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八章 天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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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名叫狗娃的年轻人坐在湖边,此时正是春天,阳光明媚,春风温柔,而湖边的柳叶正在风中摇曳。

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呢。

只是狗娃的心情似乎并不是很好,他百无聊赖地拒绝着口中的狗尾巴草,双目无神。

狗娃现在已经十八岁了,一个人长到了十八岁,他的烦恼自然多了起来。

在年纪小的时候,一个人的烦恼不过是今天碗里的肉又少了一块,隔壁的狗蛋又欺负了自己,集市上买糖葫芦的老头不再摆摊。

这些烦恼在年纪尚小的时候看起来似乎是了不得的大事,但是以狗娃十八岁的成熟眼光回望,只不过是一些琐碎小事罢了。甚至他还会觉得如果没有这些事情,生命会少了许多趣味。

但是他现在所烦恼的事情才不是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他在烦恼人生大事。

隔壁二丫出落得越发水灵了,这件事情是狗娃最近才发现的。

以前狗娃总是欺负二丫,男孩子总是嫌女孩子太过麻烦,这种事情,自古以来都是如此。

但是在三日前,狗娃经过眼前的湖泊之时,意外发现二丫正在洗衣服。

洗衣服并没有什么,但是当日二丫洗衣服的时候不慎掉入湖中。狗娃虽然从小调皮捣蛋,但本质上来讲,是一名热血青年。见义勇为的事情怎么能够错过。

于是他纵身一跃,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将掉入湖中的二丫救了起了。

救了之后自然要关怀一下被救者的身体状态,这乃是见义勇为的优良传统。

但就是看了这一眼,狗娃的烦恼便来了。

二丫……怎生出落得如此水灵?

浸湿的衣物将二丫的身姿勾勒得曼妙非常,狗娃何曾见过这等阵仗,一时便有些痴了。

从那天之后,狗娃便不再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年了。

情字总多愁,狗娃很愁。

更让他愁的是,因为自家闺女生的水灵,二丫的父母决意为二丫寻一门好亲事。

能够称得上好亲事的,男方自然不可能是狗娃这种穷困人家,应当是高门大户,闺女一嫁过去,便全家人衣食无忧那种。

这种人家就很难找了,整个黄泥镇都没有几户这样的人家。

而狗娃打听之下,得知二丫父母竟然打算把二丫嫁入吴家。

要说到吴家,在整个黄泥镇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可是镇上数一数二的大人家。这个家族历史悠久,传说曾经出过大人物。而正是这个大人物,让吴家长盛不衰,赫然成了黄泥镇的土皇帝。

而现在吴家人丁凋零,年轻一代并没有合适的婚嫁对象。不过二丫的父母也不是普通人,竟然要将二丫嫁给吴老爷!天可怜见,吴老爷已经六十多岁了,将二丫嫁给他不是糟蹋了么?!

一支梨花压海棠可不是什么美妙的形容词。

狗娃呸地一声,将嘴中的狗尾巴早吐进湖泊中,蹭地一下站了起来。

不行!不能让二丫嫁给那个糟老头子!

狗娃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想到什么做什么,当天晚上就来到二丫家。

狗娃拿出舌战群儒的风采,和二丫的父母对骂起来,一时好不热闹。

不过姜还是老的辣,二丫的父母能够想出此等办法,怎会是普通人呢?直接将狗娃骂得狗血淋头。

这个世界婚姻毕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狗娃既没有理,又骂不过,最终败下阵来。

这可把狗娃气得一佛升天二佛降世。

但是狗娃怎么会如此轻易放弃了,作为热血青年,他想出了另一个法子。这个法子虽然不甚美妙,但终究算是不是办法中的办法。

三日之后,夜黑风高之夜,梁上君子狗娃偷偷摸摸地进入二丫家。

只不过这次他不是来偷什么金银财宝,而是来偷人是也。

春日的夜晚仍旧有些冷冽,狗娃搓了搓手,等待二丫的父母入睡。

不多时,破败的房屋之中陷入一片黑暗,狗娃开始行动了。

“二丫……二丫……”

“谁!呜……呜……呜……”二丫被狗娃捂住了嘴。

“是我,狗娃,你不要怕。”

“你来做什么?”

“你父母要把你嫁给吴老爷这个糟老头子,我是来救你的。”

“救我?怎么救?”

“我们连夜私奔,离开这儿,到一个谁也找不到我们的地方。”

“这……”

“二丫,快些收拾行李,当心你父母待会儿起夜。”

“这……”

在黑娃的不断催促下,二丫终于说出了一句完整的话。

“其实……我觉得吴老爷有一种成熟男人特有的魅力。”

狗娃愣住了,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到会听到这样一句话。

什么狗屁成熟男人特有的魅力?那个嘴角流着涎,走路驼着背,甚至连眼角都有些歪的糟老头子有魅力?

