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河畔。
水波荡漾,反射黄昏的余光,这时分饭后散步,再好不过,河畔旁很宽的走道之上,一对男女慢悠悠地走着,当然这不是情侣,那男人是莫难天,他身旁的则是随他回国的助理,很漂亮,当然,私人助理不漂亮怎么行,高挑的身材,迷人的眼睛,细长的眉毛,皮肤偏黄,这是个异国风味的小妞啊。
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位漂洋过海的男女再到此处却没有一丝不适应,是什么时候到这里的,他们都已经记不清了,这位有着绝佳容貌的犹太女士微笑的望着河面,似乎这座王都最有特色的景象之一很有吸引力。
既然是最有特色的景象,有吸引力是当然。
她很漂亮,可能是因为难得的异国容貌,路人经过总有几个转身回首,她就这样站在莫难天身边,微笑道“时间这么久,你选择回到这里,该不会是心血来潮吧?”
犹太女士很了解中国的文化,还特意给自己准备了个中国名字,余心,她很喜欢这个名字,男人也很喜欢如此称呼她,余心问完话后便转头打趣地看着莫难天,脸上有几分调皮。
比起在郊区公寓里的冰冷与不近人情,莫难天此时的脸要柔和许多“当然不是,我这人啊,喜欢江南的女孩,所以特意回来看看能不能碰见几个脑瓜子不够灵光的闯进我怀里。”
“哼!你敢,小心嫂子在天之灵……”
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余心的话戛然而止,低着头,像是个犯了错误的孩子,她口中的嫂子是莫龙轩妻子,在天之灵的意思当然是已不在人世,死于一场车祸,丢下年仅十岁的孩子。
莫难天听清了余心的话,却没有什么反常的表现,还是那般平静,绕开了话题“前面有家饭馆的厨艺不错,带你去尝尝,让你见识一下咱们中国美食的博大精深”手指前方,他说着说着就露出了难得的微笑。
作为随身的助理,余心自然很少见老板微笑,注意到莫难天脸上的容颜后,余心还注意到了另一幅画面,在前方不远处,是个很高大的男人,目测将近190公分以上的身高,双臂肌肉赋有视觉上的冲击力,但不知实际力量如何。
路人从身材异常出众的男人身边走过,无不侧目,然而见到这样身躯的人,本该惊讶的余心却露出了一抹微笑,很平和地看了几眼,开口柔声道“我一直以为陈大哥是个很严肃之人,没想到在这里等你,还有些雅兴观风景”
余心的中文很流利,听她调侃说是看电视对着中央卫视一字一句学的,因为犹太人的聪慧,此话的可信度还是相当高,但她没有播音员的生硬,语气中永远透着活泼,与她性格有着紧密连接。
这对男女有说有笑,不似情侣胜似情侣,一路而来,走到了因某种特殊原因回头率极高的大汉身旁,莫难天178的身高也要抬头相望,由此可见此人身高多么出类拨萃,莫龙轩停下来,余心也止步了。
没有什么动作,莫难天也不多言语,大汉木讷地道“难哥,昨晚的事,准备怎样处理?”
微微昂着头,轻挑着眉道“你想让我怎么处理呢?”不答反问。
壮汉木讷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瞅了眼余心,不解道“难哥这是难为我,向来都是难哥出主意,我们兄弟几个出力的,我这脑袋那知如何办”
大汉姓陈单名一个达字,余心常称他为陈大哥,其实陈达表面木讷,但人极为聪明,还很细心,属于不可貌相的一类人。
莫难天拿他实在没办法,因为陈达总是一本正经,就算让人在他面前轮流演相声,他也会把一脸严肃看成京剧,摇了摇头,莫龙轩大力一拍陈达肩膀道“还能怎么办?吃完饭再办呗,走,咱哥俩好好喝一杯”
很镇定的哦了声,陈达与莫难天勾肩搭背地向前去,莫难天在普通人群中身材算是很高,可跟陈达相比简直就不是事,陈达为了将就,右肩矮了一截,饶是如此,莫难天左肩还是往上拉着,这画面让身后之人莞尔一笑。
见两人未打招呼就独自走了,余心也不多说,轻轻摇头,就小跑着跟上前去。
莫难天三人来到一家饭馆时,时间也就刚过七点,饭馆很具有民间特色,他们三人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余心以为莫难天所说的餐厅是多么高档的餐厅,再不济也是家干净舒适的餐馆,可却完全没想到跑到这种小地方。
用手轻微擦了下满是油垢的桌子,又举目四处看了看天花板,那是被烟火熏得漆黑的墙顶,瞬间余心就食欲全无,一只手撑着小脑袋,嘟着小嘴,像个没有收到满意圣诞节礼物的孩子,但她不敢向自己老板抱怨,只能在那自个生闷气。
瞅着身旁这个不太高兴的犹太女孩,莫难天多少猜测出了几分原因,用手杵了杵余心道“你可别瞧不起这地方,我告诉你,一般美食就藏在这种极深的小巷中,一般人我还不告诉他”余心转过头,眨巴眨巴眼,半信半疑。
没等余心去判断莫难天此话的真伪,一声乡土味很重的声音传来,饭馆的老板娘正端着一碗刚下好的面,往他们这边走,朴实地笑着“这位老板,你可别舍不得告诉别人,我还指望着您给店里做做宣传呢”
这里人喜欢叫年纪三十左右的男人老板,这点莫难天虽几年未回来,却也适应,连忙跟老板娘道谢,然后接过盘子,盘子上是热气腾腾的面,他直接放在余心面前“面来了,是不是民间美食,你吃一口,就能见分晓”
