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疼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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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一场刺杀, 小福王除了气到炸毛外,没有任何损伤。

不仅如此,还十分英勇地用一把金光闪闪的小匕首刺伤了举着四尺长的大刀的刺客。

魏禹的袖子破了, 人没事。

李玺笑得有点坏,“这下真成断袖了。”

魏禹摘去他发间的树叶, 不由想起他方才被压在树上,红着脸软声讨饶的模样。

纵使断袖, 也认了。

钟声响, 宫宴开始了。

李玺不想让太后和圣人担心, 匆匆赶过去了。

魏禹借口要换衣裳, 没与他同去,而是避开巡逻的侍卫,去了萧子睿在猎宫的临时住处。

果然, 看到了意料之中的人。

李云萝看到他,同样不意外, 转头对萧子睿说:“夫君, 麻烦你出去片刻, 我要同魏少卿说几句话。”

啥?!

萧子睿蒙了, 媳妇好不容易主动回来了,他还没高兴上一刻钟, 就要……被赶出去?

原因是, 媳妇要跟另一个男人单独、说几句!

重点是,这个男人还是他最好的兄弟!

什么情况?

萧子睿怒目而视,对象当然是魏禹。

魏禹面不改色, “出去吧,别走远,守着门。”

萧子睿:???

最后, 还是出去了。

怀着九千九百九十九分醋意,还有一分是自我安慰。

毫无形象地扒在门上偷听,然而什么都听不到。

抓心挠肝。

屋内,只有魏禹和李云萝两个人。

李云萝亲手给魏禹斟了碗茶,“这一盏,为的是魏少卿的袖子。”

魏禹接了,道:“请县主给魏某一个理由。”

李云萝看着窗外,低声道:“我若说是为了小宝,你信吗?”

“魏某信,但想不通。”

为了替小金虫虫试探他的真心,安排杀手刺杀,这种事若说是李木槿干出来的,还有可能,换成李云萝,简直匪夷所思。

李云萝轻叹一声,自嘲道:“是不是很蠢?时间紧迫,我也是没有别的办法了。”

她和杨氏有杀母之仇。

这个仇,她是一定要报的。

这些天,她反复思量,想出三种报仇的方式——不止是想,而是做了周详的计划,立马就可以实施,并且有十成把握可以成功。

第一种,杀死杨氏。

用她当年杀害自己生母的方式。

这对李云萝来说太容易了。

杨氏还不知道她已经知晓了当年的事,对她并无戒心,她像往常一样每到旬末都会去向杨氏请安,每隔一日送一份亲手做的点心,随随便便放点毒进去,杨氏就会死翘翘。

事情败露也没关系,最坏的结果,无非就是赐她个杀害嫡母的罪名。

李云萝不怕,为生母报仇而死,她觉得光荣。

第二种,揭开当年的换子真相,让杨氏身败名裂,让她失去王妃名分,让宗室再也容不下她。

这一步也很容易。

盯着福王府的人太多了,觊觎皇城令的宗亲两个巴掌都数不过来,但凡她稍稍透出一星半点,总会有人追查到底。

她连手都不用沾,不仅能把事办成,还能全身而退。

第三种,是最麻烦的一种,也是对杨氏最“仁慈”的一种——

让她永远找不到亲生女儿,错认一个白眼狼当女儿,狗咬狗,天长地久。

为什么说这一种最麻烦?

因为,不仅需要做出毫无漏洞的计划,还得有极为忠心、极有能力,同时又敢做敢为的人去执行。

她怀着身孕,身份又特殊,不可能亲力亲为。

还有一个非常偶然的条件——她需要在圣人和太后之前找到杨氏的亲生女儿。

如今,上天已经把这个“偶然”送到了她面前,李云萝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第三个方案,也是最麻烦的一个。

不是她贪生怕死,而是为了李玺。

她还不知道李玺是圣人的骨肉,以为他是胡姬的孩子。

她担心,万一杨氏死后,圣人彻查,查到李玺并非定王嫡子,不仅亲王的封号会被夺走,还会有性命之忧。

第二个方案,也是同样的原因。

大姐和三妹纵然会受到一定的波及,但至少会保有县主尊荣,有太后照拂,有夫家依靠,但是她的小弟,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不忍心。

