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后来我听海烈莫斯讲述这次战斗的时候,看着他眉飞色舞颇有些得意的神情,我本来是不想把这样微不足道之事收录到自己书中的,但是海烈莫斯说这是我们第一次联手合作,所谓”题好一半文”,前面都不精彩将来还有谁会有兴趣看后面呢?
想来他说的也的确有道理,所以我还是细致地写下了这次的一切——当然,这本书的写作时间跨度较大,在中间后后来修订的时候也参照了很多真实的历史记述,只是那些呆板历史学究们往往都文字枯燥,所以我将用我们吟游客的笔法转写,既有我自己的亲见,也有不以我自身为落笔点的描叙,力图能为广大的看客朋友和将来后代的吟游客们提供一个全新的记述方式。
滚滚尘烟在阿登平原上飞扬,而引领着这股尘烟的便是前方奔驰的海烈莫斯和他身后上百人的骑兵队,为了防止被敌方的哨兵发现,他们只顺着最荒无人迹的位置,然后再悄悄地转向敌人本阵的预定位置前行。
在友方群落的阵前有一条平浅的河流,虽然流速不是特别快,但是宽度能给敌人带来一些麻烦,于是友方的首领率领着本族大多数的战士于河岸列阵,希望能在敌军渡河之时进行一轮有效的阻击,然后再且战且退,不然过于快速地后撤极有可能会引起对方的疑心。
再说派去离间分化的密使,当他说完己方的出价与条件后,对面的首领表现得十分兴奋,毕竟能吃独食甚至还能把眼下拼死的三方都一并解决掉的机会只此无它,所以立刻便答应了此事,并保证在战斗开始时只会出动少量兵力进行佯攻。
所谓万事俱备,剩下的事情就是等待战斗开始了。
随着一通通浑厚沉重的兽皮鼓声响起,来敌先行发动了进攻,他们高举手上的兽皮盾,以线列阵的队形冲锋渡河。
友方开始轮番地弓箭射击,只是由于盾牌的遮护,实际的杀伤效果相对有限,敌方的线列阵只是出现了缺口,但并没有溃散。当然这一切也早在首领的预料之中,于是他大叫一声北境的古语,然后手持巨型钉头锤就率领手下开始阻击渡河的敌军——说到这里有必要说一说这帮蛮子的武器。
南境因为人口众多且文化较为发达,所以于军队武器的要求也相对较高,不仅要保证杀伤力,还要保证美观精致,所以武器的分类多而且相对过于野蛮的设计比较少。
分类多所以就算不说步骑的差别,只是在步兵里面都有诸多划分,比如常规士兵用的长枪只有一人多长且没有枪柄上也没有什么纹饰或者护手之类的东西,而中级军官比如百夫长的武器不仅在枪柄上有防滑的雕纹,就连枪头的杀伤部也是分叉多尖的,用的最多的便是五尖枪,并且长度更长。
而北方这帮人就不同了,北境不像南境这样邦独国立,基本上就是比尔利斯一家独大,其他国家要么就是在百年前的战争中被打败迁徙,要么就是实力受限只是小国而已,所以作为强大而统一的王国比尔利斯自然是像南境的文化人靠拢,也是枪、剑、戈······种类繁多,可是其他的小势力就没这财力了,而且相对来说文化的水平也较低,所以在武器的选择上就没那么多讲究。
他们的生产能力和相关的技术实在是和他们的文化水平一样让人不敢恭维,对于这帮人来说打死敌人就是好的,还管别的东西干什么?所以久而久之,这些北境的小势力就衍生出了自己的独特武器——重锤、钉头锤、尖刺棒等等奇形怪状的武器。
通常来说这些武器都具有如下两个特点:其一是制作方便,比如重锤就是把大铁饼直接整到木柄上然后稍稍加工一下就行,可谓是简单粗暴至极。
其二是实用性强,就比如说我们的士兵常用盾牌格挡,要是常规武器用枪用剑去打斗,只要不是武艺高强到耸人听闻的地步,基本上都拿盾牌没辙,但是重锤或者钉头锤就不同了,重锤下去那就算你扛住了也能打出来重度内伤,即使大家的力气旗鼓相当不能把你直接锤扁,那举盾的手估计也要废了一半。
