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本是天府之国,物阜民丰,百姓生活非常过得富足。
万历年间,曾经有不少官员上书给万历皇帝,其中一封比较有名的奏书讲到,蜀地之民,奢侈之风,太过兴盛。
奏书上所讲,四川的百姓已富足到即使是贩夫走卒,也穿着绸制的鞋子。
显然这样已经完全违背了祖制,这名官员还不忘在奏书的结尾,大声疾呼,蜀地之民太过奢侈,应该恢复太祖祖制。
自从朱元章打下天下以后,对一切都有细分的规定。
就连平常百姓穿什么衣服,乃至于头巾也根据这身份而定。
比方普通百姓只能寄黑色四方平定巾,有了一定的功名,比如说是秀才和举人,才有资格在头上系青色的网巾。
就连衣服的材质,也是绝对规定的死死的。
普通老百姓只能穿粗布衣服,倒是允许农民可以穿纱。
却不允许商人穿戴丝绸,这条规定可以说是非常逗逼得很,也只是朱元章一拍脑袋想得出来。
平常农民在丰年之时能吃饱肚子就算已经是阿弥陀佛了,倒是很想穿丝绸,哪能穿得起。
你让商人穿粗布衣服,那也是松江棉布所代替,人家经济实力不允许,大不了回到家以后,该穿啥穿啥,该穿丝绸穿丝绸。
锦衣卫再厉害,也不可能去监视全国各地的商民,在家到底是不是穿丝绸?
大明到了万历年间,朱元章那一套已经完全行不通了。
基本上就没人管,你想穿什么穿什么,什么也不穿还行。
常有男扮女装,须眉男儿,点朱唇,搽粉脸,往来在大街上,穿梭在人群中,这都不算稀奇。
更不要说,时不时跑出几个赤身,不着寸缕的男男女女,尤其是在四川,特别盛行。
经常有这样的人,精赤着身体飞快的跑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当中,引起一片欢呼声。
也有那慢条斯理,根本不在乎别人的眼光,漫步在街头之上。
男人如此,女人也一样!
大明到了万历年间,非要用两个字来形容这样的一个时代,那就是自由,自由的都快没边了。
你想去哪去哪,想干什么干什么,只要你能想得出来,就怕你想不出来的,别人也已经做了。
大明帝国在万历年间重新焕发青春,如果没有后来的萨尔浒,没有女真人的侵扰,可以说整个时代,真的是很自由。
大明的危机也开始在万历末年慢慢的显现,以万历三十年为界限,在这之前,江南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到达马尼拉停泊的中国船只,船帆曾经遮天蔽日,商家巨贾云集海外,每年依靠出口丝绸,瓷器,光挣回来的白银就占整个世界白银的百分之八十。
西班牙在美洲发现新大陆,征服当地的印加帝国以后,他们所抢掠的金银,几乎有三分之二以上流入了中国。
曾经有一个传说,在西方是非常盛行,那就是中国的皇帝,住在一个用白银打制的宫殿当中。
而那个宫殿足有秘鲁大小。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大量的西洋传教士不远万里来到了大明,又以葡萄牙人,西班牙人,意大利人居多。
而作为富裕程度仅次于江南的四川,蜀锦闻名天下。
在当时远远超过了南京织造府,如果用寸锦寸金来形容南锦,那么一寸蜀锦远不是一寸长的金条,能够换来的。
而得用一尺长的金条来换!
这是一个多么好的时代啊!