李玺还是一个流口水的小娃娃的时候,就赖在她怀里,和她一同在长乐宫长大,她对李玺的感情如姐弟,也如母子。

她会为了腹中的孩子不让自己手上沾染鲜血,就会为了李玺忍下杀母之仇。

最大的恶意,就是让杨氏永远遗憾了。

上天垂怜,让李玺把蛛蛛带到了她面前,在太后和圣人尚未察觉的时候,她才有了最后一丝报仇的希望。

接下来,她需要一个人去确认蛛蛛的身世,然后,把她藏起来,永远也不让杨氏找到。

再恶毒些,还可以挑起蛛蛛对杨氏的仇恨,让她们母女相残。然而,稚子无辜,终归是不忍心。

好在,命运非常神奇,还有一个杨兮兮可以利用——差点害死自家宝贝弟弟的人,李云萝坑起来一点愧疚之心都没有。

这就是后话了。

眼下,最要紧的是“帮手”的人选,或者说,同盟者。

一切和太后、圣人、福王府有关的人都不行,所以,她身边的亲信都不能用。

萧家的人也不行,包括萧子睿,她绝不会把这么大的把柄交到对方手上。

想来想去,只有魏禹。

自从知道了母亲的死因,她一直在暗中追查,魏禹和圣人在太极殿的密谈、圣人去魏宅的那一夜,以及在那之后李玺对杨氏态度的变化,让她大胆地推断出,魏禹很可能已经知道了李玺的身世。

如果说之前只是推断,此刻魏禹能找到这里,就已经证实了。

那些刺客是李玺派在她身边保护她的府兵,一共十二名。不仅她,李仙芝、李木槿都有。

别说县主,寻常郡王都没有这份殊荣,是当年她出嫁时,李玺怕她性子软,被萧家人欺负,撒泼打滚向圣人求来的。

圣人被他闹得头疼,顺便也就给李仙芝和李木槿配上了。

说起来,李玺每次打滚耍赖,都是为了姐姐们,从来没有为自己争取过什么。

十二府兵说是保护李云萝,不可能整日待在后宅,平日里都是在萧子睿的院子活动。

魏禹时常过去找萧子睿下棋、看画、说案情,见得多了,也就熟了。

所以,熊熊子咬下黑衣人面巾的时候,魏禹一眼就认了出来。

更让李云萝敬佩的是,他很快推断出她会在萧子睿的住处等他。

……

以上这些话,李云萝一字不漏地讲给了魏禹听,包括她的仇恨,以及她对杨氏起的杀心。

魏禹心情很复杂。

同情,敬佩,感激,又有点好笑。

他从来不会小看女子,尤其是李云萝这种充满智慧、外柔内刚的女子。

但是,这一步棋,她走得当真让人哭笑不得。

“县主安排那些刺客,就是为了试探试探,我是不是把王爷的性命看得比自己更重要?”

“杨氏就在猎宫,太后、圣人也一刻不停在寻找那个孩子,蛛蛛既然来了一次,就有可能来第二次、第三次,我怕来不及,只能出此下策。”

李云萝看了眼他断掉的袖子,赧然道:“魏少卿的官袍,我会补好。”

魏禹压下唇边的笑意,执手,深深一揖,“如此,便多谢县主了。”

这个“谢”字不是为了补袖子,而是为了她对李玺的心。

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护着李玺,让他永远做那个金尊玉贵、随心所欲的小米虫。

李云萝缓缓地舒了口气。

她知道,魏禹这是答应了。

***

被所有人关心着的李玺,在吃烤肉。

一边吃一边回想着这一天的经历,最刺激的是掉进陷阱,最好玩的是去了天坑,看到那个又好看又特别的小竹楼,最关心的是——

书昀兄为什么会哭?

虽然没掉眼泪,只是哑着声音哽咽了一下下,却把小福王的心都给咽疼了。

当时,他们好像说起了小时候?

李玺后知后觉地发现,他还真不了解书昀兄的小时候。

刚好,魏清清就在宴上。

李玺端了盘烤肉,坐到她身边。

魏清清吓了一跳,生怕李玺一言不合把肉扣在她脸上——她脸皮再厚也不会认为,李玺是来和她搭讪的。

李玺开门见山:“做个交易吧,一块肉换一个消息——我想知道书昀兄从前的事,尤其是考上状元之前。”

魏清清看了眼盘中明显烤焦的肉块,松口气的同时,又忍不住笑了,“好。”

……

魏禹换好衣裳来赴宴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自家小金虫虫红着鼻头、眼泪汪汪的可爱模样。

“被烟熏着了?”

李玺一僵,“就不能是哭的吗?”

