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命中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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仆固鸦羽的想法很简单, 帮过她的就是朋友,哪怕只有滴水之恩。

更何况,魏禹不仅帮过纳木, 还帮明月把孩子送到了她手上,可以说对全长安的铁勒人都有大恩。

她立即收起剑, 热情地把魏禹和李玺请进了竹屋——还有熊熊子。

确切说,是个小竹楼。

一共有三层, 依岩壁而建, 墙壁一半是石头, 一半是竹子和藤蔓, 有的竹子和藤蔓还是活的,屋顶、窗沿上开着娇娇嫩嫩的小花。

乍一看,这栋绿意盎然的小楼就像从石壁上“长”出来的。

李玺惊奇得眼睛都不知道往哪儿看了, “我们今晚不走了吧,就住在这里成不成?”

“今日不成。”魏爹一点希望都不给他, “家里人会担心, 你想让他们找到这里吗?”

为了不暴露身份, 他说得隐晦。

刚好, 仆固鸦羽扶着契苾纳木从楼上下来,听到这句, 笑着问:“听蛛蛛说小郎君是宫中御医?真是年少有为。”

“哈哈、是, 是啊,我从小就爱看医书,又比较聪明, 就……早早成了御医。”这话说出来,小福王自己都脸红。

魏少卿笑而不语。

契苾纳木果然像蛛蛛形容的那样,高大得如同旗杆一般, 五官深刻,皮肤略黑,头发和眼睛都是深棕色的,十分俊朗。

许是生病的缘故,他脸色很不好,一个时辰前刚吃了药,原本睡下了,来了客人才勉强下楼。

当然,也是不放心。

直到瞧见魏禹,方才松了口气,隐晦地攥了攥妻子的手。

仆固鸦羽站在他身边,显得十分娇小,头发和眼睛也是棕色的,是个娇艳的美人。

黑发黑眼、明显就是汉人长相的蛛蛛往他们身边一站,一看就不是亲生的。

蛛蛛并不避讳,笑盈盈道:“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是的,我不是阿爷阿娘亲生的,是他们从很远的地方捡来的,他们辛辛苦苦把我养大,就是我亲阿爷、亲阿娘。”

这大大方方的样子,更让人心生好感。

李玺笑笑,转移话题:“不是说你还有个小弟吗?在哪儿?”

蛛蛛道:“他睡着了,推了好几下也没醒,不然还能叫下来让你看看——我小弟可好看了,眼睛和你一样,又大又圆,头发也是卷卷的。”

鸦羽方才就注意到了李玺的长相,忍不住开口:“小郎君也是胡人?”

“不算是,祖上有胡人血脉,很远了。我这个……大概是返祖吧!”这是小时候太后哄他的话,李玺正好拿出来用。

鸦羽没再多问,招呼着他们坐到胡床上。

胡床很大,也是竹制的,中间放着小炕桌,一边坐着纳木一家三口,另一边……四舍五入也算一家三口了——还有熊熊子。

蛛蛛殷勤地给李玺倒了一碗羊奶,“你能帮我阿爷看看吗?我总觉得村口那个郎中是骗子,不然为何两三个月了阿爷也不见好?”

李玺差点呛奶:“我……”

“我知道,宫里的御医都挺高傲的,不愿给平民百姓看诊——这样,我再给你加一头山猪怎么样?除了最大的那头之外,把第二大的那头也猎给你。”

李玺:“不,我只是……”

“你就看看吧!”蛛蛛眨着灵动的凤眸,一脸殷切。

“蛛蛛,不可为难客人。”鸦羽轻声呵斥。

蛛蛛鼓着脸,不开心。

纳木揉揉女儿的发顶,笑得十分温和,“阿爷过几天就会好,蛛蛛不必担心。”

“阿爷就会骗我,你上个月也这样说。”蛛蛛双手合十,“求你了,哥哥~”

一声哥哥,把小福王的斗志叫了起来。

袖子一卷,指头一伸,手腕一抓,“看就看!”

完全忘了自己其实根本不懂诊脉。

白嫩的指头戳在纳木粗壮的手腕上,一颤一颤的,比纳木的脉膊跳得还来劲。

蛛蛛纳闷,“你这是在发抖吗?”

“当然不是,这是新式诊脉法。”李玺硬着头皮胡诌。

纳木觉得新奇,恭敬道:“敢问医官师从哪位圣手?”

李玺飞快地把相熟的御医想了个遍,最后哪个都没好意思拉下水,含混道:“没啥师承,自创的,先试用一下,不行再换。”

蛛蛛立马急了,“别在我阿爷身上试用啊,万一诊错了怎么办?”

“怎么会?不可能。”越心虚,声音越大。

蛛蛛不甘示弱,声音比他还大:“那你说,我阿爷得的什么病?能不能尽快治好?”

