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僵尸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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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细雨纷纷,冰冷与潮湿从窗的最细小缝隙中偷偷渗入。

夫妻双人床上躺着两个人,一个男人一个男孩,男人仰躺睁着眼,男孩侧躺蜷着身子,也睁着眼,竟都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

天也快亮了,黎明前的黑暗。

“能聊聊吗?睡不着。”胡来伸直了腿,许久忘了动作一下下,全身的血液果冻似的好像都要凝固了。

“你有什么想聊的?”

“聊你想知道的。”

“关于白静和宁臣?”总觉得这两人之间有着某种特别的联系,一般来说,很有可能是情侣,曾经。情杀?在这个彼此难得信任的时代,并不少见。

萧峰掀开被子,坐起来,靠上皮革磨破了的床头板——他经常在床上读顾城。

那些朦胧的诗句,每每都能让他忘了时间,仿佛和顾城在岛上养鸡。这画风——使他看起来像个假警察。

“你觉得宁臣是个坏人吗?或者说,杀人犯。”胡来爬起来,也靠在床头板上,眼前一片黑。“能打开灯吗?”

萧峰按下床头柜台风的开关,昏黄的灯光充满整个房间,像把初升的太阳抓进来,黑暗无处可躲,温暖亲吻每一寸皮肤,几乎没有错漏。冰冷和潮湿被灯光杀得落花流水,从窗的最细小的缝隙逃跑,哪里来的就回哪里去。

“我只是怀疑,而你,很清楚,不是吗?”

“不。我不清楚,才想搞清楚。总之,总觉得他有些怪怪的。”

“说说看。”

“第一,他无疑是我最好的朋友,唯一的朋友,你知道吗?我在学校一个朋友都没有,他们都太幼稚而且无聊:女生不是逛淘宝就是看韩剧聊八卦,天天喊着那些男明星老公老公的,而且她们还经常换老公,从李敏镐到都敏俊,再到朴海镇……男生,那就更无聊了,整天王者荣耀撸啊撸,谈的不是足球就是篮球,还是光说不练的那种,他们没几个人真正下过球场,都是些叶公好龙之辈。”

“那也不关你的事。哎!小子,你太啰嗦,重点是宁臣——宁臣。”

“叔,难道你不觉得他们很无聊吗……”

“说重点。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朋友吗?就是因为太啰嗦。”

“你不觉得他们无聊?”

“是!他们够无聊。给我说重点,宁臣,关于宁臣的一切。”

“他和别人不一样,是我见过最奇怪的人,从不说篮球足球,很少看电影和电视剧,不逛淘宝,不刷微信不刷空间,就连他的QQ号都是我给他申请的。他就像原始人,不小心穿越到了现代,像***网里的小说剧情。”

在互联信息时代,这样的人恐怕除了文盲,就是半文盲了。

或者智商有问题?不像,几乎不留痕迹的杀人狂魔怎会是智商低下的人。

“他确实有点意思。”

“还有,刚认识的时候他竟然不认字,写字更就不用说了。这令我大吃一惊,在九年义务普及的现在,怎会出现这种现象?”

“那是你不知道。没钱读书的孩子大有人在,并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们一样幸福,每天坐在明亮干净的教室里上课学习。你们的大多数,从未尝过因为贫穷而不能上学的苦闷滋味,才不好好听课,整天在下面低头玩手机。”

“你们这一辈人总爱说大道理,也不见得活出成功来。听过韩寒的一句话不——听过许多道理,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说的就是你们,难道你们的工资很高吗?难道你们对自己的生活满意吗?每天每时每刻快乐了吗?没有吧!”

工资——不高,四千而已,对于随时把命丢了的工作,全是低的了;生活——并不尽如人意;快乐——曾经很,现在没有,空荡的家寂寞的床,每天都是煎熬。

但起码,萧峰仍有一丝希望,那就是走失了十四年的儿子小骏,他一直在寻找。像你曾在街头见到过的那些举着寻人启事牌子的父亲母亲一样执着,全国各地,到处寻找被人贩子拐去的男童女童。

“你小子嘴皮子倒是厉害的。我们说回宁臣吧。月1号左右几天他有什么反常的举动吗?”

“恐怖直播夜?前后那几天我没见他,当时我在学校。他是社会青年,不上学,在一家公司当分拣工。那段时间没约过他一块玩。”

分拣工?

“那家公司?”

