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你应该是第一个看见这封信的人。
首先,不管你觉得恶心,还是无聊,或者其他想法,我就想跟你说一句:我还喜欢你。
你现在是不是特别想知道,为什么我会这么做。那么,就让我来告诉你吧。
原因就是,我不想让你你继续堕落下去,而你,似乎已经回不了头。所以,我才做了这在你看来很愚蠢的事,用我自己的生命作为牺牲去挽救你,不管其他人的想法,对于我来说,我觉得很值得,甚至可以简单地说,性价比很高。
其实,我是一个将死之人了。在三个月之前,我被医院查出了,患有骨癌,治疗的话肯定要花很多很多的钱,而且可能钱花了名还不能保住,毕竟癌症猛如虎。于是,我就从广州回来了,回到这个既充满不幸却有饱满甜蜜蜜的地方。
不幸的是我的家庭,甜蜜是因为你。
回来之后,我就想,要是能在死之前一直看到你,那么我就觉得足够了。说实话,一开始我也怕死,从小我就思考过这样一个问题:人死了以后是什么感觉?
长大之后,才知道,死了就没有什么感觉了,看不到一些熟悉的面孔,听不到他们说的话,嗅不到饭菜的味道,也不再能感受到自然的风和雨。多么可怕,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种想法。
在广州的时候,我从没上过网,所有的社交方式都断绝了,只捧着一本《厚黑学》翻来翻去,本以为能学会里面的技巧使自己在职业的道路上一帆风顺,但一个流水线上的打工仔怎么可能有很大的发展?
因为这样,我才一直不知道我们白马市竟然出现了这么大的新闻。当我知道你也搞直播的时候,心中大大的震惊,当然,除了震惊之外,更是害怕,真的很害怕。
我焦急地扎进网吧里,在里面呆了一整天,在贴吧里看了一天关于恐怖直播夜的大多数帖子,看了不下十次那个血腥的视频。视频最后,那个面具男说的话让我深感恐惧。
他说:这——绝不是最后一个。
也就是说,还有第二个,第三个......在警方抓获之前他要杀掉很多人,而按他的意思来说,他以后要杀掉的这些人应该就是在网络上直播的男女。其中,很有可能就包括你。这个人看起来就是变态杀人狂,也许他早就盯好你们每一个人了,等待时机下手杀害。
我不知道他下一个杀害的对象是谁,但我很怕总有一个会是你,所以才选择露面,就是想劝你离开这个不干不净乌烟瘴气的行业。可那时,我也想到了,看见我重新出现你一定会很抵抗,毕竟当时确实是我做得很不对,不说一声就偷偷跑掉了。这无论在哪个女生的身上发生,应该都是你那天的反应吧。
想要你听我的劝阻,那么就得把以前的误会给消除了才行。可你,看起来是不会原谅我了。
就在这时候,有个奇怪的号码1884给我发了短信:很不幸,你喜欢的那个女生叫做胡哨是吧?她就是我想要杀掉的第二个人。不过也有救她的方法,就看你愿不愿意。
我说我愿意,他就回复了我:很好,我果然没看错人。怎么做呢,其实很简单,就是死。不知道你还愿不愿意,如果不愿意的话那就算了,最近没杀人,手痒得难受。
你不必为我感动,反正我也是将死之人了,于是就答应了他,代替你成为第二个他要杀的人。
也许看到这里,你会产生疑问,为什么我不去报警,偏偏就这么傻,任人摆布。其实,他威胁过我,既然那么轻易就知道我的手机号码,而且知道我曾经跟你处过男女朋友,更可怕的是他还知道你住在那里,说杀你简直就是易如反掌。
直到今天,恐怖直播夜的那个案子还是没有破掉,或者说可能会破不了,潜伏在黑暗里的那个他没那么容易抓到,好像他早就设计好了一切。
这是个很可怕的人。
我不想冒险报警,让你有生命危险。反正我一个癌症患者,迟早都要死的嘛,何不换你安全。他答应过我了,只要我照他说的做你就会没事。
