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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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自这世上有人起,便有交易。

人们用欲望交换欲望,各自满足,各取所需。

有些人以为,可以用交易外的东西,得交易中的便宜。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交易中从来都不会变的,就是公平。

公平,是个多么奢侈的词语,它在或不在,人们其实并不在意。

因为它的存在本身,不过是得而不求,求而不得而已。

不过,这世上有些东西,生来便公平,记忆便是其中之一。

因为每一段记忆,无论长短、内容,都是组成世界的唯一,你我皆有,不曾离弃。

(一)

邬镇,是坐落在华夏西北的一个不大不小的镇子。

镇子周边资源充沛、水土富饶,再加上大小算是个交通要道,所以常常会有各地的行商路过歇脚。

这个镇子有过许多名字,钱镇、金镇、孙镇等等等等。

如今叫邬镇,不过是因为现在镇子里权势最大的一家,是邬家。

说来也怪,每隔百十年,掌管镇子的家族就会更换一次。倒不是因为什么明争暗斗或是各大家族之间的和平契约,仅仅是因为每隔百十年,不论掌权的家族如何财大势大,都会莫名其妙的因为各种原因在数年内倒下。

然后自然而然的被其他家族瓜分干净。

所以在这个镇子里,只要你块头够大、实力够强,这老大的位置,迟早有一天能够落到你手上,你甚至都不需要特地做什么,只需要继续保持着家大业大就好。

当然了,你也得记住一点。

那就是百十年后,无论你愿不愿意,这把交椅都得交出去。

邬镇里有一家典当铺,掌柜姓金,名财顺,镇子里的人都叫他金掌柜。

数百年前,金家也曾风光一时,为这个镇子改过姓,而结局自然也和所有前辈后辈一样,逐渐没落,直到如今。

到现在,金家还能有这么一间典当铺,还能有子孙后代,已经足以说明曾经的实力。

多少家族,到最后能剩下的,不过是乱葬岗上的几缕青烟而已。

金掌柜有个儿子,叫金不欺,刚满五岁,便开始跟着金掌柜学习简单的算术和鉴别物品的能力。

毕竟金家现在一脉单传,不出意外,这家典当铺迟早要交到儿子手里。

因此,吃饭的本领,早些学会总是好的。

而小家伙也继承了金家在这方面的天分,学得很快,这让金老板非常满意。

除了金不欺之外,金家还有一个女儿,叫金曦。

更准确的说,是金不欺的童养媳。

对于金曦的来历,金掌柜夫妻并不太清楚,只知道金不欺四岁那年,一个人在外面玩耍,回来时怀里便抱着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女婴。

金掌柜问他怎么回事,他只说是看见这个女婴躺在街边角落的一堆杂物里,觉得有些可怜,就捡了回来。

金曦似乎并不是中土的孩子,倒像是外邦人,金发碧眼,与中土人的黑发黑眸完全不同。

可最近也没听说有什么外邦商旅来过邬镇,着实奇怪得很。

金掌柜和妻子也向镇子里的好友打听过了,却也没发现哪家有丢了孩子的消息,再加上小金曦着实可爱,便收养了下来,给金不欺作童养媳。

夫妻二人期望着,等到金不欺和金曦长大成人,两人成了亲,便将典当铺交给金不欺打理。

而接下来的事情也确实顺了他们的意。

金不欺和金曦一点点的长大,十二岁那年,金不欺就已经可以在典当铺里独当一面;到了他十五岁时,金掌柜就当起甩手掌柜,将一应事务都交了给金不欺处理;转眼又是五年,金不欺终于年及弱冠,成人礼后,金家便开始操办起金不欺和金曦的成亲事宜。

