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洛阳风波,凤凰夜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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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竿没有断,但蚕丝鱼线却断了,那条鲤鱼终究是挣脱了。

正当尹九高兴得要鼓掌时,湖面划过一道劲风,紫衣一闪而逝,湖面某处一圈圈波纹荡开,船头的李秀唯绣花鞋尖微湿,手里已经多出一条大鱼,湖水嗒嗒的落在船舷上。

鲤鱼分明还是活生生的,却半点也动弹不得,李秀唯小心翼翼的取出鱼嘴里的鱼钩。

“喂,妳们这样可就算耍赖啦,我可……”尹九的大喊声戛然而止。

鲤鱼被李秀唯“噗通”一声扔回湖中,化作一道碧影向远处游去。

“哈,有人刚才还自称君子呢,转眼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尹洛当然不肯放过这个回击尹九的机会。

尹九自知理亏,转身翻过栏杆向着小榭外的草地走去,惹不起还躲不起?

“梁教习,今天开课吗?”

梁箫从木椅上站起来,伸着懒腰走出去。

“开,为什么不开?不过我了说在前头,我只教剑术,没有法门。”

“没问题,你的剑术已经够精湛了。”

尹九说完,向着十三说了道:“剑来。”

十三屁颠屁颠的跑了,不消片刻,又抱了七八柄长剑屁颠屁颠跑过来。

梁箫愣了愣。

“你不知道吗?‘剑来’这两个字现在在江湖里很流行了。”

尹九一边从十三手里挑了一柄镶满宝石的长剑,一边给梁箫解释道:“大抵是因为某个高人用过这个词儿,你知道的,世人都喜欢跟风,尤其是跟那些个高手的风,现在江湖里的游侠儿要是不会吼一句‘剑来’,或者高深莫测的朗诵一句‘天不生我某某某,剑道万古如长夜’之类的诗,别人会觉得你很不上道儿的。”

尹九说罢朝着梁箫扔了一柄古朴长剑过来。

“你这柄佩剑也该换一换了吧,我猜这是你八岁时的玩具,你现在都这么大的人了,佩这么个玩意儿很丢人啊。”

梁箫想了想:“这是个象征。”

“象征你的童年?”

“不是,你不会懂的,每个人都该有自己的秘密,每个人都该有自己的坚持。”

“好吧,说起来,人在江湖,总得有点自己的特色不是,从前有个佩木剑的游侠儿,就很有特色。”

梁箫无语。

在后面的整个下午,梁箫教了尹九一招从姜枕剑那里学来的“满江瑟瑟”,又教了一招他在狩猎中悟的“虎行如病”。

一个人在任何事上苦心孤诣转眼了十年,他在这件事都会有一定的造诣,更何况是梁箫这样聪明的人,在最痴迷的剑术上专研了十年。

在他走进伏龙氏的那一年,萧别离就传授了他“慧剑十八”的形,靠着这玄妙至极的十八式,他对剑术的感悟已经到了极高的程度,这一点就连他自己也因为常年闭门造车而没有清楚的认识到,相反,像姜枕剑和李秀唯这样的见多识广的剑修,反而能看出些端倪。

现在,他真正开始将一部分对剑术的理解展现给尹九时,尹九的惊骇让他明白了一些。

不久后,李秀唯放弃了陪尹洛钓鱼,独自上岸来看梁箫教尹九剑术,鱼与剑术,她显然对剑术更感兴趣。

尹洛则还在为了让尹九吃光锦王府的鱼饵而努力着,暗自发誓今天已经要让自己亲爱的哥哥吃鱼饵吃个饱。

梁箫体内的血液开始躁动起来,握的剑和手仿佛融为一体,他渐渐找到了在伏龙山深处练剑的感觉,并沉浸进去。

人一旦认真做起事来,就会忘了时间的流逝,教剑的、学剑的、看剑的、钓鱼的,四个年轻男女一个比一个认真,一个下午就在他们的认真中过去了。

日已西斜时,最终还是空手而归的尹洛,抱着咕噜噜的肚子走上案来,嚷嚷着要吃饭。

正在过招的梁箫和尹九停手。

几人简单的洗了洗脸和手,开始在弄月小榭里吃饭。

吃过饭后,大家各自回去。

梁箫回去后,向仆人要了热水在一楼的浴桶里洗了个澡,换了身前两天买的干净白衣,然后还没上楼就又被十三请了出去。

……

这次不是在弄月小榭,而是在一间大堂里。

三十六盏琉璃灯将大堂照得明亮如白昼,黄花梨茶几上放着一张古色古香的纸,纸上内容如下:

梁箫,男,镇江大宁村人,父梁富贵,母陈氏,世代务农。少年多智,慧而近妖,擅书画、对弈,鲜有敌手。喜剑,素有“剑痴”名,尝偶得剑宗闻人笑授剑理,自学成才。生儿气海枯萎,不能修行……

梁箫坐在茶几边上,内心复杂,什么时候“九假一真”也能骗人?

