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为人妇的女人生了一个女儿,粉雕玉啄的特别可人,孩子满月酒的时候,宴请了很多人,他们家本来就和她娘家不远,双方父母也是认识几十年的邻居,所以也在邀请之列,于是他就去了,他只是想再看她一眼,就是这么个想法。他也没有妄想什么。”
“席间很正常,大家也都在很开心的吃饭。他因为是男客,而且不是新晋母亲的亲属,没有去看她和宝宝的权利,只能在席间吃饭而已。女人的丈夫是当地的企业家,本来是城里人,但因为建设的厂房是在农村,所以设宴的地点也是在农村的房子里,院子里地方很大,还养了不少的鸡鸭。鸡在笼子里养着,鸭子在院子里乱蹦,还是挺有意思的。”
“这时候一个刺眼的东西就出现了,他突然发现在鸡笼的垫纸上的字迹很眼熟,他似乎是不敢相信,但是等他凑近了一看,果然就是当初他写给她那本万字的、手写的、还曾经怕她觉得字迹不好看誊写过一遍的写作指导。”
“呵呵,你能想像当时那个男生的心情是怎么样的吗?其实他那天失魂落魄的从酒宴上回来,他已经在说服自己了。他说那份东西能保存打我现在已经很不容易了,那是十年前的东西,能到现在还能看到已经证明她最起码拿到手之后还是保存了十年的。他当时抄的辛苦,她当时也看的认真。已经不欠什么了,真的。可是那次他并没有见到已为人妇的她,也没有亲耳听到她说的话,而且他甚至在心里有点咆哮的说,虽然那个写作指导已经给了她十年,可是当年高中时候一封封的情书,一封封感人肺腑如果发在报刊杂志上绝对能中的情书被她一次次撕碎的那个时间,却只是三四年前。这个时间并不漫长,这个时间应该不至于让她能这么坦荡的把曾经彼此都很珍视的东西拿来如此侮辱。哪怕是撕碎了扔进垃圾桶也好啊,哪怕是烧了也好啊!总比这样强啊!!”
“从那之后,他变了一个样子,很勤奋的写稿,因为稿子写得漂亮被当地报社应聘,最后依靠当时报社还算比较高的工资和自己勤奋写稿得到的比工资还高的稿酬,攒了一笔钱。”
“我当时以为他发奋图强了,不想被那个女人小瞧,但是后来才发现他入魔了。他只告诉过我一个人,那就是,那个女人的女儿四五岁的时候失踪了,正是他策划的。”
“他找了一批人来演这场戏,找了人绑走了她的女儿并且送到了孤儿院,看着他们全家人找这个姑娘几乎疯了的样子,听到当年邻里们传过来的他家里悲痛欲绝的消息只觉得快意。他终于放下了,可是上天好像要惩罚他,他的新婚妻子虽说谈不上爱,但是是他喜欢的那一种,却在生孩子的时候难产死了,当时生了一个儿子,那个儿子也跟着一块去了。”
“后来他希望通过做生意来让家庭生活的条件更好一点,而且他一直觉得他并不会比那个女人找的老公差,她老公能够发财能够成为当地知名的企业家他也可以。结果他发现自己不是那块料,很快就把积蓄给赔光了。无奈他只有卖了房子维持着他原来的生活,本来他以为他很可能要孤苦一生,谁知道上天倒派人给他送过来一个七岁的儿子,已经读小学二年级了,据说是之前他在报社做记者的时候酒后一夜生下的,他仔细回忆才记得那时候他是刚刚应聘到报社,刚刚开始意气风发,他都不记得那个女人是什么样子,他只知道,那时候他已经把那个女人的女儿搞失踪两年多了。最近那个女人去世,临终把孩子托付给了父亲,他觉得痛苦,又觉得幸运。因为有了孩子的原因,他必须开始工作,最后发现他这辈子好像只能做文字,不能做其他的东西。于是又开始写稿,开始写剧本,开始写书。”
“国内发展的机会不多,他上学的时候就更喜欢西方的文学名著,于是他最终决定出国,去美国。但是那时候中美关系紧张,他也受到了巨大的阻力,只能耽搁,在国内耽搁的这些年,他突然想起来还有那个被他送到孤儿院的小女孩,他去看了小女孩,发现女孩的境遇并不是很好,同时那些当娘帮他绑架女孩的那些人,有的死了,有的病了,基本上都不在了,他觉得这一定是“看苍天饶过谁”的诅咒,刚好他自己的孩子在那一年得了比较严重的肺炎,他决定收养那个女孩子,并把她接过来和自己一起住。”
“为了能让这个孩子受到完整的教育,他对所有人说这个其实已经在孤儿院呆了三年的孩子,当时已经八岁的女孩,说她只有五岁,让她上了学前班。还和所有人说孩子换牙早,孩子早熟。而那女孩那时候在孤儿院因为孤儿院物资不足也吃不到什么有营养的东西,面黄肌瘦的,她母亲的个头小小的,她也继承了这一基因,所以出去这么说居然也没有人怀疑。”
“本来自己的儿子是比那个女孩要小的,这么一来居然还比女孩大了三岁,成了这女孩的哥哥。儿子说自己母亲身材高挑,他本人也人高马大,所以说弟弟比姐姐大三岁,出去佯装兄妹俩也不算太离谱。”
“就这么一直在中国又继续生活了好几年。期间他把家搬到了和她一个城市,但是没多久那家人就移民到了美国,或许是不忍再直视在国内的悲哀。因为对方去了美国,他觉得这件事也应该到底了,他不能再沉沦下去了,刚好又认识了在法国的一个热情似火的女郎,就来到了法国,并结了婚在法国取得了永久居住的权利。”温海说到这里喝了一口酒,他脸上的表情看起来有几分怅然,她的女朋友觉得这应该是回忆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