成亲那日,镇子里的亲朋挤满了金家的院邸,连邬家都派人送来了贺礼。

金掌柜和金夫人的脸上,一整天都堆满笑意,而金不欺和金曦,也在那洞房花烛下,互许了今生之情。

这之后,典当铺便彻底交到了金不欺手里,金掌柜夫妻过上了悠闲的生活,整天种种花品品茶,期待着孙子的早日来临。

一天傍晚,外面下着大雨,镇子里的居民们都早早的回了家,街上只余下雨滴撞击地面的声音。

刚成亲一个多月的金不欺,正在典当铺里收拾东西,这几天他的心情特别好,一边收拾一边哼着小曲。

因为,就在几天前,金曦诊出了喜脉,金家有了后继。

片刻后,金不欺收拾完毕,他快速地将店门锁好,撑开伞走进雨里。

雨很大,带起阵阵凉意,金不欺不禁加快了脚步往家的方向赶去。

他知道,妻子已经做好了一桌热腾腾的饭菜,正等着自己。

典当铺离家很近,没一会儿,金宅的轮廓便出现在视野里。

可这时,金不欺却停了下来,因为他发现,前方的雨幕中,有一个蹒跚的身影,正一步步朝自己的家门靠近。

带着疑惑,金不欺走了过去,站在那人身旁。

也许是雨太大,也许是天已经暗了,那人似乎并没有察觉到金不欺。

“那个……请问您有什么事情?”金不欺伸出手,想拍拍那人肩膀,可就在自己的手接触到那人肩膀的瞬间,那人像是断了线的木偶一样,“噗通”一声倒了下去。

……

他叫阿雨,是金氏典当铺的新伙计,这个名字是金不欺给他起的。

就在不久前的雨夜,阿雨不知为何倒在了金家门口,金不欺问遍了镇里的居民,也没有一个认识他的。

于是,心善的金不欺便将阿雨带回家照顾,可谁料阿雨醒后,却什么也记不得。

他从哪里来?来这儿干嘛?他叫什么名字?

一切的一切,任凭阿雨如何回忆,也难以回答,只能一边痛哭一边对着脑袋疯狂地捶打。

看他这样子,金不欺也不忍心将他赶出去,只好在在无奈之下,将他收留下来。

好在阿雨肯干活,脑子也不笨,教给他的东西很快就能学透,对于金家来说,无非就是吃饭时多添一双碗筷罢了。

至少在金不欺眼里是这样的。

其实阿雨有一个秘密,从没有告诉过金不欺。

那就是从金宅到典当铺,甚至是金不欺教给他的所有东西,都让他熟悉无比。

那种感觉,就像是他曾经在这里做过同样的事情。

至于为什么不告诉金不欺,其实阿雨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只是脑海中似乎有一个声音在不停地告诉他,这件事情不能和任何人提起。

日子就这样再度归于平静,阿雨的到来对于金家来说,似乎并没有什么影响。

金财顺二老依然每天过着悠闲的生活,金不欺也依然每天经营着典当铺,一家人在日复一日中等待着新生命的诞生。

时间一晃便是小半年过去,这期间阿雨对于自己的活儿越发的熟悉,客少时甚至不需要金不欺在旁边,也能独自应付。

只不过,他依然什么都想不起。

这晚,金不欺一家都睡了,阿雨独自坐在窗边,看着夜色发呆。

他不想睡,因为睡觉对他来说实在太痛苦。

从一周前开始,阿雨每晚都会做同一个梦,梦里有女孩儿的哭喊、有男人的狂笑、有遍地流淌的鲜血、有此起彼伏的哀嚎……

他看不清他们的脸,听不清他们的话,就连鲜血的味道也是模糊异常。

所有的一切都仿佛是混沌,又似乎很清晰,待他想仔细分辨时,便是天旋地转,随后在一身冷汗中惊醒。

阿雨就这么在窗边坐着,似是在看夜空,又好像什么都没看,桌上的蜡烛渐短,一阵凉风吹过,已然微弱的烛火抵不住吹拂,悄然灭了。

再看阿雨,不知什么时候合上了眼皮,在窗边沉沉睡去……

熟悉的场景再次袭来,首先便是刺鼻的血腥,随后是冰冷的地面贴着脸颊。

等等,血腥味儿!

阿雨突然一惊,这次的梦似乎比以往清晰了一些,鲜血的气味变得浓郁,不再难以分辨。

不待他细想,阵阵哀嚎便从四面响起,一男一女的模糊身影出现在他面前。

梦中的阿雨浑身都没什么力气,只能艰难地将头抬起。

男人依旧在一边狂笑一边说着些什么,但阿雨听不清。

在男人的脚下,踩着一个女孩儿,满身鲜血,似乎受了重伤。

没来由的,阿雨有一种想要冲上去救下那女孩儿的冲动,可他刚挣扎着站起身,脚下便一个趔趄,又摔倒下去。

这一幕让男人的笑声更加狂妄,他低头对女孩儿说了些什么,随后伸出一只手,指向了阿雨的额头。

一股钻心的疼痛和强烈的眩晕感向阿雨的脑袋袭来,周围再次天旋地转,阿雨知道,又该醒了。

就在阿雨醒来的前一刻,他似乎看见那个女孩儿在地上挣扎着,撕心裂肺地冲着自己大喊……

而这一次,他听清了。

“阿哥!”

