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被高娃从湖中救起的青衫少年正是被传送到天枢大陆的林枫。
此时距离他来到这片大陆已经过去两年。
他发现这片大陆和万年之前有了很大的改变。万年之前,天枢大陆之上宗门林立,大能遍地,天阶之上的修者亦是不少,比之摇光大陆也不遑多让。但是现在,天枢大陆人才凋敝,修行之道衰落,地阶大能便已经是这片大陆之上的超级强者。
林枫思索过其中的原因,发生这些变化或许和他的一个故人有关。
青玄。
当年青玄失控的时候,屠戮了天枢大陆不少生灵,更是将这片天地打得残破不堪,灵气凋敝。
其实就算如此,那个时候天枢大陆也远没有这般惨淡。但正如一只蝴蝶扇动翅膀,所造成的后果是出乎所有人预料的。
而林枫来到天枢大陆,遇见的第一个人便是狗娃。
想到狗娃往自己最终塞黑乎乎的馒头,林枫便忍俊不禁。
之后,他开宗立派,选址在灵剑山,宗门名为剑宗。
这个大陆之上已经很少人用剑了,在林枫开宗之后,关于剑修的传说才重新浮现在世人脑海中。
剑,为百兵之尊,而剑客,更是活跃在每一个时代中。
剑宗的名声不胫而走,现在偌大的周郡,已然没有敢于挑战剑宗的存在了。
毕竟,林枫已经把周郡之中的所有门派打得心服口服。
按理说,林枫来到此地应当寻找苏清留下的线索才对,但为何要开宗立派呢?
这还要从林枫得到的另一个消失说起。
天枢大陆之上有一天枢秘境,秘境每一百年开启一次。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进入秘境之中,必须是大陆之上排名前十的宗门才有这个资格。
而林枫多方探查之后,断定天枢秘境之中很有可能有自己寻找的东西。
所有才有了剑宗这个门派。
另一方面,作为剑修,林枫不希望这个古老的职业在天枢大陆消失。
正当林枫思索这些事情的时候,他的思绪被人打断。
“师傅,我们什么时候去天水郡?”
狗娃黑漆漆的脸上带着兴奋之色,看来这厮对天水郡念念不忘。
林枫笑了笑,说道:“你似乎比我还要着急一些。”
狗娃点点头,笑道:“那是,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天水郡可是我的故乡。”
对于狗娃,林枫有着特殊的感情。狗娃是他来到天枢大陆遇见的第一个人,而且狗娃天性善良,却又格外真实。
富贵不还乡?这句话倒是勾起了林枫一丝乡愁。
不知道摇光大陆之上的故人现在如何了?
林枫摇摇头,将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甩出脑中,说道:“明日启程,前往天水郡。”
一个周郡的门派去千里之遥的天水郡做什么?自然是去打架了。
一个门派,要想声名远扬,最直接、最有效的办
法莫过于将那些老牌大势力挑下马。这就像街头混混一般,想要上位的年轻人,唯有将以前的老大灭口。
道理其实是一样的。
而林枫想要自家剑宗挤进最顶级宗门,这种四处找麻烦的行为更是不能少。
虽然他的门派只有三个人。
狗娃闻言兴奋地搓了搓手,看他这副急不可耐的模样,林枫笑骂一声:“在天水郡的时候你可别给我丢人。”
狗娃自然不会给他丢人,现在他已经是黄阶三重天的修者,作为年轻一代,他已经是佼佼者。
只不过他丝毫不知道,自家师傅的真是年龄其实和他相差无几。
……
“剑宗?没听说。”万象门之中,一名老者皱着眉看着手中的拜帖。
“哼!掌门,像这种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门派不用理它,简直是不知所谓。我万象门乃是天水郡第一宗门,其实谁都可以挑战的?若随意迎战,每天应付这些臭鱼烂虾就够了!”另一人有些愤愤地说道。这也不怪他,现在这个世道,只要聚集几个人就敢自称宗门,而这些宗门往往都是沽名钓誉之辈,让人烦不胜烦。
他对这所谓剑宗的心思可清楚得很。若是挑战失败,大可向外宣扬本门惜败于万象门之手;而若是运气好,胜了个一招半式,更可以将战绩记载入宗门典籍中,言某年某月,大胜万象门。虽然后一种可能机会不可能发生。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
留着山羊胡子的万象门掌门点点头,大长老此言有理,还是不去理他罢。
但另一人忽然说话了,此人是万象门二长老,他的语气似乎有些不确定,说道:“剑宗?似乎在哪儿听过这个名字……”
“我想起来了!这个门派似乎是周郡的新兴门派,不过其门人实力强大,在短短两年的时间中便称霸周郡。”
二长老此言让所有人心中一惊。
能够称霸周郡,这个剑宗可不是什么臭鱼烂虾,而是凶猛巨鲨!
