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暖还寒,这样冷,却也这样热,回到咨询所,居然要出汗,打扫卫生的大姐已经下班了,我开了灯,再次打开了许文的电脑笔记本。
这是证物,小李还没醒来,我还不想撒手。
笔记本的桌面很乱,你很少见到这么乱的电脑桌面,各种文档软件,密密麻麻排列着,让人看了头昏眼花。
我摇了摇头,心道《最后手稿》第三卷空白一片,而这笔记本里却是这么乱,真是……
猛地,忽然一个念头蹿了上来。
我打了机灵。
第三卷,空无一物,而笔记本这么乱……
是不是说明……
说明……
“许文是计算机专业……”
“许文从前很喜欢《红楼梦》,古文造诣很高……”
我吸了口气,飞快地拷贝下电脑的所有内容,然后……格式化!
没错,格式化!
笔记本经过半个小时,重新启动——
新的操作系统,需要密码!
我兴奋的手都抖了,点着键盘,想了想,输入了许文的生日。
上面忽然出现一个警示:“五分钟之内必须再输入,输错则系统自动毁灭。”
妈的!
我骂了一句,站了起来,团团转了一圈,想到五分钟时间不够,只得打电话给小张:‘小张,你在局里值班?“
“是啊,沈哥,听说今儿小兰请你们吃烤鱼,妈的专门捡这种时候……”
“去找朱媛,把电话给她,快,最快!”我截住他的话,声色冷峻。
小张听我声气严重,吓得不敢再说什么,呼哧呼哧地跑,终于找到了朱媛,把手机给她。
“喂”
那边传来朱媛的声音,审判在即,她居然很冷静。
“朱媛,我有个特别重要特别重要的问题问你,许文这个人,用一句话形容,他到底是个什么人?”我抬眼看了看电脑,一字一句道:“请尽快回答,”
朱媛那边闷了一会儿,大概有一分钟,可是我却感觉像是过了一个世纪。
“文学青年。”她说了四个字。
我说了一声谢,坐下来,在屏幕上输入“文学青年”四个字,刚要摁回车键,忽然觉得不对,又闪出了,看了看计时,还差两分钟。
妈的!
我捶了一下桌子,站起来,在椅子上转了一圈,文学青年?朱媛这么形容,许文可未必认可,那么到底是什么,是什么?
对了,文学青年都爱看红楼梦吧?
我忽然坐在对面的桌上,打开自己的屏幕,在百度上输入《红楼梦》三个字,下面一溜烟都是电视剧。
不对,不对。
我抱着脑袋,感觉要爆炸了,想着那空空白纸一般的日记本,忽然福灵心至,跑到许文的笔记本上,键入“白茫茫一片真干净”,然而摁回车键的时候,还是觉得不行。
此时自己的电脑上已经献出了百度搜索的列表。
“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飞鸟各投林》
我回头,还有30秒!
没时间了!
我咬了咬牙,输入了自己的答案,摁回车,闭上眼——
静夜里,屏幕发出“啪啪”声音,这从前听惯了的声音,却显得如此惊心动魄,我鼓起勇气睁开了眼,身子一震。
屏幕上写着四个大字——《最后手稿》
我长吁了口气,把手放在了鼠标上,忽然觉得汗透衣襟,不到几分钟的事情,竟然有点虚脱。
应该输入的密码就是——“飞鸟各投林”!冥冥之中自有定数,老子的文学修养还是不错的,我心中得意了一把,点开《最后手稿》
“一切都结束了,警察找到了《最后手稿》的这一卷,也就找到了一切的真相……”
……
晴天日朗的天气,最高法院。
我进去的时候,法庭审判已经开始了,观众席上坐的满满的,人行道则也塞满了媒体和记者,汇集一堂,听着轰动全国的大案——一个名女人杀掉情夫并设计逃脱的故事。
检察官正在一一询问朱媛的犯罪事实。
“被告在四个月前与被害人相逢之后,受到被害人的要挟,准备杀掉被害人,你什么时候有这个念头的?”
