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让她吃惊的是,自己的嘴唇被吻住了。
她呼吸急促起来,心中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她迷茫无措,只能睁着生气和不解的眼瞳,盯住对方,就这样盯住对方。
似乎也没有过了多久,对方很轻描淡写地脱离了,她的嘴唇还留着余温,耳边听到了话语,“这也算是我的复仇。”
接着菲利克斯道了声“日安,艾米莉小姐”,便擦肩扬长而去了。
留下来的艾米莉,唇上的温度已经被秋风刮走了,她怔怔地走了两步,头脑完全空白,只能听到靴子在树叶上踏过的窸窸窣窣,她呼吸重新艰辛起来,额头上的青筋就像是小虫般,忽然她跑起来,跑到林荫道外草地的那堆干草边,手将不安的小马马鞍上的挂袋扯得乱响,在那里抽出把随身携带的小型手枪,倒入了弹丸和火药后,又向前跑了几步,把枪口对准了菲利克斯离去的背影。
平日里艾米莉的枪法,确实可以打中很远地方的目标,但这次她握枪的手却在颤抖,于是她改为双手持枪,努力在瞄准着,对方的身影时而清晰时而模糊......
当艾米莉丧魂落魄地骑马回到庄园后,发现夏多布里昂好好地呆在城堡大厅中,当她坐下来后,知道夏多布里昂方才离开,是去和鲁昂画行的几位公证人商谈事宜。
艾米莉狠狠打了贴身使女奥古思婷个耳刮子,气得浑身发抖,奥古思婷哭着说,只是有人送来信笺,上面便是这内容,其余我一概不知。
“镇定点,艾米莉。这是敌人的计策,我们不可乱了自己方寸。”夏多布里昂规劝说。
而艾米莉有些痛苦不堪地用双手捂住脸,长叹口气,躺在了沙发之中,心绪一团乱麻,她最后悔的是一念之差,没对那个男子射出子弹。她更恨自己,居然会对他先前起了怜悯和企图互相理解的心思,简直愚不可及。
晚餐时,拉夫托伯爵发话:
既然是决斗,那么弗朗索瓦先上,“如果可以,把那个年轻人给击毙掉。”
夏多布里昂答应了声。
雷米萨嘻嘻笑起来。
听到这话,艾米莉则是面无表情地盯着盘子里的水煮牛肉。
圣德约的森林边,靠着塞纳河,三座巨大的纽科门蒸汽机,不断在顶棚处喷溅着烟火,牵拉着水桶上升到极高的距离,再在自动机关作用下,将水倾翻倒入到流水槽中,自上冲动水轮急速翻转着,每个水轮就是座生产厂房的核心所在,它的动力牵拉着长长而体积庞大的纺织机,其上的纱锭,其数目也是工厂财富的象征。机器边,穿着简易围裙,个子矮小的男童女童,还有瘦弱的少女,正走来走去,在雾气、噪音和黑暗中,从事着极其单调反复的工作,儿童比成年人更能忍受这种煎熬。
科尔贝的侄子,手里拿着的是专门制作出来的考勤簿,其上用精巧的表格,将工人们大多是十岁的孩子,按照名字首字母排列得井然有序,于砖石厂房外走来走去。
三号厂房发生了骚动,那里的主力是男子,即是苏里南中校的民团士兵,他们喊着“森林边,就在厂房围墙处,有人要用手枪决斗!”
接着成群结队地,更有人携带着赌资,冲到了围墙处,由几个眼睛尖的搭上梯子,爬了上去,接着呼哨声四起,喊到是镇子高丹家少爷,和城里的一个青年贵族在决斗,越来越多的人顺着梯子爬上去,如乌鸦般密密麻麻坐在高耸的墙头。
顺着各色树木和木桩望去,塞纳河被大团大团的蒸汽铺盖着,一片凸出的岬地,有条小径曲折通往镇子和农庄,一群人分散开来,站在那里。
“你们不能如此做,我作为这个地区的主教,我反对这场决斗。”后赶来的鲁昂主教德.普鲁瓦雅气愤不已。
但草地上的长桌,已经摆上了四把手枪,其中两把是菲利克斯的,另外两把分别是夏多布里昂和雷米萨的,中间用一条蕾丝边的旗布隔开。
林子中已经搭起了棚子,外面则停满了马车,拉夫托伯爵、伯爵夫人,还有他俩的女儿艾米莉,都穿着盛装,坐在棚下的长凳之中,而管家科尔贝则肃然立在旁边,担当侍奉义务。
另外一边,约翰.霍尔克作为高丹家的庇护人,神色悲戚而紧张,当主教赶到这里后,他不断向主教道歉。
至于公社的成员,拉多恩和商人韦林,及小杜朗和其他社员,则环绕着水边站好,自动在菲利克斯身后形成了环状的“阵线”。
而镇子和乡村里的居民也摩肩擦踵,前来观望。
“我不允许鲁昂城神学院优秀的学生,在这种愚昧的决斗里受伤或者丢掉性命,简直是蠢得要死!”到场的普鲁瓦雅主教怒不可遏。
但一旦决斗的协议形成了,即便是教会力量,也是无法阻拦的。
“怎么会有这样的傻人?听说他要和两个贵族决斗。”墙头上来做工的民团某士兵嚷起来。
“我想看大学生用手枪打死贵族!”
“别逗了,贵族的枪比平民要快。”
“你才是傻瓜,要是我在下面,给我十把枪我能打死十个贵族。”
议论纷纷中,拉夫托伯爵的惨白色涂着粉的脸上,始终挂着笑容,这衬托得他嘴唇更红,牙齿则渗着淡黄色,而伯爵夫人的眉宇间却始终拂动着淡淡的悲戚,她见到菲利克斯也如此年轻,不由得更抱着某种同情和后悔的心绪。
艾米莉怨愤地看着草地上站着的菲利克斯,但对方的眼神却很冷淡,自始至终没有和自己视线对上。
当喇叭声吹起来后,长桌前负责仲裁的,是森林海洋法院里的书记员巴贝夫,他当众宣布说:“决斗的方式,是背对而行再互相开枪,还是面对面开枪?我们有三次表决的机会,这是第一次。”
“哥昂去看看桌子上的手枪,应该没有什么猫腻吧?”伯爵饶有兴致地要求说。
乡居贵族哥昂便上前,在桌子上绕了圈,回来告诉伯爵,菲利克斯的第二把枪有点古怪,上面似乎有个小瓶子,像香水瓶或胡椒瓶。
“那是什么,是要拿来对付雷米萨的吗?难道他还认为自己有机会和雷米萨站在决斗场上吗?”伯爵摇着头,笑着说到。
“三次的话,那么我们当中有一位,只能有一次表决的机会。”菲利克斯说到,望着对面十余步外裹着大衣的夏多布里昂。
“你说该如何分配?”夏多布里昂反问。
“我觉得按照地位来说,平民应该有两次,而贵族应该是一次。”
当这话说出来后,夏多布里昂愣了下,然后回答说:“你很聪明,菲利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