可惜这一切,在万历四十七年之后,慢慢走上了下坡路。
一切都归罪于萨尔浒之战战败,本来在万历三十年以后,天灾一年胜过一年。
国家没有一天不多事,一时间天灾人祸不断,南方水灾,北方旱灾,再加上地震,关外女真人的兴起。
可即使是在奢崇明叛乱之前,四川还是相当富足的。
可是这一切的美好,全部止步于天启元年九月。
当骆虎来到四川后,眼前的一切,真的就好似人间地狱。
奢崇明带来的大小金川兵,已离成都只有七里路了,城内人心惶惶,城外死尸堆积,填塞于野。
城外的景象,非要用一个字来形容的话,似乎除了这个惨字,真的再说不出什么了。
前几日刚刚大战了一场,奢崇明的先锋军,潘龙,潘虎,这对兄弟俩带领野蛮倮猡族人大军,一时间,攻不上成都的城墙。
他们就把多日以来,受挫的愤怒完全宣泄给城外居住老百姓们。
倮猡族人似乎喜欢杀戮。
被他们征服的地方,简直就是人间地狱。
大小城池十几座,包括重庆,遵义在内,几乎杀得人烟断绝。
倮猡族人大军也没有所谓的军粮补给,没有后勤,士兵若是饿了,那就去杀人。
他们和汉族不一样,汉族人打仗,粮草先行。
他们则没有那样的负担,唯一的军粮,那就是抢老百姓,实在没什么可抢的,那就抢人。
明军也有纪律败坏,实在是抢无可抢,大不了一把火烧了房子,管你百姓的死活,掉头走了。
他们更进一步,连人也抢走当做军粮。
骆虎所看到的,就是倮猡族人大军所劫掠过后的惨象。
满地的尸骸,枯黑的尸骨,几乎快要把河流拥塞断流,下面护城河上,绿绿的水波上,浮着满是泡得发白发胀的尸体。
时不时有黑色的乌鸦,过来啄食这些死尸,往往这些充满了胀气的死尸,显得巨胖,发黑灰,本来面目完全变形扭曲,让人见了直想呕吐。
砰砰声传来,那是乌鸦啄破了这些死尸的皮肤,里面腐臭的气息,连同已经化成了脓水的血肉,瞬间喷洒出来。
远远从城头向下望去,绿莹莹的护城河上,几乎是浮满了这种惨白色的腐尸,如同翻了白肚皮的大鱼。
腥臭的气味,经风一吹,满成都城都是,几乎熏的人睁不开眼。
远处的几个灰色的小村庄,应该是绿树掩映,此时绿树也灰黑一片,到处是断壁残垣,死寂一片。
尤其是靠近成都城四面城墙的应该是几排绿色葱茏的参天大树上,挂满了人的尸体,人的头颅,断手断脚,粉红色的肠子,绕满了枝叶间。
食肉的黑色乌鸦,在这些林子里,群起群飞,落日金色的余晖下,到处是黑色的翅膀。
据说这是倮猡族人独特的作战方式,专门为了恫吓大明守军。
好在成都城头上,还有那么几门勉强打的响的大炮,可也都是竹节炮。
这种小炮,根本打不远,装填速度慢,而且威力小。
可是这成都上的城墙,非常的单薄,压根也无法承受比这更重的大炮。
倒是有一门三千斤重的大将军平虏炮,一来炮弹少,最多不过一百多发,二来这门大炮在这城上就不敢击发。
前些日子刚刚打了一发,一下炸死了不少倮猡族人,可是单薄的城墙立刻裂了一道缝,这道缝儿从上一直裂到了城门上。
吓得守军再也不敢发炮了。
好在护城河比较宽,倮猡族人大军,想要度过护城河,必须得坐船,要么就得搭浮桥。
城头上的守军又不是傻子,几门竹节炮,就将那些刚刚搭好的桥,一一轰断。
这就让他们暂时无法形成大规模的进攻。
可是成都城从设计之初,没有想到这个地方有一天会面临敌军的进攻。
不但门也多,还没有外城墙,城墙也十分的单薄,压根也不会想到,这都是大明的腹地了,居然还会遇到敌人。
此城从设计之初,就是为了方便交通,南北货物在此汇集,设立城墙,只是为了防止土匪。
骆虎来到成都之后,贵州总兵,湖广总兵的人马都还未到。
四川总兵秦邦彦,也和骆虎是前后脚就来到了,他还有一个妹妹,是秦良玉三十多岁,居然也是顶盔冠甲,雄赳赳气昂昂的女将。
他们带来的一共三万兵马是白杆兵,根本没有马匹,有也是滇马,专门为了驮载货物,比较矮小的那种,特别能受罪的那种马。
城中除了这三万大军,有的也只剩下成都城内,还有从附近的城池当中败退回来的,残余的明军。
骆虎作为监军,顾名思义,就是皇帝的耳目,专门为了监督各支军队,有没有为皇帝尽力。
秦邦彦起初对骆虎,既尊敬,又有戒心。
这也难怪,骆虎的身份实在是太敏感,他不能不防。
这一次骆虎只穿的普通锦衣卫的直缀服,头戴黑巾帽,通身都是黑色,这身衣服,是锦衣卫的标配。
这本来是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章所指定的,锦衣卫的这一身直缀服,是从蒙古人的马袍上改进而来。
上下直筒筒的一身,脚穿短靴,腰间系着普通的一个黑腰带,也只有在腰带旁边挂着一枚木质的腰牌。
上写北镇抚司四个大字,黄底红字,就凭这个腰牌,别说你小小一个土司总兵,就是大明的一二品官员,见了这腰牌,无不打憷。
骆虎倒是对秦邦彦早就有了好感,走到近前,要躬身下拜。
秦邦彦虽是总兵,在这品级上,略大骆虎半级,他毕竟是编外之军,与普通的总兵又差那么一大截,如何敢当,连忙双手搀起。
“上差请起,您放心,我们一定是拼命在阵前效力,让这些人见识一下我们的白杆兵!”
骆虎知道白杆兵的厉害,可他这一次,另有想法。
“我想带上一些弟兄们,趁夜探一探,倮猡族人大营,听说当面之敌,是奢崇明的两个儿子,潘龙,潘虎,可能的话,我们想尽办法潜进敌营中,把这两个家伙刺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