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着城堡内阴暗的光线, 亚希伯恩眯起了眼睛, 他脑子里勾勒出了一个野心勃勃的年轻领主的模样——他必然是高大的, 也必然是倨傲的,他应当有一双碧蓝或碧绿的眼眸, 眼睛里写满了对权力的渴望。
然而这位领主真的走到门口,亚希伯恩看到他的全貌时, 那瞬间的惊讶几乎让亚希伯恩说不出话来,对方穿着一身只有领主才能穿的尊贵服饰,这样的衣服亚希伯恩见过许多领主穿, 却只有这位领主能把这衣服穿得与众不同。
对方有一头黑色的长发, 在这样阴暗的光线下几乎像夜一般黑。
那双琥珀色的眼眸正看着他, 神秘莫测。
久不见阳光的皮肤白的过了分,更衬得他五官精致, 像是他的每一寸都由造物主亲手捏造,每一分都完美的没有瑕疵,在他的脸上找不到一颗痣,一个斑点。
哪怕他穿的不是复杂尊贵的服饰, 而是随便一件单衣,都不会有人会轻视他。
他走到哪里,就能点亮整个宫室。
但亚希伯恩没有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任何对权力的渴望,也没有看到任何野心。
他发现对方也在打量他,像是在打量一件货物。
亚希伯恩下意识的低下了头——他在子爵或伯爵面前都能侃侃而谈,毫不卑怯,此时他却无法直视对方的眼睛。
他听见自己的心脏在胸腔里跳个不停的声音, 跳得过火,甚至让他觉得疼。
这疼痛却又叫他从紧张中品尝到了一丝愉悦。
这复杂的感觉快要把他逼疯了。
池晏倒是很平静的看着这个中年商人,看起来也没什么特别出众的地方,除了那一把被编成辫子的大胡子,这人还挺爱美的。
“你叫亚希伯恩?”池晏语气随意地问。
亚希伯恩这时候才回过神,他行礼后才抬起头来,看向池晏的目光灼灼,眼睛里像是燃烧着一把火:“是的,大人。”
池晏坐到椅子上,对对方说:“坐吧,不用太拘谨,来者是客。”
池晏以为对方是紧张,还朝对方笑了笑。
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微弯,好像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对方,亚希伯恩手足无措,脑子一片空白,他依旧呆愣的站在原地,最后还是卡迪看不下去,按着亚希伯恩的肩膀让他坐了回去。
池晏和亚希伯恩面对面坐着,他手里捧着一杯温水:“你们是从哪里过来的?”
亚希伯恩嘴唇轻轻张合,似乎池晏是易碎的泡沫,只要他声音大一点,对方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从圣城过来。”亚希伯恩没有像之前一样编瞎话,他说出来的话全都是真的。
池晏:“跑这么远,真是辛苦。”
明明从来不觉得辛苦,但此时池晏一说,亚希伯恩自己也觉得辛苦了,他长途跋涉,带着这么多人还有货物,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危险,委屈瞬间就涌了上来。
池晏却没有给他太多伤春悲秋的时间,他喝了口热水以后问:“圣城还好吗?”
