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叛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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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那年长的马脚子讲完阿九妹的故事,我和一干格桑老爹马帮的年轻小伙子们都对这位数十年前就靠身手和胆识令众人刮目相看的女马锅头肃然起敬,只有那对我客客气气的何姓小哥敷衍地干笑了几声。

看到他那有些反常的表情,我只道他虽然对我们比较友善,但顾自里怕是受传统的男尊女卑思想影响深重,还在跟那些村子里的老古板们一般见识,认为古道是男人的天下,女人并不应该进来插一脚云云,也倒没有多在意。

只能说,那阿九妹虽然靠本事赢得了大家的尊重,创造了传奇,但她一口气成为了古道上响当当的锅头,还是引来了一些世代跑马家族的眼红和不满。

毕竟,说白了,赶马就是生意,古道上多了一个名头响亮,信誉良好的锅头带队,其他实力、能力不如她队伍的小世家就混不下去了。如此想来,听口音就出落在本地的何姓小哥家,莫非多年前正是因为阿九妹的崛起而丢掉了饭碗?

否则,他一个行事乖巧,手法娴熟,身强体壮的年轻人,为何不在自己家族的马队里干活,远远跑到格桑大叔手下做事呢?多半是由于被玉龙附近一家独大的阿九妹马队抢了生意,赶跑到藏区内讨生活去了。

别人家的世家恩怨我们理不清头绪,也插不上话,自然不好刨根问到底。见那何姓小哥不想多说,我自然也不会多问,正好此时两位马锅头也发声招呼大家歇息,明儿还要赶早,于是大家也就钻进各自支起的帐篷,伸个懒腰发出来此起彼伏的鼾声。

赶马堪比打仗,该走时就得赶路,停留时间零碎且毫无规律。因此,赶马人的其中一项必备技能,就是要能在队伍忙里偷闲时尽快睡着。这样才能在马队因为天气等其他不可控的原因滞留时,队伍里的人手能够适时地养精蓄锐,以备不时之需。

这种程度的适应能力,对于我这般肉身同步率近乎圆满,又靠了轮回镜强行调整了三魂七魄的道门中人来说倒也没什么,调整了内体行气,切换为魄灵掌控模式后,我倒也在周围一大班糙汉子们的鼾声和臭脚丫子气味中,进入了沉稳的“睡眠”状态。

为何不是真的入睡?确切来说,其实在我的爽灵和幽精在里昆仑被西王母残魂打碎的时候,我几乎已经无法进入深度睡梦了——毕竟,即便进去了,里面也再也没有曾经颇为投缘的白袍人了。

于是,相应地,现在我也随着对轮回镜的了解逐渐加深,领悟了降低魂力消耗,宁神养魄的方法,效果上,倒也跟以前的睡眠作用相同,只是,以我目前的心境,并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心如止水,所以,对精力的恢复,并不如实际睡一大觉来得实在。

不过也有好处,那就是这种情况下,我的肉身和精气神虽然处于低消耗的“巡航”状态,但神智却相对清醒,甚至,还能觉察到周围人畜大的异动。

这不,用心眼稍一感知,我就发现一旁的莎伦,在这半年来的打磨下,也锻炼出了不少心性,在这根本就算不得安逸的环境里,竟睡得十分香甜。

她走的虽然不是我这般道门路线,但战斗民族的血统毕竟大体上也就粗线条,自然不像寻常人家的女子那般拘小节,反倒如同北欧神话里那些犹如战争机器的女武神一般,开关一关,就自觉地进入了休眠模式,任凭周围雷鸣四起也吵不醒了。

而罗荃和那几个密宗出身的同门师兄弟也是颇有意思,估计是受宗门里的苦修理念影响,几个僧人此时竟没就忙碌一天后难得的空暇时间倒头大睡,居然一个个四平八稳地原地盘腿打起坐来,而且看上去,大家都面色红润,呼吸平稳,显得一个比一个还要精神。

唔,普天之下,居然还有比睡觉还滋养神气的手段?佛门的密宗奥义,还真是有趣,有趣。

正当我饶有兴致地一边用最低限度的感知力感知着周围黑暗中一草一木的点滴动静,一边任由自己的心神慢慢安歇下来,准备进入“待机”模式,我却眉头一皱,发现了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影。

他应该是我们马队的人。只见那模糊的黑影从自己的帐篷里转出之后,并没有像寻常起夜解手的人那边,就近寻一个僻静角落解决,而是蹑手蹑脚地穿过站立打盹的马尔们,偷偷摸摸地趟过露营地,径直往那前路上隐藏在迷雾中的险峻山道里去了。

这家伙,究竟想要干什么?