朱媛穿着一身囚衣,把头发盘了起来,脸色憔悴了不少,然而神情却意外的轻松释然。
听到检察官的问询,她正要点头,忽然看到了我,眸光的深处,忽然亮了起来……
检察官随着她的眼光看向了我。
所有人的眼眸都看向了我。
媒体,记者,观众,检察官,审判长,朱媛,王立,王颖,甚至包括王队,小张,冷姐……
所有人……
我抱着许文的笔记本,一步步向审判台走去。
那一瞬间,我忽然觉得自己听到了许文的说话声。
他终于不再是烧焦人尸的摸样,而是真正活生生的许文,他走了过来,拉着我走到了审判台上,用我的声音道:“审判长,我发现了一个新的证据,请求当场提供。”
审判长一副“果然你又来捣乱”的表情,可是他居然点头同意了。
闪光灯在疯狂闪烁。
许文把自己的笔记本,链接了大屏幕。
他用自己的声音大声念着——
如果你看到这些,那证明我已经死了,不过恭喜,你们也终于找到了真正的真相。
讲真,我不是朱媛杀死的,虽然她未必没有杀死我的企图。
这个故事,不长,也不狗血,甚至有点平淡,然而好在它是真实的——
……
大约五年前,计算机大学毕业之后,我考入国企,做了一名程序员,慢慢升职,做到了副经理的位置,每天应酬往来,日子过得繁忙而虚幻。
后来,我出了一次车祸,眼睁睁地看着一辆大货车与自己的车相撞,在闭上眼的那一刻,我以为自己真的死了……可是我活了下来,我躺在病床上,开始思考死亡前的那个念头,这辈子到底要做什么?
这个念头捆住了我,我日夜不安,像是个疯子一边思考着,终于有一天,我决定辞职去西藏。
在天地最高的地方,在信仰最强烈的氛围下,我想与自己的灵魂聊聊天。
其实也没想多了,也就是想聊聊天而已,然而,我遇到了“她”。
那个时候,她正与一个司机厮打着,争夺着青春美丽的身体尊严,我上前帮忙,我们相遇了。
她很漂亮,白富美,对一个男人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然而这换不足以吸引我,最要命的是,她比我还迷茫——她同样想跟自己的灵魂聊聊天。
很自然的,我们志同道合地在一起了。
我们游逛了西藏的圣湖和圣山,看过了淳朴美丽的风景如画,体验了与天地接近的艰辛,在这种异类的环境里,我们相爱了。
那时那刻,我们是真心的。
她是真心的,我也是。
我至今对这份感情十分感激,它就像灯塔一样,在生命的黑海点亮了自己,我们回到内地的时候同居了,因为她的家族不同意她跟我在一起,我们暂时订婚,她告诉我,总有一天,她会说服她的家人接纳我的,到了那个时候,我们要举行一场盛大的婚礼,告诉所有人关于灵魂存在的幸福。
我辞了职,做了自己最想做的事情——文学创造,没错,我从小的愿望是当一名作家,可惜当年听了父母的话,选择了计算机专业,可是我依然热爱文学,喜欢文学名著,喜欢写作,现在,我选择回归了自己最爱的事情,而她离开家族事业之后,作为医科生,准备去做一名护士。
然而生活的现实,把我们都磨没了。
由于家族的干涉,她的工作几乎从来超过半年,而我的写作事业却也一天不如一天,毫无头绪,后来我才知道,现在出版行业每况日下,文学早就日落黄花,而自己一腔热血扑进来,却是头破血流,什么也没有,而从前的积蓄却一天天的减少。
这种日子,说有痛苦艰难,那是矫情,可是真的很尴尬。
她是个娇贵的女人,从小锦衣玉食,跟着我受了很多苦,然而半年之后,她终于受不了了。
她说她不能忍受每天卖菜还要讨价还价的日子。
她不能忍受数着钱去外面吃饭的日子……
不能忍受买不起化妆品和时装的日子……
她说的理直气壮,而我,却无言以对,因为我知道,她不是庸俗和虚荣,她只是败给了生活。
我们的结合,很像是鲁迅的《伤逝》,爱情,理想,美好的东西,在现实的碎屑里,粉身碎骨,寥落不堪,在一次因为钱的争吵之后,她终于离开了我,回到了家族给她找的男人身边,也回到了自己原来的生活轨道。
而我也在金钱面前败下阵来,我决定改变自己的想法,投入了最赚钱的商业文学——网文的怀抱,我不再抱着什么文学理想,什么赚钱写什么,庸俗的,下流的,猥琐的,恶心的,什么都可以,只要钱……
后来我出名了,我写的《校花兵王》给自己带来了百万收入,我成了网文中的“大神”,很多人对我恭维不已,我买了房子,买了车,拥有了相对舒适的生活,我可以不再拼命码字,但是依然必须下流,文字和故事必须满足人性最卑劣恶心的一面,才能挣到钱,因为商业文学没有别的,只要读者在假想的世界里获得低俗爽感,然而我知道,自己的内心,渐渐腐朽。
灵魂就像花一样,如果常常灌输毒药,它一定会腐烂。
我挣了很多钱,可是我腐烂了。
跟着笔下的文字,我内心生出了罪恶的欲望,在不为人知的一面里,我开始放纵,践踏,毁坏自己,也在毁坏世界,而终于有一天,我的身体渐渐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