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旧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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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朱由校不欢而散之后,本来客印月打算立刻就离开乾清宫。只可惜朱由校还是担心客印月晚上离开乾清宫会着凉就让她明天再走。客印月也是心高气傲之人,因此就胡乱在乾清宫西厢房歇了一夜,还没等天亮就匆匆离去。朱由校也知道自己是真的得罪了客妈妈,他知道客妈妈也是为了自己好,虽然他心里也是极为愧疚。但是老朱家一脉相承的爱面子却让他没有立刻去挽回什么。

就在她连夜乘坐那装饰华丽的朱缨华盖步撵回府时候,突然间发现了一个熟悉的人。等到走近一看,原来那人是孙承宗留在京城的老仆人孙忠。

孙忠是孙家老仆人,孙承宗还没发迹的时候就伺候孙承宗,因此孙承宗对他尤其看重。孙承宗在天启二年督师蓟辽,本来要带他去辽东赴任,只可惜孙忠已经年老体衰,实在无法忍受辽东的苦寒。因此孙承宗只好让孙忠留在北京修养,天启皇帝知道孙老师在京城还有一个老仆人,为了让孙老师在辽东赴任安心,有的时候也经常派宫里的内官给孙忠送些东西。因此客印月知道孙忠这个人一点都不奇怪。

只可惜客印月和孙忠的关系并不是现在还是一无所知的朱由检甚至是那些对于明朝穷极想象的无聊后人想象的那么简单。

孙忠望着客印月有些怅然若失的神色却也隐隐约约暗示了,孙忠其实很早就认识客印月。而孙忠是孙承宗最得力的仆人,因此他的一举一动绝对不会瞒得了孙承宗,因此孙承宗其实也是很早就认识客印月。

孙承宗(1563年—1638年),字稚绳,号恺阳,北直隶保定高阳(今河北)人。

年少的孙承宗虽然少有大志,才华横溢,但是家境贫寒的他不得不出流落江湖。再加上孙承宗他的运气也不怎么好,一连考了好多次都没考中举人。为了谋生,他只好选择到达官贵人家中做教书先生去挣一口饭吃。

因为孙承宗的才学和人品,因此曾先后在大理寺右丞姜壁和兵备道房守士等朝廷官员的家中做了家庭教师。后来,因房守士升任大同巡抚,孙承宗也随行到了大同。大同是当时明朝的边城重镇,孙承宗边境教书时,对军事有着浓厚兴趣。喜欢和边关老兵和低级军官交谈,询问一些关于边关防务的问题,慢慢的对边关的军务有所了解。并且孙承宗也是在这里学会了骑马射箭,练就了一身颇为高强的武艺。不仅如此,当时的孙承宗豪气干云之下还曾经和孙忠一块亲手骑马追杀过几个蒙古骑兵。因此高阳孙承宗的事迹一直在大同广为流传,直到后面传出他另外的奇闻异事接连传出才盖过了这个事件。

就是在大同,孙承宗和客印月相遇相识。

那是一个格外晴朗的一天,突然大同城外多了一个骑着一匹白马的红衣女子。对着帝国雄伟的大同城,她大声对这些人喊道:“谁若赢了我的赛马我就嫁给他。”

虽然面对这个宛如一团火焰一般耀眼明丽的女子,虽然觊觎她美貌的文人士子,富贵闲人,塞外豪客,草莽英雄无数。但是就是没有一个人敢于回应她的宣言。

望着这些在她绝世的容貌和决绝的性格面前大气都不敢出一下的人们,她冷笑着高声说道:“你们这些胆小鬼,连出来都不敢出来。难道这偌大明国真的连一个勇士都选不出来?”

