想错了,在下课的时候某个人把飞蛾装入了瓶子中,瓶子中有水,淹没了飞蛾的身子。
我实在是无法想象折翼的飞蛾是多么的痛苦,试想一下我们人类在大海中溺水会是一种怎样的情况,但人还可以在海水中折腾折腾,可是折翼的飞蛾连动的能力都失去了。我看见她们笑着,就像是看着实验小白鼠的‘白衣天使’,一只折翼的飞蛾,都不放过它么?想要看看濒死动物的惨况?这和屠夫有什么区别!人的命就是命,动物的命就不是命了么?我一向认为人类宰杀动物无罪过只限于宰杀家畜和有害或有罪的动物,就比如说有只狗如果叫着想要咬我,我把它打死都是可以的。但是一只不是害虫的常见生物在没有惹我们的情况下,我们就不能杀生。我们是人,不是杀生的屠夫。
我出离地愤怒,有什么,比折磨一个濒死的生命更加残忍?如果我能飞上天空,在我折翼的时候我会渴望再次飞起来。飞蛾会这么想么?它或许只是想要活着,只是想要死亡的那一刻去获得光明的璀璨,这就是它们扑火的意义。但怎样死去,都绝对不是被人折断了翅膀淹没在水中无力沉浮。我忍不住了,去和她们争吵,没有人理解我的行为,我也不去解释。我警告其中一个人一定要在夜晚放学埋葬了它,否则,我们从此一刀两断。我以为那一次警告就可以了所以我没有做出最偏激的行为,我错了,她们最后还在那里摆弄着它嘴脸上露出残暴肆虐的笑容,我过去抢走了,并且张扬着我的霸气说道‘你们谁有不服来跟我打一架,如果不敢的话,就给老子忍着!操你们狗日的沙比!’。当时太多人震惊了,纷纷对我投来不解的目光,但我实在没有兴趣对这些凡人解释我对生命的
理解,我把它放在了窗边,它还在动,这是多么顽强的生命力!我看着它一步步地靠近着窗沿,它是想要飞起来吧,但它飞不起来了,这样的结果就是它掉落下去摔死。但我没去阻止,我也没去看,我走了,第二天来的时候它已经不见了。我知道它应该已经再见这个世界了吧,但我更希望的是它重新飞了起来。
那一日,我记住了几个人的面孔,那一日,我与一个我本感兴趣的人彻底地一刀两断。我的现状因为我那一次的行为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愿意跟我说话的人更少了,但我不后悔,因为这也使得我结识了真正的友人。我的生活一下变得宁静了很多,从某一方面讲,是孤独,但我能享受这份孤独。是的,孤独也是人生的一部分我正好可以好好体会,人生难得几次孤独的时光,哈哈,我可要珍惜!我相信,能战胜孤独的,必然是自己的英雄——前段时间友人们都知道了我当时这么做的原因也慢慢地理解了,也知道我当时那么做是要多么大的勇气,让你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生命去冒与所有人为敌的风险你愿意么?我没给自己犹豫的机会,我只知道,我不做,我会真的遗憾。
我亲手毁灭了很多东西,其中有些还是我想要的,但基于一些坚持,我必须放下——我亲自做出的承诺亲手撕毁是一个笑话吧,但如果我坚持承诺,我就不是我自己了。
我不过像你像他像那野草野花。
虽然我也修心,但我依旧是凡人。我也会像他们做事时有些急切,所以有的时候胡言乱语也是正常的事。我也会有我所喜欢的事比如我喜欢跑步喜欢打羽毛球,而且我对喜欢运动的女生还是挺感兴趣的只要不是泰山那种体型的就可以。喜欢运动的女生能够和我有更多的共同话题,看她们在运动场上展露身姿比看某些女的卖弄风骚有趣多了。运动,可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之一!每当运动场上有我想看的场景时候我就会在一旁静静欣赏,这源于我对静若处子的人的不甚在意,而我要的女性朋友是可以陪我一起锻炼的人。千金易得,一女难求,毫不为过。
野草野花,我愿做一株草,飘扬天地间,于尘世留下痕迹,无人之地,依然盛开。
平凡之路。
我不去回忆过去的我是多么高调了,估计我这么说了会有一堆人举出一堆的例子,如我站在三楼看风景这件事估计是洗不白了所以我也不去辩解,而有的时候我摆了一个pose他们还会去学。所以高调的根本并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他人。哦,很多人不知道我的名字,但见了我都会叫我一声,‘好男人詹姆斯’。
新的一年,我就做一个平凡人,就是那种,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了十年,也不会被发现的人。
