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原则是,宁大夫只在藏马山治病。确切地说,就是不出这个院子。”
于乐伸出了三根手指,说话间又摁回了一根,刘晓春和秦奋闻言齐齐点头。
本事大的人,规矩也大,有点怪癖也是可以理解的。
刘晓春当下之地位,其实也早就是帝力于我何加焉了。
嗯嗯,山不来就我,哪有我去就山的道理,你死不死啊?
任谁想请刘教授瞧病,都得诚惶诚恐地赶到沧大附医来。
刘晓春虽然什么都不在意,笑起来更像个老太太,但他要是认真一回,那就管不得谁家帝王将相了。
秦奋当然不可能有这种泰山北斗的地位,甚至老想漏液乘坐头等舱,不卑不亢地送诊上门来着,却也完全可以理解,并且心向往之。
“第二个原则是,宁大夫只治藏马山人。”于乐摁回了第二根手指。
话音未落,刘晓春就赞助性地大点其头。点了几下才觉得好像有些问题,转脸看向了秦奋。
这个不太对啊,秦欢分明不是藏马山人!
且不说医生哪能以地域来区分病患呢?
“哦,秦欢提出了要求,康复后回校复课,毕业后来藏马山工作,我已经答应了他。事实上他已经在为我工作了。”没等秦奋质疑,于乐就已经做出回答了,并且理所当然地补充道,“人的来路无法选择,前途却是要看自己的。”
秦奋笑得略尴尬,听着就像是我耽误了小欢,而小欢终于走上了正确的道路?
也好!
毕竟秦欢要求留在藏马山时,秦奋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这大概就是小欢的最后时光,乃至埋骨之地了。
秦奋真的想过在藏马山买块墓地,让小欢长眠于此。待夫妻百年之后,再过来陪伴小欢。
藏马山虽然贫瘠,却也是山清水秀。
是啊,山清水秀,甚至云蒸霞蔚。
秦奋透过小窗子看向山顶林木,一时间精神有些恍惚。
在藏马山工作和生活,好像也不是多难接受的事情?
只要小欢高兴!
“没能出生于藏马山,也不算是多大的问题。毕竟,”于乐还给予了深入的解释,“毕竟没有人是完美的,毕竟后天还可以选择。”
呃,没能出生于藏马山,这是多大的憾事!
呃,还是先天性的憾事!
呃,好在后天还能弥补?
刘晓春忍俊不禁,见于乐说得一本正经甚至是庄严肃穆,却也不好笑出声来,“小于大夫,您继续。”
想来,宁神医对于藏马山,有着绝大的影响力吧。
刘晓春突然间有些明悟。
我在业界或者有些地位,但出了沧大附医,谁还认识我呢?
遑论对沧海的影响力。
那么这些年来,我都在忙乎些啥呢,有什么值得自鸣得意的呢?
一时间,刘晓春就觉得这间五六平的小诊室,好像有仙则灵了。
然后就觉得,宁神医是真正的世外高人,不食人间烟火,坐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谢。
而这位年纪轻轻的经纪人,就是行走凡间,出入世俗的仙家弟子了,无可奈何地沾染了些烟火气息。
刘晓春倒是无意中猜到了一个事实,山下那四五万平米的房子,其实是与宁神医无关的。
神医嘛,哪会在乎这等琐事?
而弟子兼经纪人如何行走,宁神医也并不干涉,反倒是相当的宠溺……
“第三个原则,宁神医治病救人,藏马山要获得相应的利益。”于乐把第三根手指摁下去了,“比如小欢这种,就算是为藏马山引进人才了。”
现编的,毕竟不太圆。
秦奋也察觉到了逻辑上的瑕疵,眉头微微地皱了皱,这两条嵌套了,不是对等关系。
“嗯,第三个跟第二个其实大差不差,算是两个半原则也行。”于乐理所当然地补充道。
我想怎么编,就怎么编呗。
神医弟子嘛,任性!
刘晓春却是瞠目结舌,神医弟子句句不离藏马山,他终于弄清楚自己与宁神医的差别到底在哪儿了。
不在于医术高低,而在于桑梓之情!
无论富贵卑贱,食不过一碗,睡不过一榻,葬不过一丘。
重要的是,你为别人做了什么!
相对于宁神医来说,我才是粗鄙村夫,浑身铜臭无趣。
看似超然洒脱,实则浑浑噩噩,直至老迈颟顸尤未知也!
“刘教授,刘教授?”秦奋轻声呼唤。
刘晓春如梦方醒,居然有大汗淋漓之感,朝着于乐拱手,“谨受教,谨受教!”
啥玩意儿?
