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启泰王宫邸。
“好了,总算是大功告成了。”
“哦,是吗,那真是太好了。”玄月用手轻轻戳了戳刚刚给画落完款,将毫笔放回笔架的启仁的脸。故作出少女般的萌音道:“嘞,我说小启呀,你该不会打算未来一段日子里真就一直待在宫邸里作画写字,其它什么事都不管了吧?”
说完,她顺手将他放在一旁的那一方底部篆刻的有「平成新元」字样的赤金宝印递给了他。
启仁接过了她递给自己的金印,在画纸上盖上了自己的印章。说起这宝印,启仁皇帝一生,据记载一共使用过七方玺印,其中在后世知名度最高就是「昭和天下」、「平成新元」、「乾圣天子」、「大和皇帝御玺」、「太上皇帝之宝」这五方玺印。
其中「昭和天下」、「平成新元」这两方赤金打造的宝印,分别是在启仁皇帝少年、青年做皇孙与皇子之时所刻。常用于字画落款。
而除了这五方玺印,另有两方,则是历代皇帝所传承下来的「天皇御玺」、与「大和国玺」。
这两方玺印,则相对前两方“昭和”、“平成”的金印更为正式。常用于圣旨、诏令、上谕等朝廷下发各地的正式文书的盖印。至于那方启仁皇帝暮年内禅归政后使用的「太上皇帝之宝」金印,则常被后世名家赞誉为七方玺印中最为珍贵者。
启殿下盖完印,便将那方平成新元的金印递还给了王妃。背着手,弯腰欣赏起了自己书案上的画作,并对身旁的她说:“怎么了,是因为我闲在家里时间久了,所以开始惹到你讨厌了吗?”
玄月接过金印,并将它放回了专门的盒子里,笑着回答他道:
“我爱你都爱到没有底线跟原则了。要是连我都讨厌你了,这世界上还有喜欢你的人吗?”
“那你方才那话是什么意思,难不成是我误会你了么?”他语气很是平淡地问。“也罢,还是不纠结这些琐事了。”他接着说,“这幅画我画了整整一周,如今终于大功告成,待会你吩咐府人来把它装裱起来,完事就挂那边的墙上。”
“三郎,你也太沉得住气了吧?”
“你这是在夸我?好吧,不管你这话里有什么深意,我就权当你是在夸我好了。”说完,启仁转头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接着又道:“看来我今天画的挺快,你瞧,外面的日头还老高呢。”
按照启仁殿下的吩咐,书房一直以来都是不摆放钟表一类的物件的。并且他在挥毫前所要做的第一件事,通常也都不是磨墨而是摘下手腕上的手表放进书桌的抽屉里并锁上锁。
时间的确宝贵,但很多时候若过分的在意时间,则往往会适得其反。
而在他全心投入,忘我挥毫之时,这间书房里那个唯一知道时间的人,也就是玄月小姐……则就成为这一整座宫邸中最无聊的那个人了。不过好在她并不用每天都陪在他身边看他作画,毕竟除了自己,这座宫邸里不还有几个漂亮女人不是么。越是这种时候,她们便越派得上“大用场”了。
做泰宫的女官,天生就要有这种我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往哪搬的觉悟;什么商场代购啊,照顾孩子啊,收集情报外加顺手杀个人什么的,对她们来说完全就不在话下。像陪在亲王身边看他作两三个小时画这种工作,对她们来说那就更是小意思了。不管怎么说,那总比做刺杀任务时要轻松多了吧?
方才亲王说,外面的太阳还挺高。虽然这本是一句并没有什么太大意义的话,但出于礼貌,她还是笑着接过了他的话道:“是啊……时间还很早,不知三郎接下来还有什么别的安排吗?”她说这句话时的语调很轻,轻得给人有些她似乎是故意在用这种语气说话的感觉。
想来大概是因为这段日子来亲王殿下每日中午的这个时间都会闲来没事跑到书房里去作画,完事让厨房送来一碟春卷、一条小柴鱼和一小碗蔬菜沙拉,吃完再一壶泡上好的茶水来漱口。一段时间下来,这似乎早已成为了他的习惯,并成为了府上的一种惯例。因此玄月本不想问,因为问了也是白问,甚至于是明知故问。不过以他诡谲的性格来看,通常越是在人以为他接下来会怎么样的时候,他就越有可能会做出改变。正是这样一个无论做什么事都没有规律可寻,永远不会被人预料到“下一步”的家伙,他在不停进步的同时也不断消除着自己身上的不足。绝高的天赋,加上死而复生,永远也不会消逝的近乎于无限的生命……这对于他的对手来说,近乎是一件近乎于无解难题。
就算人总会有失败的那一天,但是“神”又怎么会败呢。
……
忽然他说,“其实我刚才本来想着要去骑马射箭,打打猎什么的。但是仔细想想还是算了吧,省的不小心从马上摔下来给摔残废了……”
“欸?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呢?”
