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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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打猎的时候到了,我更想躺一天,或者从女儿塔上跳下去,我痛得就跟被人放在砧板上切一样,让我觉得这辈子什么伤都不会是大问题。

偏偏我还得出面,否则某人会觉得我在扫兴。卢斯·波顿让我参加狩猎一定不安好心,我恨他。

我们在波顿的森林中,我没法跟上最前头的各位大人,卢斯·波顿大概是想带客人到林中深处,甚至孤山之上,那里会有更野蛮更生猛的野兽,更刺激的狩猎。

可是我差不多算是趴在马背上,再刺激的狩猎都与我毫无关联。还好我的白马小麦和我很熟,性子温顺,这才没把我颠到灌木丛里去。我连铠甲都不想穿,虚弱到弩都拉不动,穿着马裤和马甲,里头的衬衣和羊毛衫套了好几层,我把自己裹在斗篷里,纯粹是跟在后面。

“我的女士,最近消息有点不大好。”一路上,酸埃林给我嘀咕。

“啊啊。”咕噜赞同得发声。

“说。”战马可不是以让人能睡得舒服著称的,我感觉自己快要吐了。

“他们说你流产了,仆人们,说你前些天一直呆在恐怖堡,额,和很多男人——”

“去他的。”我真是瞎了眼,宽待这帮白眼狼。

一时寂静,我察觉到各位汉子和巾帼都看着我,这可奇了,我今天脸色不是一直很糟糕么,“怎么,我又没法守贞誓言,就算流产又怎样?”这事唯一的好处是让我恢复了一些活力,气的。

“要我说,女士,”洛克递给我水囊,我谢绝,“要是您把心思放在博取爱戴上,恐怕在他们嘴里您这辈子能流一万次产。”

“行行行,我知道,”我有气无力毫无耐心,“无知愚昧的人民,唯有恐惧才是晋身之道。”

不管我怎么说,这件事确实恶心到我了,他们说我野种,嘲笑我的庄园,排斥我收留的人,非议我的举止,嘲笑我的身份和命运,而我对他们态度那么好。

去他的吧。

本来就疼得很,这下我更没什么好心情了。

“禀报波顿大人,我这第一次来事呢,不可能在外留情,这种流言他会处理的。”

割舌头绞死,活该的。

因为我的原因,我们走得太慢了,以至于莱拉·莫尔蒙折返回来,“你没事吧?”她问,我勉强抬头,看到她真心实意的关切,看来还是有好心人呢。

莱拉有一头深褐近黑的头发,长度不到肩膀,她任由发丝披散着,十分随意。我看到莱拉身上的铠甲,要害部位有几块金属板链起,其下可见皮毛,看起来厚实,但是依然显露出腰肢的曲线,她还套着利落的裤子和长靴,看起来英姿飒爽。我知道熊岛配不了特别细致的甲胄,如我这样的锁甲,一般是北境南方领主们的手上才有。

“怎么了,莱拉小姐?抱歉,我还好。”我努力牵动我的脸部肌肉。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微笑,就好像是跟我打招呼的是苍白蜘蛛一样。

“我陪着你。”她说道,我听出了她的固执,她驭马到我身边,轻抚我的背。

“谢谢。”我说得很简洁,其实我已经快不想开口,我从没发现痛楚有那么消耗精力。

“你知道,每个女人都会遇到这种事。”她凑近耳语,我能闻到耧(lou)斗花清淡的香气,也只有那种深蓝色的花儿能在熊岛开放,它们耐寒。

我没有回应,只是把手放在她搭上我后肩的柔荑上。

“我母亲常说,这种疼痛是旧神的恩赐,”那梅姬·莫尔蒙夫人一定是疯了,“让你更能忍受伤痛,有更旺盛的斗志,”是说我已经麻木了对吗?“向敌人,尤其是男性敌人,发泄他们无法理解的勃然怒火,当下会是你最有破坏力的时候,莱雅拉。”

“她真厉害。”我还能说什么?我连剑都没法拔。

苍鹰自天而降,在我们头顶盘旋,当下这会儿,我难受得想把它射下来,叫的难听极了,还好它自觉地离开。

“女士,”我听到一个声音从远处传来逐渐靠近,“卢斯·波顿大人问您身体如何,您已经掉队了。”卢斯·波顿说话的口气那么难听,这话肯定不是这么说的,美化过了吧?