……

同一时间,邬家正厅,一名男子翘着二郎腿躺坐在大堂正中央的交椅。

他右手端着盖碗左手提着碗盖,双眼微闭,老神自在。

突然,男子眉头一蹙,将眼皮抬了起来。

接着他眼珠微动,有意无意地朝着远处一个方向看了看,又将眼皮耷拉了下来。

片刻,男子低头微微吹了两下茶水,轻饮一口茶汤再放下盖碗细细品味,随后嘴角微翘,发出一声赞叹。

“好!”

也不知这声“好”说的是这茶,还是别的什么。

茶饮罢,男子眯起双眼,唱起小曲儿来。

“晓梦残月旧念,

潆洄滉瀁翩跹,

昔人风华如昨夜,

回首此忆经年,

莫再道情难湮……”

曲声若有若无,自邬家正厅传出,在半空悠悠回荡着……

(二)

第二天,阿雨如往常一样在典当铺里忙活。

今天的客人并不多,所以一闲下来,阿雨就开始回忆昨晚梦中的场景。

女孩儿的那声“阿哥”,让阿雨有一种十分熟悉的感觉,可任凭他如何努力,也无法记起关于女孩儿的一丝记忆。

“阿雨,把店关了,回去吃饭吧。”金不欺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一下子打断了阿雨的思绪。

阿雨这才回过神来,发现已经是中午,赶紧收拾了一下,关了店门,与金不欺一同朝金宅走去。

一路上,阿雨都在回想着。

其实他也清楚自己不大可能想起什么,但他隐约感觉到,这个女孩儿对自己非常重要,很有可能与自己失去的记忆有莫大关系。

“阿哥,你们回来啦。”两人刚进门,便听见金曦在屋里喊。

“嗯,回来了,家里可好?”金不欺和阿雨同时张口。

话刚出口,阿雨便反应了过来,随即看见金不欺正奇怪的看着自己,连忙摸了摸后脑勺,憨笑着说:“我看掌柜的天天这么说,便学着掌柜的开个玩笑。”

金不欺闻言笑骂:“好你个阿雨,平时看你憨傻老实,没想到也学会打趣了,看来恢复得不错啊。”

随即又关切地问道:“怎么样,有想起什么来吗?”

阿雨摇了摇头,有些无奈:“哎,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没事没事慢慢来,总会想起来的。”金不欺拍了拍阿雨的肩膀安慰着,“走,饿了吧,咱们先吃饭去。”

说完金不欺便拉着有些难过的阿雨朝着左室走去。

……

几日后。

阿雨独自坐在典当铺中,拨弄着算盘。

外面下着小雨,街上往来的行人比以往少了许多,来典当的客人也寥寥无几。

昨晚开始老板娘身体便有些不适,正好今日客少,掌柜的金不欺交代了几句,便赶回金宅照料,留阿雨一人在铺子里看着。

阿雨一只手拨弄着算盘,一只手撑着脑袋,眼神中思索着什么。

自从那晚以后,他的梦再度变得模糊不清,不禁让他有些怀疑之前听到的那声“阿哥”是否只是自己的臆想。

阿雨保持着这个姿势,不知过了多久,直到门口传来声响,他才赶紧正了正身子,抬起了头。

定睛一看,只见一名锦衣华服的公子哥儿站在门口,正四处打量着,阿雨连忙招呼。

“这位公子,不知有何贵干?”阿雨的脸上带着恭敬的笑容。

从这公子哥儿的穿着来看,显然不像是缺钱典当的。

“瞧你问的,来典当铺当然是当东西了。”公子哥儿摇摇摇头,似乎是觉得阿雨的问题有些可笑。

这让阿雨有些意外,不过他也不会多问,接着道:“那不知公子要当何物?”

“嘿嘿。”只见公子哥儿神秘的笑了笑,从怀中取出一物,“当这个。”

阿雨拿过来一看,顿时大惊:“这这这,这不是邬家的玉佩吗!”

原来这公子哥儿拿出来的东西,不是别的,正是一枚刻着“邬”字的玉佩。

这玉佩在邬镇是没有人敢去仿制的,因为一旦被邬家发现,那便只能落得一个家破人亡的下场。

“那个……敢问您是?”阿雨小心翼翼地将玉佩还给公子哥儿。

“怎么,你居然不认识我?”那公子哥儿似乎有些惊讶。

“我是半年前才来邬镇的,这半年我除了铺子和掌柜家的宅子,几乎没去过什么别的地方,所以对邬镇的人不怎么熟悉,也就认识些来典当的常客。”阿雨摸了摸后脑勺,不好意思的回答。

“原来如此。”公子哥儿点点头,“告诉你也无妨,我是邬家家主的儿子,排行老三,朋友们都叫我三哥,你也可以这么叫。”

