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余舒雅的“地主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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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过了桥,又行驶一段路后,遇到红灯,停车等候。

“金凤腾飞!”梁荆宜手指右前方在霓虹闪烁下,那脚踩七色祥云展翅腾飞直冲苍穹的大型雕塑兴奋不已。

以前在JZ读书时,他来过金凤广场,包括沙市那边的活力二八广场和便河路的假货市场,他和几个死党也是逛过的。

只是夜幕笼罩华灯拱卫下的“金凤腾飞”,有了古老斑驳的老城墙和深不见底的九龙渊映衬,令他从心底油然生出一种说不清且道不明的自豪感。

“你没来过是吗?很美是吧?”余舒雅歪斜着身子,探手过来准备摇下梁荆宜这一侧的玻璃窗。

既然想看,那么就让你看得清楚点。她这种搞法,纯属是瞎起哄加凑热闹。

“别别别,有风,冷。”梁荆宜肩膀用力,把她顶回到座位上。

余舒雅嘟起了小嘴,冷哼一声。

话说这重达十一吨,高八米五的“金凤腾飞”,乃是JZ市的地标建筑。

它每年都吸引着数以百万计的游客前来观赏、游玩和打卡,而让游客们驻足留影和怀古追今的不止是“金凤腾飞”那精美大气的外观,其中它包含的楚文化和三国文化,也是一大亮点。

之所以将“金凤腾飞”立在东门外,而不是立在南门、西门和北门,那是因为有两个历史原因的。

一是JZ为楚人的故土,楚人崇凤,视凤为至尊、至善、至美的神鸟,凤鸟是两千多年前楚国人心目中的图腾。

春秋五霸之一的楚庄王在位初期,由于大权旁落,于是他佯装不理朝政,成天流连花天酒地、混迹声色犬马之中,但经过三年的隐忍后,他在大臣成嘉和潘崇的帮助下重新夺回了权力。

这时的他厉兵秣马四处征讨,打得周边的诸候国个个是伏首称臣。

最牛皮哄哄的是,他闲来无事带兵跑到周都洛阳陈兵示威不说,居然故意问周天子派来的使臣王孙满:周王室供奉的九鼎,到底有多重?

在那个封建统治的时代,直接问九鼎的重量,摆明了楚庄王是有心取代周天子的地位,挥一挥衣袖从而号令天下诸候。

在羞辱周天子和饮马黄河后,他意气风发,留下了荡气回肠的“三年不鸣,一鸣惊人,三年不飞,一飞冲天”的经典传世名句。

在这简短的四句中,他把自己比喻成一只隐忍不发的神鸟,而那只神鸟,就是楚国人心目中的图腾——凤。

二是在三国争霸时期,东门是守卫JZ城的第一道防线,这里城高墙厚河水深,甚至可以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而当年位列蜀国五虎上将之首的关羽镇守JZ时,曾重兵屯于此要塞。

据传那次“大意失JZ”,乃是守卫东门一线的将士违反军纪把酒言欢麻痹大意所致。

也正是因为那次失利,直接导致了关羽麦城再败,他在逃往蜀地时,不幸于远安回马坡一带被吴兵设计生擒,次年为吴王孙权所杀。

所以说,“金凤腾飞”立在东门外的九龙渊旁,既有不忘楚人风骨的内涵,又有牢记历史继往开来之意。

将思绪拉回现实。

坐的士的钱是余舒雅抢着出的。

她豪横地说:老梁你是远道而来的客人,而我是“地主”,到我的地盘了,你所有的一切,必须由我来作主。

我考,这姑娘颇有几分“大姐大”的风范!

吃饭是在东门内找的一家小餐馆,时间都过了十点,没打烊的餐馆,貌似也不多了。

本来余舒雅还想找个稍微有情调一点的,是梁荆宜把她给硬拖进来的。

两人毗邻而坐,放在桌子上的胳膊几乎都快靠到一起了,余舒雅指着老板扔过来的那张油腻腻的菜单,让梁荆宜放开手脚随便点几个菜。

这种小馆子就是放开肚皮海吃海喝,也花费不了多少钱。梁荆宜之所以把余舒雅硬拖进来,就是这么个目的,从经济方面考虑,他不想花冤枉钱,尤其是余舒雅的钱。

“你想吃什么?”在梁荆宜的潜意识里,一直都信奉“女士优先”的原则。

“主随客便。”余舒雅盯着他的眼睛,仿佛在窥探着什么。

眼前这个家伙令她觉得好玩,连她说好的请客吃饭的权力,也被无情地给“剥夺”了。

“你确定?”

“嗯,确定。”

“那就来两份加鸡蛋的炒米粉吧!”

