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什么英雄,琪琪和灵灵却总是把我当成英雄,她们的年龄毕竟不大,分不清到底什么才是英雄。虽然我也不大,但在我观念中,期待拯救世界的英雄倒不如期待那个在黑暗中给点起一盏灯的人。
其实我不止一次的说了,我不是什么降妖伏魔的大仙,我只是个和正常人有点差别的普通人。我不喜欢和凶神恶煞做抗争,也没有兴趣去制服它们,毕竟世界上的事情有因才有果,很多人迷茫的原因其实正是把因果倒转了。
而至于我为什么不喜欢去面对那些黑暗,并不是我胆小也并不是因为我没有那个能力,而是我认为如果我真的要每天把自己投入到那个世界中去,那么迟早有一天我也会成为它们中的一员。
尼采曾经说过,当你凝望深渊时,深渊也在凝望着你。
不去看它,才能做好自己。
所以我并不是什么英雄,也不是发了宏愿说地狱不清誓不成佛的伟人,我只是一个升斗小民,努力的成为一个普通人。
其实说起来有些奇怪,我曾经以为当个普通人只需要每天混吃等死、每天无所事事、每天碌碌无为就可以了,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当一个普通人比我想的难太多了。甚至可以说每一个看上去普通到不行的人,其实都是自己的大英雄。忍耐着日复一日、坚持着活下去和勇敢的面对完全未知的下一分钟。
当然了,我也并不是说我多伟大多了不起,只是我认为我这样努力的融入这个世界并努力的不被那个世界带走已经很不容易了,真的不想明火执仗的挑战那个连我都完全未知的世界。
也许我只适合当一个在黑暗中为那些被黑暗笼罩的人点灯的人,真的不适合去当拯救他们的人,因为我没有能力去代替任何人做选择。我只能告诉他们在某个时候这样的选择可能会导致什么结果,仅此而已。
所以在再次婉拒琪琪邀请我去当所谓的驱魔人之后,我把我内心的想法全部告诉给了她,并且斩钉截铁的说我过去、现在以及将来都不可能去为了某个人而驱魔,因为我横亘在两个世界之间,并不是为了去消灭谁的,上天给了我这种天赋,我不能用它来剥夺其他生命的生存权利。
也许在正常人看来那些妖魔鬼怪都是该死的、可怕的,而在我看来,它们跟我们一样只是挣扎在这个世界上的渺小存在,可怜至极。
我知道我这种想法会被很多人看成是圣母婊或者站着说话不腰疼,但我不会去争辩,因为不屑也因为我看到的世界和他们看到的世界不一样,无论他们怎么评价我都没有关系。
但我并不介意把它们的故事写下来,因为这些年里我从这些精灵们的身上听到过无数这样、那样的故事,也许是它们都寂寞也许是它们认为我是可靠的,所以它们愿意相信我并且分享它们的故事。
这些故事有可笑的、有可怕的、有凄美的、有温软的、有扣人心弦的、有平淡无奇的。这些东西都沉淀在它们悠久的生命里,而每当他们叙述的时候,却总是可以把我拉入到故事中的那个时代那个场景和那些主角。
“最后的愿望被满足之后,我感觉自己空荡荡的。”灵灵趴在我的怀里,仰着脖子看着我:“益达哥,你说我爸妈他们会不会过的很好?”
“不会,因为他们失去你了,所以肯定不会过的很好。至于会不会过的很糟,我就不清楚了,但我想应该也不会。”
灵灵一声长叹,这声叹息不符合它的气质和性格,但却一点都不突兀,毕竟换成任何一个人想要坦然接受这一切都需要时间,大量的时间才行。
果然,她叹气之后便没有再说话,静静的靠在我身上,像一只死猫,一直回到上班的地方,她才重新打起精神,在电脑前静静的看起了韩剧。
“益达哥,我告诉你个好消息。”
这时提前一步回来的琪琪突然探头进来冲我神秘一笑,用我看不懂的表情说道:“你猜猜是什么好消息?”
“你爸跟你后妈离婚了?”
“怎么可能。”琪琪撇撇嘴:“他被那个女人管的死死的,就算不要我也不会不要那个女人。不提他。”
“那能是什么?”
琪琪嘿嘿一乐:“你猜猜你专栏里的小故事的阅读量是多少吗?”
“嗯?”