“啊,原来是三哥,久仰久仰。”阿雨这才恍然大悟。

邬家老三阿雨当然听说过,是邬家家主最小的儿子,典型的纨绔子弟,成天拿着邬家的钱花天酒地。

不过话虽如此,却是从未听说过这邬老三有什么欺男霸女的行径,所以并不会让邬镇的百姓们生厌。

再加上他平日里出手阔绰,倒是让花街柳巷的老鸨们一看见他,便都眉开眼笑的。

“好了,客套话就不用多说了,这两天三哥我缺钱,将这玉佩放你这儿两天,等过两天有钱了便赎回来。”邬老三摆了摆手,显然是对这种客套话不太感冒。

“好的,三哥您稍等。”阿雨重新从邬老三手中接过玉佩,找了个盒子小心放好,接着拿出一摞银票递给邬老三。

金不欺早就叮嘱过阿雨,说但凡邬家人来,能满足的尽量满足,一定得罪不得,所以阿雨的速度也比往常快了许多。

“来,您数数。”

邬老三接过银票数了数,突然皱起眉头一脸严肃:“你这数量不对啊。”

阿雨心头一紧,连忙问道:“是少了吗?少了我再给您添几张”

“不,是多了。”邬老三抬起头盯着阿雨道,“这玉佩值多少钱我清楚得很,我这也不是第一次当它了。

一般在典当行也就能当个六七成价的样子,你却给了十成,这要是传出去,不成我邬老三欺负人了?”

阿雨闻言松了口气,恭敬地回道:“小的当然不是那个意思,只是我们掌柜的专门叮嘱过,说咱们典当铺能在邬镇顺风顺水的开下去,全仰仗邬家的照拂。

所以,只要是邬家人来,东西值多少当多少,没有赎期,也不收您手续费,权当替您保管一段时间。”

邬老三点了点头,脸上扬起笑意,看来是对这个回答十分满意。

只见他将银票揣进怀里,然后拍了拍阿雨的肩膀:“原来如此,那就替我谢过你们掌柜了,不过……”

邬老三话锋一转:“我邬老三从来不是占便宜的人,这样吧,我这人素来爱交朋友,你既然说你来了邬镇半年都没怎么去过别的地方,那作为邬家人自然是该尽下地主之谊。

这多出来的钱嘛,我就拿来请你吃喝游玩,就今晚,咱们不醉不归,你看如何?”

“这……”阿雨有些犹豫,不知该如何是好。

“怎么,不给我三哥面子?”邬老三面色一沉,一副欲发作的样子。

“不不不,当然不是。”阿雨忙摆手,“好吧,那劳烦三哥待我跟掌柜的说一声。”

邬老三的面色这才缓和下来,再次拍了拍阿雨的肩膀,缓缓道:“这才对嘛,去吧,我在店里等你就是。”

阿雨给邬老三端上茶水,再次作揖表达歉意后,才拿起雨伞赶忙朝着金宅跑去。

看着匆匆出门的阿雨,邬老三脸上扬起一抹耐人寻味的笑,喝了口茶,哼起了小曲儿……

……

那日以后,邬老三隔三差五便会到典当铺来找阿雨,不是去青楼吃喝,便是去戏院听戏,镇里来了什么新奇玩意儿,也会叫上阿雨一同去瞧瞧。

碍于邬老三的身份,阿雨也拒绝不得,这一来二去的,两人也算是熟识了。

阿雨也问过邬老三,说他一个家财万贯的公子哥儿,怎么会爱和自己这样的穷酸小伙计一起玩乐。

而邬老三的回答,也合情合理。

他说在这邬镇,要论家产和地位没人能和他们邬家相比,所以他交朋友也不会在意对方的家产和身份,之所以爱找阿雨,主要是觉着阿雨为人实诚,也会来事儿,是个能交心的人。

这才打消了阿雨的疑虑。

说来也怪,自从和邬老三相识后,阿雨便再也没有做过那个梦。

本来那个梦就困扰着阿雨,没了这梦,阿雨也睡得好了,精神也比之前好了,渐渐的也就将之抛诸于脑后了。

又过了两个月,金曦的肚子越来越大,眼看着还有个把月便要生产。

所以从几天前开始,金不欺便将典当铺的事务都交给了阿雨打理,自己则全心照料着妻子,只是交代阿雨说要把每天的帐报告给他听。

阿雨一下子忙了起来,能和邬老三胡混的日子也就变得少了。

而邬老三似乎是知道阿雨没空,这段日子也不怎么来找他了,这让阿雨的生活又回归到之前的平静中。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金曦生产的前一天。

