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从白从钱包里拿出一张钞票拍在桌上,似笑非笑地睨了林见秋一眼。
“剩下的等你成功再说。”
“多谢卫总。”
林见秋脸上笑容依然无懈可击,没见一点懊恼与不满。
“等你跟公司的人商量好再联系我吧。”林见秋跟服务生借来纸笔,写下一串数字,“这是我的电话号码,不过最好过了今天再打。”
“为什么?”
“现在手机没电。”
“……”
在卫从白一言难尽的目光之中,林见秋泰然自若地起身:“没什么其他的事我就先走了。”
“等等。”卫从白叫住林见秋。
这人油盐不进,脸上笑容的弧度都没有改变分毫,他走得挺痛快,卫从白却不痛快了。
卫从白跟调酒师要了瓶烈酒,空酒杯里倒了小半杯,推到林见秋面前。
“喝了。”卫从白挑挑眉头,“就当我请你的。”
他做了个“请”的手势。
林见秋没说二话,端起杯子一饮而尽。
烈酒辛辣入喉,呛得林见秋咳嗽了两声,眼角也泛了点红。
见他总算不是那副宠辱不惊的淡然模样,卫从白心里稍稍舒坦了一些,这才拿过林见秋写的电话纸条。
“你可以走了。”
然而林见秋在原处顿住,良久才转身,问路过的服务生:“请问卫生间在哪里?”
卫从白在背后响亮地嗤笑了一声。
酒吧卫生间装修得还挺豪华。
林见秋站在镜子前面洗了把脸,烈酒带来的热意褪去了一些,他跟服务员小姐姐借了卸妆用具,脸上的浓妆被洗得干干净净,露出原本的模样。
他撩起过长的刘海,对着镜子打量自己的脸。
记忆里有原主对着镜子化妆的过程,但也不如亲眼直面另一个自己时来得真切。
白白净净一张脸,因为长期细致保养,肤质或许比同龄的小姑娘还要好,薄唇桃花眼,眼眸深邃,兼之个高腿长,即便不做任何修饰,走在外面也是足以让女孩子尖叫的标准帅哥。
但原主总是会对着白月光的照片给自己浓妆艳抹。
因为叶临云是为了他那一张脸才看上了他。
原主与白月光面部轮廓和身形都有些相似,只不过白月光相貌要阴柔不少,穿着女装基本就可以假扮女孩子而毫无违和感。
原主为了讨叶临云的欢心,便也往着那方面造作,也亏得他年纪不大,还能仗着年轻的资本最多把自己捣鼓成雌雄莫辨,而不是彻底的惨不忍睹。
卸了妆之后便自然许多,也更顺眼一些。
林见秋看着镜子里的人一时有些恍惚,这个二十二岁的“林见秋”与那个二十八岁的“林见秋”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差别。
只是更年轻些,换了个灵魂,眼底的沧桑也掩饰不住。
还有便是那些伤痕不见了。
林见秋伸手碰了碰额角,又摸过颈侧,都是一片平滑,连一点淡淡的疤痕都看不到。
手掌也没有茧子,光滑到甚至都不像是长期练琴的人的手。
他是真的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或许是另外一个自己。
世界上光怪陆离的事情多了去了,少这个也不少,多这一个也不多。
有醉汉摇摇晃晃地走进卫生间,抬起朦胧的双眼看了林见秋两眼。
“兄弟,知道你长得帅,但也不用欣赏这么久吧。”醉汉拍了拍他的肩,随即又凑近了看他,“我怎么觉得你长得有点眼熟?”
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林见秋往后退让了几分,冲着醉汉微微笑了笑。
“可能长得帅的人都相似吧。”
醉汉难以理智思考,只会胡乱地点头,轻易就被说服了:“你说得对。”
林见秋转身离开的时候,还听到醉汉嘀嘀咕咕地自言自语。
“……应该不是吧,哪有这么巧……”
“那种自命不凡的大明星怎么会在这里……”
“耍大牌还谎话连篇泼别人脏水……但凡要点脸就可能再出门了……”
林见秋回来的时候,大胡子正在路边收拾东西,准备去往下个地方。
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周边却还是没多少人。
“胡子哥,走,请你吃晚饭。”林见秋招呼了一声。
大胡子转过头,看到林见秋的脸时愣了好久,才试探着问了一句:“你是林见秋?刚刚在这儿的那个?”
林见秋笑着反问:“有那么难认吗?”
