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三秀家里是当地大户之一,却是个标准的野丫头。自小舞刀弄棒,说起话来粗声粗气。从幼时开始便是同龄人的小霸王,几个男童加在一起都揍不过她。
年到二十的时候,一根铜铁棍子走天下,直接打进了衙门,做了衙役。她身在的平州何县,是个偏远贫困的小县。天高皇帝远,刚上任的县令思忖县衙里的一群结实男丁还不如她一个女子来的安全感大,也就破例收了她做衙役。关键是,要不是何三秀护着他,他到任整治时早被人给揍地满地找牙。
二十三岁时,县令任期到了,调任别处。来了个新县令,是个白白嫩嫩文文弱弱的书生,正是冯植。冯植是家里买的官,去时觉得县里太过混乱,都是群不知律法的野蛮人,衙役办公也都是野蛮法子,势要亮下三把火。
第一把火就烧在了何三秀的身上。
当时,何三秀已经荣升为捕快头头了。妥妥的地头蛇。
冯植认为何三秀是个女子,不能留在县衙,更别说担着总捕快这样的重要职务。何三秀还没开口,她手底下的兄弟就忍不住开始威胁。冯植作为士人,必是要有士人的骄傲,毫不示弱地拿出律法条例,义正言辞地怼回去。
那些人闭了嘴,人却跟着何三秀一起走了。不过一夜,衙门成了个空衙门,只留下个向来看不惯何三秀的师爷。没错,后勤杂役什么的也都走了。冯植傻了眼,明里暗里将何三秀这个嫁不出去的老女人骂了个遍。
何三秀大冯植三岁。
冯植不服输,再招募衙役,却无人上门。
何三秀成天带着兄弟嗑着瓜子儿在衙门口溜达,在街上像土匪一样巡视。每次故意碰见,就一片群嘲而过。看见一些恶行,不管是大是小,上去就动拳头惩戒,丝毫不带客气犹豫的。冯植有几次看见,上前拦他们,被他们以“误打”的由头揍了一顿,鼻青脸肿地要抓他们,奈何衙里无人。
自此,冯植便恨透了何三秀这个始作俑者。绞尽脑汁要将他们好好惩戒一顿。谁知上门给她父母告状,都被完全忽视。
这时候,冯植才幡然醒悟。
不光是何三秀一家,是整个何县都不将县令当回事儿。他们出事儿,自己私了也不愿意找官。
一是太过偏僻,在上一个战乱时代,地方县衙基本荒废,他们习惯了无人管的状态;二是建朝后派来的官员不是昏就是庸,强硬点的,这地方百姓更暴。反而,你不招惹他们也就不理你,看起来倒挺和谐。于是,上任的县令都磨成了混日子的心态。
于是出现了现在,“官难束民,民当无官”的惨境。
但一个地方总要有一个领头的,地头蛇的作用便凸显了出来。
何三秀这个地主之女,野蛮霸王,关键平时还待人不错,深受大家好评,自然也就成了领头羊。冯植跟她作对,无疑是鸡蛋碰石头,一个人单挑一群。
直到后来,何三秀的丫鬟阿梨莫名其妙死了。何三秀明明知道是张财主家的儿子张枫杀的,却无能为力。面对张枫的抵死不认,数次激要证据,何三秀只能病急乱投医找了冯植。
冯植趁机提出,让衙役都重归衙门,除了她。
一般这样死了人,都是草草埋了算了,懒得闹出大动静。若真是事情大了,双方也都是明里打暗里斗,私解决也不请官府出面。
在何三秀幼时,家中也是莫名其妙死过一两个丫鬟的,家里都用“轻生自杀”、“意外”这样的理由糊弄了过去。何三秀早就看不惯,当初年小不懂事,还想着找县令会得出真相。
县令看她是何家的姑娘接待了她,听闻她的报案,竟觉诧异不已,确认了好几遍。气势汹汹,正义爆棚地带着压抑去了何家。却被何三秀的父亲几句话说的笑眯眯离开,反而用何三秀父亲编造的“死亡原因”来解释安慰何三秀。
“所以,姐姐长大才做了捕快?”任秋兰听着她讲故事,听着入了神。
何三秀喝了杯水,抹了抹嘴角才继续道:“对。就是不想让那些丫鬟的事再发生,再有人报案时不会被草草了结。本姑奶奶在衙门时,可是县令手底下的第一大将!不过那个也不是个愿意干正经事的县令。好不容易换了,冯植那小子上来就敢动姑奶奶。要不是因为阿梨的事,我也不会气到再去报案,病急乱投医去找那小子。”
“然后呢?”
“然后,那小子破案还有两把刷子。就检查了阿梨的尸体,然后去案发现场转悠了两圈,就逼得那个张枫招了。最后也将他处置了。”何三秀挑了挑眉,别扭地扁了扁嘴。她实在不愿意承认,但冯植那个白弱书生却是很厉害。
任秋兰笑了笑:“那姐姐可有重回衙门?”