亚希伯恩一张嘴,就把知道的全都说了,但凡是他脑子里想到的,都会直接说出来,不会隐瞒,也绝不会在说完之前停止。
“圣城的生意不好做了。”亚希伯恩有些哀伤,“大人物只想从我们这些商人的口袋里掏钱,小人物又不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好处,平民只买粮食,他们早早屯了盐,连香料都不买了。”
亚希伯恩抱怨了很多,几乎把自己这几年遇到的所有困难都在池晏面前说了一遍。
然而池晏没当过商人,实在无法感同身受,只能随口安慰几句。
亚希伯恩说到最后,悲从中来,一把鼻涕一把泪,把自己渲染成了一个悲惨人物——很有钱的悲惨人物。
并且有妻有子,有产业。
池晏听完他的哭诉,觉得感情差不多谈完了,于是他把话题引向正题:“不知道外面现在缺什么,我手里能换出去的东西不多,你也看到这个城了,没几个人,田地也荒废的差不多,今年一整年估计都不会有收获。”
亚希伯恩连忙指着桌上的东西说:“大人,这些糖浆和酒,就能换到许多珍贵的宝石和金银器。”
池晏却摇摇头:“我不需要宝石和金银器。”
亚希伯恩竟然很是认同的说:“大人的尊贵,不需要那些东西来衬托。”
池晏:“……”
这个人很上道嘛,还知道拍马屁。
亚希伯恩很为池晏考虑地说:“大人现在需要粮食和人。”
池晏点点头。
亚希伯恩:“还需要自保的能力,我的商队里有人卖武器。”
池晏摆摆手:“武器就不用了。”
他自己的钢刀比外面买的铁刀锋利坚硬,更经用,没必要再花一笔多的费用。
亚希伯恩虽然不理解为什么,但他还是很识趣地说:“大人也需要盐,现在外面不好买盐。”
盐确实是要都买一点,毕竟之后城市要扩充人口,现在的盐也只能勉强让这么多人吃半年,毕竟他还留了不少盐在庄园里,两片土地实际的领主都是他一个人。
“你们需不需要布?”池晏手里有很多麻布,要是能换出去也很好。
亚希伯恩却说:“云朵布可以,普通的布现在卖不出去了,我们也不收。”
池晏:“那么我们先把大笔的生意定下来吧。”
糖和酒用来换小麦跟盐,棉布用来换奴隶,商人虽然有一千多人,但其中三四百人都是奴隶,然后就是大小商人跟他们的随从,有些还带了自己的情人跟孩子,并且他们一路走,队伍里的人就越多。
他们现在把奴隶卖给池晏,出去了又可以补充新的。
毕竟商人是不会缺门路的。
尤其是越来越多的人沦为奴隶。
父母卖孩子,丈夫卖妻子,屡见不鲜,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池晏跟亚希伯恩相谈甚欢,留他在城堡里居住,邀请他共进晚餐,亚希伯恩是个见多识广的人,并且跟乔什不同,亚希伯恩更常和身份高贵的人打交道,因此身上少了一份市井气。
倒不是他出尘了,而是把商人的斤斤计较和其它特征隐藏的更深。
晚餐是安娜花了大力气准备的,她把自己知道的花样全都做了一遍,除了没把卡坨端上桌以外,所有能找到的能想到的,安娜都做了,甚至还有解冻后的肉排,因为是冰冻的,所以虽然不如鲜肉新鲜,但口感比熏肉臭肉好得多。
至少亚希伯恩吃得很满足——行商路上能享受的有限,只有到城市落脚的时候才能舒服放松,只是现在各城的情况都很差,领主们嘴上说的再怎么大方,实际上城里的享受无非就是能有现烤的面包吃,晚上有便宜的妓|女。
不过这些都不是白来的,领主们只想从他们这些商人的兜里掏钱,自己却不想付出任何代价。
只用一拿这点蝇头小利来希望商人们能对他们感恩戴德。
池晏在餐桌上问亚希伯恩:“现在各城的人数少得多吗?”