我这才发现,我们已经拉下很远。

我抬头看到来人是卢斯·波顿的一个誓言骑士,三年前投靠的贝里·莫斯爵士,是莫斯家某个不起眼的亲属,现在用的纹章依然是他家族的白蓝相间纹章,橙色的缎带很醒目。

贝里·莫斯过去是雇佣骑士,在各地流浪。曾经追求莫尔蒙家的黛西,追求过不少姑娘,加入波顿家以后他也跟我表白过,为了野种庄园。我能理解这样的心态,但是也太明显了,总之,求偶策略一塌糊涂。

他的外观也是一塌糊涂,老实说,他模样不难看,属于典型的先民外貌,黑发和深邃的轮廓,瘦削的高个儿。但是他表情太阴沉,眉头总是蹙紧,年纪不到三十五都有皱纹了。

“我已经用了我最大的能耐赶路了。”我回道,语气非常非常糟,“要是波顿大人不满意,他可以把我戳死在长矛上带回家,当作他打到的猎物,随他高兴。”

贝里·莫斯爵士面色更难看了,很明显他不敢真的去这么说,我看到他纵马踱步加入了我卫兵的行列,他唯一的一个士兵,那个叫诺斯·风暴的小子跟在他身后。

“你哥哥多米利克让我保护你,女士。”誓言骑士贝里如此说道。

“谢了。”我趴在马上没有半点精神,但是还是给了他一个微笑。

“我的荣幸,女士。”我没虚辞客套的气力,摆了摆手回应他的话。

黄昏时,我们已经和狩猎队失散,我们在孤山的山麓,伴着灌木与树。

“没事,”我打量四周,回复担心的贝里·莫斯爵士,“这里我来过,明天中午见不到那几位大人,我们就回去。”

远处传来狼嚎,我觉得有些不对,直觉告诉我,这里不安全,太安静。

我们在林间,在半山腰,还都在马上,这可不是好的处境,骑马时身子动弹不便,很容易成靶子。

我咬咬牙,忍住痛,戴上我的橡木面具,翻身下马,差点跌倒在地,我扶住莱拉搀我的手,“你们谁有多余的甲冑?盾牌给我一张。”

我们现在人人都带了弓,我的是弩,弩在这时候会显得有些慢。我们有五把长剑,莱拉的剑非常大,还有四面盾牌,“武装起来,给我顶头盔,动起来!”

“有危险吗,女士?”

“或许,快动起来!”我猜不会是骑兵,这地形不合适。至于伏击?这个星球上能伏击北境人的军队还没出生呢。

我把盾牌绑在我手臂上,嗅着熟悉的橡木清香,“下马牵马走,”或许是神经紧张,所以疼痛对我的影响减弱了很多,我没那个享受痛苦的资格,“盾牌对着外侧,用双手武器和长矛的扛在肩膀上,这几天是晴天,有月亮,光照足够,先不点火把,我们去附近宿营。”

“你好熟练,啊!你是橡木脸!”莱拉解下马上的双手剑,“你名声很大,我以为你会是个野人或者什么的,他们说你会巫术。”

“对,我甚至会看到前世,”这倒是真的,“和今生,”十五岁之前的今生,“别开玩笑了,莱拉,躲在盾牌和马后面。”

她早就这么做了,手搭在我身后,我确实有一面盾牌,“我会第一个冲出去。”她气势磅礴地说道。

“如果敌人比我们少的话。”我答复她。

林木在摇,风声掩盖不住刮动灌木的响动

“谁?谁在那!”舞蹈家达蒙高喝,他最早上好长弓的弦,此刻箭在弦上。

“菲林特,效忠于史塔克!”这是个姑娘的声音,清脆坚毅。

在长夜结束之后,菲林特乃是先民的国王,如今有很多个分支,包括裂石山的菲林特山地氏族、菲林特之指的菲林特家族以及寡妇望的菲林特家族,后两个是领主。

总之,似乎不是敌人,弓箭放下了,大家的警惕消失。

“波顿,效忠史塔克,”我应道,“你们是哪儿的菲林特?”接着我严肃地低声,“都戒备,这里是波顿的地盘。”他们不该出现在这里,谁知道是真是假打得什么主意。

“群山,”是山地氏族。“我们在追猎狼吻巴洛索和他的野人战帮,他屠了我们一个村子的人。”