何三秀得意地神秘一笑,掩饰不住地自豪:“自然是回去了。”
任秋兰更加好奇,聚精会神等着她的下文。这可比听书跌宕有趣多了。
“案子破了的第二天,衙门的兄弟又都跑了,衙门又成了一个空壳。”何三秀回想起来,仍是止不住想笑。
当时,她看见兄弟们又齐刷刷地到她门前报道时,仰天长笑了好久。
任秋兰迫不及待地猜测:“冯大人破了案,也算是帮了姐姐一个大忙。他们如此令冯大人难堪,姐姐定是又将他们劝回去了。冯大人见姐姐如此善解人意,所以才让姐姐留下继续做捕快,渐渐对姐姐有了好感?”
“这怕是你才会做的事。”何三秀“噗嗤”一声笑出来,见她疑惑不解,拿捏着反问,“我为何要劝他们回去?善解人意向来不是本姑奶奶能做的事。再者,要不是我护着他,他早被张家的人害死了。他帮我一命我救他一命,平了。”
不过,冯植确实是被她的狼心狗肺气得不行。每日看着他们耀武扬威地恢复往昔模样,深深觉得自己帮了个白眼儿狼。
“那看来后面还有诸多曲折了?”任秋兰兴致勃勃问。
何三秀将脑海里那桩桩件件过了一遍,终是摇了摇头,笑意盈盈:“后面还有很多麻烦事儿。反正就是,他破了个案子,洗刷了形象,百姓有问题就慢慢找他,每次都有了评断,便得了民心。那些兄弟就在他有麻烦的时候回去一下,麻烦解除就又跑了。关键每次解决麻烦,都有本姑奶奶的一半功劳,他还不请我回去,那才叫狼心狗肺。”
任秋兰更是崇拜:“那姐姐是怎么答应嫁给冯大人的?”
话问出口,任秋兰便后悔了。她应该换种问法的。何三秀的回答让她彻底肯定了这个念头。
“什么答应。他就是一小白脸儿,整日耍流氓,勾搭县上的小姑娘。我看不过去,就收了他。”何三秀一本正经地道,忽然话锋一转,“我说完我的了,你也说说你的事儿呗。”
“我?”任秋兰愣了一下,道,“我没什么可说的,不像姐姐过的那么惊心动魄。我是被卖到杜家的,自小便跟在夫人身边。后来被调到公子身边,不过日日陪他念书玩耍,时间长了,后来便嫁给他了。不过,有一点倒是和姐姐相同。”
“哪一点?”何三秀将一直放在腿上的还未开始绣的绣绷往旁一扔,彻底摆脱压力,专心听秋兰的话。
任秋兰苦笑了一声:“我入杜家当丫鬟后,交了个玩得好的玩伴,名叫阿梅。本来是她伺候公子的,不过突然有一天她不见了,老爷说她是临时有事离开了,再问便什么也没有了。后来,就调我去伺候公子。但是,应该也是出了什么意外,已经不在了吧。”
“活生生少个人,也没个交代?你后来没问你夫君?”何三秀皱眉道。
任秋兰摇了摇头:“后来嫁给他才敢问,他除了叹气就没了。至今,我也不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儿啊?”
“大概……十年前。”任秋兰抬头看着窗外,想了好久才犹豫出口,又是泄气长叹,“罢了,我们丫鬟出生的,本来就生死难料。主子不高兴了,打死也是活该。也就杜家人好。不过……”
“不过什么?”何三秀紧张追问。总觉得她说的事儿看似平常,隐隐有着某种神秘的东西。
任秋兰双眸一眨,反应过来是多了话,立马垂眸掩饰:“没什么大事儿。”
何三秀看出不寻常,还是顺着她话应了一声,表示理解。随后又笑了笑,调侃道:“幸好当初是把你调给了公子不是小姐,不然你哪儿有机会接触杜公子,还嫁给他?”
“这倒是。”任秋兰温和一笑,“不过,我也不可能调到小姐房中的。她房中的丫鬟一旦定了,是不会随意变动的。而且她不喜欢陌生人接近,更别说让伺候了。”
何三秀啧了一声,扁扁嘴:“那看来,你这个小姑子挺难伺候的。”
“还好。她平日里也不与我交谈,我便是有意也进不了她的院门。凡事有她的丫鬟进进出出,端拿物什,也不会有什么过分要求。用不上我,我也倒轻松。”
“那也不对,你都是她嫂子了,也不算是外人。”何三秀突然靠近,看了看周围,小心翼翼道,“对了。我说个事儿,你别生气。”
任秋兰心有疑虑看她,点了点头:“姐姐请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