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明问我:“你不怕现在所发生的也是梦境么?”
我摇了摇头:“不怕,因为在梦境里始终没有现在的这种真实感,我很确信这就是现实。”
张学明道:“你那是没有体验过真正的死亡之梦,那里——算了,不说了,你能平安的回来,这就足够了!”
张学明口中的死亡之梦,我不知道是什么,我也没有多问,如果我要是知道自己后来面对的东西,我肯定会让他说出来,但是现在我只想安安静静的让大脑放松一下。
梦终前的那一幕,可谓是险之又险,要不是我躺下的地方刚好就在镜子的正下面,而且刚好看见那正回来的六个字,真不知道自己会是怎么样的结果。
这一晚,我嘴里的烟没停过,等到清醒过来的时候烟盒已经空了,天也亮了,整个人像是颓废了几十年的流浪汉一样,浑身散发着烟臭味,唯一称得上好的地方,也只有平静下来的眼神。
下了班我没有回家,而是受邀来到张学明家里暂住,用张学明的话来讲,就是我现在这个处境,再一个人住的话,实在是太过危险了点,所以最近这一段时间,我得一直住在他这里了。
张学明住的地方夹在两栋高楼之间的一栋低矮楼,采光不太好,湿气也较重,但两室一厅,有足够宽敞的空间,也还算不错,只是不知道他一个人,为什么要租这种双人户型,在我看来实在是有些浪费了点,
不过个人有个人的癖好,我也不好细问,而且现在我困的受不了,洗了个澡就去另一个房间躺下休息去了。
这个房间里有股异样的香味,不太好闻,也说不上那种香味是什么味道,嗅到鼻中会让人有种昏沉之感,我本身就很困,一闻到这股异香,很快就睡了过去。
睡着后,我感觉身体的灵魂在升腾,越过高楼!越过白云……一直到天空最顶端,也就在这一刻,环绕周身的光线随之暗淡下来,然后远处浮现起灯红酒绿的夜景。
此时的我坐在一栋楼房的高台之上,周围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有的只是耳边不停传进来的细弱蚊蝇的啼哭之声。
呜呜呜!呜呜呜!……
那声音很近,几近咫尺之间,原来是我自己在哭…
我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我感受不到自己心中的悲切,与其说是我自己的身体,倒不如说是我在别人的身体里观看着要来的贴切。
那哭声很懊恼,很委屈,像是一个女人发出来的,这也就是说我现在在一个女人的体内。
对于女人哭的缘由我暂且不得而知,但是此刻目之所及的景色却引起了我的好奇心,这片景色虽然没有见过,但是它的格局却有点熟悉,不过可能因为自己大多都是白天外出,所以现在换成夜景,一时间还想不起来。
而这个时候,身体的主人突然站了起来,微微转身像是要离开这高台。
但也就在这时,我感觉背后传来了一股推力,在这股推力下,身体的主人瞬间失衡,歪歪倒倒的朝着高台的另一边倒去。
“啊~”尖锐的女声划过夜空,但很快就被重物落地的声响给接替,喷涌的鲜血将四周砸开一个美丽的花朵,鲜血顺着地上的纹路流到绿色的垃圾桶下面,竟将垃圾捅的一角染至鲜红。
“苏——苏小红!!!”我嘴里念叨着这名字,从床上就坐了起来。
在梦境最后的那一刻,我的视线终于离开了那具身体,也就在那一刻,我发现了坠楼的那人就是苏小红,但,最重要的不是这一点,因为苏小红的死我们已经知道是被人谋害的,不然她怎么变得厉鬼。
我要说的最重要的东西,是我在视线离体的那一瞬间还看见了其他的物件:一双穿着做工优美皮鞋的脚。
这时候张学明从门外走了进来,好奇的问:“吴庸,你怎么了?”
我也没隐瞒,将刚才所梦见的东西将给了张学明听,:“…现在想想,梦境里的那个垃圾桶,这跟方德明公司前的那个垃圾桶一模一样,只不过上次我们去的时候它没被清理而已,所以说故事的发生地点确实是在方德明公司前的——而且最后突兀的冒出一个男人的皮鞋来,这也就说明此人跟苏小红的案件必然联系,很有可能就是杀害苏小红的真凶。”
张学明点了点头:“嗯,很有可能!不过仅凭一双鞋子,我们很难找到那个人,如果要是真是杀人凶手的话,那么那人肯定不会再穿这双鞋。”
这个时候我脑子灵光一闪:“不!我现在可能已经猜到谁是鞋子的主人了!”
