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音乐和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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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偷改了唐妃妮记作业题的便签纸,害她犯错,她发出那一声失落的叹息后,似乎真的不想管我了。

在课堂上,不用再被逼着集中精神听课,我可以肆无忌惮地做很多所谓的“不影响到他人”的事情。

比如偷偷拿手机看NBA文字直播、玩游戏。

比如晚上熬夜看书,白天上课补觉,趴在桌子上每天睡上几节课,睡得天昏地暗。

比如不远万里传纸条到最后一排,只为了传一句挑衅刘好汉的玩笑话。

不过在第三排做诸如以上的行为,还是比较容易被当堂老师警告的。

被莫名其妙的一张纸条羞辱的刘好汉当然不服气。

接着,我俩饶有兴致地进行千里对喷,辛苦了路径上帮忙传递的同学们。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脚,有时我们会被喜欢乱走动的刘凯丽逮着。

突然出现在教室门外的刘凯丽洞察了一切,怒气冲冲地从后门杀入教室,从刘好汉手中没收了那张充满脏话的纸条,一看之下,怒火中烧,把我和刘好汉叫到了教室阳台。

“都写的什么东西啊,”刘凯丽晃动手里的纸条,训斥着,“你们喜欢骂架是吗?”

我和刘好汉挺识相,直接摇头认怂:“不喜欢。”

“不喜欢,不喜欢为什么要在课堂上传这种纸条?你们自己看看,写得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像个学生该有的样子吗?喜欢骂是吧,那你们就站在这里对骂,骂到吐为止。”

刘凯丽很生气。因为那张纸条,从字面上看,“干来干去”的,确实不堪入目,但从本质上来说,的的确确只是我俩互相开玩笑的胡闹,毫无恶意。

我和刘好汉没办法,互相对视着,谁也不吱声。

“怎么了,都哑巴了?”刘凯丽说。

“老师,我们错了。”刘好汉说,把我也给代表了。

“嗯,错了。”我同意被代表。

“现在才知道错了?那可不成,不骂过瘾了一会回去又开始捣乱怎么办?你们就在这站着,骂过瘾了才能进去。”刘凯丽很严厉。

我仔细揣摩着她的意思,根据我对她的了解,话是这么说,但她肯定不是想我们继续对骂的,心下思索着,谨慎地说道:“那……我先骂吧,刘好汉,你上课不用心,爱搞小动作,说脏话,你是坏学生,你不乖!恶~我骂吐了,再也不想骂人了,可以……进去了?”

我缓缓移动脚步,刘凯丽瞪我,不置可否。

刘好汉反应倒快,赶紧说道:“李行客你比较坏好吗,老师把你安排到那么好的位置,都不知道珍惜,还故意捣乱,你更不乖,你是坏蛋!恶~老师,我也吐了。”

他说完也缓缓移动脚步。

刘凯丽脸上的黑云稍微褪去了一些,双手交叠,瞅着我俩,大概还有些无奈。

我俩一同轻手轻脚到了教室门口,以为万事大吉。

岂料刘凯丽的声音追杀而至:“不准坐着,罚站后面一节课。”

就这么着,我俩站在教室后面,为了帮助吃饱就犯困的猪胖打起精神,骚扰了他大半节课。

这是我那段时间的日常,有捣乱、也有安静。

适时特别喜欢听歌,很多副科课或者自习课上,我都会带着耳机,耳机线从脖子后面,穿进领子里,再从校服的下沿钻出来,最后走线到裤子口袋里,与手机完成对接,非常隐蔽,就算刘凯丽突然如怨灵般出现在门口,也难以发现。

这些都是与老师们周旋多日,经过一次又一次的牺牲,换来的宝贵经验。

我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

唐妃妮真的不管我了,就算我偶尔小声的哼唱,她也不会说我。

特权回归,相当值得高兴的事情。尽管没了对手后,总感觉很不得劲。

竟然怀念起被唐妃妮使劲约束的日子,怀念起她在我手肘上划下的笔迹。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上课时,就没什么交集了,都在各自忙碌着自己的事情,为不同的追求,过着完全不同的生活。