被这个疑问一刺激,我哪里还有什么睡意,嘴巴一抿,已经恢复了正常的行气。此时此刻,为了暂时不惊动大家,我人虽然还是维持着躺着的状态,心神已经籍由灵能之瞳的感知力,发散到了百步以外。

跟随着心眼追上那个惹人生疑的黑影,我忍不住靠着灵能之瞳传达给我的模糊感觉,暗自估摸起这家伙的身份来。

他是从我们马队的帐篷里出来的,应该是我见过的赶马人之一。看他的身形和体内气血的流转,活力十足,年轻刚健,应该不是那些经验丰富的四、五十岁大叔。

就在我还在绞尽脑汁地在记忆里筛选马帮里的年轻人时,那黑影竟然从怀中摸出一件物事,对着月亮,在黑暗里晃了晃。那东西不大,从形状上估计应该是护身符一般的东西,而且从物事内部的行气来判断,这玩意儿,应该是件雕琢精美的银器之类的饰品。

想到这里,我的心中不由得猛地一颤。说起来,那东西我白天过溜索桥时好像还见到过,要说是哪里,不正是那何姓小哥上溜索前,下意识地稳了稳从褂子口袋里滑出一部分那个据他说是祖传护身符的银质腰牌。

话说回来,似乎,听他之前讲起过,我们行的这一段路,就是他家兴起前发迹的地方。而他家的一个支系,还曾在那丽江城里开了一家很有名的银器铺子。

若这一切还不能确定何姓小哥的异心的话,那顶上山头上无尽的黑暗里,从三个不同地方同时回应一般亮起的三道银光,已经揭示了他的身份。

盗匪!这家伙竟然是混入马帮队的盗匪!

我在出发以前,早就听藏区老乡和马店的老油条们说起过茶马古道上盗匪的凶残和歹毒,潜意识里只把他们先入为主地想象成了那些电视剧电影里出现的那种人高马大、凶神恶煞的主儿。万万没想到,那近日来对我客客气气,热情友善的何姓小哥,竟然也是盗匪的一份子。

虽然猝不及防,但好处是,我这边,还真是靠着这夜猫子一般的奇葩天赋,意外发现了他们的计划,当然,还有攻过来的方向。

从刚才白光闪耀的地方上来看,匪徒们应该分成了三拨,分别隐藏在我们营地的前方,顶上,以及侧面,根据那光线传来的强度推断,估计离我们的距离,不过几百米而已。

想到这里,我已经一个激灵坐了起来,一边摇醒睡梦中的莎伦,一边摸索着找到自己放在脚边的摇铃。

这摇铃是马锅头格桑大叔在出发前给我的。大的马帮队伍一般都很长,从头至尾甚至有三、四百米长短,作为联系众人,首尾呼应的道具,随便一摇就能把信号传出老远的铃铛自然就成了普通马脚子的首选。

而此时,不用这大家约定的东西示警,跟待何时?

果然,随着我一抖手腕,从铃铛里发出一阵清脆而穿透力十足的“叮铛”声,冲出帐篷,穿过寂静的营地,传到每一名警觉的马脚子耳朵里,马队周围,还真响起了一阵阵此起彼伏的清脆警示声。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就是马帮赖以生存和立足的人生信条。而这一理念,自然也在大家遇到危险时,能够凝聚起众人的斗志,同仇敌忾,一致对外。

“杀!”

意识到计划败露,马帮起了戒心后,千百点火把的辉光顿时从顶上,侧面乃至山路前头骤然亮了起来。从这瞬息间步调统一地点亮火器的利索劲来看,这群盗匪,还真是一批训练有素的惯犯。

和莎伦冲出帐篷,外面已经乱成了一锅粥。杀人不眨眼的土匪们还在源源不断地从三个方向上张牙舞爪地冲将过来,而他们的先头部队已经和两个马帮队的人手们交起了手。顷刻间,就有几名经验不足的马脚子,在睡眼朦胧中被土匪们乱刀砍翻,死于非命。

意识到来着不善后,反应过来的赶马人们才在锅头和老油条们的呐喊声中惊醒,从货框里,背包侧边,抑或是枕头地下,抽出了随身携带的马刀,勇猛非常地迎着居高临下,如同潮水般冲将过来的悍匪们,挥舞了过去。

我和莎伦见状,自然不甘落后,也各自操起分配给自己的武器,面对穷凶极恶抢将过来的歹徒们,抡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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