“你......”余舒雅一听要两碗加蛋的炒米粉,她当即就站起来了。

“怎么了吗?你不是说主随客便嘛!”面带笑意的梁荆宜起身把余舒雅给按到了座位上。

这个动作在坐的士时,他也这么干过。

“老板赶紧去炒,我们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我不是那么小气的人。”余舒雅嘟囔着。

瞧她那愤愤不平的小样,应该是心里意见大大的。

“老板,再加个西红柿蛋花汤。”梁荆宜朝没走出几步远的老板扯了一嗓子。

“兵哥,还要不要别的了?”老板回头不咸不淡地多问了一句。

“够了。”梁荆宜没再给余舒雅说话的机会。

这俩小情侣年纪轻轻的,吃个饭简直是抠门抠到了极致,加蛋的炒米粉是五块,西红柿蛋花汤也是五块。难道当兵的谈恋爱,谈的都特么是“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是“有情饮水饱”的那种?这货边炒米粉边在心里嘀咕着,以致于手一抖,到底是放盐了,还是放糖了,他都有点傻傻分不清了。

十分钟后,两碗热气腾腾的米粉和西红柿蛋花汤被端了过来。

梁荆宜定晴一看,什么玩意,碗大份量少,他在心里暗骂“老板小气”后,便招呼余舒雅准备开吃了。

这时的余舒雅又忽地站起来,她将碗里的鸡蛋米粉直接往梁荆宜的碗里倾泻,并且嘴里还念叨着:“既然你喜欢吃,那就多吃点吧!”

“够了够了,这么多,我吃不完的。”梁荆宜奋力抢过自己的那个碗。

可还是迟了,短短几秒钟的时间,余舒雅已将碗里的鸡蛋米粉倒了将近一大半:“你那么瘦,必须多吃点。”

“那你多喝点汤。”梁荆宜把西红柿蛋花汤往余舒雅面前推。

“留着你喝,我听说西红柿是美白的。”

“你的意思是说......我黑吗?”

“不不不,你别误会。”余舒雅拿了汤勺开始打汤,“我也想白一点。”

这是主动把话题往自己的身上引。

梁荆宜朝她笑笑,说完“我来结账”之后,便低头呼呼啦啦地大吃起来。

可买单的钱,仍是余舒雅偷偷跑去付的。

三两口吃完的她趁梁荆宜狼吞虎咽时,谎称自己去洗手,结果手没洗,却把口袋给“洗”了。

吃饱喝足的梁荆宜也无能为力,在对她的“不仗义”行为,声讨几句后,便把脖子上的围巾取下来,重新给她系上。

外面凉风习习的,女孩子远比男孩子需要保温。

俩人出了馆子,梁荆宜问她:吃饱了没有?

她拍着小腹说:饱了。

其实啊,她饱个锤子!饿了这么久,小半碗鸡蛋炒米饭能吃得饱?她是担心某人肚子大,份量不够,所以才狂喝那美白的西红柿蛋花汤的。

填饱了肚子,那么,下一步要做的,就是赶紧找个住的地方。

余舒雅是租的有房子,但人家没开金口,梁荆宜也不好意思厚着脸皮说“我能不能去你那里借个宿啊”?

甭说女孩子矜持啦,关键问题是俩人的关系,似乎还没有好到“水乳交融”的那步田地。

如果自己冒冒失失地提出不合理要求,万一余舒雅翻脸,那岂不是之前所有的努力都前功尽弃了?再说了,作为一名现役军人,这么一点社会道德和责任感,他还是完全具备的。

“找个便宜的旅馆将就一晚。”梁荆宜扭头说。

“城门洞子那里很便宜,也很空旷,而且人多,不会寂寞。”余舒雅白了他一眼,“天当被,地当床。”

“我的意思是有一张床就行了。我跟你说,如果你找高档的地方,我不住的啊!”

“那你是......不欢迎我吗?”

面对余舒雅的反问,梁荆宜内心是一阵狂喜,这不就是自己心心念念的东西嘛!

旅馆很快找到了,距离刚刚吃饭的地方不足五百米,是三楼一个标准的单间,老板介绍说:有床、有电视、有空调、还有专门洗澡淋浴的地方,一晚收费三十五块,另交押金五十块,明早走的时候押金可以退。

这钱是梁荆宜拼了命才出的。

要是没有余舒雅结结巴巴说的那句话,他九成九是不会那么奢侈的,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哪怕这一晚老板要价五十,甚至一百,他也愿意乖乖地掏钱。

“让我帮你提上去吧!”拿了钥匙上楼时,余舒雅让梁荆宜把那个黑皮箱递给她。

担心她力气小,提上三楼吃力,梁荆宜不给她,谁知这姑娘蛮横地说:“不给老娘提着,今晚咱俩谁也不想上去睡觉。”

我考,这特么不是耍无赖吗?在俩人僵持了一会后,梁荆宜率先认怂了。

耳鸣的他把余舒雅说的“睡觉”两个字,那是听得清清楚楚的,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他还能不认怂嘛!

结果就是强撑着要提箱子上楼的余舒雅累得气喘如牛,而跟在后面的甩手掌柜梁荆宜却落得个清闲。

“你箱子里面装的是不是石头啊,这么重的。”进了房间亮灯,余舒雅解开脖子上系的围巾,双手叉着腰直喘粗气。

负重爬楼可把她累得不轻,看梁荆宜手里掂个箱子就跟玩似的,怎么到了自己手里,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虽说以前在学校读书时,跑步是强项,耐力也不弱,但是毕业参加工作两年了,由于疏于锻炼,体能貌似退化了不少。

“没有石头。”梁荆宜脑子不带拐弯的。

要是情商高的人,肯定会借坡下驴说“箱子里面是装的石头”,在忽悠和讨好女孩子这一块,他真的就是个“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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