“他在这?你出来吧,或许我们可以同行。”我听说过狼吻要追猎我的事儿,他确实可能会出现在波顿家的地盘。

“我们中间跟丢过,”脚步声响起,我面前出现了三个身裹毛皮的人,“我们一路追逐,和他们厮杀,他们有五十个人,我带了七十个,现在只剩下我们三个了。”

五十个人翻过了长城?听说守夜人军力凋敝,水平参差不齐,没想到差劲儿到这个地步。

“那他们呢?”

“还剩下至少三十个。”

“我得说,这个成绩很差劲。”我回应道,还剑归鞘,但是盾牌没有解下。

“他是易形者,能借助飞鸟和野兽的视野,我们很被动。”

易形者,或者说狼灵,是可以侵入动物甚至人类意识,控制其行为的人。

只是一个传说而已。“这不是借口?”我质问道,我当然知道狼灵是什么,原著里史塔克一家都是,但是我不该相信的,因为我是恐怖堡的女儿,我不该知道这件事,卫兵在替卢斯·波顿监视我,我不露半点破绽。

“我相信她,”莱拉说道,“易形者确实存在,我见过。”

我不相信山地人,但是我可以表现得相信莱拉,她是个来自熊岛的莫尔蒙,接触的野人比我多,熊岛直面野人,不比长城离得远。易形者听起来匪夷所思,那就假装宁可信其有。

山地女人的眸子凝视莱拉又打量了我,我注意到,她有我们这样平原人才有的钢制斧头,正在反射夕阳的余晖,背上有一面包着黑铁的圆盾,还有一把鱼梁木弓,这些东西可不是一般的山地氏族成员能有的,“他杀死了我的丈夫,平原民,我向旧神发誓定要报仇雪恨。”这话大概说过很多遍了,这个女人的语气中愤恨不多。

“他在这里?”我想起了多日以来经常出现在我头顶的鹰,感觉大事不妙,他应该盯上我了,那天被我杀掉的野人说了,狼吻巴洛索在找我。

“是的,我们跟丢过很多次,现在我对他非常熟悉。”

“莱雅拉·雪诺,你叫什么?”

“克蕾·菲林特。”她答道,她不高,但是看上去力量十足,非常野性,大概是个狠角色,一些山民会喜欢用绿叶和树汁给自己画一些东西,例如她脸上画了翠色的彩妆,很醒目。更醒目的是她脸上的一些伤疤,一道贯过眼眸的疤痕如此明显,她粗暴的墨绿色战妆都盖不住。“我听说过你,橡木脸,我以为你是个野人矛妇。”

我真是个野丫头,亨得利说得太对了,这些人各个都觉得我是野人矛妇,下次我该带一支骨制矛,谁再说就戳谁小臀儿。

“你知道他在哪吗?”我手在剑柄上,依然没有放松,一个狼灵在盯着我呢,我突然想起这一阵子时不时会出现在天上的鹰。

“就在这里,我不知道具体位置,但是就这附近,他很狡猾,我们中间和安柏家的人一起围剿,但是被他给逃了。”

“卢斯·波顿大人那边有多少人?”我问贝里·莫斯爵士。

“一百多,女士,而且纪律严明,波顿大人的士兵是我见过最严整的。”当然是,被他吓的。

那么看起来很明显我这队人会是目标,我们人太少,只有十二个,这还是加上了三个山地人。我之前听说了狼吻要来找我,我没想到偏偏是这会儿,我还疼着呢。

“我知道附近有一个山洞,我们过去,收集马粪,白昼时可以烘干点烟,呼唤援兵,我们不会怕围困,”我说道,而在晚上,“他们夜袭时我们会异常被动,不能给他们这个机会。”夜袭,还是狼灵带领的夜袭,给我个城堡我或许还会有机会,他们装备或许不好,但是人数优势大,会给我的人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再加上狼灵,基本上我们没法有先手,我心里不是很乐观。

我记得那个山洞的位置,我们行走在夜幕中,无人出声,易形者可以借助野兽的眼睛监视我,所以他现在很可能已经知道了我在哪,甚至已经向这里赶来。

我们要加快了!