“昌盛海洋科技公司吧,在马井码头上,我去找过他一次。”

萧峰突然跳下床,着急拿来笔记本,记上:马井码头,昌盛海洋科技公司,分拣工,宁臣。

胡来看着萧峰笔下苍劲有力的文字,自叹不如。砖家说现在的孩子汉子越写越丑并不是没有道理,只能怪电子设备太发达,怪输入法更快也更智能。不止孩子,能拿起笔好好练字的人不多了,全球范围内都是如此。

“哦对了!还有一件事我觉得也很奇怪。就是我爸每天都会给他送去两大瓶新鲜的猪血,是那种大可乐瓶子。”

“猪血?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也爱吃,炒韭菜最好吃。”

“没错,吃猪血没什么好奇怪的,但是天天吃猪血就很奇怪了吧?”

“难不成你以为他是港片里的清朝僵尸?又或者西方的吸血鬼?”

“他长着中国人的面孔,肯定不会是吸血鬼。但,你相信吗?僵尸的传说。”

萧峰摸着胡来的头笑着说:“少看点恐怖片,都是骗人的。知道吗?知识是迷信的克星。”

“不,不是骗人的。是真的存在过,现在就不知道了。白马市出现僵尸早在好多年前就在网络上传开了,在典驹镇深山老林的坟地里,有人曾经看见过一个男孩吃着从坟墓里扒出来的腐烂死尸,也有人说是一个小女孩。”

萧峰沉默。掀开笔记本的另一页,写上:掘开坟墓吃腐尸的男孩,小女孩。

典驹镇,深山老林,坟地。追捕快递员的那一夜仍历历在目。萧峰放下笔,抓起床头柜的水杯,呷了口水。夜晚不睡觉心口就像着了火,嘴巴也干得不行。

“谢谢你的鬼故事。从贴吧看来的惊悚悬疑小说吧?记得少看点,免得夜里睡不着觉。就像现在。”

胡来夺过水杯,气愤地大喝你口水,呛着了,猛咳几下,怨气满满:“还想不想听了!我这是在出卖我最好的朋友!你还不相信我,甚至觉得我是在扯淡!不说了!”

“小子,还生气了。那么小气,就你这样子,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回去也会跟你爸爸吵架。刚才还满口答应我——我知道我知道。你知道什么了?臭脾气!”

胡来垂下头,手指头抠手指头,沉默不语,爸爸被砍掉的右手掌突然出现在他脑海中——食指中指当两条腿,拖着红色的血迹行走在铺满白色瓷砖的地板上。白色与红色,那么刺眼。

萧峰的手掌又摸上了胡来的脑袋,仿佛已经长大成人的小骏回来了,和自己躺在同一张床上,像十四年前,他小时候一样。

小骏!你到底在哪里啊?什么时候回家,爸爸找了你好久。

“梦里有一个奇怪的声音,说只要我死了,小骏和小曼就会回来陪你过日……”

妻子的话突然盘旋在脑海里,她好像还躺在这张床上,咬着耳朵说话,只有他一个人听到。

小骏,你是否还记得爸爸的脸?

天亮了。

敲门声传来,极富节奏感。

萧峰睁开了千斤沉的眼皮,旁边的胡来睡死,口水湿了枕头一大圈。

他们聊到了早上六点半,说着话胡来就睡着了,萧峰当时还没睡意,就翻着顾城的诗,然后在朦胧诗句中朦胧睡去。

他梦见了自己行走在一片青青草原中,远处的天,一片澄蓝,近处的地,七匹皮毛像是扫了油一样的马儿在低头吃草。突然七匹马马儿全都仰头狂叫,充满了绝望和痛苦,不一会儿竟然像中了毒一般齐齐倒下,在草地上不断蹬腿挣扎,肚子像气球快速地一胀一缩,最后睁着眼睛死去了,尸体僵硬。

紧接着雷声阵阵,他就醒了,是敲门声。是阿九,无疑。母亲下身瘫痪,是不可能来敲门的。

看向床位那边的老式挂钟,竟已经十一点半了,今天仍是假期,明天也是假期。

萧峰下了床,简单整理自己的睡衣后,慢步过去开门。那张焦黑的坑坑洼洼的脸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早上好,阿九。”

“快洗漱吃早饭吧,一会儿有事跟你说。”

叫星火的白猫拱腰喵了一声,然后慵懒地步入房间,眼睛扫了房间一周,又喵几声,卧下,半眯起眼睛,似睡未睡,仿佛它也昨夜不眠。

“一会儿就好。”

“嗯。”阿九走去母亲房间,推她出来吃早饭。萧峰转身走到门对面的窗前,一把拉开帘子,明亮的阳光直冲而入,填满整个房间。

胡来起床气哼了一声,背对着阳光继续睡,嘴巴砸吧,仿佛梦里啃鸡腿。萧峰嘴角一勾,在他的身上看见了小骏的影子。大概所有的孩子都会在睡觉的时候砸吧着嘴巴吧?

