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书。1:27 S
整整齐齐的纸质书籍,装满了一整个箱子。
我好奇是谁在这儿藏了这么多书,有点怀疑这些包装正规的印刷品是不是书。正想抽一本出来翻翻,姐姐已经先一步夺了过去,哗啦啦快速翻阅。
我发现姐姐眼睛一下子睁得大大的。
“天呐,这印刷质量……一定不是我们这个年代的东西。居然能把彩色照片印在书里。”
虽然箱子表面积了不少灰尘,但里面的书却是干燥整齐、完好无损。每一本都包裹着气泡膜,不沾灰尘。从其保存的精心程度能感受到收藏者对书的爱惜。
姐姐的好奇心高涨,而我却立刻失去了兴趣。
还以为箱子里有什么宝贝,原来只是一堆书,显得刚才我小心翼翼的样子非常傻。我连学校的课本都懒得看,根本不懂这堆书有什么价值能让姐姐兴奋成那样。其实在我眼里这堆书和学校课本没什么区别,凡是字多的东西我都不喜欢看,我只看小绘本。
把其它箱子一个个全打开,同样装满了书,这里俨然是一个小小藏书室。只有一个箱子不同,打开里面是空空的,姐姐把手伸进去一摸,摸出一个洋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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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洋娃娃非常丑陋,额头特别大。
洋娃娃背后还写着一行字。姐姐说那是法语,意思是“看守公主的梦”。
除此之外就没别的东西了。
我顿时感到很失望……还指望能找到什么好玩的呢。真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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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出去,姐姐突然像站不稳似的,双腿一软、一屁股坐在地上。那颗金色脑袋完全呆住了,眼睛瞪得大大的。我问她到底怎么了,她好像没听见。过了一会儿,她翻开一本书举到我眼前。
“快看这。”
在她食指所示的那个地方,赫然写着:
“2016年4月22日第1版,2016年4月22日第1次印刷”
我张大嘴巴,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要知道我们现在是3073年,如果小学数学课本加减法那章不是瞎编的,那么这本书至少也有1000多年的历史了……是千年古籍。
事后姐姐告诉我:书籍老化变脆,主要是因为纸张中的硫酸铝产生硫酸盐和水合氢离子形成酸性物质,导致纸中的植物纤维水解失去强度和粘合力。所以只要能处理好纸张中的酸,书籍保存个一千年一万年都没问题。
这也解释了箱里为什么会有刺鼻怪味,那八成是某种干燥的防虫防酸物质。
我们又去翻其它书,一本本查出版日期,发现无一例外都在公元21世纪初叶,最早的一本是2002年,最晚的也才2035年。虽然《圣经》、《哈姆雷特》这类诞生年代更久远的书今天依旧摆放在米切雷姆的每家书店里,但姐姐说眼前这几箱书比那些都要值钱,因为——
“这些书的书名我一本也没听说过呀,感觉也不像是能流传至今的东西,我猜都绝版好几百年了吧。”
也不知道姐姐说的是不是真的。9岁的我,尚还不能完全明白其中的重大意义,但我隐约感觉到自己无意间开启了一个今生很难再出现第二次的大惊叹号。
“姐,我们该怎……”
后半句被姐姐突然而至的拥抱堵了回去。她以拥抱庆贺这个天大的发现,把自己妹妹使劲往大奶子里塞。她难道认为自己胸部大到足以用多余脂肪生氧,所以不怕我会窒息?
我从未见她这么激动过。但可以理解。她从小爱收集古人的文献与遗留物,房间里净是一些不知从哪捡来的电子零件、存储卡、芯片、塑料外壳、鼠标和光盘(其实全是后人伪造的玩具赝品,毫无实际用处),她可是“尝试电学”的惯犯,最喜欢看《21世纪地球人曾三次打败银河帝国》这类过分夸大古人成就的地摊刊物。
发现千年古籍,对她来讲就好比圆桌骑士摘获圣杯,彷佛一辈子的好运全用在这一刻上了。
“看这印刷质量和纸质,肯定不是赝品。”姐姐说。
而且现在别说1000年前了,就连500年前的古书也只在国家级博物馆才能看到。这几箱书的价值恐怕远远超出我们想象,而我们两个小女生却是它们目前唯一的读者,太酷了。
我们立即奔回客厅,向父母报告院子里的新大陆。
“爸,我们家可是文物出土现场。”
满脸灰尘笑着的姐姐,她在父亲面前谈论那些古籍时的样子尤其像个幼稚园小孩,让我错觉自己其实有个年龄比我还大的妹妹。
许多年后我依然能清楚回忆起当时父亲的反应。
父亲仔细检查地窖每一个角落,确定这些书是21世纪的古籍。然后他只说了一句话:“这不是小鬼能碰的东西。”
第二天,地窖换了新锁,钥匙只由父亲保管。他禁止我们再去碰那些书,不允许任何人踏入地窖一步。原来父亲是想用这些古籍贿赂某位热爱藏书的政府官员,给自己升一个好职位。
姐姐的笑容被大人打碎。
是因为自己16岁了还被人当“小鬼”?还是因为古籍明明近在咫尺却连一页也碰不到?自那天以后姐姐再也没去后院玩耍。我感觉姐姐只是单纯在赌气。但我好几次目睹姐姐向同学炫耀“我们家藏着一千年前的古书”却又拿不出证据,最后只能被人当笑话。16岁女生的心思果然不是我一个小学生能读懂的。
以上,就是我们家对书的态度。
长大后我读到有门学科叫“表观遗传学(epigeics)”,意思是说父母的一些人生经验、思想和情绪会通过基因直接遗传给孩子。有点类似拉马克主义。比如911幸存者的子孙很多先天就患有精神创伤类疾病;比如妈妈在孕期挨饿,孩子成年后会倾向摄取更多食物,导致2型糖尿病与肥胖;再比如瘾君子生的婴儿长大后吸毒率比普通人高。
我一直深信这种理论,因为我是最好的例子————我和父亲一样讨厌看书。与其看书,我更乐意去海滩玩沙子。因为看书是一个人的孤独游戏,看书就会减少和伙伴们玩耍的时间,我可不想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屋里,我最害怕落单。
我从父亲那里完美继承了厌书气质。
然而我做梦也想不到:看过的书总共还不到10本、最讨厌写作课的我,居然在小学四年级时被全镇人当成一个天才作家……以同样是做梦也没想到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