大胡子点了点头:“……差别有点大。”
要不是身上的衣服和声音都没变,他几乎都不敢认。
大胡子怕这话打击到林见秋,连忙又说道:“不过我觉得你这样更好看。”
“是吗。”林见秋摸了下自己的脸,深表认同,“我也这么觉得。”
大胡子:“……”是他多心了。
他决定转移话题:“你不是去找朋友了吗,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
“只是临时去找了个活儿。”林见秋答道,“再说你帮我这么多,我怎么也该请你吃个饭。”
“你还是把钱自己留着吧。”大胡子叹了口气,“现在你也不容易……”
话音未落,他的肚子就响亮地叫了一声。
大胡子顿时语塞,涨红了脸——虽说藏在胡子后面看不太出来。
“我这儿还有个馒头……”
“走吧。”林见秋笑了笑,“我也请不了你多贵的,钱没了可以再赚,再说以后说不准还要再请你帮忙呢。去后面那条街上的面馆怎么样?”
大胡子终于不再拒绝,收拾好随身的东西就跟林见秋一起往另一条街上走。
脚下这条街是专属于年轻人的,满是新潮的元素,除了酒吧会所,还有高端商场和小众的商铺,从外面的装饰就能看出价值不菲,平日也都是有钱人喜欢来往的地方。
而隔了两条街区之外,就是普普通通的“平民区”,低矮的老旧砖墙圈起院落,再往里一点能看见些高楼,街道两边都是些家常的小店和废品回收站。
一道道巷口看进去,也大多堆积着垃圾和废品。
原主以前也只是坐在车上的时候曾路过过这里。
前面的路口还隔着一段距离,通行的绿灯开始闪烁,很快挑了颜色,林见秋提前停下了脚步,在某家店门口张望了片刻。
大胡子随着他的视线看了一眼:“你想买彩票吗?”
林见秋又看了两眼,然后摇了摇头:“今天就不了。”
大胡子并不太信奉靠买彩票致富的想法,不过他亲眼看着林见秋在他面前跌落云端,从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大明星变成身无分文的可怜虫,换位思考,谁遇上都得崩溃。
林见秋到现在还没哭出来,大胡子觉得他已经坚强得超乎想象了。
若是有点心灵寄托缓冲一下也不是坏事。
“其实你想试一下也不要紧,碰碰运气而已。万一中了,一个月的生活费说不定都有了。”
林见秋却依然摇头:“不了。”
前面红灯开始倒计时了,他催促了一声:“走吧。”
走过了马路之后,林见秋才慢条斯理地跟大胡子解释。
“曾经有人告诉我,人的运气是恒定的,遇到了太多坏事,那就一定会遇到好事。反过来也一样。我只有在特别倒霉的那天才会去买彩票。”
换而言之,算是个心理安慰。
大胡子渐渐明白过来,却又生出不解——
“今天难道你觉得不够倒霉……咳咳,我是说你觉得今天运气很好吗?”
林见秋“嗯”了一声,还能笑出来:“对我来说,是好事多一点。”
本以为会死于绝症,一睁眼却变年轻了好几岁,哪怕他偶尔还会恍惚自己到底是哪一个林见秋,但总归还活着。
活着本身就是件天大的好事了。
虽说身处最尴尬的时间点,但饿了有人送吃的,最缺钱的时候有生意送上门,没真正落到绝境里,运气自然也不能说坏。
大胡子不太能理解林见秋认知里的“好事”,满脸都是诧异,但他没有提出质疑。
过了马路,街边吃饭的小店就多了起来,不少烧烤店在外面支着摊子,油烟气直往上冒,林见秋和大胡子绕过那些吵闹着拼酒的人群,走到了街尾一家稍微僻静些的面馆门口。
大胡子低头看了眼自己风尘仆仆的装扮,不由有些尴尬:“我这样他们给进去吗?”
他在外面流浪这些年,早把仪表问题忘到了脑后,以往也遇到过被人嫌弃的情况,但被人请客怕进不去店还是头一次。
“前面那个都可以,应该没问题。”林见秋指的是在他们前面进去的那个顾客。
没看到正脸,但从后面看头发乱的像鸟窝,灰色大衣破破烂烂,脚上还套着拖鞋,比大胡子更像是流浪汉。
然而店主夫妻并未驱赶他,反而抱着菜单迎了上来。
大胡子还是心虚,落后一步跟在林见秋身后。
林见秋一只脚刚踩进门框,忽的停下来,目光在那个刚进门的顾客侧脸上停留了片刻。
大胡子低着头没注意,一头撞上去,差点没把人给撞翻了。
“对不起,我没注意……”
林见秋摸了摸自己被撞到后脑勺,跨进去的那只脚又退回去,他朝大胡子伸了手:“手机借我一下。”
大胡子没问缘由,直接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递过去。
年代久远的智能机卡顿严重,大胡子也因此得以看清林见秋在通讯界面输入的那简短的号码——
报警电话。
林见秋一边按下通话键,一边指挥大胡子进门:“哥你先去点单,我打个电话再叫个人来。”
他神态自若,好似就只是顺道请个人来吃个便饭。
若不是大胡子亲眼看出他拨通的号码,也绝想不到这人是在给警察打电话。
大胡子:“……”
他已经开始慌了怎么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