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岳看着一脸凝重的金香玉,他好奇的问道:“你进过那个魔神殿?”
金香玉连连摇头:“没有没有,我长得介么貌美无双,进去了还不得被留下了永远服侍大魔神啊。”
明岳一脸蛋痛,不停把视线往其他地方飘, 免得自己看到那张‘貌美无双’的胖脸。
金香玉笑呵呵的似乎又回到了先前那个老板娘的状态:“这服侍大魔神嘛,女的一定要漂亮,男的嘛,关键要本钱够大够厚才行……小家伙,好像你的本钱不小哦……”
明岳连忙找了个茶盘捂住裆下,他诚恳的说道:“阿姨,非礼勿视。”
金香玉呵呵了一声:“好吧,你自己愿意去魔神殿,那我也不拦你,毕竟终生服侍大魔神,也是一件光荣的事情。只是我奉劝你一句,魔神殿是神灵垂顾的地方,你别想着在那里做出什么无法无天的事情,那只会让你白白丢掉性命。”
“怎么会捣乱?”明岳拍着胸脯笑道:“我跟大魔神关系好的不得了呢。”
金香玉稍稍犹豫之后,她低声向明岳说道:“你父亲当年离开山门的时候,似乎心灰意冷,将他杀死大魔神的那把剑丢在山门不远处的荒原上。现在,那支剑依然存放在魔神殿里。”
说完,金香玉费力的从窗户口挤了出去,偷偷摸摸的沿着窗檐溜走了。
明岳:………
话说这是她自己的客栈,难道不能走门么?
明岳坐在桌前呆呆看着烛火:原来,老爹还留了一把剑在魔神殿里。
明岳义愤填膺的要去魔神殿取回李靖的骸骨,义愤是一方面,而更重要的原因是,明岳感觉这位被魔宗奉为神灵的大欲天,并不会出手加害自己。
不但不会加害自己,明岳觉得大欲天和他之间,还有点儿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位大欲天拥有‘欢喜佛’的伪佛称号,在床上的需求果然不是盖的——就算大欲天不想把他吸成人干,但也会让他四肢无力、虚弱疲惫。
然而,为了找到回家的路、为了看清楚这个世界的本质,明岳觉得被大欲天啪啪一顿也是值得的。
呜呜,记忆中的她,还有电脑、空调、酒吧、汽车、手机……我想你们了……
……
第二天,金香玉为青青准备好了骆驼,以及路上说需要的水和食物,明岳和青青一人一只骆驼,继续向西北方向走去。
骑在柔软的驼峰上,明岳轻轻拍着身下这只有些熟悉的动物,不禁感慨它的神奇。
依靠背上的驼峰,骆驼能半个月不喝水,并且在五十度高温下,不喝水持续行走一个半月。
另外骆驼的行进速度有点慢,一小时十里路,但是骆驼在不吃不喝的情况下能走数千里,绝对算是耐力超强了。
骑在骆驼上慢悠悠的走着,明岳四下看着西疆大荒原的风景。
有大沙漠的阻断,燕回关的中原人无法随意深入西疆进行掳掠,所以渐渐的开始出现了不少较大的部落。
西疆大荒原的蛮人,还没有形成国家的概念,那些部落都有自己的巡逻骑士,他们远远的拿着骑弓打量着青青和明岳,直到看清楚了骆驼鞍韂上的标记,这才嗬菏怪叫着一哄而散。
一个以部族方式生存的疆域,距离形成统一的游牧国家还差着两三百年的时间。
一盘散沙式的部落生活,让蛮族人在皇朝稳固的时候,变得不堪一击起来。如果不是西疆的环境恶劣艰苦,估计西部大荒原早就被皇朝征服了。
几天后,被禁言了七天的嘲风小心的从明岳的发髻中爬出来,它伸了个懒腰之后,然后使劲抽抽鼻子:“明岳,好像不远处有血的味道呢!”
“血?”明岳惊讶的闻了闻,却什么都没有。
嘲风指点着明岳的方向,不一会,前方可以看到满天的尘土和隆隆马蹄声。
明岳和青青的骆驼一路小跑来到了低矮的沙丘上,只见前方的平原上,两支部落骑兵正在舍生忘死的战斗着。
青青摇摇头,她叹息着向明岳介绍:厮杀的一方,是举着红色马尾旗的赤水族,而另一方,这是全部穿着黑衣的乌山族。
两个部族各有数百名精壮的男子,近千人在平原上厮杀乱战,嗬嗬嗷嗷的呼啸声不绝于耳。
赤水族的战士骑着快马,一边奔跑,一边集体向乌山族人射出一波波箭雨。
战马奔驰的过程中,射箭的准备不算高,但上百人一起弯弓射箭,密密麻麻的箭雨还是很可怕的。
乌山族人举着木盾遮挡着身体,但不时有人被射中要害,噗通一下从马上摔落下来,顷刻之间就被后面的战马踩的骨头折断,发出凄厉的惨嚎。
至于那些没有射中要害的羽箭,乌山族人并不在意——大荒原上的冶炼是件奢侈的事情,所以并没有三棱破甲箭、倒勾狼牙箭之类复杂的玩意。
甚至连羽箭头部的箭镞,也是小小的一块铁,并不能对人体造成一击制敌的杀伤。
坚忍的乌山族人手持木盾,一旦靠近了赤水族的战士,立刻抡起胳膊,将手里的短斧或者回力标抛了出去。
短斧的射程虽短,但易于控制,而且只要中了一发,那就立马要一命呜呼了。
鲜血,不停的泼洒出来,落在干燥的土地上,无声无息的湿润了荒原。
看着沙丘下血腥的场面,嘲风哈哈大笑起来:“愚蠢的人类啊,居然制造了这么多新鲜的肉食给我们!”
明岳目呆悲悯的看着前方的平原,只见红眼睛的土狼,黑白色的秃鹰,都在远远的盘旋着,等待这场血腥战事的结束,便要上去饱餐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