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勒的历史要追溯到远比索托尼安和威瑟姆更早的时候,这帮人原先并不是王国制,反而很奇怪的是作为一个南方的种群,他们居然是游牧民族,主养的是灰痣犀,当然地隼也不少。
原先在在郎德河以南的这边土地上有好几个小的游牧民族。在这里虽然我翻阅到了无数的人名,不过事后看来只需要记住一个名叫“更吉斯·坎”的人就行了,因为其他人在历史中的价值就是为了给这个人的成功做陪衬的。
他所在的部落是临近郎德河的,这一片土地十分肥沃,作为游牧民族这样靠天收的群体而言,好的土地尽管不能让他们从农业中收益,但起码能保证牲口的品质,想想西边的威瑟姆和布瑞乌又吃不上这些,只能来换,靠天收就是无本生利的买卖,故而更吉斯·坎所在的部落就一直是其它几个部落的眼中钉。
更吉斯·坎出生的这部落称“朗尚”,他的父母是郎尚部落的小贵族,不过虽然贵族小,但由于郎尚的整体经济实力较强,所以真要比起来还算不错的,比如再往南边的“何哲”部落,就算是大首领日子过得也十分紧巴。
倒不是说游牧民族就没有道德品行,但是在物资缺乏的情况下想要维持如何的品德那就真是痴人说梦了,我此前曾言“吃饱饭才有闲情,穿暖衣方知雅致”也正是如此——游牧民族发展不了什么文化和技艺,再加上很多人头脑简单,得不到怎么办?
得不到就抢!简单快捷,高效粗暴,但很实在。
恰逢更吉斯·坎这一代的大首领是个平凡的人——在这里不是说平凡的人不好,但平凡的人坐上了不平凡的位子就肯定是不好,所谓好人做不了好皇帝,与此同理平凡的人做不了大首领。几战之下,是在抵抗不了外敌联合的侵攻,郎尚部被血洗干净,一共两万多人,活下来的也就个把。更吉斯·坎虽然年幼,但是机灵狡猾可远比他的首领要高多了,眼见局势不妙,连父母都没顾上撒腿就跑,泡了几天的水浴落荒到了布瑞乌——
在这里我要说明一下,这个时候还不能叫布瑞乌或者威瑟姆,充其量也就是个大部落而已,不过部落的名称也是这个,所以为了方便我们就以地域位置来称呼——更吉斯·坎的到来并没有引起大家的关注,虽说是个贵族后代,但他那个贵族名存实亡,比丧家之犬还不如,尽管他用此身份此处奔走呼喊也没啥用处。
不来点实在的,谁闲着发慌去帮你平复?
辗转了布瑞乌和威瑟姆的更吉斯·坎就这样只能陷入沉寂,而且身无分文的他也没办法接受教育,更没有魔龙那样无师自通的学问天赋,所以除了靠着“逃难贵族”的身份四处讨点吃喝之外,每天也就是到处闲逛,然后摇旗呐喊——虽说他的摇旗呐喊是没用,但他的闲逛是有用的,前面说过更吉斯·坎是个十分精明的人,所谓生活处处皆学问便是此理,他在奔走两国的过程中对风土人情都有了极大的掌握,此人极其善于观察,但凡是与人交道,能体察入微而过目不忘。
其实这个能力也不能说是什么天赋,但想拥有着实很难——纵观我身边的人就能发现这样一个趋势,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文化的进步,往往人们都会变得更加自我,请注意我的用词,是“自我”而不是“自私”,这里绝无半点攻击的意思。而自我的结果就是更加关注自己,更加解放自己,即使这与别人的看法有悖也要坚持自己。
这样做对个体的小利来说是十分有利的,比如我就喜欢干某件事,你反对我还要干,我不会去聆听你的想法然后大加思考,甚至我连听都懒得听——因为我只要坚持自己就行,管别人干嘛?
但很明显,人的利益有大有小,除了个别看破人世的高人隐者外,大部分人的利益其实可以等价转变为权力与金钱——更吉斯·坎很明显就是俗世中的强大者,所以他的目标与志向也是俗世中最为强大的权力,连金钱都得靠边站。
为了得到权力,他必须了解别人,然后才能深入别人,以此决定是利用别人还是除掉别人,毕竟人家和你啥交情都没有,谁和你打交道?
更吉斯·坎对布瑞乌和威瑟姆的人心可谓是了如指掌,他也深刻地明白,单像这样是完全没有办法取得帮助的,而自己也没有实力去对抗其他的部落,于是他又偷偷地回到了原先的土地。经过上一次联合作战之后,其他三个部落已经开始融合,这个时候他们行使的是军事民主制,即大家推选一个广受赞誉的人做领袖,这样大家都没有话说——当时的环境下,说什么文治都是假的,唯一能让人不得不心服口服的只有武功了,所以这一届的领袖就是当初征服郎尚族群的那个人。
显而易见,一介武夫打架或许还行,但在权力场上又岂是玩头脑之人的对手呢?
更名改姓之后更吉斯·坎再一次看到了他的故乡,其实也不是很需要如此,就以他的小贵族还是之子的身份,估计就算真的大摇大摆回去也没啥事,但小心总是驶得万年船,还是保险点好。
如此保险起见的更吉斯·坎凭借着他的社会技巧先混了个小官,然后渐渐大官——此前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十分之好奇到底是怎么混上去的,不过想想所谓军事民主制其实还是独夫政治就能理解了,领袖没有制约就肯定要搞个人主义,上行下效,下面人用人自然也是搞小团体,所以这样的情况下搞关系就比真才实学更重要。
当然,要说才学,更吉斯·坎也是有的,不过他的才学比较偏门——只会实践,毕竟在海外待了那么久,什么经济、文化的其实都知道,就是不会写出来而已,但是会说也就够了。
很多时候,一张嘴的威力远远胜过千军万马。
更吉斯·坎是个志向远大的人,这样的人首要的表现就是不爱财——不爱财不意味着不贪污腐化,只是他贪污腐化或者立功的赏赐从来不放入自己的腰包,要么给了领导,要么分了下级,再要么请同僚大吃大喝,关键时刻更是“仗义疏财”,有这样的行为可想而知他的人脉会有多好,尽管也不是没有政敌,但和他动起手来没几个能活下来的。
就这样爬,爬到领袖的下面,用了十年——在这十年间他不是只顾着爬,还做了另一件为这个政权覆灭推波助澜的大事。
所以说么,聪明人就是惹不起,要么不发作,要么发作就是毁家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