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传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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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在清晨中醒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回去后就能解决一些谜团,今天的心情真是特别的好。

今天就是我们回去的日子。

我从来没觉得乡下这么好,真的,这该死的中心城里人们诡异的品味,接二连三出的岔子,明明只是出来送个信,却活生生耽误了两天,而且连组织中的人也没见到,只和接头人呆了一天。

当然,这奇异的几天唯一的福利大概就是美丽的莉娜小姐了。从我11岁那年见到车里的那位少女之后就再也没见过那么好看的女性了,性格也非常直爽,还有一副好嗓子。

可惜她爱的是卡索拉。她对卡索拉的感情如此真挚露骨,但是好像在大家面前卡索拉对莉娜并没有什么表示,对于那天晚上的承诺也不知真假,希望卡索拉只是因为想要保护莉娜不受伤害吧。

不过等我们回去之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来中心城,希望他们能有一个美满的结局吧。

“喂,安德烈!收拾好了吗?走了!”邓肯高喊一声把我拉回现实。

“来了!”我应了一声,拿起装有自己衣服的袋子,转头对艾维克道谢,感谢他昨晚的收留。

艾维克没有带眼镜,眼睛依然是弯弯的一条缝,他整个人看上去是那么普通,唯独那双眼睛流露出了精明的感觉。

当然了,作为接头人必须得精明,不然这个组织也距离分崩离析不远了。

“一有任何消息我们就会通知你们的。”他笑呵呵的站在门旁,目送我们离开。

中心城依然是我们来时的样子,但我们却和来时的我们不一样了,想想这三天其实发生了很多事,被路人唾弃、跟着估计是城中通缉犯的人一起跑路、见识了城中城的壮观、最后完成了我们的使命。

而且……我斜了一眼弗兰克,邓肯在他旁边叽叽喳喳的吵着不知道在说什么,而他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我并不是不愿意信任他,只是他身上的谜团太多。来到了这个一切都是未知的城市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真的给我带来了极大的不安全感,导致我现在对于未知的恐惧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毕竟,以前他说的那些我不是也信了吗?

看他的样子,眼下有些黑青,整个人都显得有些阴沉,搞得我有些内疚。或许我本不该逼他?这么斤斤计较实在太难看……

不,有些事情必须要知道,我们以后还会一起经历很多事,毕竟还要去找出真相,一定要最大限度的控制不确定因素。

我必须要知道弗兰克的一切,他太聪明,要想骗过我易如反掌。要是像邓肯一样就好了……至少他很好懂。

弗兰克,我相信你,请你也别让我失望,这都是必要的过程。

“对了,弗兰克,邓肯,我们先去一次迷宫门口好吗?”我突然想起来之前和卡索拉的交易,“之前我摆脱他帮忙调查关于罗米的情报,既然现在我们要走了,就让他把调查结果交给艾维克先生吧。”

“对啊!”邓肯拍了下脑袋,“我完全把这事忘了!”

你要记得我才奇怪好吗!

于是我们改乘车去迷宫门口,顺便还能把肯尼借给我们的东西一并还给他。

下车后走了一会儿,周围的房子又开始变得密集,层层叠叠的,墙壁颜色不知道为什么显得有些发黄。路也不像外面那么干净,有些纸屑烟头什么的丢在地上,远处有个老太太一边叹气一边收拾地上的垃圾。

今天这里有些奇怪,昨天我们出来时虽然不能说是热闹,但是好歹还有几个小孩子在玩,怎么今天一个都不见了?

我们又在这个片区找了很久,最后连那个扫地的老太太都回去了,也没看见一个人。

“喂!安德烈!”邓肯拍拍我,另一只手指着一个方向,“是不是有个小鬼趴在窗台那往外看呢?

我转过去一看,哟,还真是,那小子抱着窗台外沿,上半身稍稍往外倾,看那样子估计是踩着凳子往外看呢。看那留着清鼻涕手肘上还有伤痕的样子,估计是个皮小子,没少挨爹妈揍的那种。

邓肯揉揉小腿说:“不然直接把东西给那小子算了,消息也让他传。”

看着邓肯可怜巴巴满脸都写着“不想再走”,我还是同意了。

其实一开始我是想找个看起来就很聪明老实的小男孩或者小姑娘的,找个皮小子万一转眼就把这事儿忘了呢。

那个小子一直盯着我们直到我们走到他旁边,窗台有些高,搞得我们还需要仰视他。

没等我问他,邓肯先开口了:“那个……小朋友,你家有大人吗?”

气得我差点想揍他一顿!会不会说话啊!搞得跟要入室盗窃拐卖小孩儿一样!

那小子的反应更加直白,只见他勾起一抹讽刺的笑,从鼻腔里重重的发出一声“哼”,充满了嘲笑意味。

趁着邓肯还没转过弯来,我赶紧把他扒拉到一边,带着和善的微笑问:“小朋友,你认识珍宝城的肯尼吗?能不能……”

我话音未落,那小子就已经熟练的伸出一只脏兮兮的小手往我面前一摊。

我还有些纳闷,看着那个有些黑得小爪子发神,就听小孩儿用十分嘲讽老练的语气说道:“傻啊,传话费!”

“传……传话费?”我傻眼了,没听说还要什么传话费啊……

这时一直没有说过话的弗兰克突然挤到最前面,从兜里掏了个什么东西塞在小孩儿手里。

我还愣在那呢,小孩儿就举着刚才弗兰克塞到他手里的东西往太阳底下照了照。那是个亮晶晶的东西,折射着白色的光亮。

原来是个玻璃弹珠。

“恩……”小孩儿老到的拖着长音,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鉴宝师在鉴定手中的宝石,“虽然不是按规矩应该给的棍儿糖,但是这个成色也还行……”也不知是跟谁学的,他小手往窗台窗台一拍:“行吧,看在这个黑发小伙子的面子上我就帮你们一次。”

邓肯感恩戴德的把东西给小孩儿,现在邓肯身上穿的是艾维克先生借给他的衣服,感谢艾维克。

“记着一定要把情报告诉安宁街10号的艾维克啊,记得啊!”我又重复一次以强调这条信息的重要性,而小孩儿的注意力依然在手里的玻璃珠子上,另一只手像赶苍蝇一样不耐烦的扇着:“嗯嗯我记住了,你们走吧。”

看着太阳几乎已经正当空,我们确实也应该回去了。

旁边邓肯还勾着弗兰克的脖子兴奋的叫着:“行啊弗兰克!什么时候手里还藏了这么个东西!”

弗兰克不客气的把快把自己勒死的邓肯壮硕的手臂从脖子上扯下来:“刚路上捡的,肯尼说了得拿根糖答谢帮忙的小孩,没有糖就只能找个小孩子可能感兴趣的东西了。”

邓肯还在试图勾住弗兰克的脖子,但是却一直被对方灵巧的躲开。我却隐约看到远处走出这片房子的出口处停了一辆车。

一辆车?财阀大老板们的车为什么会停在这种地方……我有些不好的预感。

牢骚:组图还没画突然又让设计一个logo……老师你还记得我不是学视传的吗……

说下为啥这篇文以安德烈的第一人称来写,当时动笔之前我也考虑了很久,也问了好基友的意见,知道第一人称难写而且很多人不爱看(包括我),但是由于设定,还是第一人称更能营造气氛。

因为这篇其实最爽在结局嘿嘿嘿,毕竟一开始是准备写个小短篇的,估计也就是10章左右。其实每天都好想好想直接到结局……但是新大纲需要安德烈不断成长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才能更合理的做出那个重要的决定。为了最后的爽大家请坚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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