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宅院(上)-明棋:招兵买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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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天我来到红堡外,我在夜影巷子里的宅邸。

这里已然更加精致,我把剥皮人的纹章进行了简化,现在我手下人戴的都是红色的倒立小人。要知道画出肌肉的纹路会花更多的钱。在宅院的外墙壁上的纹章就是这样的红人,没那么狰狞,而且挺有辨识感。他们用白色的漆料涂刷砖墙,然后画上了七神中的少女和旧神的林木。新神女孩蹁跹起舞在林间,鱼梁木英俊的俏脸温柔凝望,月光悠悠,小鹿呦呦。

构图不错,我挺喜欢,一种生机盎然的感觉,非常宁静,美好。

我有三栋楼,接手时是三栋危楼,呈凹字形布局。全是红瓦屋顶,这是都城守备队的要求,君临的房屋屋顶的颜色要全部保持一致,尤其是大房子,这样会有一种整体美。

里头的墙也是白色的,同样以枝叶和女子作为妆点,七神中的少女有不同的姿态和形象,包括披坚执锐的女武士。窗子玻璃是碎玻璃拼接而成,阳台栏杆是铜质的,反光闪耀。

正对着橡木大门的是心树居,我有一间卧室,还有几间客房,餐厅和大厅也在其中。两条走廊通向哨兵居和白杨居,哨兵居是士兵住的地方,白杨居则有厨房、仓库和各种工作室,老实说我用的不多。

庭院中的喷泉还没有水,但是足够干净,这里下头有一个用铁栅栏锁起来的入口,是通往梅葛塔地下的通道。花圃中的藤蔓和花草非常稀疏,我花钱移植了一些东西,却盖不住大片的泥土,这需要时间的沉淀,慢慢来。

“咕噜,回头斧刃和波隆回来了,让他们带人来客厅,一个接一个,不要一群人涌进来。”防止刺杀,也表明重视。

咕噜领命而去,我吩咐人倒好酒和茶,任由取用,然后我端坐在主座上,面前是一张胡桃木桌,这桌子贵得我想劈了当柴烧。

第一位进来的是一名雇佣骑士,我看到他的纹章是啃了两口的黄苹果,他向我鞠躬,也行了吻手礼,手指老茧挺厚。他靠近时我能闻到一股劣质酒水的酸味儿,一个穷困潦倒的汉子。

他在我面前保持鞠躬的姿态,“敬仰您,小姐,威震君临的剔刀,波顿家的女儿。”

“剔刀?你认出来了。”看来还需要更多的掩饰。

“剑在你墙上挂着呢,小姐,那位斧刃乃是团体赛冠军,一切了然,您技艺高明。”

确实,我没花心思太遮掩,就是让波隆撒播谣言了事。王后?她不关心这些,也不懂战斗,瞎。

王后或许会打听我这多了多少人,但是不会想要明白都是什么人,也不会一一监视,更不会想这些人有什么用。

我能揣度到,如果我什么都不做,王后肯定会觉得反常,所以,我打算用金袍和招募的方式显得我实力有所提升,但是提升得又不太快,作为障眼法,吸引大人物的注意力,掩护庄园里的河间军队。

这样的话,王后应该会在准备她的杀夫和夺权事宜的同时,针对我明面上的棋子进行打压。然后,在她想不到的地方,我的暗棋会极有杀伤力,例如咕噜正在缓慢着手的工作,他的小戏子,例如,河间地的士兵,藏在庄园里那些。

我摆出仪态,矜持道:“谢谢,那么您是青苹果还是红苹果?”青苹果和红苹果是佛索威两个分支的纹章,这两家苹果家族之间关系很一般。

“我是黄苹果,小姐,伦赛·佛索威爵士。”嚯,闻所未闻。

“听起来有点像是黄金团里那个烂苹果。”以烂苹果为纹章的佛兰克林·佛花爵士,佛索威家的私生子,雇佣骑士。

“佛索威都是苹果,没错,可是我被我的堂兄赶出了家,就一直用这个名号,小姐,原先的河湾地苹果和我无关。我会使晨星锤,您那个叫波隆的手下很有本事,不过我过了不少招。我愿意侍奉您,小姐,侍奉恐怖堡。”他大概是觉得我会挑剔,有些失态,能理解,雇佣骑士很多都吃不饱穿不暖,其中不少会沦为强盗骑士。

不过,我对他的体型有些印象,“不对,你是不是在团队比武里出现过?那个被莱拉给打飞了的爵士?”

