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阳光依旧升起,可有些人,却永远也醒不过来了。方彪,就是其中之一。
江湖中的消息,总是传的很快,尤其是在有心人的传播之下。
盛大商业街的林若尘,受到逢盛会的挑衅后,单枪匹马杀进了暗城区,万军之中,斩杀了暗堂堂主,“九命狼”方彪,从容而去!
然后,暗城区就发生了枪战,响彻盛京城的“地狱”杀手,狙杀林若尘不成,右肩中了一枪,血迹一直滴落到茗河河畔,显然是潜水逃跑了。
谁是林若尘?
很快,这句话在盛京城江湖上,已经没有人再问了。
一到盛京大学,就灭了联保队,占据了商业街。八字擂台上,瞬杀暗劲宗师的雷少崖。青山的廖庆华和山河会的赵山河,都站在路边陪他聊天。武术泰斗俞双龙亲口邀请他在南山庄闯了问拳三关。愤而斩杀暗堂方彪。被“地狱”狙杀,反而重创杀手鬼面。
一个月都不到的时间。
“他到底是谁?”
万豪酒店顶层的花园中,一个小亭子,两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对坐,皱眉问话的,正是逢盛会的创始人,叶逢春,江湖中诨号“黑虎”。
“不知道。我只知道廖庆华和他的关系不浅,几天前程冬替他出手过。还有,昨天暗城区出手击伤鬼面的,是龙家那个小丫头的人。”
“白狐”梁盛荣老咳嗽了一声,手中的拐杖轻轻地敲击着地面。
“可恶!这样的人脉,不去高层圈子里厮混,来我暗城区这个泥潭里干什么?方彪也是个白痴,他要春生街,给他就是!他还能在暗城区住一辈子不成?”叶逢春已经六十多岁,可火爆的脾气一点没有改过。
梁盛荣苦笑一声,摇摇头,这件事怪不到方彪的头上。
如果方彪就这样让出春生街,不敢寻衅报复,他就不会是暗堂的堂主,逢盛会也不会像现在一样,将暗城区控制的水泄不通。
“大哥莫急。不管他想干什么,暗城区都不是他施展手脚的地方。人可以死,我们逢盛会的面子不能丢。我派了火豹过去,已经放出了话,我们逢盛会的人不出暗城区,但他林若尘只要再进了我们的地盘,就全力诛杀!”
梁盛荣阴笑一声,拐杖在地上重重地一顿。
“诛杀?杀得了吗?廖庆华我可以不在乎,可要是真惹怒了龙家的小丫头,恐怕不好收场吧?”叶逢春眉头紧皱,疑惑道。
“装个样子罢了。我敢肯定,这小子既然惹上了地狱,没有解决之前,不会再来我们暗城区闲逛了。”梁盛荣摆摆手。这个老哥什么都好,就是心眼太实了。
“那你还派火豹去?他的性子,压得住自己吗?”叶逢春依然不太放心。
火豹是他们逢盛会第一枪手,属于镇会之宝的范畴,放在暗城区这种泥潭里,万一出了意外,损失可就大了。
“大哥,盛京城要大乱了。依我看,连青山的人,都有可能回来。这次的战场,估计是我们暗城区。我让火豹过去,只是打个前站,稍后,我就会亲自过去坐镇。我们逢盛会其他的地盘都可以丢,不过是些产业罢了,可暗城区不一样,那就是我们的命,丢了暗城区,逢盛会就是无源之水,早晚都是死路一条!”
梁盛荣目光凶狠,他们两兄弟也算是十几年没有出手过了。青山和山河会,虽然看起来和他们打得凶,但从来就没有进入过暗城区,对他们就不伤筋骨,所以梁盛荣才一退再退。一旦有人要动他逢盛会的根本,那就唯有拼命一途了!
“既然这样,还是我去。暗城区中太危险,你留在这里指挥就是。”叶逢春伸手拍拍梁盛荣的肩膀,沉声道。
梁盛荣的眼眶有些发红。在叶逢春的眼里,他梁盛荣永远都是一个需要保护的弟弟,从十几岁出道,任何危险的地方,都是叶逢春一力担当。
“不行。这次不是争勇斗狠,很多势力纠缠在一起,一步错,步步错,我要亲眼看住他们。我们的家,一块砖头也别想动!”