好了,我似乎没有什么遗憾了,此时此刻,竟然没有畏惧死亡,真是件神奇的事呢。
最后,求你三件事。
第一,不要告诉警察这件事,让他们以为我就是自杀的,这样他才会不伤害你。
第二,我钱包有两张银行卡,里面各有五万元。一张是邮政的,请你有时间的话,买点东西帮我去看看她,如果她能得到减刑活着出来的话,就把这张银行卡交给他。另外一张是中国银行卡,这是我给你的,钱不多,但应该能应付你一阵子的了,别再继续堕落下去了,好好上个大学。
第三,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请在把我的骨灰洒向大海吧。这并不是我电视看多而产生的幼稚想法,而是我真的很喜欢大海,曾经梦想着自己拥有一艘巨大的船,迎着风浪漂泊,到哪里里哪里就是家。再说了,死人何必浪费活人的钱。
爱你,朱正翔。
胡哨逐句逐字读完了朱正翔亲手写下的“遗书”,眼角沁出了泪水。她看着那张单人床,简单的竹席上是堆叠整齐的豆腐块被子,泪眼模糊中,似乎看见了他认真地叠着被子。高一军训完了以后,几乎每个人都彻底忘了,只有奇怪的他保持了军训留下的好习惯。
忽然他回过头来,微微一笑,还是那个一身校服的男孩。
他在招手,嘴唇动着,仿佛无声的呼唤,呼唤她的名字。
她站起来,在书桌上放下书包,走几步过去。
他也从床上下来,站在她的面前,伸手轻抚她的脸,拇指拨去滑落的泪珠,这时他吻了过来,她急忙闭上了眼睛,等待他温热的双唇。
一声巨响,她便从幻想中醒了过来,哪里有朱正翔的影子。阳台方向的那扇门在风的作用下关上了,这就是巨响的来源。
心中不免失落,胡哨便躺在床上,打开被子,铺盖在自己的身上,似乎感觉到了他身体的温度,迷迷糊糊中她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感受,就是你从中午一觉睡到下午、或者从下午一觉睡到天亮的时候,会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就像被全世界抛弃了一样。此时的胡哨也是这样的一种感觉。
她仍然躺在床上,整个人就像是一个被抽去骨肉与精神的皮囊,属于真空状态。整个房间漆黑一片,就像是大山里的某个深洞。她就睁着眼睛在黑暗里发呆,持续了好长的一段时间。
这时候,放在书桌上的电话响了起来,冷不防让她一惊,终于将她从发呆神游的状态抽了。
电话是班主任打来的。胡哨下意识感到厌烦,立刻就挂了电话。这只可恶的苍蝇,要不是他手里有自己的把柄,早就向学校举报他了。
她看到了手机上的时间,已经八点半了。今天是星期日,晚上是要上自习的。那么打电话来的原因可能就是逃课了。
胡哨适应了这个房间里的黑暗,所以也就懒得打开灯了,她坐在椅子上,不知道一会儿要干什么。
还没坐热屁股,电话又打了过来。
“胡哨,你在哪儿呢?怎么不来上晚自习?”班主任巴彦东语气不悦地说。“快点给我回学校来!你要是出了事谁负责?我负得起吗?”
“我在宿舍呢,安全得很,累了,想休息休息今天,明天早上一定会到学校里上课。”
“累?”巴彦东的口气很暧昧,但似乎意识到自己在学校里,才低着声音说。“要不......今晚到我那里去?”
“不,我现在心情不好。”
“来吧,我会让你心情好起来的。”
胡哨在这边已经想到他那猥琐恶心的嘴脸了。“不去。”
“你今天怎么了,怎么感觉怪怪的,不久之前不是还挺乐意的吗?玩得挺好的呀。”
“反正今晚我哪儿都不去!”
“不行,你现在就得给我回来,高考将近,校长怕任何学生出什么意外,刚才已经来过一次了,咱班就缺你一个,他说一会儿还来查一遍,你不回来我怎么交代?”
