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把你调查出来的她的情况给我汇总成一个表格。”黄粱说,“这几天我抽时间去看看她。”
“看看她?你怀疑她就是凶手啊。”
“只是好奇而已。”
“切。”
张洋的生活方式非常规律。
每天早上7点半,她会准时从所住的公寓走出。在搭乘地铁的路途中,她会在一间路边摊买上一份早点,边走边吃。
吃完早点后,张洋跟随早高峰的人流,搭乘拥挤的地铁号线。经过五站后,来到她就职公司所在的城区。
她在一间网络公司上班,是一名会计。每天的工作千篇一律,几乎没有任何波澜。
在工位上忙碌一上午,午休时间,张洋通常会去公司对面的一间面包店,买上一个新出炉的面包当作午餐。她习惯独来独往,和同事的关系保持在一个相对疏远的距离。
下午的工作和上午几乎没有任何区别,通常来说,一个月中只有需要核对账目的那几天她会比较忙碌,需要通宵达旦的加班。其余时候,她的工作虽然算不上清闲,但是并不劳累。
张洋几乎从不参加公司举办的活动,即使是同事们私下里的聚会,她也从不现身。久而久之,类似的事情也没有人通知她。她似乎对这种情况很满意,并不会有被排挤的感觉。
张洋的感情生活一直是个迷,没有人知晓她在下班之后的时间里,究竟在做什么。她待人友好,是个很好的倾听者,虽然很少回有人找她聊天。但是张洋的同事们,对她的印象都还不错,认为她是一位安静的好女孩儿,虽然有些内向,但并不是个冷冰冰的人。
黄粱花了三天时间,从张洋的同事们那里了解到了以上信息。
他不敢确定张洋是否对他存有印象,毕竟在案发当时,张洋被带上‘二老脍’饭店二楼的时候,黄粱就在现场,她很可能会记得黄粱的面容。
所以在对张洋进行‘观察’的时候,黄粱一直保持着安全的距离,没有贸然上前。
在黄粱看来,张洋称得上是一位‘遗世独立’的人。
她两点一线的生活方式,让黄粱怀疑她是否有自己的社交网络。至少经过欧阳倩的调查以及黄粱亲自的观察,他们确定张洋似乎没有要好的朋友,更别说是异性恋人了。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都没有查出张洋和死者李大路之间有任何异常的关联。
似乎就如张洋在警方的笔录中陈述的那样简单,她只是一名爱好文学的业余作家而已,想把自己创作的小说拿给作为某出版社领导的李大路看看,希望能够让自己多年的心血出版。
除此之外,两个人没有任何的交集。
事实无比的清晰明了。只不过在张洋的笔录中,欧阳倩发现了一点小小的瑕疵
“她的那本小说,才不是多年写成的呢。”欧眼前对黄粱说着她的发现,“黄粱,你应该知道现在的文字编辑软件,都会记录下文档的详细信息吧。”
“嗯哼。”
“我黑进了张洋家的电脑。”她得意洋洋的说道,“轻而易举,当然,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在她的电脑中,找到了她那部小说的文档。根据文档信息显示,张洋那本六十万字的书,是她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写完的。”
“两个月?”
“没错,就是最近两个月。”
“会不会是她构思了好几年,直到最近才进行汇总编纂的?”黄粱问。
“应该不会是你口中的情况。”欧阳倩说,“你可以从文档修改时间的信息上清晰的看出,张洋保持着一天一万字左右的输入,消耗时间在个半小时左右。对于一名白领而言,这样的打字速度可是不及格的。她一定是在一边创作,一边在文档中录入文字。而且...”
“嗯?而且什么?”
欧阳倩皱着眉头说道:“而且她创作的这本小说,我简单的翻了翻,和大仲马写的《三个火枪手》在故事梗概上几乎如出一辙。张洋应该是在两个月的时间内,改编了这本名著。她把故事发生的背景改了改,仅此而已。”
“抄袭?”
“没错,就是抄袭。”欧阳倩说,“这样的东西,在出版社工作的李大路是不可能看不出来的。事实上,任何一个读过《三个火枪手》的人,都会察觉出来。”
黄粱总结道:“也就是说,张洋她拿着抄袭名著改写成的原稿给李大路看,这件事本身就很可疑。”
“没错,我就是这个意思。”欧阳倩点了点头,“我不相信她会天真的认为,李大陆看不出她的抄袭行径。在我看来,她的行为简直就是在侮辱李大路。”
“嗯...有点意思。”黄粱伸手揉了揉欧阳倩的头发,“干的不错,继续保持。”
“讨厌,别碰我头。”
欧阳倩推开了黄粱的手,虽然语气显得很不耐烦,不过她的脸颊却爬上了红晕,也不知是因为愤怒,还是欣喜...