这天晚上,阿雨如往常一样,打烊后回到金宅,晚饭过后向金不欺报告了今天的账目,然后便回到自己的房间。

但阿雨并没有歇息,而是坐在窗边发呆。

大夫估摸的生产日子就是这几天,所以金家上下都紧绷着一根弦。

时间一点点过去,夜深了,阿雨的头开始不住地点着。

他晃了晃脑袋想要将睡意驱赶,但刚驱散一点,更加浓重的睡意又朝着他袭来。

终于,阿雨再也支撑不住,趴在窗口睡了过去。

……

浓烈的血腥味,从鼻腔灌入,刺激得阿雨一下子睁开了眼睛。

随之而来的,是四面八方传来的哀嚎,有远有近。

这是阿雨熟悉的场景,也是他以为已经远去的梦境。

但和之前不同,这次,他听得清楚,看得分明!

面前还是那一男一女,男的他认得。

女的,他不……

突然,阿雨感觉到有什么回到了他的脑袋里,那一刻他便知道,那是属于他的东西。

一瞬间,许多事情从模糊变得清晰。

女的,他也认得!

这个被踩在脚下,不断挣扎着的女孩儿……

这个满身血污,却有着黑发黑眸的女孩儿……

这个明明满脸都写着痛苦,眼神却从未有一刻离开过他的女孩儿……

是他的妹妹,也是他未过门的妻。

她叫金曦!

而那个将脚踩在金曦身上,轻蔑地看着他,狂笑着的男人。

是邬老三!

不,他不是邬老三,他叫忆!

记起来了,阿雨全都记起来了!

不!

他不叫阿雨!

他叫……

金不欺!

(三)

她叫金曦。

她有一个哥哥,是金氏典当铺的掌柜,她是哥哥四岁时捡来的。

哥哥从小跟着父亲学习做生意,他很有天分,学得很快,让父亲十分满意。

金曦从记事起就喜欢跟在哥哥的屁股后面,因为哥哥对她很好。

六岁那年,镇上的小孩儿嘲笑金曦是捡来的,哥哥为了她,挨着将那些小孩儿揍了个遍。

也就是那天,金曦第一次看见父亲如此愤怒的一面。

哥哥被罚在祠堂里跪了整整一夜,金曦便趁父亲睡了,偷偷给哥哥送去吃的,哭着跟哥哥说对不起。

哥哥没有怪她,只是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说:“有我在,没人能欺负你。”

十岁那年,父亲问金曦喜不喜欢哥哥,她点点头,说喜欢。

父亲又问,将来她会成为哥哥的妻,她可愿意。

金曦知道什么是妻,红着小脸蛋儿点点头,说愿意,然后父亲便将哥哥叫到了房里。

没过多久哥哥推开门出来,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等我二十岁时,我娶你。”

那一天,金曦很开心。

十五岁那年,镇上来了一队外邦的商旅。他们个个金发碧眼,引来镇上居民的围观与好奇。

金曦和哥哥也去了。

“他们长得好奇怪哦。”她对哥哥说,可却没得到哥哥的回应。

她转过头,发现哥哥正痴痴地看着前方。

金曦循着哥哥的目光看去,只见那外邦商队中,有一名少女。

那少女有着金色的长发,碧蓝的眼睛,肌肤白皙似雪,脸蛋光洁如玉。

少女的脖子上,戴着一串她从未见过的饰品,银质的链子中间,镶嵌着一颗奇异的宝石,在太阳的照射下发出耀眼的光芒。

那少女似乎也看见了哥哥,朝哥哥笑了笑,哥哥也笑了笑,这让金曦有些生气。

随后,这队商旅在镇子中暂住了下来,而金曦发现,自那天起,哥哥每晚都会溜出去,一个时辰左右才回来。

她有些慌了。

一天晚上,哥哥又出去了,金曦偷偷地跟在后面。

她看见哥哥去到了那外邦商旅的住处,敲了敲门。

门开了,开门的正是那少女。

金曦眼睁睁地看着哥哥走进去,泪水不自觉地流了下来。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金曦躲在远处哭了很久,直到眼中已经流不出眼泪来。

这时天快亮了,但哥哥还是没有出来,万念俱灰下金曦独自走了,却没有回家。

她不想回家。

金曦走出了邬镇,这是她长这么大第一次走出去,她也不知道该往哪儿走,反正离镇子远远儿的就对了。

走了很久,太阳已经高高的挂在天上,金曦累了,靠着路旁的一颗树坐下,不一会儿便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金曦感觉到有人在晃她的肩膀,迷迷糊糊地睁开双眼。