张学明吃惊,反问:“谁啊?”
我回答:“方德明。”看着张学明疑惑的眼神,我又解释道:“你想想,苏小红他们的公司属于模特儿公司,那天我们去的时候除了方德明一个男人,你还见过他们公司有其他的男人么?所以除了他会穿皮鞋以外,还会有谁会穿,再加上那双鞋看起来制作精美,价格不菲的样子,这也就很符合方德明的身份了,不是么!”
张学明听完我的解释,楞了一下,但并没有流露出几丝高兴的神采来。
之后他的眼珠转了转,良久才皱着眉头说道:“这也不一定,兴许当天晚上有外人来了,那栋楼可不止他们一家公司,万一是其他公司的人,也说不一定;不过目前来看,这个方德明嫌疑确实很大,如果真要是他的话,那么之前他告诉我们的话就是在撒谎,不过就算是这样,我们想要找出证据来,也不太可能,他能瞒过警察,显然在假证方面下足了功夫,要想查的话,我们可没有那么多的时间。”
张学明的话有些让人泄气!是啊,现在我们最缺的就是时间,光殡仪馆这一块我们就忙不过来,更何况去找苏小红死亡的证据勒。
张学明看出我的消沉,安慰道:“吴庸,你放心,只要我还活着一天,你就不会死的。”
我点了点头,两个人在屋里坐了一会儿后,便出门上班去了,今天晚上依旧还是三个人一起值夜班。
在值班的过程中,迟孟平竟主动开口跟我询问起昨天晚上的情况来:“庸哥,我问你件事儿,这里(他看了看四周)是不是有不干净的东西。”
也难怪他会这么问,张学明昨天都给我说了,我在做梦的时候,现实中身体的动静是相当的大,就跟抽了羊角疯一样。
我犹豫了片刻,便点了点头,随即又赶忙告诉他:“不过你放心,这里面不关你们这些人的事儿,你老老实实工作就行了,当然你要是害怕的话,离职也可以,但是你千万别告诉别人,你离职的原因,这就可以了。”
既然他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再说一些谎话来掩盖也没什么用了。
迟孟平皱了皱眉:“那你为什么不走?你难道就不怕么?”
我苦笑了两声:“我倒是想走,可是我根本就走不了!唉,这事儿我也不给你细说,知道的越少越好。”
迟孟平看起来还想再问,但见我没有继续给他说下去的意思,便只能打消了念头。
末了,检查完殡仪馆里的情况后,迟孟平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站在休息室的门口脱口而出:“对了!”
我很清楚他接下来是要对我说什么事情,但是我等了半天他也没下文,到最后没头没脑的扔下一句‘我去上厕所’便走开了。
我很好奇他要说什么,但是听他要去上厕所也没拦他,打算等他回来后我再细问。
我坐到休息室的椅子上,半靠在上面准备休息,一低头却看见了电脑桌抽屉里隙开一条缝里的几张照片。
要知道对于休息室里面的东西我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以前我可从来没有见过抽屉里面放过什么照片,这样想来这照片肯定是别人今天才放进去的,也不知是李大炮还是迟孟平。
出于人类本能对陌生事物的好奇心,我拉开了抽屉将照片拿了出来,只是当我看向照片上的内容时,瞳孔却猛然缩成一团小点。
上面并没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只是很平常的两人照,而且这两人的关系也并不是很亲密,有着很明显的从属关系,而这两个人就是:方德明与——陈小池。
陈小池为什么和方德明合照?难道两个人很早就认识了?——不对!这照片一看就是最近这两天刚照好的。难道陈小池现在是在方德明的公司里上班?亦或是说……
“庸哥,你在看什么?”这个时候迟孟平从厕所回来了,看着我手中拿着的照片好奇的问道:“你女朋友么?挺漂亮的,怎么平时都没看见过。”
“哦!”我脑子有点乱,胡乱的回答着:“你坐会儿,我也去上个厕所。”
来到厕所我将自己反关在隔间里面,手里拿着照片不住的翻看着,同时也断定出,陈小池确实是在方德明公司上班的消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