黄粱把欧阳倩的发现告知了辛雨,希望能对她和徐聪能有帮助。根据辛雨的反馈,徐聪那里仍旧没有进展。没有新的线索出现,也锁定没有新的嫌疑人。尽管张洋身上的嫌疑在持续增加,但是仍旧没有关键性证据的出现。
黄粱对张洋越发的好奇。
她这样一个性格内向的人,竟然会带着抄袭的原稿,约李大路私下见面,这件事情本身就非常可疑。辛雨和徐聪也是一样的感觉。
破解目前僵局的核心仍是那个老问题:凶器的下落。
警方已经放弃搜查‘二老脍’饭店,这让陈玉红松了口气。虽然停在饭店门口的警车只剩余一辆,但她想恢复开业仍遥遥无期。每次见到黄粱,陈玉红都会和他发几句牢骚,想让他帮帮忙,重新开张。
“爱莫能助啊,陈姐。”黄粱每次都用这句话推脱。
这段时间,黄粱有空就会去发生命案的包房转转。在那间包房中,黄粱沉思了许久,试图还原案发时发生的一切。
根据案发时在二楼吃饭的顾客们的叙述,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是否有可疑人物进出过李大路身处的包房。事实上,包房中的客人们通常不会敞开着门吃饭,所以他们的证言并不能证明什么。
而‘二老脍’饭店安装的摄像头,拍摄范围只包括收银台和饭店门口,究竟有谁上到过二楼,无法精确统计。
未知的信息太多,黄粱只能先抛开嫌疑人的问题,把注意力集中在案发当时,包房内发生的情况。
首先,凶手进入包房后,没有引起李大路的怀疑,不然他一定会产生质疑。即使包房的隔音再好,在房门敞开的情况下,应该会有人听到他的叫嚷声。
所以,李大路应该是没有对推门进入的凶手产生怀疑。
张洋可以做到这一点。
其次,关闭房门后,凶手首先采取的行动是用钝器击打李大路的后脑,让他失去反抗的能力。能做到这一点,首先有两个必备的前提:其一,李大路背对着凶手;其二,凶手拿着一件不会引起李大路怀疑的凶器。
按照逻辑,如果有人推开包房的门,李大路一定会看向进入者。在包房的门被再次关上的过程中,李大路没有任何抵抗,他又背对着进入者坐在了椅子上,这说明他没有看出进入者有伤害他的迹象。
这一点凶手是如何做到的?
能将人砸晕的钝器,体积和重量不会太小。黄粱百思不得其解,他是如何在李大路眼皮子底下带着它进入包房、从容的将李大路砸昏的呢?
就算抛开这些问题不谈,假设凶手推开房门进入包房后,在李大路没有任何反应之前,直接偷袭得手,之后将其杀害。
那凶手又是如何处理这件沾血的钝器的呢?
警方在‘二老脍’饭店中,只在发现尸体的包房内发现了血迹,其他地方对鲁米诺试剂都没有任何反应。
被害人的血迹只流淌在那间包房中。
这一事实从侧面证明了凶器不在二老脍饭店的其他地方。如果凶手是在饭店的某一地点销毁的凶器,抛开找不到任何凶器的残骸不谈,连血迹都完全被抹除了,这根本不可能。
问题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凶器是如何消失的问题上。
该死...
每到思维进入到死胡同的时候,黄粱就会喃喃低语。他需要换个思路,重新思考这个案子。
凶手为什么要先用钝器击打李大路?因为他害怕李大路面对死亡的时候会奋力反抗。黄粱亲眼看过李大路的尸体,在他看来,李大路虽然名字里带了个“大”字,但是他在成年男性中,身体算是瘦弱的类型。
李大路的尸检报告上写明了他生前的身高、体重,还附带有近几年的体检报告。抛开李大路身患糖尿病不谈,他身高171cm、体重55公斤。毫无疑问,李大路和‘健壮’完全不搭边。
不尊重的说,他就是个羸弱的豆芽菜。(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