此时天色有些暗,她只看见一个人影蹲在她面前。

金曦下意识的向后退,可背后是树干,她的脑袋一下子撞到了树干上。

“你没事吧?”那人问道。

她揉了揉脑袋,这才看清,眼前是一名二十多岁的男子,有些书卷气。

男子身后是辆马车,看来是路过的。

男子叫忆,是个奇怪的名字,他想去邬镇,问金曦是否知道路。

金曦说知道,她就住在邬镇,但她不能带他去。

在忆的追问下,金曦告诉了他原因,谁想到,忆神秘地一笑,说想和她做个交易。

他实现她的愿望,她答应他一件事情。

金曦说她的愿望就是成为哥哥喜欢的那个少女,可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忆说,他可以。

将信将疑下,金曦带着忆回到了镇里,忆找了间客栈让她住下,随后问清了她家的所在,便独自离去。

金曦在客栈里等啊等,直到午夜,忆才再度出现。

他让她好好睡一觉,明天醒来,她的愿望便能实现。

第二天一早,金曦带着紧张的心情来到家门口,敲响了家门。

门开了,出现的正是哥哥。

哥哥看见她,先是一愣,然后笑着道:“丽莉丝小姐,您是来道别的吗?”

丽莉丝,正是那少女的名字,可道别是什么意思?

金曦有些不解。

还没等她问,却看见哥哥朝屋里喊道:“曦儿,快出来,丽莉丝小姐来了。”

曦儿?

只见屋里出来一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位叫作丽莉丝的少女。

“曦儿,这位就是丽莉丝小姐,正是她答应把那颗宝石送给我,我才能把它做成簪子送你。”

金曦这才注意到,丽莉丝的头上戴着一根簪子,簪子上镶嵌着一颗宝石,正是那日丽莉丝脖子上戴的那颗。

“谢谢丽莉丝小姐。”被称作“曦儿”的丽莉丝冲她甜甜的一笑,道谢着。

不对!这一切都不对!

金曦冲回了客栈,质问着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

忆告诉金曦,金不欺并不喜欢那个丽莉丝,他只是想要换取丽莉丝脖子上的宝石,给她做根簪子。

而丽莉丝的确对金不欺有些情意,却也清楚他对金曦的感情,所以丽莉丝的条件就是要金不欺每晚陪她一个时辰,聊聊天、赏赏景。

金曦这才明白,前天晚上哥哥之所以一夜没有回去,是因为丽莉丝今天下午就要离开,在这之后,两人或许再也不会见面,丽莉丝便想让哥哥多陪她一会儿,仅此而已。

金曦又问为什么哥哥会叫丽莉丝作“曦儿”,忆理所当然的回答:“你要成为她,我就让她成为了你。”

金曦恍然大悟,开始央求忆将自己和丽莉丝换回去。

忆往椅背上一靠,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才缓缓道:“换回去没问题,可我实现了你的愿望,你得先答应我一件事才行,这是我们说好的‘交易’。”

“没问题,你说吧,答应你什么?”金曦满脸焦急。

“我要你的‘交易’。”

“‘交易’?那是什么?”金曦有些疑惑,根本听不懂忆在说些什么。

“装傻吗?呵呵,没关系,我很有耐心。”

忆无所谓的笑笑,然后哼起了小曲儿……

(完)

今天,是金不欺和金曦大喜的日子。

一大早,镇里的亲朋便陆续来到了金宅,甚至连邬家都派了邬老三前来贺喜。

虽说这邬老三在邬家没什么地位,甚至压根儿就没什么希望竞争家主的位置,可好歹他也是家主的儿子,勉强能代表邬家,是那么个意思。

金不欺独自坐在房间里,身着婚服。

今天他也很开心,可从面色上看,却有些没了精神气。

这几日,金不欺每晚都会做同一个梦,梦里有个女孩儿,黑发黑眸,样貌模糊不清。

梦中有个声音告诉他,那是曦儿,可曦儿明明是金色头发、碧蓝眼睛。

他不知道这个梦是什么意思,只知道每次醒来身上都会被冷汗浸湿,仿佛脑海深处有什么东西让他恐惧。

“不欺,时辰到了,该拜堂成亲了。”母亲的声音从屋外传来,金不欺连忙收起思绪,整理一下衣着,走了出去。

……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送入洞房!”