亚希伯恩吃了块肉,觉得自己走这一趟是再正确不过的选择,他悲天悯人的叹了口气:“冬天冻死了不少人,原本有一千人的城,现在能有五百都算不错了。”
原本干旱就死了很多人,粮食不够,到了冬天就更加困难。
没有食物,没有保暖的衣物,半夜冻死在床上的不在少数。
尤其是老人和婴幼儿,他们可能只是短暂的闭眼,就再也睁不开眼睛。
“奴隶倒是多了不少。”亚希伯恩说,“卖孩子的,卖妻子的,还有连自己都卖掉的。”
困难的时候,卖一个孩子的家庭多,但到了这个份上,几乎一卖就是家里的所有孩子,能留下一个的都少见。
现在妓院也不收人了,每天都有年老色衰的□□或男妓被赶出妓院。
亚希伯恩对这些人的可怜十分流于表面,他叹一句可怜,然后迅速的的抛之脑后。
池晏又问了他一些外面的事,亚希伯恩当然是知无不言,他为人风趣幽默,而且说话很大方,没有半点藏着掖着,他说圣城现在乱成了一锅粥,贵族们被逼着站队,贵族之间的联姻也很乱,常常是今天结婚,明天离婚。
亚希伯恩还说了点有关王室的笑话:“王后的六个情人死了三个,外面都猜她的情人是被圣院害死的。”
“她一直压着不让王子加冕,还以为人们猜不出她在想什么。”
亚希伯恩夜里就在城堡住下了。
集市里的商人倒是没想到今天能有这么好的收获,这个城里的人竟然各个都穿着整齐的麻衣,一个破洞也没有,哪怕是最地精和矮人,这两个最低等的奴隶种族,都能抱着糖块,扛着整匹的麻木过来。
麻布是不好卖,但是能用价低的物品换到麻布,这买卖也做得!
商人们夜里不睡觉,喝酒的时候聊起白天的事来。
“那么大一罐糖。”商人喝了口酒,咋舌道,“只是用来换点盐和香料。”
“我那还有用麻布换首饰的。”商人,“石头做的,还不是成色好的宝石。”
他们一时分不清这里的人到底是穷还是富了,只是这些人都没用粮食来换东西,估计这里的食物不多,想想也是,城外的田地里根本没有小麦的影子,今年冬天太长也太冷,不少地方要错过冬小麦的种植时间。
“糖可是个稀罕物。”商人笑嘻嘻地说,“这些人不知道糖有多珍贵。”
其他几个商人对了下眼神,扯出一个心照不宣的笑容。
既然这里的人不知道糖的宝贵,那么他们想从这些人手里把糖全部弄出来也不是难事。
“你们说怪不怪?这里的地精和矮人都能跟我们人族勾肩搭背。”有个商人一脸神奇,“这怎么可能呢?”
如果有人在他们来到这里之前告诉他们,有一个地方,所有种族都能和平共处,他们一定会嗤之以鼻,在他们看来,除开人族以外的其他种族,要么就是人族的奴隶,要么就是人族的玩物。
强大如精灵族,不也要躲着人族走吗?
“这个城没多少人,这些来换东西的人也只拿麻布和糖出来。”有个商人压低嗓音说,“这个城缺人,我们手里正好有一批精灵,要是能卖给这里的领主,能换到多少糖?”
“说不定还有酒。”
那批精灵是他们在树林里抓的,一个族群因为缺少食物而奄奄一息——精灵靠打猎维生,轻易不出现在人群活动的范围内,要是以前,商人想抓精灵,可能要死几个奴隶,付出不少时间精力才能抓到那么一两个。
这次毫不费力就能抓到这么多,他们自然不会放过。
结果一路走来,原本三十多个精灵也只“卖”出去了六个,其中五个还是贵族赊账买的。
但是他们能不卖吗?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这笔糊涂账。
精灵反抗的也厉害,几乎天天都要闹事,加上长得好,商人们唯恐随从或奴隶被这些精灵蛊惑,觉得精灵值钱是值钱,但是太费事了!
现在只要有人愿意把这三十多个精灵都收走,哪怕便宜点也行。
“说不定这里的领主愿意买。”商人们说,“他连糖都舍得给那些地精矮人,脑子应该有点问题。”
商人们聊天的时候,拉米尔就在不远处偷听——他头发长长了,遮住了一对尖耳朵,加上胖成这副德行,配着一头金发,看见他的人都不会觉得他可能是个精灵,只觉得他一定是个家境良好的贵族子弟。
不是贵族,真不能把孩子喂成这副德行。
同族?