平凡,是唯一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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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和张梓差不多一起看完,前者又是沉思了片刻,而后者像是想起了与之类似的经历,回忆着。
“方才你关于动物的一部分我深有体会——我对于它们的态度就是不惹我我不管除了害虫,惹我么就快点跑吧。就如你说的那只飞蛾,如果它进来飞着飞着飞到了我的身边影响到了我,那么我会一巴掌把它打死,但就算打死它我也绝对不会折磨它,这是人应该有的基本底线之一,永远不要随意地把动物当做试验品。”张梓明显回忆了有关生命的片段,但他没有细说自己的回忆只是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又道,“你觉得如何?”
“我还能觉得如何,我的态度不在方才的日记中写得很明确了么,我不是一个杀生的人,于飞蛾而言有了那一次的经历我更多的的是驱逐或是不在意,但如果是蜘蛛的话,我主张赶走但不走就别怪我下狠手了。”王梦回复道。
“其实那次事件的本质还是在生命二字上,对么?”张梓又问道。
“嗯,”王梦的声音变得低沉,如今成家多年的他回想起当年那些事还是想把几个人给打一顿,他一字一句道,“我不知道怎么去说得清楚,但在我的眼里,有的人的生命不是生命,而大多数动物的生命反而是生命。生命是什么呢?有生命的生物应该是真正活着吧,有一定的追求,就像飞蛾是追逐幻光,花朵是为了盛开小草从不是为了枯萎才生根土地中。每一个生命在冥冥之中都有着自己的目标,即便不去追求即便永远实现不了,但目标存在于此,他们(它们)就是生命。”
王梦又道,“可是有的人啊,真的不配有生命,不配为人。他们的人生都是虚假的,就像是这个世界有了善便有了恶。世上有了有心人就会存在这种丧尽天良的杂种,兴许他们成绩很好为人处世也很不错,但我只看见了他们无心的本质。现实中的一切都是可以装出来的,但真正的本质从来无法改变,通过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就可以知道一个人的本质是好是坏——他们没做世间的坏事,但我就是厌恶他们,甚至于若有可能我一定···”
“我懂。”张梓阻止了王梦继续说下去,后者只是在发牢骚而不会真正地去做,因为人生在世身不由己的时候多的去了,见王梦从忽然的失态中回了过来,笑道。
“生命是没有任何色彩的,无论这些生命的存在是善或者是恶,都是生命,不过个人可以去选择去拥有哪种生命。生命,这东西很神奇,至少,存在着,没有什么色彩,却是可以有着善恶的分别。”
“你说的很对。”王梦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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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平凡之路,就是你最后的选择么?”王梦的经历到此也就快说完了,剩下来的不过是到如今短暂的时间,张梓回忆这一则日记的内容,问道。
“人啊,都会变的。但无论怎么变,百川汇海,终究会汇聚到一起。”王梦笑笑,“汇聚到一片名为平凡的大海中,因为每个人终究会平凡地死去。”
“住的坟墓不同也是?”张梓发问。
“那还不都是骨灰或者枯骨,更甚者不过是有个千年冰棺而已,又有多大区别,同死。”
“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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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相视一眼,张梓笑笑。
“是啊!”
“平凡,就是唯一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