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白班接手夜班;傍晚,夜班接手白班。
两班轮番倒,日复一日,夜复一夜。
时间毫不留情的从指缝中匆匆而过。
眨眼间,七日过去,而崖底的搜寻工作仍在继续。
七日,最难熬的并非是身体上的疲累,而是心灵上的煎熬。
清晨,太阳升起,代表着希望,每天迎着希望前行,可夜幕降临,带给人又是无穷无尽的失望。
不曾有半点的消息,哪怕是坏消息,也不曾出现过。
至此,虽然不见尸骨,可也过去七日了,在这深不见底的悬崖之下,即便坠崖后还活着,如今怕是也希望渺茫了。
这些,皆是众人心知肚明的事实。
一日日的过去,没有人再怀抱希望了。
但在这关键时刻,没有人敢说这些,更没有人敢抱怨发牢骚。
眼前,他们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没有希望也要继续找下去,因为,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啊!
晨光熹微,新的一天再次降临。
营地悉悉索索的活动了起来,草草吃了两口早饭,背着行囊,三队人马分别赶去接夜班的班了。
每个人的脸上布满了麻木,没有朝阳,麻木的搜寻,麻木的寻找着。
如行尸走肉一般。
如往常一样,又是个安静,却越发沉寂的一天。
直到晚间……
一道惊叫声打破了这诡异的营地,尖锐之声在空旷的崖底不断的回响,尤为瘆人。
“去看看是不是,是不是……”北琛吞了吞口水,嘴巴张了又张,艰难道:“去看看是不是有消息了……”
其实,他更想说的是,是不是找到人了?
终是咽了下去。
侍从回来的很快,也是个机灵的,顺着他的话说。
——有消息了!
只不过,这个所谓的消息,却让北琛再也笑不出来,整个人如同傻了一般瘫坐在那。
消息,包括好消息,以及坏消息……
*
半个时辰前,夜班刚接手白班的搜寻工作,沿着之前的搜寻轨迹继续向前搜寻着。
一路行来,在一处陡峭的峭壁间,他们有了发现。
——一具面目全非,尚且新鲜的骸骨!
不错,是骸骨,不是尸骨!
血肉斑驳淋漓,碎肉上清晰可见野兽的抓痕和咬痕,整具尸体只剩下一副泛着血红之光的森森白骨,不,是骨架。
周遭散乱着被扯碎的衣裳,从期间尚未染上血迹的碎片可以看出布料的本来颜色。
——清雅的淡粉色。
正是北倾坠崖之际所着的颜色布料。
所有人最担心的事,最心知肚明的,终究还是来了。
夜班是由副侍卫长张志成带领,他面色沉重的指挥下属,将尸骨及其周遭搜寻来的所有,抬回了营地。
这便有了之前的惊叫。
*
秦之昂由文元搀扶着出了主帐篷,一路踉跄走到火堆前。
在看到担架上的骸骨时,出奇的沉着,没有众人想象中的崩溃。
“余天宁呢?”
他的嗓音低沉镇定,只有身边搀扶着的文元能清楚的感受到来自身边主子的颤栗。
“回皇上,已经派人去请了。”张志成低声回禀。
在气氛凝滞间,余天宁背着药箱带着药童匆匆而至,许是在来时便得到了消息,当下,匆匆行了一礼后,便跪在担架前进行检验。
他的动作很麻利,随着他的每一个动作,脸色越发的沉重。
半响。
余天宁收起了工具,整个人跪趴在地上,声音悲痛:“皇上节哀!”
哐哐……
兵器落地,所有人纷纷跪了下去,双手撑地,脑门抵地。
秦之昂的脸色很白,在通红的火光照耀下,白得不似正常人。
手紧紧的攥在一起,声音极度颤抖:“节哀什么,把话给朕说清楚。”
“皇上,小主,小主已经去了……”
“不,胡说八道!”秦之昂愤力的推开身边的文元,指着脚边的余天宁,“余天宁,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口出妄言,来人,把他给朕拖下去砍了!”
余天宁垂着脑袋摇了摇,更为哽咽道:“皇上,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只是皇上,今日即便您要了臣的脑袋,臣还是要说,皇上您接受现实吧,小主,小主她,她真的去了……”
此骸骨虽然已然血肉模糊,根本看不出原本的模样,但是,即便只剩下一具白骨,性别之分他这个太医还是能分辨出来的。
而且,自小主进宫伊始,他便负责小主的脉案,因而,对于小主的骨龄以及脉案,没有人比他还清楚了。
尽管他不是仵作,但他是一位大夫,对于人体的各种结构以及情况,他懂得比仵作都要多得多。
在下结论之前,仔细的检查过了,不过是从骨龄还是其他,几乎可以断定,这具骸骨便是属于小主!
更何况,若没有把握,他又怎敢说呢?!
“不,不可能,你胡说,你胡说,这不是倾儿,她长得那么丑,倾儿长得那么漂亮,是天底下最美的女子,这么丑的东西,怎么可能是我的倾儿,你,你,你简直就是满口胡言……”
秦之昂面露扭曲,一边说着,一边踉跄的上前,抬起脚便毫不留情的往余天宁身上踹。
没两下,余天宁便被他踹趴在地了。
这一刻,没有人敢上前阻拦。
秦之昂喘着粗气,发狠一般,一脚接一脚的踹着,突然,余光顿住,全部动作刹那间静止。
双眼通红,不敢置信的看向地上的某一处。
一方洁白的方布上面,放置了些许衣裳的残骸,以及其他物件。
而吸引他注意的,便是隐现出边角的一只玉镯。
扑过去,手指颤抖的拿起来,玉镯已经碎了并不完整,上面染着干涸的血迹,触手之中质感却是极好极暖的。
这一刻,秦之昂崩溃了。
是倾儿的,是倾儿的……
这只玉镯是他当初亲自戴在她手上的,是他翻遍了宫中公库以及他的私库,好容易才找到,既适合她,又对她身体有益的暖玉镯。
她极喜欢,一直戴在手上,不曾摘下来过。
还有这只鸳鸯交颈的香囊,与他腰间挂着的墨色香囊是一对,是他们在榆兴买来的。
她一只,他一只,是一对!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