胡哨察觉到一些奇怪,这最近自己逃课的时候怎么没事,不是他一直在帮着隐瞒吗?而且还挺成功的。现在却突然重视起自己的安全来了,还搬出了校长这座大山。再想想似乎自己好像好几天没去他家了,这时候她明白过来了。
“呵呵,这不是真正的原因吧?不就是想让我陪你睡觉吗,语文老师今天真是够委婉的。想出这个理由不会死了很多脑细胞吧?”
“别说这种话,老师这不是为你好么?”
“如果你真为我好的话,那现在就把电话挂了吧,我想清静清静,今天真的心情不好。”
“你要是不回来的话我就跟你爸打电话了,跟他好好说一说你跟一个男人在如家待过的那个晚上,怎么样?”
那边的杂音很少,想必应该是远离教学的某一个角落。
“无论怎么样,今晚我是不会跟你睡觉的,你要是让我不好过,我也会让你身败名裂!”胡哨语气强硬,下了最后的通牒。
似乎是没办法了,那边的声音软了下来:“好吧,今天我就替你打掩护了,你有时间就找我,别老等我去找你,最后多不方......”
他还没说完,胡哨就挂了电话,顺手也把手机关机了。晚间的风比白天凉爽了不少,欢快地从打开的窗口灌进来,吹动了她的发梢。
她拉开了通往阳台的门,走到阳台上,俯视对面的那栋民居改造过后的简单公寓,那是她住的地方。她所住的三楼,房间都黑着,走廊的声控灯因为没人来往走过也关着,而一楼和二楼的走廊上亮着灯,偶尔走过一个人,灯光下可以看得清人的衣着甚至面孔,朱正翔就是每天这样看着她直到夜深了、她睡了,他才睡下。神思恍惚间,似乎他就站在自己的身边。胡哨站在阳台上,就看着对面自己所住的公寓发着呆,就像是一个安静的疯子。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两脚都麻了才回到房间,这时候她打开了房间里的灯,顿时亮如白昼。她像是着了魔一样,一边又一遍地看那张朱正翔留下来的信,从前的回忆如潮水般汹涌而来,在脏乱差的市场上相遇、在公园里的隐秘处第一次接吻、在离学校稍远一点的小宾馆上......
胡哨一边读一边落泪,又趴在书桌上睡了过去。再一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她两眼迷糊,打开了手机,六点十五分,距离早读课还有四十五分钟。她昨晚说了,今天早上就回学校上课,便背上装有骨灰的小背包,折好朱正翔给她留下的信放进口袋后拿上钥匙下了楼。把钥匙交还给老奶奶,并跟她说朱正翔以后不住这里了。
现在去学校对于她来说,太早了。考虑到自己左手提着的装着自己化妆用品的塑料袋和背后小书包里的骨灰罐,她横走过宽四五米的水泥道,回到了自己的所住的公寓。在她自己的房间放下朱正翔的骨灰后,再习惯性把一些化妆品塞回了小背包,就下楼到离这里最近的校外早餐店。
这家早餐店附庸风雅,名字叫做百草堂,听起来就很有意境,但它的女老板早饭做得不尽如人意。整条后巷学生住宿公寓多,但也许是没有风情村那些人的手艺,这里的快餐店开了又关,关了又开,都活不久。吃个早饭,不远意绕远路,胡哨就在百草堂将就了,反正也没什么胃口。
起得早的学生很多,几乎都坐满了这个小餐厅,没有单独空出来的餐桌了。没有办法,胡哨挑了一张只有一胖子坐的桌子,点了一碗长坡米线。
加上刚找来的十五六岁打扮老土的村里姑娘,整个店也就只有两个人在忙活,上菜比较慢,胡哨已经等了五分钟了。坐她对面的胖子已经吃完了一碗海螺粉汤和一碗长坡米线,擦着嘴打个饱嗝给了钱就走了。
继续低头玩着手机,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她想到——要不,把这件事告诉萧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