“十一万!十一万啊!!!不少读者留言问我们这是不是真实的故事,还想知道后续怎么样。我们网站的日流浪增加了百分之三十五哦。”
“怎么会那么夸张?”
“因为故事好呗,人家说都已经足够改成剧本了,我发给我爸了。说不定啊,你要一炮而红了。”
这个让我挺意外的,那个故事是我九岁时在老家经历过的,大概就是水鬼找替身之类的,这个设定其实很老土,但因为后来牵扯出了不少过去的故事,这个小故事在灵灵的润色下,显得又惊险又让人酸涩。
虽然还只是个开头,但如果能写完的话,倒还真的是个相当不错的故事。
“我问你啊,那个水鬼最后到底怎么样了?”
“还在那里,她还在等。”我慢慢仰起头看着满脸好奇的琪琪:“等她的替身。”
“那个替身是谁?是她男朋友吗?”
这个问题我真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个水鬼就那么等着,一直等着,但它的替身却一直没出现,那张出现在水底的脸仍然每年都会吓到不少人,至于它等的人是谁,我没问它也没说。
“那益达哥,你怎么知道它在等替身的?”
“我问的。”我笑着喝了一口冷透的隔夜茶:“要我给你们完整的讲一下当时的经过吗?”
“不要不要,我不要剧透!你还是继续写,这个故事有挖掘的潜力,你先写出来的。”
“哦。”
我真的是没想到这么一篇小短文居然能有这么强烈的反应,看来人们对自己未知的事情都抱有强烈的好奇,虽然我相信大部分都是和琪琪一样是叶公好龙,但这其实也不是坏事。
“益达哥,我刚才和社里的几个编辑开了个会,我们打算让你独立开个专栏。你负责提供素材和故事,其他的事情就交给我们来处理,你看怎么样?”
我有什么意见?我当然没什么意见,这毕竟是我的工作之一,而且还可以换来钱,对于挣扎在贫困线上的我来说,这倒是极好的事情,就是不知道到底能不能火起来。
在和几个编辑开了个短会之后,这件事基本就确定了下来,我只要负责提供素材就好了,而专栏那边会有他们来负责润色。而专栏的稿费足够我每个月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
而一旦如果我的故事被拍成了电影电视剧,那么一次几万甚至几十万的版权费足够我过上非常潇洒的日子了,这样说起来的话,我不但可以买一套英雄武器,还可以给自己换个高级点的笔记本。对!买个八千块的。
这件事就暂时这么敲定了,琪琪也把这期的稿费和奖金以现金的模式交到了我手里,捏着沉甸甸的七百块钱,我决定今天晚上好好犒劳自己一下,自己给自己做一顿好吃的,而且明天是周末,晚上就带着香菇去看一场电影好了。
下班之后,我抱着猫带着别人都看不见的女朋友来到菜市场,像那些中年不得志的男人一样,在下午四点的时候出现在菜市场和菜贩子讨价还价。
这样是不是很没出息?好像是的,就像我看过的小说和电视剧里的男主角,他们好像从来不用自己做饭,甚至也不用拉屎一样,但凡吃饭就一定出现在高档到我看不懂的饭店,但凡约会就一定会包下整个酒庄。我不知道那一瓶几十万的酒什么味道,但我相信绝对不会比可乐好喝到哪里去。
是吧,我就是这样没见识而且也没品位的人,透着一股难以描述的土腥味,至今为止接触过的最高层次的人大概就是琪琪他老爹了。
“这个肉用来做红烧肉,鱼来炖汤,再给我家猫红烧几个鸡腿吃,红薯藤清炒,放辣一点。”
我很安逸的享受着这种生活,拎着菜和别人看不见的女朋友聊着这种无聊的话题,大概就是我能得到的最真实的幸福了。我不羡慕有钱人也不仰慕名贵和奢华,也许是因为性格的关系吧,我更喜欢这样明媚而单纯的生活。
也许这在别人眼里是一种不求上进的废渣表现,但那又怎么样呢,毕竟我在他们眼里只是个精神病,一个连表兄弟都看不起的精神病,仅此而已。就连我爸妈对我的期望都只是过好我自己,能够在他们离开人世之后不会紧随其后的饿死。
不过相比较那些被家里人给予厚望而自己却并没有能力达到那种期望从而生活在困顿中的人来说,我其实已经非常幸运了,因为我不需要飞上枝头成为凤凰,这难道还不够轻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