“很奇怪是吧,其实我也很好奇为什么我忽然脑子里会有那种莫名其妙的想法出现。”
“是挺莫名其妙的……”玄月苦笑了一下,“所以三郎接下来的安排是?”
“简单说吧,今天天气不错,我想跟你一起出去,去到东京都的大街小巷上到处走一走。视察民情也好,微服私访也好,总之我想……”
“骑马怕摔死,出门到处乱跑就不怕被强盗给一刀捅死了么?”玄月倒也不讲情面,立即便搬出了他刚刚的胡言乱语来揶揄他。她这么做的目的,想来大概就是为了让他下次说话之前先想清楚,不要再说出那种莫名其妙的话来惹人发笑。
但启仁听了她的话后,既不怒也不悲的,还是那一副春风得意,笑脸盈盈的样子。“走,去厨房随便吃点,然后就换衣服出门。”他说着便拉过了她要往外走。
二人吃过下午茶,换了一身便装,便一起出了门。作为不是明星,但却比明星还要更加吸人眼球且更加尊贵的皇室,亲王与王妃出门前早已做好了完美的变装,除非自暴身份,否则一准叫人认不出来。有关微服私访时所要做的准备,他们二人早在高丽时就已经有了充足的经验了。
虽然不少民众曾在电视里听到过启仁亲王与纯子妃的玉音,但无奈这两个人可都是擅长变声的“怪物”。
衣服一换,口罩墨镜一戴,再变上一个声。这要是还能被人给认出来,那才是真的见了鬼了呢。
……
“那个……不是说要微服私访的吗?为什么我们一直都只是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呀?”在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了大概有快半个钟头后,玄月终于忍不住开口对他说到。
好在她的语气还算温和,并且也没有任何阴阳怪气的意味。
“怎么能说是在闲逛呢,”他看了她一眼说,“至少我没有在带你兜圈子,我们一直在往前走不是么。”
“说的好。不过要是三郎能够提前告诉我我们此行的目的地的话,那就更好了。”
“还记得昭和五十八年母亲大人生日那天,你我第一次来东京时的时候吗?”
她在回忆了两秒,问:“你说的是你被人用咖啡洗头的那天了吗?”
她并非有意想要揭他六年前的笑料,只不过若要问起那天让她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那想必就是那天他头发上那股子淡淡的咖啡香了。如果那天把咖啡跟浇花似的浇在他头上的人是自己的话……此刻玄月心里只怕早已乐开了花,指着他的脸大笑着取笑他了。
可是正因为做那件事的人不是她,所以她现在根本一点也没有想要笑的意思;不光笑不出来,甚至于此刻她心里还正在琢磨想要怎么找个机会帮老公报那“一浇之仇”呢。
“可是……”她接着又说,“那次应该不是我们第一次到东京吧。且不说我以前出差的时候总是满世界的到处跑,就拿三郎你说,你可是打小就生在东京的呀。”
“这我当然知道。”
“等一下,我好像明白了,我想刚才大约是我误会你话里想要表达的意思了。真是抱歉,最近不知怎么的,反应忽然变得迟钝起来了呢。哈哈……我这是老了吗?”
“是啊。”启仁说,“那虽然不是我们分别的第一次,但却是我跟你一起的第一次。就好像有的事情,一个人做总是没意思的,总是要两个人一起,才算得上圆满呢。”
“圆满,”她边说着,脚步也半秒未曾停歇的向前走动着,“你我若能顺心如意,求得圆满,来世就算做对布衣夫妻也无不可啊。”
她不知道小启究竟要领自己上哪去微服私访,也不知道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天子辇下首善之区的东京到底有什么地方好给他访的。不过既然他有这样一番雅兴,自己也不太好去扫他的兴,权当是陪他饭后在街上散散步,想来也碍不着什么事。
“月儿你看,那就是东京地方裁判所了。”
所谓「地方裁判所」,便是为处理刑事民事案件所设立的第一审法院,而除了受理刑事民事案件以外,其同时也拥有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和不服简易裁判所判决而上诉的民事案件的权力。
地方裁判所审判时一般实行独任制,但对于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或对简易裁判所的上诉案件则须由合议庭审理。地方裁判所下有时设分所,分为甲乙两类。甲类分所受理上诉和行政诉讼以外的案件。乙类分所只受理独任法官审理的案件。甲类分所八十一个,乙类分所一百五十九个。
像这样的地方裁判所,在一都(东京都)、一道(北海道,设置四所)、二府(大阪府、京都府)、四十三县都有设置,仅本土就五十所之多。
地方裁判所虽与高等裁判所、大审院,同为代天子行使司法,审凶定罪,惩恶扬善,辩别是非之地,但职责权限却各有不同。像是议员、内阁的大臣,例如前些日子抓起来的金丸父子,便轮不着他们来审。
“地方裁判所,三郎就是要去那里微服私访吗?”玄月问道。
“你应该不是第一次进裁判所里旁听了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上次大约还是在昭和五十九年,雨夜凶魔被抓捕归案之后对吗。”
“三郎记的没错,是在昭和五十九年。可是为什么会想要去那种地方微服私访呢,真正的裁判可不像电视里演的那么有趣,也没有什么戏剧化的大逆转,无聊不说还不许中途离场。”
“平常没有,但今天可能不一定。因为今日裁判中辩方所邀请到的律师,可是六年前在神奈川鼎鼎有名的武井国选律师。”
“不知道为什么名字里带个「井」的人的名字一传进我的耳朵里我就浑身不舒服起来了呢。”玄月说,“要是我也没有记错的话,六年前雨夜凶魔案中为雨宫的辩护律师也就是这个武井国选律师没错吧?”