秦奋在一旁大惑不解。
咱们不是要把宁神医及其弟子诱拐,啊不,聘请到沧大附医去,拯救更多骨髓瘤患者的生命吗?
小于大夫不过是谈了宁神医的三个原则,好吧,逻辑性还多少有些欠缺,说是两个半原则也是合适的。
您老这就受教了?
要不然,沧大附医也出条规定,非沧海病患不医?
或者把120收了,让病患自己爬着来?
甚至把病患治好了,病患就得卖身给沧大附医……
“怎样才算是藏马山获得相应利益呢?”秦奋代替刘晓春继续询问,因为刘教授的状态好像有点不太对头。
实在不行就退一步,介绍重症患者来藏马山就医呗。
反正已经快被医院给治死了……
“这个并无明确要求。”于乐点点头,表示这个问题问得好,“比如,刘教授在沧海有三四百平的房子,拿出两百平来在藏马镇投资,我觉得宁神医就会满意了。”
秦奋无言地拍了拍额头。
想必宁神医怎么都会满意的,经纪人是否满意那就没准儿,而且后者还更加重要。
这半条就更厉害了,患者要把半数以上的财产,在藏马山投资?
藏马山能投资什么,开路边店吗?
“当然,必须是患者本人和家属亲自经营,并在藏马山长期生活。哦,就是小欢这样子。”于乐笑笑。
呃,这等于患者乃至家属都卖给藏马山了?
呃,我这还得感谢小于大夫网开一面……
呃,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宁神医那时提出要求,我和小欢她妈妈都要调到藏马山来工作,好像也是会答应的?
毕竟对父母来说,能换回孩子的命,真的是什么都可以放弃。
毕竟镇上也有卫生院,也有中学,还都算是专业对口了呢……
“无论什么程度的骨髓瘤,宁神医都能治疗?”秦奋继续问道,甚至有点儿诘问的意思。
毕竟这条件也太强势了点儿,甚至不是现代社会的条件。
“宁神医的治疗并不限于骨髓瘤。”于乐还是大力丸的宣传语,“包治百病,无病强身!”
“啊?!”秦奋瞠目结舌,喃喃地复述,“还不只是能治骨髓瘤?”
“小欢只是恰好得了骨髓瘤而已!”于乐撇撇嘴。
还真是好巧……
秦奋人到中年,学医从医已经二十多年,从心底下是不信包治百病的,这不科学!
而从小欢的疗效看,从于乐的撇嘴幅度看,大概也许可能没准儿还真有这么回事?
西医讲究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分门别类体系复杂。
宁神医是包治百病的?
世界观都被颠覆了有木有?
如果不是死小欢变成了活小欢……
“啥道理?”刘晓春终于被惊醒了,但还处于恍惚状态,迷迷糊糊地发问,突然变成包治百病了?
刚才刘晓春一再高估宁神医,宁神医仍是挑战了他的理性学识。
“西海岸边藏马山,藏马山上黄大仙。”于乐笑笑,说完后飘然而去。
小诊室里,刘晓春和秦奋大眼瞪小眼。
你觉得,他说的都是真的吗?
包治百病,无病强身?
藏马山上黄大仙?
这是什么鬼东东!
可听着好像是真的哎,比真的还真……
“小于大夫,如果患者一贫如洗呢?”刘晓春抬高声音追问了一句。
毕竟刘教授在沧海有数千万资产,取一半来至少也是一千多万吧,且不说一千多万换一条命是否值得。
刘教授一生治病救人,也见惯了人间悲喜剧,多少患者因无钱而等死。
“笑话!治病救人,还分富贵贫贱吗?”于乐的声音远远地飘在风中,“不拘多少,心诚则灵!”
刘晓春和秦奋相约抽抽,他说的硬是有道理!
可是,关于如何治病,他好像什么都没说?
哦,也有一句,藏马山上黄大仙?
宁神医难道是姓黄的?
此间事了,于乐下山去。
发展宜居城镇,对于乐来说,钱并不是大问题。
虽然白马河别墅正在如火如荼建设中,有如无底洞一般,王启安要钱如跗骨之蛆。
人却是大问题。
原本于乐是想搬迁山民下山的,从周边农村吸引也未尝不可。
奈何藏马镇作为落后山区,镇上四村不足万人,全镇人口加起来也到不了三万。
离着三十万的基数,略差了一些啊。
而被神医挽救生命的病患及其家人,无疑就是优质外来人口了。
多活一天也是赚的啊,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刘晓春和秦奋无疑是优质的义务宣传员。
至于包治百病这种事儿,我只是随便说说罢了,你还真信了啊?
新中国建立久矣,光天化日之下,可不敢胡说八道!
ps:第250章,必须致敬宁神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