……

洞房中,金不欺和金曦相对而坐,身旁的桌上,是花烛与美酒。

烛火微微摇曳,烛光映上金曦的盖头,忽明忽暗。

一如二人此刻的心情,有些欣喜,有些不安。

“曦儿。”金不欺轻声叫道。

“嗯。”金曦也小声回应。

二人的声音中都带着些羞涩。

他们都期盼着这一天,可二人毕竟都是未经人事的雏儿,当这一天真的到来时,难免会有些无措。

终于,金不欺伸出了手,轻轻捏起了盖头的一角,缓缓地向上掀。

粉颈,朱唇,琼鼻,碧眸,还有那与众不同、高高挽起的金色长发,和发上插着的那支镶着宝石的银簪。

今夜,金曦美极了。

“曦儿,你真美。”金不欺未进滴酒,却是醉了。

……

金不欺惊恐地看着身旁那金发碧眼、衣衫不整的少女。

他认得她,她是丽莉丝。

“我怎么会,将丽莉丝小姐当成了曦儿,那曦儿呢?”

金不欺黑色的瞳孔骤然放大,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事情,他一刻也无法再待下去,不顾床上沉睡的丽莉丝,手脚并用地从床上爬起,慌忙开门想要出去。

可谁知一开门,门外站着一名男子,男子手上提着一名少女。

金不欺认得这个男子,她叫忆,是几个月前出现在镇子里的。

这人来过典当铺几次,每次都只是在店里转转,和金不欺闲聊几句,不当物件也不买东西,给金不欺留下些印象。

再看他手中提着的少女,不是别人,正是金曦!

“曦儿!”金不欺大喊着扑了上去,却见忆微微侧身,脚下一绊,手从金不欺背后顺势一推,金不欺整个人便飞了出去,摔在院子里。

金不欺爬起来,才发现从四面八方传来的阵阵哀嚎,从声音能听出来,正是来参加喜宴的宾客们。

紧接着,他看见满地的鲜血,血腥味儿浓郁刺鼻。

循着血迹看去,才发现背后不远处,父亲母亲正躺在地上,生死不明。

“爹!娘!”金不欺冲到父母身边,发现他们的脖子上都有一道深深的伤口,显然是没了性命。

这时,身后传来忆带着戏谑的声音:“我说呢,答应你换回来,你不愿‘交易’;玩了你的身子,你不愿‘交易’;杀了你爹娘,你不愿‘交易’;让你看着他和别的女人翻云覆雨,你还是不愿‘交易’。

原来‘交易’真的不在你这里。”

“你到底,干了些什么!”

金不欺死死的盯着忆,怒吼着向前冲去,他现在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将自己的拳头狠狠地砸进这个人的脸里。

“嘭”的一声,金不欺再次飞了出去,背部狠狠地砸在坚硬的地上,剧烈的疼痛让他整个身子一下子蜷缩在了一起。

忆一边放声狂笑一边收回了脚,满脸都是嘲讽与不屑。

他将金曦扔在地上,脚用力地朝金曦的背踩去,一边踩一边骂道:“明明是个灵,却偏偏要和人在一起,还将自己的能力送给了别人,让我多费多少功夫!”

说完忆又往往金曦脸上吐了口唾沫:“也罢,好事多磨,我就再陪你玩儿玩儿吧。”

说完,忆伸出一只手,指向了金不欺的额头,金不欺顿时昏死过去。

“把你的记忆给谁好呢?”忆来到外院,目光在地上躺着的宾客中扫来扫去。

片刻后,他将目光停在了邬老三的身上。

“嘿嘿,正好我也想换个身份,就你吧。”

……

邬家正厅。

忆躺坐在正中央的交椅上,眯缝着眼睛。

< p>他的手中端着茶碗,嘴里唱着。

“晓梦残月旧念,

潆洄滉瀁翩跹,

昔人风华如昨夜,

回首此忆经年,

莫再道情难湮。

掀了红盖头,

红颜未桑田,

夜光杯中无美酒,

醉了可人儿的脸,

花烛尽夜无眠。

恍惚恍惚惊梦醒,

终觉情已陷,

呜呼呜呼哀哉哉,

神佛不睁眼,

扰了我忆中仙。”

一曲唱罢,忆睁开了双眼,眼中尽是难以掩饰的兴奋,那眼神就仿佛是辛苦培育了许久的果实,终于成熟了一般。

此时邬家正厅的门口,站着一个人。

是阿雨。

不,该叫他金不欺。

“你来了?”忆微笑着。

“我来了,来取你的性命。”金不欺冷冷地回道,同时开始一步一步朝忆逼近。

“你可让我好等啊。”忆似乎并不在意金不欺,继续自顾自地说着,“好在我有的是耐心,你看,这不就等来了么?不过我实在是好奇,我想尽办法都没能让你用出‘交易’,你是怎么自己学会的?”

“想知道?来‘交易’吧,用你的命!”金不欺冷哼一声,脚步不停。

“呵呵,别着急啊。”

只见忆拍了拍手,几个邬家的下人便从屏风后走出,手中还押着一个黑发黑眸的少女。

“曦儿?!”金不欺大喊道。

这个少女,正是金曦!