“把马牵进来,关键时候就用马当掩体!”我喊道,“别收集了,快!”我喝令在捡树枝的路顿。

我们进洞穴的时候是最关键的时候,洞穴是一条生路,如果他们这时候攻击我们,大家都不会拼命,反而很容易被打个落花流水,所以我得守在最后,指望能抵御住第一波的突袭。

“盾牌!全都到我边上来,山洞里面大吗?”我高声问道,什么痛苦此刻都一文不值,这可是要命的,忍着!

“还行,女士,容得下马,哦!我是说绰绰有余,里面能塞很多人。”酸埃林回复道。

“那就快一点!”我这会儿脾气可算不得好,“动作麻利,加快!”

马嘶人喊吵闹极了,我眼神逡巡在黑乎乎的四周,有两匹马的脚崴了,路顿正在拉着其中一匹的缰绳,它们体积够大,足够挡住山洞。

一根长矛应声而来!让我眼睛瞪大,它擦过了路顿的耳朵,让路顿发出一声尖利的嚎叫。

砰!

我一猫腰,感觉到箭簇碰上木盾,滑落了下来,“他们来了!”我瞄了一眼地上,依稀是骨制箭头。

“嗷呜————”

我听到狼嚎鹰鸣,恐怕会有一群,“进山洞!”我喊,“点火扔出来!”

不知道谁在后面磕火石,我猫在盾牌后面慢慢后退,没有火光,他们射的不是特别准。

我们这边开始反击,那个克蕾·菲林特显然射术精湛,每一箭出去都会有一声惨叫。

“盾牌,我这!”我喊道,几个盾手和我一起护住洞口,我把马的尸体挡在我的前面。

砰!

我低下头,感觉到长矛对我盾牌的冲击。

火把燃起来了,我看到身后的光晕拉扯出我的影子,“丢出去,林子里!”

“啊!”我身边响起一声惨叫,火把落在地上惊吓了马匹,我听到有人跌倒,但我来不及去反应,直接捡起火把扔了出去。

一张脸,不,是只有半张脸的人,我看到了他的腭骨和牙齿在风中显露,异常可怕。

射手!我几乎喊出来,比我还快,我看到两支箭射出,却击杀了另外的人。这个面目半毁的家伙藏回了黑暗中。

“啊!”我听到一声惨叫,是达蒙,我的射手。

“女士!是狼!”我转头看到达蒙被扑在地上,好几只狼从阴影中窜出。

是个陷阱!

“杀了他附身那只!杀了那一只他就会变成疯子!”莱拉吼道,结果了在啃达蒙的狼,我瞥了一眼,看到达蒙的背后鲜血淋漓,尤其是靠近后颈的地儿。

“洛克跟我留下,其他人进去杀狼,快!”

“他们能操纵狼!我们死定了!死定了!”路顿大喊大叫歇斯底里,武器被他丢下,我几乎立刻就感受到自己的人因为这个傻子而产生了绝望。

冷光闪动,我一剑砍翻了他,“听我的,用火把,速度快点!”

外面有至少三十号个人,里头只有一些狼,任谁不惊惶都知道该怎么办!

众人脚步迟疑。

我就知道,我该带我庄子里的人来!

我盾遮弃剑,撞开拦住我的人和马,“小麦!”,小麦长嘶,一脚踢飞了面前的东西,我抢过洛克的火把,挥舞在手上,不管是人还是马,亦或者是狼都给我让开一条狭窄的通道。

我瞳孔一缩,有一只没有,狼群皆瑟缩,但是有一只狼不怕火!

没错,就是他,被狼灵附身的狼!

“杀了它!”一把斧头飞了过来,砍到了狼头上,不是被附身的那一头。

我狠狠前撞,它非常灵活,往后面逃窜。

我要杀了它,他们领袖一疯癫,我们或许会赢得优势。我只有一个念头,卢斯·波顿说我太依赖暴力,那又如何?暴力让我有安全感!

