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日不落帝国之奇思妙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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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万历皇帝的突发奇想,骆虎一行人不得不前往那个未知的国度。

这一次,万历皇帝也是下了决心,

以骆虎和刘公公,还有卫匡国为首,锦衣卫那边还出了一个重要人物,正是骆思恭最为得力的助手,也是锦衣卫的传奇人物,史朝义。

史朝义之所以被选中,因为他会说日语,他曾经在朝鲜之战中的,潜伏在萨摩蕃主,岛津久义郎身边。

而且这一潜伏潜伏了足足有六年之久,为大明打败日本提供了很多一手的情报资料。

可以说正因为有史朝义提供的情报支持,李如松率领的大军才能够次次以少胜多,把日军打得屁滚尿流。

此时此刻,这位传奇人物就骑马走在骆虎的身旁。

骆虎仔细看看他,在他的印象当中,本以为史朝义是个非常高大威勐的人。

当义父说起要将他调到自己的身边,充当自己的左右手时,着实兴奋了一阵。

可要看到其真实的本人后,他顿时有些失落了,甚至有些怀疑,这真的是史朝义吗?

就见眼前这个家伙,身材矮胖矮胖的,五短身材,整个人骑在高头大马上,好似一只猴子。

而且还是一只胖猴。

他本人肤色黝黑,以他锦衣卫同知的官职完全可以穿出一身漂亮的以纻红打底,金色团龙与蓝色鲤鱼花色百褶斗牛战裙。

那样该显得有多鲜亮,偏偏他不这样穿。

这家伙,比自己义父还要高一个品级,还是从三品武官,万历皇帝亲授。

偏偏他还就穿着普通锦衣卫所穿的黑衣黑帽,腰间挂着写有北镇抚司四个字,最普通的那种木腰牌。

这更显得他本人更黑,偏还骑着一匹大黑马,真要是连人带马一块儿扔进煤堆里,怕是再也找不见。

他骑马行走在这去往福建的官道上,在来来往往的肤色白皙南方人群中,真的就好似一块儿黑炭,掉进了米缸中。

不过他的身体很结实,骆虎倒没有看出还有那虬实的肩膀,结实的腹部肌肉,倒是他整个人,真的是很圆。

圆得像个皮球,骆虎就纳闷了,心想,按说依照着锦衣卫选拔的标准,长成这样,是绝对不可能入选锦衣卫的。

锦衣卫的选拔,有一套非常严格的参照标准,讲究是虎臂蜂腰,螳螂腿,换而言之,讲的通俗一点,必须是肩膀足够的宽实,腰身细窄。

从背后看去上身,完全就是一个倒三角,双臂肌肉非常虬劲,两臂一较,必须足够有三百斤的力气。

小腿细长,肌肉必须结实,有两块疙瘩肉,大腿紧绷,肌肉紧密匀称,用手摸上去,绝对不允许有一块儿软肉。

反观这位,完全是锦衣卫选拔的对立面,树为反面典型也未尝不可。

可能是对他意外开恩吧,这使得他在十几个锦衣卫当中,显得极为特殊,远远看上去,好像是十几个强劲有力的壮汉,簇拥着一个巨大的皮球。

如此景象,让骆虎不禁地多看了他几眼,而这家伙似乎很敏感,他斜瞟了骆虎一眼。

他冷声道:“骆家儿郎,别看我长得粗胖,动起手来不输于你,你干爹已经把你托付给了我,这一路上你得听我的!”

骆虎听了这话不禁心中发笑,不过他脸上强制忍住笑容,十分恭敬的答道:“是,伯父,不过,您真的潜伏在大岛久津郎身边六年都没被发现吗?”

“我知道你怎么想,按锦衣卫选拔的标准,我是绝对不够格的,可是倭人都是又矮又胖,我才被你义父看中,招入了锦衣卫中,成了卧底倭军不二人选,所以你不必奇怪!”

听他这么说,骆虎才心中恍然大悟。

虽然他从没见过倭人,唯一见过的就是自己的师傅,宫本武藏,可他却长得极其的瘦高细长。

就在这时,旁边一个番子的百户,急忙过来向刘公公禀报道:“老祖宗,前方已到了驿站,我们要不要歇息一下?”

队伍中间的大轿一停,轿帘后伸出一只细白的手,来回一摆,一个清冷,尖细的声音吩咐道:“让孩儿们加紧赶路,天黑之时,务必赶到下一个驿站,再换马不迟!”

“谨遵公公旨意!”

那个白衣白帽红皮靴的番子,忙拨转马头,大声吩咐道:“刘公公有令,天黑前赶到卧虎驿站,不得停留!”

骆虎此时已经饿得头昏眼花,听到这话不由得有些懊恼,却也没有办法,正在他无精打采之际,忽然一块儿半生的牛肉扔进他怀里。

他忙抬头一看,这是卫匡国带来的帮手,名叫什么安东尼奥,后面还有一大串名字,汉话比卫匡国说的差极了,性格倒是很开朗,在那里边比划边跟他说。

“阁下,请尝一下……我们河南(法属荷兰)的牛排!”