国选律师,顾名思义就是不隶属于任何一家私人律师事务所,而是由ZF进行选拔和精挑细选出的,与警察、检察官一同属于朝廷公务员体系的司法工作人员。他们所代表的,一般是大和请不起律师的底层百姓。在被告请不起律师时,通常就会由裁判长指派国选律师为他们进行法律援助,且费用由朝廷支付,不需被告方出一分钱。国选专职律师每年的面试竞争都极为激烈,他们无一例外都是通过了司法考试,且具有极高专业水平的精英。
当然,因为国选律师的存在,也常有人故意不请律师,然而对于那种人,裁判长也同样会为他们指派国选律师。不过对于有钱人来说,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还是会更多的偏向于选择私人律师多一些。
“是她没错。”启仁回答。
“这个人我对她印象很深,”她是,“虽然我这辈子一共就只旁听过一次裁判,但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六年前武井跟高桥的那一场法庭辩论,是足以让当时在场的任何一位司法工作者都终身铭记的一场极为精彩的强强对决。不过很抱歉,我自始自终就不当自己是一个司法工作者,所以我对此并不感兴趣。”
“那你还说自己对她印象很深,你这不是在捉弄人么。”
只见她笑了笑说:“一个为了自己不败金牌律师的美名,而拼了命为恶魔做着辩护的人,某种程度上的确是让我印象挺深刻的。”
“可那就是律师啊,无论当事人多么罪不可赦,都一定要在最大程度上为其争取到最大的利益,那就是一个真正有职业精神的律师所应该做的不是么。”
“你说的没错,律师理当如此。”她说,“其实我也只不过是因为自己亲手的罪犯最终没能被裁判所给送上绞刑架,而死在了另一个罪犯手上而感到有些不痛快罢了。”
“既然月儿对名字里有井的人这么不痛快,那我们就不去旁听了。”
“这样真的好吗?我可不想因为我的关系让你放弃自己原本想要做的事。”
“本来我是想去的,但刚才听到你说旁听的时候不允许中途离场之后……我就开始有些动摇了。我不喜欢观众不可以中途离场的表演。”
“那现在怎么办?再照原路走回家么?”
“都已经走了三十多分钟了,饭后的运动我想就到处为止了吧。况且你身子沉,我又怎么可能不体谅你,再接着让你走这么久的路呢。”
“要真体谅人,打从一开始就不该让别人走的呀。就算是饭后的运动,这路也未免走的有些太远了吧……”
“那,要不我背着你回去吧?”听他的语气,似乎并不是在开玩笑的样子。
“算了啦,要真让你背着我回去,一路上那该多难为情啊。”
“怕什么,就这么在乎旁人的眼光吗?那些对你的生活和名声造不成任何影响的目光,其实从来都不应该是你要去在意的东西。”
“说的也是,”她躬身一笑道,“那还不快蹲下,难不成你还要我这个孕妇跳高似的跳到你的背上去吗?”相识这么多年,玄月除了上一次在高丽京城府观看不倒翁表演时骑上过他的脖子以外,夫妇二人便从未在大庭广众之下有过像今天这样“不得体”的举止了。
“如果累了的话,可以先在我的背上小睡一会,我会走的很稳,绝对不会颠到你的。”
“没事,我不怕颠。”
“难道真就像哄小孩子睡觉似的,晃呀晃的就睡着了吗?”
“三郎在别人的背上睡着过吗?”她好奇的问。
“我出生不久,就被寄养在了德川家。在我的记忆里,我甚至都没有在母亲的身边睡过一个囫囵觉,也没有吃过母亲的一口奶;打从我记事起,身边除了良子,就是师父跟德川府上的下人。月儿呀,你可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呀。像这样的规矩,有时也不知究竟是好还是坏,依我看啊,最多也只能说是好坏掺半,各有利弊吧。”
“那要你选,你是喜欢被寄养呢?还是别的呢?”
“我敬重母亲,这点毋庸置疑。但我喜欢良子小姐却比喜欢母亲要多,所以如果由得我选,我还是会选良子。”
“三郎真是越来越坦白了。”
“本来嘛。这又没摄像机跟麦克风,我又有什么好装的呢。生恩不及养恩大,我就是喜欢从小照顾我陪着我的良子姐怎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