魏禹笑,“敢把小福王惹哭的人,现在已经跪着爬着伏在地上认错了吧?”

“你说的没错,我这就去让他们跪着爬着认错!”

小福王又要放大招了!

华丽丽的亲王服穿上,亮闪闪的仪驾摆好,灯笼打上,火把燃上,府兵开道,金吾卫垫后,大摇大摆、浩浩荡荡地下了山。

一众宗亲目瞪口呆。

小福王喝多了吗?

大晚上的摆什么谱!

谁家还没辆镶着金边的马车怎么滴?

还……真没有。

有也不敢坐。

酸溜溜的叔叔伯伯堂兄堂弟们满腔酸溜溜无处发泄,只能化成一声酸溜溜的轻哼:“圣人也不知道管管!”

圣人:谢邀,没空。

人在猎宫,正在追查儿子遇刺的事。不用问,太后也在,气得烤肉都吃不下,正在喝酸梅汁压惊。

是的,媳妇也在,眼圈红着,不用想就知道哭过了,还扭着脸不想让朕看出来,呵,女人。

我知道我知道,不是媳妇,准媳妇,行了吧?

这年头,杠精真多。

“母亲放心,我定会查出真凶,严惩不贷。再加派二十、不,五十飞龙卫,日夜轮守,护卫小宝。”

话音刚落,李云萝就进来了。

她郑重地行了个大礼,向太后和圣人请罪,之后坦白了“行刺”李玺的原因。

自然,不是真正的原因。

“云萝听到立储传闻,日夜忧心难安,怕小宝身边没有可用之人,这才出此下策,试试魏少卿的真心。”

太后长舒一口气,戳戳她脑门,笑骂:“我说呢,谁能把小胡娇从册册身边支走,原来是你这个内贼!”

李云萝红着脸,柔顺地偎在她身旁,祖孙两个其乐融融,很快说起了体己话。

郑嘉柔从旁伴着,时不时搭上一两句,哄得太后笑声不断。

李云萝出来的时候,在走廊上碰到了李鸿。

李鸿是特意等她的,“不要做多余的事。”

李云萝屈了屈膝,道:“福宁斗胆说一句,圣人如何疼小宝,福宁便如何疼他。福宁绝不会做对他不利的事,哪怕‘有可能’不利的事,也不会。”

李鸿点点头,这就够了。

转而道:“回了皇城只管安心在长乐宫待产,萧家那边不用理会。”

李云萝鼻子一酸,“福宁,谢圣人。”

“别怕。”李鸿抬手,不甚熟练地拍拍她的肩。

他都知道。

到底是向着自家孩子。

杨氏?

屁都不是。

与此同时,姜家村。

李玺带着人马,抬着整只整只的烤山猪、烤锦鸡、烤大鹅来到村口。

不用里长招呼,村民们便自发地从家里走出来,诚惶诚恐地看着金光闪闪、高高在上的小福王。

还有他身边的魏少卿。

魏禹在来时的路上,被李玺抓着“打扮”了一番,穿上最正式的官袍,系上亮闪闪的金鱼袋,幞头扯下来,换上玉冠,金银饰叮叮当当地戴了一大串。

没错,就是过来炫富的。

为的就是让当初欺负过魏禹的舅舅一家看看清楚,现在的魏少卿和他们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其实,不用炫,魏禹的舅舅一家已经足够惶恐,足够畏惧了。瞧见他,要么,唯唯诺诺头都不敢抬,要么一脸讨好,拼命挤出谄媚的笑。

再也不是当初那副高大强壮、推一下就能让他跌进猪圈的模样。

他的舅母,三个表兄,一个个穿着灰扑扑的麻衣,衣摆上还沾着猪食,其余村民都不想靠近他们,嫌弃他们身上的味道。

十几年过去了,他们还在替大户人家养猪,没有丝毫长进。

魏禹亲眼看到他们为抢几块山猪肉和村民们红了脸,眼中满是贪婪市侩。

突然觉得很没意思。

连报复的心思都没有了。

少年时最大的梦魇,压在心里十余年的巨石,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散了。

他偏头,看向李玺。

他的小金虫虫正弯着眼睛,向他邀功。

魏少卿不知道第几次感慨,难怪会有这么多人疼爱小福王。

因为呀,疼爱他的人,同样被小福王毫无保留地疼爱着。

作者有话要说:  四四四……四千字;

就就就……更晚了。

希望宝宝们喜欢~~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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