李玺清了清嗓子,打算瞎掰。

魏少卿轻咳一声,道:“人命关天,不可胡闹。”

“好吧,我承认,我不是御医,我瞎说的。”小福王听话地放开纳木的手,不好意思地挪了挪屁股。

魏禹执手,“舍弟顽劣,足下勿怪。”

嘴上说着顽劣,眼中的宠溺却遮掩不住。

纳木哈哈一笑,“我说呢,怎么会有‘抖啊抖诊脉法’!”

蛛蛛则是皱着鼻子,不满道:“白让我叫哥哥了!”

李玺朝她做了个鬼脸。

蛛蛛做了个更丑的还给他。

家长看着,摇头失笑。

魏禹伸出右手,另一只手自然地捏住广袖,“可否让我试试?”

“哦?魏少卿还会看诊?”虽是问句,手却十分信任地伸了出来。

魏禹一只手充当脉枕,另一只娴熟地搭在他腕间,三个指头互换着,探听不同的脉象。

蛛蛛瞥了李玺一眼,说:“可比你像模像样多了。”

小福王一点都不生气,反而骄傲得一批。

优秀吧?

我的人!

片刻之后,魏禹神情略显严肃,不过,没立马下结论,又看了看纳木的舌苔、面色和掌心,一时沉默下来。

纳木爽快道:“魏少卿但讲无妨。”

魏禹这才开口:“你这不是病,是伤,旧伤未愈,又添了新伤,伤口化脓,这才引起高热,若不能及时割去腐肉,挤净脓血,恐有性命之危。”

蛛蛛吓了一跳,“阿爷,你何时受的伤?我怎么不知道?”

纳木安抚般拍拍她,“就是上次,猛虎叼了村里的小孩子跑到山上,救人时被虎所伤。”

“后来呢?为何魏少卿说你旧伤叠新伤?”

纳木看了眼魏禹,没说话。

李玺也很好奇,连虎都能打死,谁还能轻易伤到他?

魏禹抿了抿唇,道:“是封山时和官兵起了冲突吧?”

纳木轻叹一声,点了点头。

蛛蛛一拳砸在炕桌上,气恼道:“狗官!就会欺负胡人!”

李玺也很生气,秋猎封山,圣人每次都会下旨,禁止侵扰百姓,这些人不仅不听,还敢伤人!

“是谁,告诉我,我罢——”

“治伤要紧,旁的我会去查。”魏禹压下他的手,“此次猎山防务,由金吾卫、龙武军负责,大理寺和礼部、兵部协理,我身为大理少卿,也算职责所在。”

不料,纳木反应极大,“不,不用了,多谢二位好意,我不想把事情闹大。”

蛛蛛和他们的小儿子是“黑户”,仆固鸦羽的身份也不能暴露在人前。

这也是为什么,纳木不敢去长安城寻访名医。

如他这样的刀剑伤口,是要上报京兆府的,确认了不是作奸犯科的恶人医馆才敢收治,若府尹盘问起来,难免暴露家人的存在。

尤其是蛛蛛。

纳木宁可忍受伤口化脓之苦,也不敢冒这个险。

屋内一阵沉默。

李玺抠着魏禹的腰带,心里闷闷的。

魏禹道:“我在医馆做学徒时,学的正是疡科,足下若不介意,我可以帮你清除腐肉。”

纳木一家顿时大喜,虽不好意思,却怎么也舍不得拒绝,说了许多感谢的话。

魏禹始终淡然地笑着,没有多说,只娴熟地处理着伤口。

一出手,纳木便惊呆了。

这哪里是区区学徒能有的手艺?长安城最厉害的疡医也不过如此了。

医治结束,日头已西斜。

送他们出天坑的时候,一家人俨然已经把魏禹当成了救命恩人。

尤其是蛛蛛,一直把他们送出老远,直到李玺调侃“你再送就到猎宫了”,她才恋恋不舍地停下。

李玺抓着魏禹左看右看。

“你是不是比别人多活了几辈子?”

“还是投胎的时候没喝孟婆汤?”

“明明只有二十多岁,为什么可以学到这么多手艺?”

魏禹笑笑,“就当我活了几辈子吧!”

他在平康坊的经历,如今回想起来,确实恍如隔世。

他从舅母家逃出来,第一份工就是在疡医馆做学徒。别的学徒偷懒耍滑的时候,他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学到的东西自然也是别人的三倍。

他的三年,相当于别人的九年。

之后,在书局做小工,在棋社洗棋子,在平康坊卖曲子,在族学念书,无一不是如此。

——所谓巧合与幸运,不过是命中注定。不是生而有之,而是写在了经历中。[注]

***

夕阳西下,南方天幕云霞如画,冉冉多姿,仿佛仙人手执七彩水粉晕染出来的一般。

李玺不由驻足,望向远方,“你说,我出生的那日,云彩有这么好看吗?”