我能听到有人跟在我身后,还有狼的哀嚎和步伐,我沿着山洞一直向内,我感觉有些不对劲,我们进来时没有闻到野兽的味道,那群狼是怎么出现在里头的?

我举着火把,几个转弯后狼消失了。

我回头一看,咕噜扶着达蒙,我们还有十个人,路顿大概没活路了,还有一个卫兵也没跟上来。

“他们没过来?”我问道。

“好像没有。”洛克在最后,他肩膀上摇摇晃晃插着一枝箭,链甲杉够结实,所以他气色看起来不算很糟,应该没受伤。

奇怪,如果乘机冲进来的话,那我们基本上就完蛋了。该不会不知道我们这发生了什么吧?毕竟足够黑。

我静下心,隐约能够感到有被窥探的直觉,进去看看,我手持火把照亮前路,这里空气充足,还不用特别担心,“莱拉,跟在我后面,咕噜你有盾牌,你第一个,然后我第二个,其他人跟着,洛克最后。”

洞穴里很大,我看到月光从顶处透下来,照出灰尘漂浮,我看到一个个黑洞洞的空间出现在石壁上,我看到这里有好几条通道,不知通向何方。

我没进来过,也没听说过这个地方,这里不该有这样的地方,这是个时常有猎人光顾的洞穴,就画在地图上,可我从不知道里头可以那么幽深。

我走近了,我看到石壁被凿出一个个凹槽,凹槽里有东西。我凑近,发现是尸体,非常古老,肌肉萎缩干瘪,有的则完全是骨架。他们身上覆盖着碎布,大概是已经腐坏的衣服。

我看到有些尸骨已然被动物搅乱,肋骨外露,干涸的皮肤像是破旧的皮革,这儿早就被遗忘了。

我翻弄尸体上的武器,嗅了嗅,借着火光,我看到一股尘朽气味的匕首,黑曜石做的,另外还有矛尖,大概是青铜。

“这是个墓穴,”莱拉吸了口气,声音在颤抖,“好多,好多。”

“安心,现在这些尸体不会爬起来。”没错,现在不会,“这是个先民的墓穴。”我笃定道,“说不定是波顿家的祖先,离恐怖堡好近,不过我们习惯火葬来着。”从黑曜石看,这里不该存在,用黑曜石当武器的年代这些尸体应该全是飞灰。

“那也可能是安柏家的祖先,”克蕾·菲林特说道,“没找到有任何徽记。”

“这不重要,那几只狼去哪儿了?”我问出声,把黑曜石匕首别进腰带。

“死了,除了你追着的那一只。”莱拉将手中巨剑弹出轻响,我看到血液正顺着剑身滑落。

“你没有听过孤山的故事吗?”克蕾遍览墓穴,开口反问。

“什么故事?”

“绝境长城建成之前,这里是一个战场,夏日和冬季的战场。”

“传说绝境长城建成之前,整个世界都是战场。”我回应道,“这里并没有什么特殊的。”

“我们后头还有追兵,继续前进吧,这里是旧神之地,我们会有好运的。”莱亚用她的手帕擦拭剑上的血,说道,她真是不够淑女。

“你们谁有多余的武器借我一把?”我高声问,然后接过一把页锤,与其说是页锤,不如说是木柄上的铁疙瘩,尝试被打造成页锤的样子,“野人也信旧神,他们正在追杀我们,恐怕不见得我们运气会特别好。”

“这个洞穴很大。”莱拉悄声道。

“没错,怎么了?”我有些茫然。

“通常狼灵都不会以身犯险,他们会让自己的鸟儿和野兽先行侦查,而这里四通八达,足以让我们伏击他们。”

“但是这里已经先进过一只狼了,就是那个狼灵的。”

“不是那个狼灵的,那个狼吻巴洛索没有在控制动物,火把砸过去时,我看到他眼睛灵动。”克蕾应然。

也对,他就在洞口,哪有心眼那么大的狼灵,在那儿操控野兽?不会的。

那么,就是有两个狼灵。

我们都意识到了这种可能,如果莱拉没说错的话,一个狼灵在洞穴里,一个狼灵在外头,我们被两面夹击。

“对了,女士,你不疼了嘛?”酸埃林说,“难道野人一来您也变得野性十足了?”

我真想试试我的锤子,他不能闭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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