“做个‘交易’怎么样,你把‘交易’给我,我把你的曦儿还你。”

“好!”金不欺想都不想便答应,而此时他已经走到了忆的面前。

“那么,来‘交易’吧。”忆对金不欺伸出了手,脸上尽是胜利者的笑容,他梦寐以求的东西,如今终于唾手可得!

可突然,忆脸上的笑容凝固了。

他看向自己刚刚伸出的右手,此时空空如也。

没有疼痛,也没有鲜血迸溅、骨肉横飞,他的右手就这么凭空消失了,仿佛从来都没有存在过。

“以我右手,换你右手。”金不欺冰冷的声音传进了忆的耳朵里。

忆难以置信的看向金不欺,这才终于看清他的眼睛。

那是一双属于死人的眼睛,也是一双看着死人的眼睛。

“你想干什么,你难道不想要你的曦儿了?”忆惊声尖叫,他是真的慌了。

“我想,可她不是曦儿,曦儿在我和丽莉丝洞房的那天,就被你杀死了,不是吗?”

听到这个答案,忆一下子瞪大了双眼:“这不可能,你怎么会知道的,你才刚刚……”

“你想问,我才刚刚学会使用‘交易’,怎么可能破除你的第二重记忆,对吧?”金不欺看着忆,像是看着一具尸体,“很简单,以我记忆,换我清明。”

“就算是这样,你又怎么可能想到我在你的记忆中布下了第二重陷阱,你明明是刚刚拿回的记忆,根本就不可能有时间,除非……”忆突然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除非,有人帮他。”

一个声音自邬家正厅外响起,打断了忆,紧接着,一名男子缓步踱进。

这男子身材修长、面若冠玉,乌黑长发随意的向后梳拢,漆黑眼眸仿佛沾染了群星,眼神深邃,似是能贯穿古今,嘴角浅笑,带着一种天地尽在掌握的自信。

“是你!”显然,忆是认识这男子的,“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不是……”

“不用管我,你们继续。”男子再次打断了忆,冲着金不欺摆摆手示意。

金不欺点点头,嘴里开始低吼。

“以我眼,换你眼。”

“以我耳,换你耳。”

“以我身躯,换你身躯。”

“以我性命,换你……”

“等等!”已经变成人彘的忆发了疯的大喊:“留我一命,我把我的能力给你,把你妹妹的记忆也还给你。”

“那有什么用,曦儿已经不在了,就算把她的记忆给别人,那也不是她了。”金不欺说着,话语里满是绝望,直到此刻,两行泪才终于从他的眼中流下。

突然,站在一旁看戏的男子插话道:“还是有用的,他的能力结合你的能力,让曦儿重新活过来也不是没希望。”

金不欺一愣,转过头盯着男子,惊喜地问道:“你有办法?”

“有。”

“可我马上就会失去记忆了。”

“我可以帮你。”

“我信不过你。”

“我们可以来场‘交易’。”

“好!”

……

金氏典当铺里,金不欺和男子相对而坐,他拿到了忆的能力,也留了忆一命。

就在就在刚才,他将从忆那得来的记忆都放走了,让它们从哪儿来的,都回哪儿去。

“那么,来‘交易’吧,我撑不了多久了,之前和忆的‘交易’马上就要完成了。”金不欺催促着。

男子微微一笑:“没问题,交易的内容你来定。”

金不欺犹豫了一下,道:“交易的内容就是,你帮我复活曦儿并帮我找回记忆,我就用我的能力帮你做一件事情,什么都可以。”

“好。”男子点点头。

金不欺以为男子会讨价还价一番,却没想到他这么爽快的就答应了,不禁深深地看了一眼男子,可男子给他的感觉始终如同深渊,让他根本看不分明。

很快,金不欺放弃了,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交易完成。”

话音刚落,金不欺的双眼双耳以及四肢便都消失不见,整个人同之前的忆一般,变成了人彘。

就在这时,一名兜帽少年出现在男子身后,男子冲少年点点头。

紧接着,少年走到金不欺面前,对着金不欺一挥手,金不欺的身体便恢复了。

金不欺睁开眼睛,看着两人,眼中尽是迷茫。

男子用手碰了碰金不欺的肩膀,问道:“你还记得你是谁吗?”

“我是谁?”

“你是这间典当铺的掌柜。”

“我是……掌柜?”

“没错,你有一个能力。”

“什么能力?”

“很厉害的能力,想知道吗?”

“想……”

“那我慢慢告诉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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