“咳,对,有些丢人,不过是的,”大概是不想让我看轻,想要暗示我作弊,他接着道,“另外,您可是《尘埃上的扑火者》的主人翁呢。”

那是什么鬼?“那是首什么歌?还是说,诗文?”

“一首歌谣,讲述了剔刀武艺高超,却卑鄙下作,无耻地帮助他的同谋,让火之子索罗斯惨败。”这帮吟游诗人吃饱了饭???

我话下的利索,“别给我提这首歌,会读写吗?”

他果断撇开那个话题,承认道:“我热爱读书,不过,我想您不一定需要——”

“那可不一定,我需要晨星锤,也需要羽毛笔,伦赛·佛索威爵士。”但是不需要听什么《扑火者》。

“您不会再从我这听到它,那首歌。”他保证。

“宣誓吧。”

黄苹果爵士深吸一口气,给了我一个坚定的笑容,然后他平整自己身上打了补丁的衬衫,单膝跪下,右手执我的手,左手的长锤顿地。他的手粗糙极了,不止拿过晨星锤,或许也拿过锄头和草耙,“小姐,我是您的骑士,忠诚的卫士,愿成为您让我担任的任何角色,我愿守护您的安全和贞洁,奉献我的生命,以新旧诸神之名,我郑重起誓。”

“那么,伦赛·佛索威爵士,你将永远在我的壁炉边有一席之地,与我同桌共饮,同餐进肉,你的侍奉将永不蒙上不誉之污,以新旧诸神之名,我郑重起誓,经此誓言,你我无所畏惧。”

稍后,我的誓言骑士伦赛·佛索威爵士侍立一旁,新进来的是另外一名雇佣骑士,有柔顺的黑发,帅气十足,微笑极有魅力。

就是有一个小问题,他长得又高又壮,但是年纪明显比我还小。

“你是?”

“托马德·维水爵士,面觐爱与美的化身实属荣幸,我师傅是巴隆·维安爵士,”没听过,“他辞世前给我册封。”怪不得这个纹章我没见过,是闪电和标枪。

“我觉得随便给一个侍从冠以骑士的名号很不负责,托马德·维水爵士,你来自?”

“我保证,我的品质和作为均无愧骑士之名,小姐,我的长柄砍刀用得不错,骑枪长剑也还行,另外我会投掷标枪和斧头。我来自王领,于竞赛场上一睹斧刃之威。”

如果是因为斧刃,你不该看到我的脸就脸红,小子。

不过第一次见我肯定不能提这个,“王领的闪电?这可不多见。”

“那是我师傅的纹章,他传给我的,我理应继承。”

“铭记长者的好孩儿,你多大了?”

“十五岁,小姐,我师傅声称我父亲是国王,可我清楚得很,我妈妈和所有见过的男人都有一腿,包括我的师傅,我是个实实在在无药可救的野种。”这态度可不好,你母亲把你养大成人,又高又壮,其中艰辛不足为人道,单亲妈妈那日子,我知道。

我沉吟着,看着他的发色,说不定还真是劳勃的种,“好,起誓吧,托马德爵士,希望你确确实实是个男子汉。”待会我就带他进红堡一趟,艾德说不定会感兴趣。

我们招了百多号人,其实大部分是平民和老兵,自由骑手很少,虽然我承诺帮忙照顾马匹,而雇佣骑士就这两位。新来人中至少三分之一会进金袍军,我许诺他们在金袍之外,我这里另有进项,并在我的庄园拥有一块地,准确地说,永佃,服役期间免税。

这个征募结果可以接受,和兰尼斯特动不动就数千的雇佣兵团比,我这点小钱小势上百已经不错了。其他的伯爵,冲突时也就招徕十多二十个佣兵,我这因为团体比武冠军和爱与美的王后的名号,才会吸引到的这百号人。

“接下来的是一个佣兵团,大小姐。”波隆低声道,“有点儿危险,他们都是罪犯和恶棍,他们头儿坚决要带卫兵。”

“连你都觉得危险,莫非是巨龙或者异鬼组成的佣兵团,名字,谁带队?”

“勇士团,首领叫瓦格·赫特。”

原著剧情里的勇士团大名鼎鼎,又名血戏班,确实,狠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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