尹九坐在另一边,有些抱歉的说道:“这是前两日我在梦香楼买的资料,我尹九向来光明磊落,所以现在吧这事儿告诉你,希望你不要介意。”

梦香楼身为中州十二楼中排名第二的势力,以无孔不入、无所不知的情报而为天下人所熟知,在贩卖情报这方面,堪称一面金字招牌。

可现在它卖了一份假情报,这是为什么?

梁箫突然想起了萧别离给他的那块明显与梦香楼有关的令牌,又想起临走前萧别离让他以后自称“镇江人”,瞬间明白,这一定是萧别离的安排。

萧别离的安排一向很完美。

他当然不知道,就在他入城那天夜里,一份同样的资料曾摆在凭风阁两位主事老人的面前。

他笑了笑,不在意地说道:“没事,这有什么介意,反正也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嗯,那就好……喝酒去不去?我府里有上等的剑南烧春。”

“喝,当然喝。”

……

……

中州闹元宵一共有七天,今天只是第二天,洛阳城繁华不减昨夜。

洛阳城西城,一座不大不小的府邸,一个清幽淡雅的院子,一间飘荡着松烟墨和血腥气息的书房。

太仆寺员外郎陆登科坐在黄花梨太师椅上,双手捂着脖子,隔着一张紫檀木书案,死死的瞪着对面的小女孩。

一只青色金刚鹦鹉站在对面的架子上,偏着头,以一种尖锐而单调的声音反复地说道:“三姓家奴,三姓家奴,三姓家奴……”

身穿红衣的可爱小女孩嘟哝着嘴,有些不满的从旁边扯过一张上等的澄心堂纸,仔细的擦拭着自己精致而锋利的匕首。

“你不要怪我啰嗦,如果复仇不大义凛然的说一番话的话,那复仇的意义将会失去一大半的。”现在改名叫小红的女孩一边从地上捡起一直上等的紫毫。一边故作深沉的说着话。

“你知道我为什么杀你吗?额,你看我这记性,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我是来复仇的,至于为什么复仇你应该知道吧?对了,我姓梁,你可以叫我凤栖儿。”

“什么?你说什么?你不要说话啦,喉咙上那么大个个伤口,说话会流血的,流血会死的。”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老实说,我讨厌别人叫我公主。”

她走到陆登科旁边,看着书案上那副“大鹏展翅图”的半成品,提着笔在砚里沾了沾墨汁。

“咦,这方砚是白泉砚,这可是皇帝用的稀罕玩意儿,看来你认了礼部尚书陆知白当干爹以后,生活过得挺不错嘛。”

“你放心,你那几个有变节之交的老朋友,我会送他们来陪你的,朋友一生一起走,走到哪里都是朋友,你说是不是?”

“我知道,你干爹在礼部那边给你某了个官职,你以书画见长,当然要用书画来表达一下自己的孝心啦。可现在你身体不舒服,我又不忍心看你一片孝心落空,所以我来帮你把画儿画完把。”

说着,她在墨迹尤新的半成品上,接着画起来。

“哎呀,这样不对,老鹰的眼睛这么画来着?要锐利,对,要有慑人的光,哎对了,老鹰喜欢抓小鸡,只要有小鸡,不就会两眼放光了吗?哈哈,我真是个天才儿童……”

“好了,大功告成,怎么样,还算满意吗?”

陆登科捂着脖子发出呜呜的叫声,眼泪鼻涕一起流出来。

“哈,痛哭流涕,很感动对不对?不用感谢我,做好事不留名,你太感激我,我会变得骄傲的。”

陆登科终于没了气息。

小姑娘又仔细看了看自己的画儿,满意的搁下笔,走到对面那只金刚鹦鹉面前。

小红:“我再教你一句话好不好?”

鹦鹉:“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

小红:“死有余辜!”

鹦鹉:“死有余辜!”

小红:“死有余辜!”

鹦鹉:“死有余辜!”

……

小红:“很好,我们再连起来读一遍,三姓家奴,死有余辜。”

鹦鹉:“很好,很好,很好……”

小红:“哎呀,你这鸟儿真笨,连起来就不会了。”

小红:“哎呀,你这鸟儿真笨……”

……

半柱香后,她从一条小巷里走出来,走进人潮人海中去,一身红衣在万盏彩灯下并不出奇,两个黝黑亮丽的发髻让人不禁响起某个邻家的女孩儿。

“大哥哥,这个饼叫啥?”

“太师饼,很好吃的,这可是当年有位太师发明的行军粮食,很有名的。”

“哇,这么厉害呀?你一共有多少个?”

“您稍等,我数一数……一共五十七个,嘿嘿。”

“那好,给我来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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