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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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息声更加沉重, 泰阿古剑的剑刃上泛起一种玉一般的微光,一个淡淡的人形在半空中显现出来, 身穿赭色短衣,脚踏草履, 用寂寞的眼光俯视着沈固:“子何人耶?”

沈固张了张嘴,没法回答。要说明一个人是谁实在并不容易,何况树林外面已经聚集起了一群鬼怪,难道鬼怪会等人吗?

欧冶子用悲悯的目光看着他:“汝友何在?”

沈固琢磨了一下才明白他问的是钟乐岑:“他下山去求援了。”鬼怪已经近在咫尺,沈固一把捞起泰阿剑转身又跑,欧冶子飘浮在半空中跟随着他:“汝友既去,可复归否?”

沈固听他这些文绉绉的话听得很是吃力, 而且还带着浓重的口音:“这里太危险, 他不回来最好!”

欧冶子沉默片刻,缓缓道:“汝若独死,岂无怨乎?”

沈固不耐烦道:“我愿意,你管我呢!”跑得半死, 还要累耳朵, 他倒有点后悔把它捡起来了。

欧冶子沉默了很久,才发出一声低沉的叹息:“不意数千年后,犹有同道中人……拔剑!”

沈固手中握的泰阿剑并没有配鞘,但欧冶子这一声断喝中带着不容违抗的气势,沈固下意识地右手握住剑柄,做了一个拔剑的动作。这刹那间,他竟然真的看见泰阿剑多了一柄暗褐色的皮鞘。硝过的牛皮上烫压着金色花纹, 吞口处是鲨鱼皮,整个剑鞘像似一只拉长身体前冲的豹子,在豹头处还镶着两颗黄色的猫儿眼,他手上甚至能感觉到拔剑时吞口处的柔和阻力……

宝剑出鞘,光华四射!欧冶子飘浮的身影突然清晰起来,他伸出一只手臂,断喝一声:“疾!”

钟乐洋从来没见过自己的大哥这副气急败坏的模样。钟乐岑拽着他就往信号山上跑,他连问一句的时间都没有。但一口气爬到山顶,却只余一轮圆月照着空地上的白骨。钟乐岑惊恐地环视四周,使尽全身力气大喊了一声:“沈固——”

几乎是在他大喊的同时,月光陡然暗了下来,像是突然被蒙上了一块黑布。即使钟乐岑没有阴阳眼,他也看见了随着狂风迅速腾起的一片阴云,像奔腾的马群一般翻滚而来。

“阴兵!”云头中那些有形无质的马蹄像鼓棰一样起落,带动着战车的木轮碾压而过,听不到声音,却能从心底感觉到那令大地都为之颤抖的震动。刀枪剑戟在黯淡的月光下闪着森森的光,紧握在那些看不到面目的将士手中。冷风呼啸,就像是他们的呐喊,对着山腰某处,疾扑而下……

“哎!”小黑子一看见沈固就跳了起来,“我说这怎么回事?怎么那天我带人过去就找不着你了?你把那剑弄回来了?那日本人呢?怎么让他跑了?”

沈固对他的一连串问题笑了笑:“我怕东西伤了,光顾着东西,让他跑了。”百鬼夜行的事说出来谁也不会相信,至于欧冶子现身就更没人要听了,就连栗田口那具白骨,也被阴兵们踏为了尘泥,所以他也只有说栗田口跑了。

小黑子挠挠头:“你肯定有事瞒着我……算了,左队长快回来了,有什么事让他回来跟你说吧。哎我说,听说你肯来我们队里了?”

沈固微微一笑:“不过我要先请几天假去办点事,完了回来就过来报道。”所谓的“办点事”,是欧冶子的事。这个千年孤魂不愿再寄身于古剑之中,希望回到故国去看一看。怎么说他也救了沈固,所以沈固和钟乐岑决定亲自送他回去。

小黑子上上下下打量沈固,疑惑地问:“到底出什么事了?你怎么这么高兴?”

沈固摸摸脸:“有吗?”

小黑子点头如捣蒜:“有的有的,打从进来你就在笑,到底什么事这么高兴?”

“你看错了。”

“切!”小黑子做鄙视状,“就算把文物追回来了也不用高兴成这样啊?”

沈固笑而不答。泰阿剑他已经上交了。欧冶子的魂灵脱离之后,这柄剑就还原成了一柄普通的铁剑。不过,既然不是人人都像钟乐岑那样会把传说当考据用,也就没人会知道这柄宝剑内在价值的变化会如此之大。

小黑子好奇心极大,无奈沈固嘴比上了锁还牢,他旁敲侧击也没问出个一二三来,只好眼巴巴看着沈固办完手续走人,不忘在后面大喊:“我说,办完事你一定来报道啊,我已经跟左队长说了,你要是变卦,我谎报军情会被他整死的!”