只因为她实在是太美,太耀眼了。以至于面对她无可匹敌绝世容光,没有一个人敢于鼓起勇气走向她。

就在这时,一个身着青衣直缀,相貌奇伟,胡须张开像戟一样的男人牵着一匹黑马向她走来,用浑厚而温和的语气对她说道:“大明未必没有英雄。”

这个时候,既没有多一刻,也没有少一刻,他的出现正好恰到好处。

而他就是年轻的孙承宗。

孙承宗其实并不在乎少女的美色,他生来就有一种潇洒磊落的豪迈之气,因此并不屑于这些人在美人面前的胆怯。

“你行吗?”望着孙承宗身边的那匹老马,少女轻轻笑道。

“我不在乎胜负?”望着她明媚的笑容,孙承宗坦然说道。

那少女也是看惯天下英雄豪杰,因此对于孙承宗这种骨子里总是有点穷酸气的贫寒书生一直有点不屑一顾的,只因为孙承宗这一刻的勇气,她第一次正眼去看这个看似平平无奇的明朝读书人。

“那就来吧!”说完,她就骑上白马绝尘而去。

随后孙承宗持鞭一跃,骑上黑马追随着红衣少女绝尘而去。

在场众人虽然不觉得骑着黑色劣马的孙承宗那赢那个骑着白色骏马的红衣少女,但是却也暗中敬佩孙承宗面对美人的从容不迫和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胆气。那一刻,就是孙承宗的恩主,大同巡抚房守士也隐隐约约感觉这个年轻人将会建立起超越他的功业。

孙承宗虽然身骑劣马但是他在大同学习骑术的时候,也仔细钻研过骑马的技术,已经暗中掌握了一些节省马力并且速度稳定的技术。因此虽然孙承宗一直落在少女后面,但是他们的差距并不算太大。而那个红衣少女因为从小到大都是身骑名马,因此她虽然也是精于骑射,但是因为她出身高贵,容貌美丽,是家族中光彩照人的小凤凰,因此家人对她的要求也不是如同兄弟一般严格。因此她骑马的时候,只是拼命挥鞭接力压榨马力而已。虽然仗着马匹优势领先孙承宗,但是她的白马却因为主人的驾驭不当而渐渐精疲力尽。只是少女一向心高气傲,她不愿意自己输给孙承宗这个看起来其貌不扬的男人,因此拼命挥舞马鞭希望催动白马能够加快速度。

但是众人并不知道,因此望着渐渐消失的二人他们心中都是五味杂陈。

身为儒家士大夫的一员,孙承宗一直都是秉持着非礼勿视,非礼勿言的圣人古训,因此对于少女的美貌并没有什么异样的心理反应。但是今日二人赛马,在这种极限运动的情况下,孙承宗也是有点热血上头。

偏偏周围都是渺无人烟的浩瀚草野,举目所及尽是高远清澈的琉璃色天空。那一刻,不只是流落南国的红衣少女,就连一直心如止水的孙承宗都有一种天地间唯有彼此的感觉。

突然一阵带着花香的微风吹过,草原上顿时泛起了大片大片碧色的波浪。突然间,孙承宗有一种天苍野茫的孤寂之感。

只是在那空旷寂寥的蓝天碧草间,眼前少女的长发随着她红色的发带肆意飞扬,将她一张精致的面孔映衬得宛如一枝新开芍药一般明媚清丽。

只是在她宛若碧绿宝石一般流转的幽幽眸光中,孙承宗宛如孤峰一般深沉孤傲的心弦之上仿佛有一缕缕飘渺如流云般地的情思袅袅升起。

那一刻,孙承宗他感觉自己不应该是儒家经典的傀儡玩物,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所以他想要在自己的人生中留下些什么不一样的东西。

就在孙承宗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少女的白马受惊狂奔,见此情景孙承宗想都没想就骑马上前救人。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孙承宗抽出马鞭照她纤细的柳腰轻轻一卷,就把少女卷到来他自己的马背之上。虽然少女未曾看到,但是他在阳光下挥鞭救人的样子该有多么雄姿英发!