拉米尔躲到了半夜,偷偷摸摸的潜伏进了商人们存放货物的地方,别看他胖,他是个灵活的胖子,不然也不能胖成这样还能打猎继续催肥,他借着夜色,腰左右一扭就钻进了货物深处。
他是被乔什卖来的,虽然他已经很久没见过自己的同族了,但是心里依旧有一片净地。
他觉得自己永远是族人的宝宝。
商人们运送奴隶时,会用麻绳把奴隶的手绑起来,只需要牵着绳子就行。
但运送精灵族的时候,则会把精灵们关进笼子里拉走,精灵是重要“商品”,不能随意运送,得用笼子关起来,就跟关鸟一样,吃喝拉撒都在笼子里,对爱干净的精灵来说,这种待遇并不比羞辱更让精灵好受。
拉米尔看见笼子里的精灵们,笼子里的精灵们也看到了拉米尔。
时隔几年,拉米尔再次看到了尖耳朵的同胞,激动的脸颊都红了,他快步跑过去,一坨肉山硬是跑出了身轻如燕的姿态,他站在笼子前,用自己老家的话说:“我叫拉米尔,也是个精灵!”
然而笼子里的精灵们一头雾水,不明白这个肥胖的人族为什么要对他们说鸟语。
精灵们一脸愤怒,觉得这个人族是来羞辱他们的,虽然他们一直躲着人族走,但也知道人族最喜欢买精灵回去玩乐——这个人族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东西!肥成这样,一定趁夜过来看人,想买一个精灵回去。
“人族,我们就算是死,也不会当你的玩物的!”
“快滚!”
这些精灵说的是通用语。
拉米尔:“……”
“我不是人族!”拉米尔把自己的头发拉起来,给精灵们看自己的耳朵,“我也是精灵!”
精灵们面面相觑:“……”
原来精灵还能胖成这个样子?
拉米尔倍感屈辱,正要说话,精灵们却七嘴八舌的说起来,但是对拉米尔的敌意减轻了很多。
“人族把我们买走,就是为了把我们喂成这个样子吗?”
“太可怕了,人族到底想要干什么?”
“人族是根本无法理解的!”
拉米尔愤怒了:“我不是被喂成这样的!我是自己吃成这样的!”
精灵们:“……”
这个精灵,简直是精灵族里的奇葩!很可以记下来讲给子孙后代听了。
拉米尔有问他们有没有见过自己的亲人,精灵们告诉他,他们已经有七年左右的时间没有跟其他人来往了,不管是什么种族。
“山里没猎物了,都躲到更深的地方去了,那些地方我们去不了。”精灵们跟拉米尔诉苦。
自从干旱以后,猎物越来越少,偶尔打到了猎物也是骨瘦伶仃的野鸡野兔,扒了皮拆了骨就剩不下什么肉,原本他们是不吃内脏的,但因为食物匮乏,连内脏都吃了。
“饿晕了。”精灵们也没觉得不好意思。
“然后就被抓住了。”
“还有六个被人族卖了。”他们的目光有些悲伤,因为明白他们会被商人卖给不同的人族,一辈子都再也见不到了。
这个时候一个还没长大的少年精灵忽然说:“你在人族里能长得这么胖,一定很有钱吧,你能不能把我们都买下来?以后我打猎给你。”
少年的这句话给了陷入绝望的精灵们一个莫大的希望。
“我也能打猎给你。”
“最肥的猎物都给你!”