但萧峰还是决定叫醒胡来,睡得够多了,现在的孩子大都醒得晚。今天,他也该回去了。

“小子,起来吃饭了!我送你回去。哦对了,你该去医院一趟!”

萧峰想起昨晚,胡来拿自己手机打了一通电话,记录是他姐姐胡哨。问了胡来,他的父亲和母亲没事吧?他说,都及时送到了医院,暂时都没什么大碍。

千呼万唤还不醒,萧峰只好动粗的,强拖起来,胡来没办法,骂咧了几句,无奈醒来,无力刷牙洗脸穿衣。

约十分钟,就都围坐在玻璃圆形餐桌边。逆时针,依次是萧峰,胡来,老母亲,最后是怀抱着星火的阿九。

考虑到老人家,这顿早餐合着午饭,餐桌上铺着瘦肉粥,煮鸡蛋,蒸米饭,拍青瓜,排骨汤,红烧肉,还有,闻着最香的便是阿九的绝活——一盘卤制的猪耳朵,萧峰吃过几次,赞不绝口,母亲也说很好吃,赞手艺太好了,可以去开连锁店的水平。

阿九说,这些都是从她原住的地方搬过来的,卤了很久,很入味。为了更好照顾母亲,萧峰让她来家里住,二话不说她就拎着大包小包来了。因此,也带来了许多好吃的卤制品。

萧峰极力推荐卤制的猪耳朵,盛情难却,胡来吃了几条,不得了了,好吃!想多几筷,又扭捏,吃相拘谨,在陌生的人家里和陌生人吃饭,让他感觉到些许的不自在的。

但最后,胡来控制不住自己的食欲,筷子根本停不下来,一盘子秘制卤猪耳朵都被他消灭,光盘。要是在自己家里的话,他定会舔干净了盛装的瓷白盘子——太特么的好吃了!

萧峰跟母亲和阿九简单介绍,说是胡来是朋友的儿子,昨天过来寄住一晚,今天就走了。

老母亲怜爱地看着胡来,她吃得特别慢,时不时叮咛他多吃点,说男孩子正在长身体,不多吃可不行,不然会长矮了个子。如此,便弄得胡来更加不好意思,真想飞奔逃离。萧峰知道,只是因为老人家太想小骏和小曼了。

可,小曼已经死了,小骏,仍不知在那一个地方受罪。许多被人贩子拐走的男孩子都被卖到那些重男轻女严重的偏远山区里,萧峰多么希望买下小骏的一家是个好人家,千万别受太多罪。

吃完了饭,阿九抱着她的宝贝白猫,推着萧峰的老母亲出门。乘坐电梯而下,到小区中心的公园散散步,晒晒太阳呼吸新鲜的空气,这样挺好,有益无害。

在阿九来之前的那段时间内,孤独的老人家总待在一间牢房似的房里,不愿出来,整日因为思念走失的孙子和痛思死去的孙女而抑郁落泪。

阿九,比历任保姆还要细心,也更用心,能吃苦,不怕累不怕脏,要是有“三好保姆”和“优秀保姆”的话,要颁发给她,以资鼓励。虽然她有着一张焦黑的坑洼的丑陋的脸,却仍然深得萧峰老母亲的喜爱。她特别爱和阿九聊天,家里长家里短的,两人发展到几乎无话不谈的地步,一点都不像雇佣的关系,反而更像是一对好姐妹。

萧峰陪着老母亲和阿九下到一楼后又返回楼上,胡来几乎吃光了桌上的所有东西,那架势看着就像接下来他要吃掉所有碗筷,还有四条腿的玻璃餐桌。长身体的时候,每个男生都是一只大肚子怪兽,能吞下几座山一片海。

萧峰说要送他去医院,胡来不愿意,说衣服没洗,穿着极不合身的衣服出去回头率太高。

于是,萧峰叫胡来把今天凌晨脱下来的湿透了的衣服扔进新买的速干智能洗衣机里,最后烘干,很快就好了,不到一个钟头的时间。

各自穿好,修理自己后。两人下楼,步行,到小区北门公交站。然后等公交车,他们要去白马医院,那是全市最好的医院,没有之一。

等了好久,沙丁鱼罐头的公交车挤满了清明假期玩乐的人们,不老实的人趁停车发车的晃荡变咸猪手,颠簸路段的时候更为严重,许多女人或者女生默默忍受,放纵朗朗乾坤下的猥琐行为。

再等下一辆,也是挤满了人,再来一辆,依然满满是人,各个被憋得面部通红,跟猴子的屁股一个色。

最后,萧峰和胡来在无序争抢着上车的人群中竟被挤了上去。自动门还差点夹住胡来的屁股,好险。

开开停停,终于把胡来送到了医院。但,这里不是萧峰的目的地,他再一次被挤上公交。

终点站,民中路。(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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