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金若兰的计划是——签订誓约,暂且隐忍,以待来时,摧毁敌巢。
既然彻底接下了于家的担子,他们就得拿出自己的手段来,跟雪岭参门来一场不死不休的疯狂激战。
“林医生,我也没想到会演变到这种局面。不过,几位长老说过,你是吉人天相,一定能够过关斩将,逢凶化吉。小姐能嫁给你,是金凤门的最大福泽。”金罗汉强颜欢笑地说。
“谢谢罗汉叔,药库里藏着好酒,等结束了这件事,请你喝上三天三夜,不醉无归。”林风说。
一提到好酒,金罗汉立刻眉飞色舞举起右掌:“好好好,一言为定,不能反悔啊?”
林风笑着跟金罗汉击掌:“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回金鼎大厦的路上,林风想起“君子”二字,忽然间泪流满面。
他自诩为君子,接受父亲教诲时,也时刻以“君子”标准严于律己。
“最终,这就是君子的下场吗?”他向车窗外望着。
街道两侧的商铺鳞次栉比,霓虹招牌五颜六色,闪烁变换着各种光怪陆离的形象。来来往往的市民们欢歌笑语,仿佛家家户户都有说不清的喜事。只有他,一个人孤独地穿过城市,去与另一个孤独的人会合。
死亡距离金若兰只有不到四十八小时时间,他们不得不与雪岭参门签订城下之盟,从此过上苟延残喘的日子。
直到此刻,他才感觉被于家欺骗之后,胸膛之中那股怒火澎湃燃烧,根本无法控制。只不过,木已成舟,他不想再说,无声地忍耐下来。
见到金若兰,他的脸色仍然不好看。
“怎么了?”金若兰问。
“一路上想到于家人已经阖家团圆,渡过难关,以后只剩下花天酒地、锦衣玉食的日子,我就觉得十分可笑。”林风说,“只不过我是在笑自己,不是笑别人。像于大龙那样的人,其实最早就应该远离,而不是姑息养奸,最终酿成大祸。我无法责怪父亲,因为一个人的出生,一个家族的兴衰,是我从前无法选择的。到了今天,什么都不能挽回了。”
金若兰笑着摇头,按下电铃,吩咐人送咖啡上来。
“聪明人只看未来,不看过去,既不耽于幻想,也不留恋从前。现在我们喝杯咖啡,坐下来梳理一下罗汉叔带来的情报,看看下一步有没有反败为胜的机会。”她说。
“罗汉叔已经向我汇报了一切情况,总的来看,准备非常充分。他还说,只要申九姑返回大雪山,他会易容改扮,一路跟随,直到摸清对方的确切落脚点,然后才回来。”林风说。
金若兰皱眉:“没有必要这样做,太危险了。我们已经失去了太多人,罗汉叔如果过于急功近利的话,只会惹上麻烦。”
她没有耽搁,立刻打电话给金罗汉,严肃地吩咐:“罗汉叔,在跟踪申九姑这件事上,你绝对不能去,只能派沿途的线人出手。参门厉害,我们已经领教过了,再去的话只会伤亡更重。”
金罗汉在电话里豪迈地大笑:“小姐,我又不是初出江湖的毛头小子,这些跟踪手段,别人根本发现不了。放心吧,只要申九姑向北去,我会一直跟到大雪山,找到参门的老巢。有机会就动手,没有机会的话,我会沿途做好记号,回来向你报告。”
“那你当心。”金若兰说。
挂断电话之后,金若兰的脸色也变得难看起来。
“不要担心了,罗汉叔的安排很妥当,也很细致,不会出什么岔子。”林风说。
金若兰长叹:“其实每个人都太小看了雪岭参门,所以才会招致惨败,伤亡极重。我们一定要知道,申九姑只不过是冰山一角,隐藏在她后面的不知有几百几千人,而且个个都是高手。关内人过舒适的日子太久了,早就忘记了大雪山一带人迹罕至,最能孕育大奸大恶之徒。江湖人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是太现实的例子。”
林风无言,他也同意金若兰的观点。世人往往看到的只是生活的表面,却无法发现江湖暗流。参门就是暗流之一,平日从不出现,一旦出现,就是大祸临门。
咖啡来了,两人默默地对坐着喝咖啡,谁也没有加糖,等于是用咖啡的苦味来对抗心里的苦涩。
“你真的决定了吗?林先生怎么说?”金若兰问。
“他完全同意我的做法,我已经是成年人,可以自己做决定。”林风说。
“你会后悔吗?你也许会后悔的,为了一片树叶失去整个森林。”金若兰说。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在世界的大森林里,我一直寻觅的就是你这片叶子,拥有你就等于拥有了整个森林,我对这一点确信无疑。若兰,不用再怀疑了,我们一起努力,熬过这一关。”林风说。
“其实,我宁愿选择去死。在你离开的十几个小时里,我去过顶楼十几次,每一次都在生与死之间徘徊。我更希望为你付出,而不是让你为了我背上整个家族的骂名。在真正的爱情里,付出比得到更伟大高尚。一想到你为我付出那么多,我就感到惶恐,仿佛自己的生命不可承受如此之重的恩惠。”金若兰垂下头来,沉重地说。
“如果你觉得我为你付出太多,那么,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可以彼此回报对方,让对方过得更愉快,徜徉在爱的河流里。”林风说。
他考虑了很久,最后决定,即使面对死亡,也要把生命中的每一个日子过得鲜活灿烂。天意让他遇到金若兰,那么他会无比珍惜这种缘分,绝不错过任何一个逆转的机会。