就当少女惊魂未定的时候,她的身后传来一阵阵温热而干净的男子气息。她回头一看才发现她就落在孙承宗的怀里。望着孙承宗这个普通秀才因为担忧和怜惜而越发深邃的双眸和他温柔宛如黑色蛾翅的睫毛。那一刻,自持貌美无双而小看天下英雄的她第一次真真正正为了什么人而稍微有一点点动心。

孙承宗只是为了救人,只是她却明白再蒙古部落中的那达慕大会上,一个女孩子如果被一个男人用鞭子卷到马背上之后,按照老祖宗的规矩,她就应该是那个男人的妻子。

可惜,那匹上好的白马却走失了。因此无马可骑的红衣少女和孙承宗只能共骑一乘而来。

望着眼前宛如璧人的一对,好多人心里都不服气。只是所有人虽然嫉妒孙承宗的艳福,但是却不得不否认孙承宗才这个大同城是最能配得上她的人。现在的孙承宗表面上宽容温和,但是他的内心还是极为高傲的。虽然他孙承宗不一定喜欢美色,但是这样一个尤物能够对他这个寂寂无名的贫寒书生有点意思,这足矣告慰他看起来永无起色的黯淡人生。因此他心里却是极为欢喜的。

明朝人谈恋爱并不如后世那些不肖子孙一般腻腻歪歪,拉拉扯扯很长时间之后还来一个莫名其妙的无疾而终。孙承宗和她既然彼此是郎有情妾有意,那么他们就相爱了,一点都不拖泥带水,亦如他们刚烈的性格。

为了不打扰到彼此甜蜜的相处,孙承宗特意在大同城中租了个房子和她一块居住。

虽然那间房子也很简陋,但是只要有两个相爱的人在,那就是遍布金沙金粉的梦幻天堂。虽然她天生美丽高贵,但是也不算是娇生惯养的娇弱小姐,再加上孙承宗也生来节俭,因此两个人在一起也算平安喜乐。

因为是第一次爱上什么人,因此这种新奇的感觉越发让沉浸在温柔乡中的两人感觉销魂蚀骨。一时间,为了那点上瘾的贪恋,男的忘了耕,女的废了织,就是孙承宗也忘了他少年的志向,将一直以来力图致君尧舜上的雄心壮志全都在这红粉迷离的狂风骤雨中一泄如注。

虽然她本身是一个极为心高气傲,娇纵跋扈的女子。但是因为孙承宗其人不但精于骑射兵法,经史子集,并且天赋异禀,在房中术上也有着无师自通的天赋。因此虽然孙承宗并不是什么俊美无瑕的翩翩公子,又没有什么钱势,但是却让她无比恋慕。

一次云雨过后,孙承宗望着月光下佳人半裸的如玉娇躯,心中羞愧感怀不已。明明此时此刻他还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秀才,但是却得到了这么美丽的佳人的垂青。

望着孙承宗有些稚嫩的神情,她有些娇憨地问道:“你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吗?”

她虽然和孙承宗好了但是一直不愿意告诉他身世,似乎里面隐藏着什么可怖的秘密。

她说:“自己的原名为慕尔登格,意为天边的月亮。”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的神态是高傲而从容。

孙承宗听了之后颇为不喜,因为这名字似乎有些蒙古语的样子。因此文人的酸味涌上心头,随即为她取了一个汉名。

“既然如此,我替你取一个汉名怎么样?你不知道,我们汉地情郎总是喜欢替他的女人取名字的。”孙承宗有些期期艾艾地说道。

“你?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能取什么好名字。”她调笑说道。

孙承宗其实不是什么风流公子,因此这种事情也不算擅长,只是望着天际的一轮明月,孙承宗突然灵机一动。

“对了,你不如就叫——就叫客印月吧。客是客人的意思,远来即是客。印月则是慕尔登格永远印记在我孙承宗心中不落的一轮明月。”

只是明月依旧在,但是她对于他而言注定是一生的可望不可及。而客印月这个美丽的名字在青史之上留下的却是一种颇为诡异的艳丽妖冶。

只是在这个时代,虽然他们都是传奇的人,但是上苍也没有给他们一段圆满的结局。

因为在他们之间,除了爱情,什么都是彼此相守一生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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