——对于身世,不是不在意,只是不想让身边的人担心罢了。

魏禹摇了摇头,说:“比这个更好看。”

李玺歪头看他,“你记得?”

“记得。”永远不会忘。

那一年,他就住在猎山脚下的姜家庄,奉了舅母的命看管猪圈。

那一日,今上攻破长安城,戾太子伏诛,在猎宫避难的官宦人家喜气洋洋地往回赶。

那一刻,他割完猪草,站在路边望着天上的云霞——他极少有这样的闲情逸致,哪怕只有一刻清闲,都会握着树枝在地上练字。

这么一站,刚好就被马车里的魏清清看到了。

魏清清那时候不过四岁,前几天过来的时候见过他,此时一眼就认了出来。

她隔着车窗扔给他一支银钗。

她说,定王府添了嫡子,新帝大赦天下,躲到猎宫的大小官吏都不会被问罪,阿爷一高兴给了她这支银钗。

她嫌样式老气,便转手送给了魏禹。

那一年,魏禹九岁。

他并不知道定王嫡子是谁,也不在意是不是沾了他的光,他只知道,这支被魏清清嫌弃的钗子足以让他逃离舅母,去那个繁华的长安城谋生。

然后,他就去了。

从此之后,再也没回过猎山。

如今想来,他和李玺的相遇,似乎是命中注定。

那日,恰好就天降祥瑞,勤王之师士气大振,谋逆者乱了军心,今上一举突破重围,阻止了戾太子用长安百姓的血祭天改命。

他恰好就被那片云吸引,遇到了魏清清。魏清清恰好得了那枚银钗,又恰好不喜欢,给了他。

而这一切,都缘于小福王。

上天是为他降下的祥瑞。他的出生,不仅稳住了大业根基,拯救了长安百姓,还顺便拯救了小小的魏禹。

“虫虫,多谢你……”

魏禹把人搂住,一时哽咽难言。

李玺吓到了,连忙拍拍他,着急地哄着:“没事没事,你别怕,就算你活了几辈子,没喝孟婆汤,或者干脆就是个鬼,我也不会嫌弃你的!”

魏禹没绷住,笑出声。

李玺松了口气,拉着他往猎宫走。一边走,一边偷偷看他,“你真没喝孟婆汤啊?”

“嗯,没喝。”

小福王小小地哆嗦了一下,“那你现在是人是鬼啊?”

“鬼,专吃漂亮小郎君的恶鬼。”

小福王哆嗦的幅度变大了一丢丢,“你、你会吃我吗?”

魏禹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想试试吗?”

“这还能试试?不是吃一次就没有了吗?”

魏禹勾唇,“我的吃法,可以吃很多次……”

说着,把人一揽,压在了树干上。

“唔……”

小福王乱了情,湿了眼,麻了腿,软了腰,一颗心扑通扑通跳得飞快。

是要啪啪啪吗?

打手心的那种?

他梦到过……

熊熊子看不下去,甩着尾巴跑走了。

就在这时,意外陡生。

就在小福王被压的那棵树上,突然蹿下一个黑衣人,提着大刀向他们砍过来。

——实在看不下去了!

黑衣人裹得很严实,只露出一双眼睛,拿着把四尺长的大刀,妈都认不出来。

魏禹飞快地拢起李玺的衣襟,把人护在身后。

李玺半点不怂,虽然腰还软着,并不妨碍他抽出靴内的匕首,大喊:“小胡椒!快来救我!”

喊完又加了句:“这里有个黑乎乎,我怕打不过!”

黑衣人身形一僵,差点下不去手。

十分意外,胡娇居然不在。倒是熊熊子,听到声音汪汪叫着跑了回来。

树上又接连落下几个黑衣人,直直地砍向李玺。

魏禹反应极快,软剑一甩,卷住了刀刃。李玺没被砍中,他自己的衣袖却被划破了。

李玺急了,握着小刀左扎右扎,努力保护自己,不给魏禹添麻烦。

别说,还真让他扎着一个人。

熊熊子飞扑上去,一口咬下了那人的头上的黑巾。

对方第一反应不是拿刀砍熊熊子,而是捂着脸逃跑。不光是他,其余几个也飞快地跑走了。

李玺气得大骂:“是谁!谁敢刺杀小爷!”

魏少卿看着黑衣人的背影,似乎猜到是谁了。

作者有话要说:  【注】化用自《贫民窟的百万富翁》:it's written.(命中注定)。

啊啊啊,我没整理霸王名单!今天没有贴!

我写个三更谢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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