而每当课间,当她趴下来小憩时,我会偷偷将一边耳机放入她的耳朵,她也并没有反对。

于是我们有了彼此共享的音乐殿堂。

连续循环播放Jay的新歌经典歌数日后,我开始丰富歌曲列表。

Beyond的《不再犹豫》。

哥哥的《我》。

五月天的《倔强》。

MJ的《We are the world》。

或许在这些音乐里,她能看见我们并未表现出来的那些思考与信仰。

我开始热衷于经营我们的音乐列表,鬼使神差地添入一些动人的情歌对唱。

她眯着眼睡,我眯着眼笑。

望着她脸上无比柔软的微笑,怎会有动人旋律环绕在我俩身边?

也许是,耳朵里播放的背景音乐在起作用。

有时会觉得,我是幸运的,在我和唐妃妮闹得最严重的时候,幸好还有这一根细细的耳机线,将我们牵连在一起。

很长一段时间,音乐成了我们的主要话题。

我知道唐妃妮的绘画特别厉害。

有一次在播放着轻快的音乐时,我小小声地,这么问她:“唐妃妮,你父母是做什么的,是艺术家吗?”

“不是。”她小小声地回答。

“我想也不是,艺术家应该都有些神经兮兮的小癖好,你这么正常,还有点暴力,说是格斗家的后代还差不多?”

“呵呵,别猜了,我父母都是老师,对我管教很严的,然后从小就要求我要有一些艺术特长,经常要学很多东西的。”

轻若梦呓的话语,仿佛只是通过与心相接的耳机线,在来回传输。

我恍然大悟,原来是教师子女,难怪学习那么优秀,还那么守纪律,那么听老师话。

有时候挺羡慕她们这些从小就很有教养的人。

因为如果我从小就开始耍吉他的话,现在已经可以用来耍酷泡妞了。

可我的小时候几乎是被放养的,曾经是学神,成绩太好,为父母省了不少心,他们工作也比较忙,所以不怎么管我。我的童年只是玻璃子、打公仔、丢沙包、扔纸球……等等而已,完全没有接受任何艺术培养。

突然遗憾啊。

但在回忆时,并没有一丝的不开心,反而那些自由快乐的童年,同样让人觉得特美好。

我想着,情不自禁地咧嘴笑了,也想知道唐妃妮的童年,于是试探性地问她:“唐妃妮,你的童年美好吗?”

唐妃妮睁开眼睛,想了想,似苦,若甜,最终化作一抹浅笑:“爸爸妈妈对我管得很严,不过我知道,他们都是为了我好,他们很讲理的,很尊重我,每个星期都会安排时间给我玩,虽然有时候会不太自由,但至少,现在很美好,会很多东西,很优秀吧,所以也很感谢他们。”

我认真听她说完,努努嘴,或者还有些嫉妒,因为唐妃妮的现在,的确叫人羡慕。

然而我觉得最应该知足的,应该是她的父母,因为在那种严格的管教下,唐妃妮竟然没有叛逆。

唐妃妮说,她最喜欢光良的《约定》。

对此我认真地想了很久。

歌手那么多,好听的歌那么多,风格各不相同,我却不能说出自己最喜欢哪一首。

就像好电影那么多,我却不能说出自己最喜欢哪一部。

就像漂亮女孩那么多,我却不能说出最喜欢哪个。

最喜欢余颖吗?

目前来说,也许吧。

所有事情,只有赋予了某种特殊的意义时,才能称得上“最喜欢”吧。

所以……《约定》对于唐妃妮的意义是?

“为什么你最喜欢这首歌呢?”

“因为……”唐妃妮眨眨眼睛,似乎想到了什么,有点走神的样子。

讨厌的上课铃声却在这时响起。

唐妃妮摘下耳机,说:“上课了,不要聊天了。”

她又耍赖皮了,而我一点办法也没有,就这么被她戏弄着。

欢迎新同学加入,老同学不要逃学,一起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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