狗娃还未来得及说话,二丫便发出一声惊呼。

于是这天夜里,狗娃是从二丫家爬着出来的。

这天之后,狗娃便很少出门了,他看着自家破烂的茅草屋发神。

他是个孤儿,茅草屋便是他的家。

他忽然感觉很可笑,二丫要做什么选择姑且不提,自己好歹算是她的救命恩人,但最终确实被毒打一顿。

很久之后,二丫风风光光的嫁给了吴老爷,而二丫家也从村里搬到了镇上。

无数人羡慕二丫的好运,只是恨自己没有生一个这样水灵的女儿。

狗娃没有去看接亲队伍,只是后来听说二丫过得似乎不错,吴老爷很听她的话,宅中的其他太太又年纪偏大,精力衰弱,整个吴家似乎都是二丫说了算。

某一天,狗娃听人说,吴家能够如此显赫都是因为他们家出了一个修行者。

这是狗娃第一次听到修行者三个字,从这一天起,他便有了新的人生目标。

……

但是成为修行者并不是那般简单,尤其是在天枢大陆之上,绝大部分人都没有法子接触到修行,遑论成为修行者。

狗娃这三年尝遍世间冷暖,行过不知多少名川大山,也没有找到修行的门路。

他忽然有些怀念黄泥镇,怀念

那个大湖,怀念自家的破茅屋。

人在绝望的时候总是喜欢回忆自己曾经拥有过的美好生活,小镇上的生活,和现在见不到希望的日子,已然算得上好日子了。

狗娃从没有想到自己踏入修行之路的过程会如此崎岖,也如此具有趣味性。

当黑娃站在灵剑山山巅遥望整个周郡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二十三岁的青年了。现在的他是剑门大师兄,更是整个周郡举足轻重的大人物。

他十八岁离开故乡,细细想来,现在不过是过了五年而已。那个曾经被打得遍体鳞伤的泥腿子可曾想过他会有如此荣耀的一天?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狗娃高声吟唱,山巅的狂风吹过,掀起他的丝绸长袍,他的眼中流露出浓浓的自信之情。

“大师兄,又在装X了?”一道有些戏谑的声音传来,黑娃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笑骂道:“你这小子,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读书人的事情,能够叫做装X吗?师傅曾经说过,修者要多炼心,我这便是在锤炼心智。”

说到师傅,狗娃不自觉想到那个一身青衫的男子。正是因为这个男子,他的生命才发生了改变。

思绪回到两年前。那是一个夜晚,狗娃坐在湖边,思考着人生的哲学。

他在想这个湖里面有没有修行的方法。

是的,很荒谬,但他的确是这样想的。

入魔的人都是如此。

狗娃没有想到,湖里面没有修行的方法,但是天上有。

天上忽然掉下一个东西,狗娃敢肯定,从形状来说,这一定是一个人。这个人就在他眼前砸进湖中。

狗娃陷入呆滞之中。他知道天上会下雨、下雪甚至下冰雹,但从没听说过会下人。

那个从天上掉进湖里面的人并没有浮上来。

先前已经说过,狗娃是一个热血青年,最喜欢做的事情便是见义勇为,今天这一幕虽然有些诡异,但并没有打消他见义勇为的热情。

于是狗娃纵身一跃,进入湖中,将那个人捞了起来。

上岸之后,狗娃才看清楚这个人的面容。

面庞俊朗,星美剑目,眉宇间有着一股肃杀之气。

都快赶上我帅了,狗娃暗自嘀咕。

俗话说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狗娃救起这个青衫男子之后便在湖边生了一堆火,以免男子着凉。

但是这个青衫男子却一直未曾苏醒,这可把狗娃急坏了。如果死了的话,他找个地方埋了就是,但像现在这样半死不活,他真犯了愁。

狗娃终究是一个善良的人,并没有抛弃男子,而是带着男子继续上路。

终于,十天之后,青衫男子苏醒了。

男子苏醒的第一句话便是,“我嘴里是什么?”

狗娃咧嘴一笑,漆黑的面容满是得意:“我乞讨的馒头,塞了一半到你的嘴里。”

青衫男子眨眨眼,一时没有回过神来。

狗娃收回思绪,迈着轻快的步子,向山下走去,嘴里哼着一曲小调。

“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

“师兄,等等我!”半大孩子模样的另一个少年赶紧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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