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兰384年春,起义军闪电般地攻克了易伦莎城的消息传到了王都,一时间王室哗然,王室紧急下令,给予西南地区的监察——努克萨斯拥有从贵族那里调动军队的权力,务必清扫叛军,之后,努克萨斯成功集结了大约4000名装备精良地骑士部队,大军自信满满地出发了,只不过他的情报还是来自被攻陷的易伦莎城,写的是起义军数量不过一千。
德劳休斯对易伦莎城进行了改革,本来这座城市的大部分经济是靠奴隶的买卖拉动的,德劳休斯攻克之后,第一时间取消了这个制度,同时,他沿袭对西亚迪镇的做法,从居民的收入了来维持政治组织的费用,由于大批人加入军队,一时间当地居民数量就巨幅下降,易伦莎城的规模也随之缩小,成为易伦莎镇,但好处为,人们平均分配到的土地增多,人们能够收获的粮食也完全足够了。
德劳休斯的部队虽然装备不行,但是军队里的士兵每个人都有着强壮的身体,原来像水蛭一样附在易伦莎城的贵族从没有想到过,当初只不过是出于能干更多的活,能强壮且经得起饥饿,不容易生病的目的,挑选过来的那些用来干活的家畜却狠狠转头咬向了他们,而且重要的是,他们没想到却为起义军做了一件嫁衣。
易伦莎城的断头台,地面已经吸饱了原先压榨奴隶的剥削阶级的鲜血,城墙上的头颅迎风飘荡,德劳休斯再次出发,他下一个目标为——弗洛伦城。
德兰384年春,起义军围困弗洛伦城,经过大约一周的交战,通过骚扰,使得守城军疲于奔命,且因为守城军在起义军来之前神经就绷得太紧,导致最后体力不支,弗洛伦城也被攻克了。
德劳休斯经过一天的忙碌之后,正在酒馆放松精神,闻着酒浆的香气,德劳休斯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梦乡,梦到他和妻子儿子那些开心的岁月。
这时,德劳休斯突然被拍醒,他看来是被眼前的黑袍男子搅乱了他的美梦,不过梦醒之后还是有些黯然,黑袍男子张口道,“阁下,应该没有约人吧,不介意我就坐你旁边了,看来我是打搅了阁下的好梦。”
德劳休斯看着眼前着装怪异而且刻意改变自己的声音的男子,皱了皱眉,他对这样打扮成神秘的人一向比较反感,“你有什么事吗?”
黑袍男子淡淡地笑了笑,“阁下,胸怀良策,心恤众生,我可是十分地崇拜您啊,不知道阁下有没有把握拿下这个国家。”
德劳休斯打趣地说,“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就不止这个国家了。”
“看来阁下对我戒备很严啊,那我就直接进入主题了,鄙人的目的,是想给阁下一样东西。”黑袍男子说完,从怀里取出了一本书,“这本书是前一任镇守卡洛要塞的大将,马尔斯·坎德写的,名叫《战争笔记》,里面的内容是关于他用兵的一些拙见,不瞒你说,弄到这本东西,我可是下了血本。”
德劳休斯笑了笑,看着泛着灯光的酒浆,“马尔斯·坎德,你说的是那个叛国贼,这东西不应该是被王都的人给收缴了吗?那就抱歉了,我似乎对来历不明的东西并没多大兴趣。”
“阁下,书的内容是绝对正确的,并且我想说的是,以你目前的那些兵马,是很难抗衡这个国家的教会和王室的,说白了,如果你真的想在人数上压倒这个国家,起码要超过50万。”
德劳休斯终于认真了起来,“哦,你凭什么这么认为?”