出了局里大门,沈固一眼就看见靠在路边上的钟乐洋:“你怎么来了?你哥呢?”

“我哥去诊所了。”钟乐洋站直身子,“你没事了吧?咱们谈谈。”

沈固眯起眼睛看他一眼:“又谈什么?要是那天的问题,我现在就可以回答你——”

钟乐洋抬手打断他:“别!不用跟我这儿显白你和我哥怎么心心相印了,我眼不瞎,看得见。”他顿了顿,又不无嫉妒地补上一句,“也不知道我哥怎么就看上你了。”

沈固微微一笑。现在他是胜利者,用不着跟小p孩斤斤计较。钟乐洋说的是那天阴兵过后钟乐岑抱着他不撒手的事,当时就看小p孩表情扭曲,如果忽略几秒钟之前的危险情势不计,那天还真是个好日子。

钟乐洋对他的微笑露出鄙视的神情,不过没维持多久就破功了:“我说,你对我哥究竟了解多少?”

“以前不多,以后有机会慢慢了解。”

钟乐洋扭过头去撇嘴,再扭回来:“所以我得跟你好好谈谈,找个安静地方去,你请客。”

所谓安静地方,不外乎咖啡厅什么的。沈固要了一杯黑咖啡,钟乐洋要了冰淇淋。咖啡厅里没什么人,只有小夜曲的轻快旋律从音箱里流淌出来。钟乐洋点了一支烟,沉默了一会才说:“我哥是我们钟家这一代的长房长孙。”

长房长孙?沈固想,从这一点上来说他和钟乐岑的缘份那就是天定的了,从萧家这一方面来算,他也是长房长孙呢。如果从沈家这面来算……沈家就他一个后代,说什么也行啊。

钟乐洋敲敲桌面,很烦恼的样子:“你用心点听行不行?我可不是跟你说废话。一般来说,我们钟家的子孙天生就有灵力,尤其是各代头一个孩子,往往灵力更为出众。所以我哥还在我婶娘肚子里,我爷爷就特别期待了。而且据说我哥生下来就开了阴阳眼,这把我爷爷高兴得简直不行了,特别请了东方家的老爷子来给我哥算命。谁知道一算是大凶之兆——我哥不但寿数只有三十岁,而且命中极煞,克父克母,自己也是步步坎坷,总之他的命兆一无是处,简直就是灾星下凡。我爷爷开始不相信,全家也没一个敢相信的,因为这样的命相我们钟家多少代也没人出过,而且我哥的生辰八字很平和,跟东方老爷子卜的卦完全不一样,所以大家都没怎么很放在心上。但是我哥稍微大点的时候,我大伯发现他除了阴阳眼之外并没多少天赋。我们钟家的孩子从三岁就开始学画符,我哥画的符最准,可是也最没用。我比我哥小四岁,但我画的符比他强很多。而且我哥七岁的时候,我婶娘就死了,我大伯的身体也变得很不好,爷爷这时候才不得不相信东方老爷子算的卦是对的——我哥确实是天生的灾星。”

沈固眉头一皱:“什么灾星?我跟你哥认识这么久了,怎么没见出什么事?”

钟乐洋紧皱着眉头:“你急什么,我还没说完呢。从我婶娘去世之后,我大伯就动了念头,要给我哥换命。”

“就是苏完?”沈固很不爱听这种事,尤其不爱听别人说钟乐岑是什么灾星之类的话。照他看,就是因为这些人说得太多了,才让钟乐岑总是活在歉疚里。

“就是苏完。他和我哥是同年同月同日同时,可是他是一生顺遂的厚福之命,所以我大伯就给他们俩换了命。”

沈固很想问问这个命要怎么换?像换名字一样去派出所登个记?还是交换一下身份证就算?好吧,他能相信这世上有鬼,但他真是不信命。就说钟乐岑吧,说是跟苏完换了个厚福之命,还不是时时处处的倒楣?

“厚福之命?厚得他被家里赶出来?”

钟乐洋低下头,用勺子戳着冰淇淋:“这怪我爷爷。天师这一行也有竞争,都说同行相轻,我们钟家和江西龙虎山张家这么多年都是暗中较劲。这一代张家的第一个儿子比我哥小几个月,据说出生的时候就身带佛家六字真言,是张家数十代以来第一个集佛道两家之长的。张家得意死了,办满月的时候特地把我爷爷还请了去。我爷爷那人就是太好胜,看看人家的长房长孙天赋出众,自己家的……所以……”

“所以就看不上你哥?”沈固有些愤怒了,“那怪你哥吗?”