在骆虎的印象当中,好像河南人也不吃这个,至少不是这样半生不熟,拿在手里,还往外滴血。

可这毕竟是人家的一片心意,便对他笑了笑,低头咬了一口,一股子血腥气直冲鼻腔,差点没让他吐了。

他不禁有些同情这个把生肉当成美食的异国西洋武士。

他对他的牛肉不感兴趣,倒是对他一身那在阳光下,银晃晃,亮闪闪的铠甲,更感兴趣。

这完全就是一副铁棺材,把整个人从头到脚包裹进了里面,不过做工之精巧,实在让人咂舌。

腰间垮的那把大剑,长长的耷拉在马肚子上,身后一袭白色的披风上,画着一个触目惊心的红十字。

就这么一身装备,看上去的确是威风凛凛,可也把他胯下的那匹瘦骨嶙峋,可怜的小马压得一路低着个头,马肚子都快拖到地上了。

大明的马,都是蒙古马种,与西洋人的马匹相比,显得矮小,瘦弱,负重低,爆发力不足,但却适合长途跋涉,极其能够忍耐。

这一点倒是和汉人相似,真得是很能忍。

啪的几声鞭响,身着白衣白帽的番子,毫不客气的用手中的皮鞭,狠狠的挥向了前方阻挡的人群。

吓得军民人等,连忙抱头鼠窜慌忙躲避,紧接着传来几声番子张狂的吆喊声,“回避,都回避,皇帝敕命,军情紧急,胆敢拥堵前路不去者,格杀勿论!”

吓得官道上的百姓还有往来客商们,连忙躲在路的两旁,看着这一支人马徐徐过去。

这支队伍,是奇异的组合,走在队伍两边的骑手,是让人心惊胆战的锦衣卫与东厂的番子。

一边队伍穿着是黑衣黑帽,另一边穿着是白衣白帽,你要说是黑白无常组队而行,也不是不可以。

北镇抚司,东厂,在大明无不让人闻风丧胆。

前面几个人举着木牌,上写皇帝亲命锦衣卫百户,显然这是指骆虎,那边举着锦衣卫同知,还有举着司礼监从三品,而对于那几个外国人,举的牌子就更有意思了。

一个是太上老君左**,一个是元始天尊驾前车骑将军,这也不知道是谁突发奇想,反正这两个外国人也不认识字。

可这么一来倒是把这老百姓唬的一愣一愣的。

只能说这是一支奇异的队伍,为了皇帝的突发奇想,为了拯救大明那早已破败的财政问题,前往未知的国度。

天将暮色时,终于一些人感到了卧虎驿站,此时驿卒早已得到了消息,早已把草料都切碎,一切都收拾停当。

唯一让刘公公有些不称心的就是,那就是这马匹不能得到更换,他不禁有些恼火却无可奈何。

因为这驿马十分的短缺,大明经过萨尔浒一战后,各地的战马都十分奇缺,几乎这些驿马大部分都被征调走了。

没有办法,只好将就了,一行人便在这里歇下了。

此时,卧虎驿站只是一个中等驿站,规模不算大,就两排青瓦房,不得已,骆虎和史朝义,还有安东尼奥,这个卫匡国的下属军官,被安置到了一个屋子里。

此次行动,完全以刘公公带领,卫匡国为顾问,骆虎和史朝义,还有安东尼奥,负责执行刘公公的指令。

一行人歇下后,骆虎和史朝义便在房间里,静静地观赏安东尼奥,是怎么将那身行头卸下来的。

只见他拔下头盔,咣当一声扔到地上,骆虎连忙捡在手上,用手一掂,少说也有二十多斤重,赶上两个大西瓜了。

他不禁咂舌,再看这安东尼奥,在史朝义的帮助下,才把胸甲解开,原来这是两片完整的板甲,用绳子穿在环上,来回捆绑固定。

这还没完,里面居然还有一身细铁环编织的链子甲,看着他和史朝义都惊呆了。

心中都不得不感叹,西洋人的甲胃之精美,坚实,保护之完备,比大明的盔甲实在是强太多了。

可是骆虎心中只有一个疑问,便问安东尼奥,“兄台,你穿这么厚的盔甲,完全能够抵住刀枪剑弩了,何必里面还要穿一身链子甲!”

“阁下,为了防备重型火绳枪啊,就这么一声盔甲,也未必能够挡得住,重型火绳枪的攻击!”

“什么叫重型火枪,有三眼火铳厉害吗?”

旁边的史朝义急忙问道。

就见这个高大的西洋人,极其尴尬的笑了笑,“二位,说一句你们不中听的话,你们大明的三眼火铳,那完全就是一个笑话,真要和重型火神枪比起来,完全就是一个废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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