后者扭头奇怪地看着莫难天,又看了看盘中香气扑鼻的面,食料颇为简单,有分量很足的炸酱肉,还是新鲜的蔬菜,乳白的面汤上漂着香葱,都说菜讲究色香味俱全,这碗价格不过十块的面已经占了前两样,这一看一闻,顿时让人食欲大增呢。
空着肚子看一碗酱肉面是非常痛苦的,余心二话不说,拿起筷子就开始吃第一口,面筋入嘴,余心平静的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望着身旁微笑的莫难天,竖起了大拇指,看样子这碗面得到余心极高评价。
一顿晚饭不过二十分钟,三人付钱之后,就很快离开了这家不大的饭馆,在走的时候,余心还不忘回头看几眼,估计有点意犹未尽,或是记住招牌,下次光临,已是全然不顾让自己不舒服的环境。
三人选择的是步行,所住的酒店也不算很远,身材骇人的陈达聊天只言片语,与他相反的余心则一路话题不断,喜欢问东问西,莫难天是很有耐心的性子,对余心的问题是知无不言。
就这样不紧不慢地走着,莫难天无意将手伸进裤兜,这是他很习惯性的动作,再平常不过,可是此时他却愣住了,止住步伐,他低下头,看着从裤兜里掏出来的物件,一根异于常物的小棍,刘老口中的七级浮屠柱,这金针他早些年就想拿来探个究竟,后来没想到刘老主动献上,让他很是多疑,所以也故作不情愿地拒绝一番,试试刘老的用意。
最后刘老的用意他虽不明白,可金针已经在手,还怕他反悔不成?七级浮屠柱更确切的形容应该是金针,大致相当与食指般大小,因为它的质地,所以拿在手里很有分量,此物质地是纯金,价值不菲,可刘老已经表明它的价值不在与本身,金针上面的光泽耀眼,浮雕着双龙戏珠的花纹,栩栩如生,工艺精湛。
莫难天嘴角略微上扬,轻轻抖了两下金针,便放回了兜里,左右看了看神情不明所以的陈达跟余心,四处瞅了几眼,没见有路人注意到他发呆的样子,当下松了口气,淡淡道“阿达,在我车上有份用信封装着的文件,你帮忙送去开封老胡家”
听到莫难天的话后,陈达就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在了身后;莫难天话锋一转,边走边道“难得回来一次,我可要好好跟老朋友叙叙旧,你还想跟着去吗?”身无旁人,莫难天自然是问余心,后者果断地点了点头。
夜色渐浓,车流涌动,所有的事物都好像在重复昨天,莫难天跟余心的背影在前面的拐角消失不见,这样极其放松的状态下谁也没有注意到角落里的事物,所谓角落是离莫难天进餐饭馆两百米左右的地方。
那里路灯无法覆盖,因为有着成片的绿化植物,是个用来隐蔽的好地方,在树下的车位上,停着一辆伤痕累累的越野车,车身漆黑,配上此时的夜色,如不靠近看,很难发现这是辆车,轮胎跟挡板沾满了泥浆,显得风尘仆仆。
车内与车身颜色一般漆黑,车内的俩个身影像是石雕似的沉默不语,坐在驾驶座位上的李暮远将内灯打开,脸色凝重。
有了灯光,副驾驶上的人也得以清晰,李暮山,听名字就能判断出这两人是兄弟关系。
李暮远身材中等,是街上一拉一大把的男人,相貌也不出众,而李暮山则块头很足,完全不像是一个妈生的。
李暮山转过头道“大哥,这人就是莫难天?”李暮远双眼的视线紧盯着莫难天消失的地方,就好像别人还会出现似的,点了点头随便嗯了声,也不多说什么。
见大哥如此神情,李暮山不识趣,继续开口“我不明白那金棍有什么用处,再值钱也没有太岁值钱,咱们有必要放弃陕西那边的太岁,连夜来跟着莫难天争吗?况且我可是连浮屠柱的影子都没见着啊”李暮山给出自己的意见。
话说完后就转过头,视乎征求着大哥的意思,他只见李暮远脸色变幻,横了一眼,鼻子冷冷哼了声,吓得后者噤若寒蝉,李暮远带着几分怒气道“怎么,看来你比我懂呐,反过来开始教训我来了。”
李暮山再笨也听得出大哥语气有些怒意,所以不敢再有所造次,生怕自己老哥两巴掌打得自己不知南北,连忙称不是。但李暮远气量没那么小,当下解释道“这浮屠柱是个纯金疙瘩,卖出去也不过几十万,是比不了太岁这种有价无市的宝贝,我这次来无非就两个原因,第一这浮屠柱还有一个称呼叫【显龙针】据说这东西本身有许多秘密,有句老话叫:解显龙密语者得天下,这话是几百年前的古话,如今这个时代没人会相信一根金针会有这样的能耐,不过照四处打听显龙针的人数来看,这东西还是值得我们冒险,非同小可!”
说话的同时,李暮远已将车子发动,缓慢地向前行驶“这其二就是,陕西的太岁我们从打听消息到挖出来,耗时将近半个月,你以为我就愿意这样给埋回去了?实话告诉你,那东西我看了良久,我们拿不动,老话说太岁头上动土--是嫌命长,我是真信命,这些可能你难以理解;说个简单点的,你也知道我身体不如你爱犯病,还不是因为太岁?娘当初怀我的时候,下地干活把只一斤重的太岁给敲成两半,后来我未满十月将出生,体弱多病,算命瞎子说就是因为打死太岁,造了孽”
这辆巨大、沾满泥浆的越野车穿梭在车流中,李暮远轻微叹气“这莫难天我身手我们早有耳闻,算是半个八极拳的行家,靠我们兄弟俩占不到多少便宜,你有顾虑是理所当然,但这莫难天几年前就洗白不干,只要我们略施些伎俩,显龙针就是我们囊中之物,既然消息散开了,那就先下手为强”
加大油门,车子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