来着不善呐!
门派之间的争斗并不少,但像这种两个周郡的领头羊直接对上却极为罕见。就算两方有矛盾,也会先让手下的势力互相试探。
就想下象棋一样,哪有直接王对王的,兵对兵,马对马,炮对炮才是常态。
但别人已经找上门来,退缩是万万不成的。
“开门,列阵!我倒要看看,这剑宗是想要做什么!”
蓄着山羊胡子的万象门掌门大手一挥,天水郡第一宗门的气势显露无疑。
……
二丫已经嫁入吴家两年了,两年的时间并不长,但是二丫的变化却也不小。本有些稚嫩的小姑娘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用亭亭玉立这个词似乎有些不太洽淡个,毕竟二丫已为人妇,应当说是像成熟的水蜜桃一般诱人。
不得不感叹,这个世界上的怪事真是不少,二丫的父母只是普通的农家,长相平平,却生了这样一个花容月貌的女儿。也怪不得许多人说二丫并不是两人亲生的。
但二丫的父母对这些谣言却
不屑一顾,是不是亲生的重要么?重要的是自己凭借二丫过上了这些人一辈子都过不上的生活!
二丫最近有些烦恼,她烦恼的原因是自己的肚子仍旧没有动静。一个富贵人家的媳妇,嫁入两年,仍旧没做子嗣,这种事情,对任何一个女人来说,都是压力极大的。
因这件事,二丫压力极大,她本已经将吴家掌控在手中,但现在,其他姨太太用这件事来攻击她,饶是她脑袋精明,也无可奈何。
这肚子为什么没有动静?二丫再清楚不过。
这吴老爷已经是六十多的人,岂是说怀上就能怀上的?
这能怪我么?二丫有些委屈地想道。不过在这个世界,生不出孩子,难不成还有人回去怪男人么?
二丫感觉心烦气躁。心烦并不是因为这一件事,而是这件事让她的心境有些变化。
最开始加入吴家的时候,二丫的心情极好。毕竟这镇上的生活可不是乡下能比的,不论是吃的,用的,都精致无比,二丫从来没有想到有钱人竟然会这么快乐。
不过,这种生活已经过了两年了,二丫觉得,锦衣玉食似乎也没有想象中那般诱人。她甚至有些怀念乡下的粗茶淡饭了。
而因为生不出孩子所受的委屈,更是令二丫心情极坏。
再看到吴老爷那张歪瓜裂枣一般的脸,二丫更是有些恶寒。更何况,这张脸每天晚上都要往自己的怀里钻,想到这一幕,二丫脸都绿了。
但吴老爷终究是吴家的主人,二丫再如何得宠,也是万万不敢给他摆脸色的。
“老爷……天色尚早……”二丫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被这个糟老头子扑倒。
“嘿嘿……早一点好……”二丫低着头看着那像猪一样在自己怀里拱的吴老爷,只得闭上眼睛。
这个糟老头子一点能力没有,甚至还有残疾,但仍旧是这个镇上最显赫的男人。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他有一个好祖宗。吴家祖上曾经出了一个修行者,正是这个修行者,让吴家光耀到今天。
看来这个世界,投胎才是最大的技术活。
又一日,二丫皱着眉看着庭院中的柳树发呆。
这株柳树长得歪歪斜斜,叶子也像是被狗啃过一般,毫无美感,但二丫却看得非常入神。
她想到了另一株柳树,那株柳树长在湖边,在春天的时候,柳树抽出枝芽,微风拂过,柳条便在风中摇曳。
二丫不仅想到了湖边的柳树,还想到了其他。
那一天,她在湖边洗衣服,不慎掉入湖中,正是黑娃将她救了起来。
直到现在,二丫都忘不了那一天的微风,忘不了那一天的柳树,更忘不了那一天狗娃看她的眼神。
想到狗娃,二丫忽然觉得,他虽然黑了一些,但面容却是一等一的俊秀,她这辈子都没有加过比狗娃更好看的人。
狗娃不知道去哪儿了。
千般愁思,万种幽绪,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嗯,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烦恼。曾经的狗娃有烦恼,而现在的二丫也有了自己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