“兄弟啊,你错了。暗城区一直在我们手中,不是别人没有那个实力拿走,是因为我还活着。只要我黑虎还在,不管暗城区在谁手中,只要我站在街头大喊一声,暗城区上万名混混,都得老老实实听我的号令!这就是我在暗城区厮杀了一辈子的原因。”
梁盛荣看见叶逢春弓着的背突然挺直,一股飞扬跋扈的豪气横溢,愣了一下,仿佛又回到了四十多年前,点点头道:“好,我们兄弟从那里出来,这次就回到那里去。”
逢盛会已经做好了大战的准备,连两个多年都不曾理事的老家伙,都重新捡起了当年的豪气,准备亲自上阵了。
林若尘,进攻暗城区的打算,却戛然而止。因为,他收到了一封特别的请柬。
龙若水虽然只是送来一份精致的金箔请柬,但却让人捎给他一句话。“地狱的人,在暗城区,目标是我,也是你。”
林若尘通过廖庆华,已经知道了地狱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便只好暂时停下进入暗城区的脚步。
地狱,是盛京城赫赫有名的杀手组织,创建人不明,被军方围剿了好多次,却总是能够死灰复燃。
地狱的杀手,并不只是武术高强的人,各行各业都有他们埋下的种子,或许几十年都隐藏在普通的民众间,或许终生都不会出手一次。所以他们的刺杀,才是真正难以防备的。
幸好,地狱的人,从来不在盛京大学动手,仿佛,那里是他们的禁地。
请柬上的地址是风剑亭,想必档次不低。
林若尘不知道龙若水的身份,也不想去知道,但他当然看得出,龙若水,绝对是盛京城最尊贵的那一类人。
今天的风剑亭,挂上了暂停营业的招牌。每一个进门的客人,都要凭借手中的请柬,才能进入。
林若尘穿着一身普通的武士服,他并不想混入这个圈子,那就让自己的衣服表明自己的心迹。我只是一名武师,无意在这个圈子里搅风搅雨。他甚至想,最好见过龙若水后,就赶紧离开。
他仿佛天然对这个高高在上的圈子,就有一种厌恶感,或许,这是底层人士的通病。
然而,他的想法,很快就宣告落空。
一个女孩似乎是专门等着他的,就在风剑亭的门口,伸手挽住林若尘的胳膊,呵呵笑着,死活不肯松手。
林若尘认识这个大眼睛的女孩,廖庆华的妹妹,廖玲珑。
廖玲珑可不仅仅是漂亮,即使跟在廖庆华的身后,也丝毫没有掩盖住她的聪明和能力。林若尘只是一眼,看到她右手虎口和食指上的硬茧,就知道,这可不是一个花瓶,这是一个随时都能被点燃的*桶!
你很难想象,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选择了枪手这个行当。
枪手需要的可不单单是射击的精准程度,这是一个集耐力和爆发力与一身的行当。因为他们的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部分,埋伏、射杀、逃跑。而埋伏和逃跑,占据了他们大概九成九的时间。
林若尘无法想象,一个甚至称得上话痨的活泼女孩,怎么能适应这份枯燥的工作。
廖玲珑挽住林若尘说笑,丝毫没有才第二次见面的陌生感,仿佛就是青梅竹马的玩伴一般。
林若尘没有办法,任由她拽住手臂,蹦蹦跳跳地走向风剑亭的大门。
当门前的工作人员,仔细地核对过请柬之后,林若尘惊奇地发现,廖玲珑根本就不需要请柬,仿佛进自己家里一样。甚至,那个古板的中年人,还友好地冲她笑了一下。
廖玲珑冲林若尘显摆地耸耸肩,娇笑道:“威风不?姐姐在这个圈子里,行山踏水,如履平地。”
林若尘摇摇头,不想搭话。这样的女孩,漂亮,有活力,有地位,在这种权贵子弟的圈子里,肯定是呼风唤雨的存在,缠在他身边,并不是什么好事。至少,他已经看到了几缕不善的眼神。
今天参与聚会的人很多,开放式的酒会,主人还没有出来,后院的宽阔的园子中,草坪上,三五成群的青年男女在各自谈笑。
优雅大方,温恭有礼,华天国新兴的贵族们,至少在礼仪上学得不错,在这种场面下,都将自己最光彩的一面,展现了出来,仿佛就是一群温和良善的谦谦君子。
只有一个人,显得与这个场合格格不入。
一身武士服的林若尘,安静地站在一棵垂柳之下,廖玲珑却拉着他的胳膊,肆无忌惮地指着周围的青年,一一点评,还不是发出阵阵的笑声。
“玲珑,哪里找来的保镖啊,看起来不太强壮的样子啊?”
一个青年端着红酒杯,快步地走过来,笑意盎然。
他当然知道,这个圈子聚会,是不允许保镖进入的。其实他就是看不惯,他们心目中的公主,对着一个陌生的青年,巧目顾盼。
穿着普通的武士服,举止没有一点贵族的气质,一看就不是什么世家里出来的公子,那脸上的长疤,如同青蛇一般,狰狞而丑陋,却丝毫不加掩饰。
这种人,怎么配进入这个高贵的圈子?
这种人,怎么配和他们美丽的公主谈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