他们在窗前坐了很久,直到服务生第五次进来送咖啡的时候,他们才发现,漫漫长夜已经过去,新的黎明即将到来。不知不觉,他们漫无边际、海阔天空地谈了整夜。
“跟你在一起,才能体会到生命的美好。在南洋那么久,所有的日子仿佛都是白纸,一页页翻过去,不留任何痕迹。从今往后,我会珍惜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分钟,都把它变成最美好的记忆,永恒长存,万年不朽。”金若兰说。
“我们一定能够破除难关,迎接美好未来。”林风微笑着低语。
朝霞初升时,他打电话联络申九姑。
这是一次与虎谋皮的行动,每一步都必须极度小心才行。
“你真的决定了吗?”电话中,申九姑再三询问。
林风坚定地回答:“只要能让若兰活下去,我愿意放弃整个世界。”
以上这句话,每一个字都出自于他的真心。
申九姑如约而来,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的古式皮箱。
“早。”林风微笑着开门迎接。
他们之间曾经是大敌、如今是大敌、今后也将是大敌,但是林风已经习惯了与狼共舞,所以脸上的笑容真诚而热情,没有一点异样。
申九姑上下打量林风,忽然叹息:“如果我们不是敌人就好了……有你这样一个朋友,会有极大的安全感。相反,有你这样的敌人,或许未来几十年里,将没有一晚安睡。”
“前辈,只要能救若兰,成为朋友或者敌人,都没什么关系。”林风回答。
金若兰站在窗前,甜蜜地微笑着,仿佛一个沐浴在爱河里的妻子看着自己深爱的丈夫那样。她的视线落在林风脸上,须臾都不离开。
申九姑打开箱子,平摊在桌上。
箱子的左右两边各有一个凹陷的草灰色掌印,掌印中密布针孔。
“把双掌放上去,我们就可以开始了。”申九姑说。
林风毫不犹豫地卷起袖子,把双掌放进掌印里。
“现在,你还有后悔的最后一次机会。”申九姑提醒。
林风转过头,看着金若兰。
“是啊,申九姑说得对,你还有后悔的机会。现在后悔,我决不会怪你。”金若兰说。
“遇见你,是上天赐我的幸运,此生绝不后悔。”林风说。
“好吧,那我们就开始了。”申九姑说。
她低下头,双掌合十,指尖抵住下巴,开始诵念一段奇怪的经文。大约三分钟后,掌印里突然出现了巨大的吸力,把林风的双掌紧紧吸住。
林风感觉到,每一个针孔里都生出纤细的人参根须来,把他的手掌紧紧缠住。
他低头看,指缝里什么都没有,一切都只是心灵上的幻觉。
猛地,他觉得十指的指尖刺痛起来,那些根须沿着指缝刺入,由十指向他的手掌、手臂侵略进来。
“不要怕,不要动。”申九姑低声说。
她开口说话时,诵经声一停,林风立刻觉得根须全都消失,一丝一毫都不存在了。
“它们是什么?”林风问。
“我不知道。”申九姑摇头,“我只知道,只要有这只箱子和经文,一个人就能与参门达成永久誓约,彼此遵守,绝不反悔。”
“好,请继续吧。”林风点头。
他希望这誓约能够永久延续下去,如此一来,金若兰才会健康长寿,永保无虞。
申九姑继续诵经,那些诡异的根须又出现了,侵入林风的身体后,一路猛进,缠遍了他的全身,最后汇集于胸口,在他的心脏四周盘踞下来。
蓦地,他看到了一幕幕诡异的情景——一切都发生在高树耸立的大森林里,无数衣衫褴褛的奴隶正在伐木劳作。他们面目憔悴,灰头土脸,脚步踉跄,辛苦异常。
每个人的身上都缠绕着人参的根须,而所有根须都是缓缓蠕动的,仿佛不再是植物,而是某种章鱼样的动物。
有人倒下,立刻干瘪收缩,而他身上的根须却迅速膨胀滋润,仿佛注入了一条崭新生命似的。
“人参在杀人。”林风明白了。
包括申九姑在内,参门所有人都不过是人参的奴隶,只不过活得光鲜体面一点罢了,其本质没有改变。
林风感觉到了,任何人只要跟参门签订誓约,最后结果一定是家破人亡,一无所有。
参门背后隐藏着更可怕、更诡异的力量,超过科学,近乎玄学,那已经不是林风能够理解的世界了。
就像这只箱子,虽然是由申九姑亲手提来,亲手操作,但箱子并非申九姑所有,而是属于参门背后那个幽秘深潜的组织。
所以说,打败申九姑是没有意义的,甚至就连消灭参帮也没有意义,因为那个组织失去了参帮这样的奴隶,仍然可以找到另外一些帮派,掌控驱动,为非作歹。
“只有找到那神秘组织的老巢,一举摧毁,才能奏效。”林风明白了。
“于大龙生前一定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就像现在这样,五脏六腑被这些古怪根须控制着,随时都会失去生命。为了于氏家族,他隐忍了很久,才想出那个‘火烧赤壁失空斩’的大阴谋。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他用自私成就了于家,世世代代的于家子孙一定会悼念他、爱戴他,奉他为家族之神。成则王侯败则寇,这一次,如果我失败了,林氏一族必定消失于本城人的记忆中,最终只剩荒郊野外的一块残破墓碑。”林风心里五味杂陈,酸甜苦辣咸一起涌上来。
他想哭,但脸上却一直微笑,不愿在申九姑面前示弱。
他想逃离,可一看到金若兰的笑脸,他心里就突然腾起了勇气,不再恐惧慌乱。
申九姑的诵经声停了,掌印里的吸力也缓缓消失。
林风后退,已经是满头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