拉米尔听见“肥”这个发音,气得脸上的肉都在抖,可他没有转身离开,这些精灵毕竟是他的同族,精灵跟其他种族不同,除了他们避世以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他们的繁衍能力不强,一个女精灵或许终其一生都只有一个孩子,甚至很可能一个都生不出来。
精灵多是双性恋,女精灵也有可能内部消化,而且对伴侣十分忠诚,一方死了,另一方终身独居,所以新生儿越来越少,精灵这个种族也快要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了。
所以哪怕是两个从未见过的精灵,只要他们是精灵,就一定不会抛弃对方。
拉米尔对这些精灵说:“我没有钱,但这里的领主大人有钱,我去求他。”
“他人好,肯定会答应救你们的。”
精灵们对人族的“好”没有印象,只知道人族的“坏”,但看拉米尔说的言之凿凿,也不由地升起了一些希望。
等拉米尔走了,精灵们才说:“那个当领主的人族可能不会答应他。”
“以前那个领主一定很宠他,不然他也不会变成这个样子。”
“但他都这样了,那个领主肯定不会再听他的话了。”
第二天刚起床的池晏,就被拉米尔的哭声闹得不得安宁,翻来覆去,实在忍不住坐起来,朝门外吼道:“卡迪!让拉米尔闭嘴!我再睡一会儿就起来见他!”
卡迪领命前去,拉米尔哭得惊天动力,还是在院子里哭,只是他哭起来声音太大,整个城堡都能听见,石头搭的房子隔音效果是很不错的,无奈拉米尔天赋异禀,石头都格挡不住。
还是没睡成回笼觉的池晏只能顶着一头乱发让人把拉米尔带过来。
拉米尔一边哭一边打嗝,并且口齿十分清楚地说:“那些商人带了精灵过来,大人,那是我的同族,我没钱,能不能请您把精灵买下来,以后我干活不要工资也不要奖励。”
池晏喝了口热水,觉得买个精灵不成问题,反正他也要跟亚希伯恩做生意,到时候让亚希伯恩饶个精灵当添头,亚希伯恩应该不会拒绝。
“行。”池晏答应的挺干脆。
拉米尔瞬间不哭了,变脸速度之快,只有管家可与之媲美。
“我就知道大人是个好人!”拉米尔嘴角勾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十分灿烂,他兴奋道,“等大人把他们都买下来,我就有三十多个同族了,比不地精和矮人差多少!”
池晏一口水差点喷出来,他看着拉米尔:“三十多个?”
拉米尔点点头。
池晏狠毒地笑起来,咬牙切齿地说:“把你杀了卖肉也买不起三十多个,拉米尔,还会跟我玩文字游戏,你长进了!”
拉米尔打了个哆嗦,脸上的肉都抖了两抖,他可怜兮兮地看着池晏,妄图用自己庞大的身躯勾起池晏的同情心。
他忘了,他已经不是那个美貌无双,出尘缥缈的精灵了。
现在的他,是个三百斤往上走的肥胖人士,遮住耳朵,精灵都认不出他是精灵。
作者有话要说: 池晏的领地怎么能只有一个精灵呢!精灵大队安排起来。
克莱斯特明天就回来了!
今天吃的日料,哎,日料店没有海胆了,我一直没吃过,今天好不容易准备体验一下,结果还没吃到。
吃了章鱼寿司,好难嚼啊,以后不吃了,但是鹅肝绝美!我爱鹅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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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沈嘉和穷小子傅和平结婚,他喜欢对方,对方好像没那么喜欢他。
初始他并不在意对方喜不喜欢他,只在意自己喜不喜欢。
虽有波折,但最终沈嘉还是如愿和傅和平结婚,五年婚姻,感情如白开水,波澜不兴,第六年,站在事业新起点的傅和平提出离婚,沈嘉点头。
一年后,傅和平另娶,和竹马结婚,第二年有了自己的孩子,彼时,离婚后的沈嘉拎着行李回到儿时的大院生活。
不过午休一场,睁开眼,沈嘉回到了自己刚高考完的年龄,还未遇到傅和平,他还是大院几个孩子里最小的那个任性小子,是所有人的可爱弟弟,大家宠着他,让着他,真好啊。
既然有了重新开始的机会,沈嘉想,他再也不要去招惹傅和平,当然也不会那么热烈的去喜欢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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