钟乐洋叹口气:“当然不怪我哥。我爷爷也不是怪他,就是……不疼他。而且我哥离家这事,不是因为他没灵力,是因为他……他喜欢男人。我爷爷那人很传统,而且我哥又是长孙,所以才闹这么大动静。我哥也挺犟的,我爷爷其实当时也就是说个气话,他掉头就走,我爷爷想下台都找不到台阶……”

“其实我哥很聪明的,要不是没有灵力,我觉得他才是钟家最有天赋的。无论什么符咒他过目不忘,三岁的时候就会用障眼法。障眼法虽然是小法术,也分个三六九等,我哥那时候做的障眼法就能蒙过我小叔了。但是他毕竟没有高深的灵力,小法术用得好,大法术却用不了,这确实是没办法的事。但我哥真是特别聪明,有时候他能用小法术办到别人用大法术都办不了的事。你比如说我哥那副眼镜,你能看出有什么特别的吗?”

“是副平光镜,镜框上有花纹。”

钟乐洋有点诧异地看看他:“你对我哥倒是挺上心的。没错,我哥根本不近视,那副眼镜是用阳燧做的。阳燧是日中取火之物,至阳至中之气,是我们钟家的宝贝,本来爷爷传给大伯,大伯又传给了我哥。旁人一般都只会用阳燧来灭鬼,我哥却能用它来视鬼。换命之后他就没了阴阳眼,可是他把阳燧做成眼镜,又在镜框上刻了聚灵符,把阳燧中的灵气聚集在眼睛里,即使没有阴阳眼也能视鬼。不过毕竟不是天生的,总有局限。白天戴这个眼镜没什么,晚上戴的话,二十米之内能视鬼物,但二十米之外,什么也看不见,包括不是鬼的东西。”

沈固微微点了点头,想起钟乐岑的路痴,看来是有原因的。

“还有,你知道我哥上次问我要符的事吗?我哥的符画得特漂亮,但有些符咒他画得出来,就是没用,就好像照片照得再清晰也不是活人一样。但是他却能用我画的符。你知道符咒这种东西,一般都要自己画的才能用。别人画的符,要么画符人已经成仙成佛,留下的符咒有莫大威力,才能任由人使用,我自问还没这本事;要么就是用符人的功夫已经炉火纯青,任何符咒都能信手拈来即开即用——我觉得我哥就属于这种情况。”

沈固听得云里雾里。钟乐洋摸摸头发:“那个……我打个比方吧,我哥说你是特种兵狙击手是吧?那你是不是用自己的枪才射得最准?”

沈固干脆地回答:“不觉得。”事实上,他是什么枪都能用,而且都能用得好。

钟乐洋翻了个白眼:“行,那你就是那种功夫炉火纯青的人,不过不是人人都像你一样,有些人只有用自己的枪才顺手吧?”

沈固微微点了点头。确实,在部队的时候,狙击组大部分人都是喜欢用自己的枪,觉得这样才最有把握。本来么,用顺手的才最有感觉,这是最正常的。

“但是有的武器吧——我不知道这么说到底准不准啊——都是调好了程序的,不用懂行的人,就是个外行,按一下按键也能命中目标。这就好比那些古圣先贤传下来的符,随便在什么人手里也能发挥作用。”

他这么说,沈固就比较明白了:“那你哥应该是很有能力才对吧?”

钟乐洋叹口气:“是啊,照说我哥应该是的,可是他又偏偏不是,真是奇怪。我总觉得我哥不是没灵力,而是没开灵窍,说不定哪天他开了灵窍,比任何人都厉害呢。”

沈固觉得讨论这些没有什么意义:“你到底想说什么?”钟乐岑究竟有没有灵力,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

钟乐洋瞪他一眼:“就是说我哥!我这是告诉你我哥的事,让他好好了解他,才能体会他的心情。我哥这人,心就是太软了,容易被人欺负。我告诉你,别看我哥接受你了,你要是惹我哥生气了,我跟你没完!”

沈固一针见血地说:“你是想说,因为你们家人都瞧不起他,让他有自卑心理,所以会事事都让着别人,这才容易被人欺负吧?”

钟乐洋脸上阵青阵红,最后低头不吭声了。沈固冷笑了一声,拿起咖啡一饮而尽:“这你放心,有我在,以后没人再能欺负你哥。”

钟乐洋很不甘心地嘀咕:“你得先保证不欺负我哥才行,我哥怎么就看上你了呢?”

沈固点点他眼前的冰淇淋:“赶紧吃,吃完了回家。你哥不是说了,今天早点回去给你饯行?”

钟乐洋不怀好意地看着他:“不用这么着急撵我走吧?这次是导师非得抓我回去干活没办法,8月份暑假我可还过来。”

沈固忍住翻白眼的欲望:“行,不过你今天晚上就得走了,再过来的话,等你能过来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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