“阁下知道,一位装备精良的骑士,起码能打赢七八名步兵,或者是五位那着弯刀,只穿布甲的装备简陋的骑士,这个国家的军力保守估计,是要超过10万的,如果你只是带这么一些土鸡瓦狗去打仗,说白了,和送死并没有两样,这一点,相信阁下已经看出来了。”
德劳休斯思忖了一下,“的确,我们足足超过2400的兵力,却在攻克这座城市的时候,足足耗费了一周的时间,差点吃完了军粮,而且2400人当中,有700多人已经伤残了,我也了解到,把守这座城市的卫兵,人数还不到500,我也意识到,士兵不但要身强力壮,还要搭配装备,才能把作战能力提高到理想的那个层次。”
黑袍人笑了笑,“随着阁下的军队不断地扩充,军队里面杂七杂八的人也会越来越多,如果没有统一地训练方法,那就是慢性毒药,当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生质变,要了整个起义军的命!所以说,这本书还是请阁下收下,他不但会让阁下的军队变成战无不胜的雄师,而且书里面描绘的那些对兵法的巧妙运用,我相信能够让阁下获益匪浅。”
德劳休斯掂了掂手上有些破旧的书,“我真的不太相信,这世界上真的会有免费的午餐?”
黑袍人起身离开,“书的内容是绝对不会出错的,我只想要阁下,能把瑞特兰蒂这个国度,弄得越乱越好。”
“有趣的人,不过,也真的是搞不懂呢!”
……
德劳休斯正在营帐里钻研《战争笔记》,他对马尔斯·坎德产生了一丝崇拜之情,《战争笔记》的内容不断拓宽德劳休斯的视野,而且还丰富德劳休斯的用兵知识,德劳休斯也在感慨,如果马尔斯不是因为叛国罪离开了瑞特兰蒂,那么,他们这些起义军恐怕早就被马尔斯给清理得一干二净。
“统帅大人,不好了,不好了,有一群瑞特兰蒂前来镇压我们的军队驻扎在弗洛伦城约两千多米远的高地上,初步估计,他们的兵力要超过4000.”
德劳休斯瞬间一个晴天霹雳,由4000名装备精良的士兵组成的部队,且不论人数上,德劳休斯他们就已经处于劣势了,德劳休斯收编过后,可用的兵力也不足2500,而且起义军的装备是要远远落后的,正面交战,等同于以卵击石。
德劳休斯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撤退,采取游击,但是当他看到前来镇压的军队所驻扎的位置,德劳休斯陷入了沉思。
……
努克萨斯的部队,浩浩荡荡地行进了过来,途中,努克萨斯收到了起义军攻克了弗洛伦城的消息,所以,努克萨斯不得不改变计划,最后他挑选了距离弗洛伦城两千多米远的高地进行休整,打算一鼓作气剿灭起义军。
这处高地的地形也比较有意思,所谓的高地,其实就是一处山坡,努克萨斯的部队驻扎在山坡上,背靠着一处高达200多米的峭壁,努克萨斯认为这是天堑,把把守都放在山脚处,峭壁后面,就是山的背面,有着茂密的植被,不必担心会有落石,整座山的形状,就像一把有靠背的椅子。
努克萨斯万万没有想到,这些茂密的植被,反而害了他们。
夜色里,有一群人正悄悄向努克萨斯的部队靠近,他们的人数大概有800余人,凭借着茂盛的植被掩护,爬上了山顶,德劳休斯站在山顶,气喘吁吁,他笑着俯瞰山坡上的营帐。
“皮尔,你确定这种野葡萄藤足够地结实吗?”
皮尔拍着胸脯,自信地说道,“统帅您就放心好了,这种葡萄藤,在我老家,两头水牛都扯不断的。”
“那就好,全体准备攀岩下去,带刀就可以了,能杀多少就杀多少!”
“是!”
德劳休斯看着夜空,“贝莎,保佑我吧!”
德兰384年春,努克萨斯的部队遭到了起义军部队的偷袭,他们就像是突然从地里面突然钻出来的魔鬼,当努克萨斯意识到的时候,营帐外已经是遍地的尸体,出于害怕,努克萨斯他独自狼狈地逃跑了,这一个黎明,朝阳是伴随着殷红的血液升起的,起义军800余精锐,将2500多还在睡梦中的士兵,用尖锐的刀锋,给收割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