钉头锤就更厉害了,要是盾牌质量一般的,说不定一锤子下去连盾都破了直接开脑门。综合以上所述,我们大概就知道为什么大家都叫他们“北境蛮人”了,能用这类武器的,也确实不能是什么文化人的军队。
而这位首领的武器就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且不说巨型的重量到底是多少,但看长度都快有两个我的身长了,两端都是大钉头,就算不用来劈人,光是那么挥舞也能扫出一个无人圈出来。
这位与我们相交不过短短几天的朋友只用了几下就让我对他的看法瞬间改观:只见他身先士卒杀出敌阵,左右挥砍之间把身前的敌人通通打出好几臂尼远(南境的长度单位,大概有正常人的一支手臂长短),无论敌人是扛盾防御还是用长枪杂矛格挡,他通通都是直接挥锤硬攻,不需要丝毫的技巧,无论是别人手持什么东西,只要碰上不是被震飞就是被弹走,力气大到这么个程度倒也无愧于“蛮人”的称号。
而紧紧跟随在他身边的一队人也使用钉头锤,想必是他的亲兵,同样也是勇猛莫敌,这一队人虽然不多,但却十分显眼,身上穿着鲜红的盔甲(据说是用血水涂抹的),头上缠有绑带,绑带上夹着如同大祭司一样的双首尖翅骐那黑色的尾羽,以楔型队列紧跟首领,或为其格挡,或为其助住侧后,总之在乱军之中这一队英姿如龙。就在局势胶着的时候,首领又大呼一声,全军后队变前队,前队变后队,开始战术撤退。
激战至此双方损失都不能说少,只是友军占据地理优势阻击渡河之敌,相对而言损失还算可以接受,但是毕竟猛龙架不住群隼咬,眼看越来越多的敌人涌来,勾引敌人的目的已经达到,此时后撤可谓是绝好时机。
一路追击的敌军主力已经渡过了那条被鲜血染红了的河流,此时他们的队列散开,后面的骑兵部队开始准备冲锋。之前一直不出动骑兵,是因为他们的骑兵并不像索托尼安的骑兵装配重甲,仅仅只是皮甲,所以不适合面对轮番箭雨进行冲锋,现在已经渡过河流,而我们的友军也已经开始撤退,自然要拿出主力骑兵进行追讨作战。
要是真说蛮人没有智慧那也是不对的,至少小智慧还是不缺乏的,比如在海烈莫斯的命令之外,这位友军首领还额外附加了一条“把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部四散扔在营寨周围”的命令,这样一来那些志得意满的敌人冲锋到我们遗弃的营寨时就开始乱了队形,步兵到处抢劫,骑兵下马拿物——而我们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一声响彻云霄的号角嘹亮之后,无数燃着火焰的箭矢从四面八方射入营寨之中,紧接着四周火起,黑烟弥漫,烟尘呛人,而已经有所准备的友军扎上早已备好的湿口巾,反身冲杀,一时之间敌人前军混乱死伤无数,还因为敌人对此地营寨的内部环境不熟,友军士兵充分利用熟悉的地利左边杀完,右边闪出,前面锤死一个,突然之间后面又出现了他们的身影,敌人前军开始溃散,军心被极大地动摇,陷入重围之中想要冲出的前军和中军混作一团,踩踏,误伤,还有彼此之间的恐惧相互感染,此时的敌军整体已经丧失作战能力。
而敌人的指挥也算反应较快,眼见此番情景,立即昭示全军后撤,想要重新集结兵力,等一时的混乱镇定下来再次进攻,对于他们而言这样的计策虽然起到了极大的阻碍作用,但是只要反应过来,胜机依然牢牢地把握在他们手里。
就一个优秀的指挥官而言,战场的瞬息万是考验其能力的最好方式——而对于一位骑兵的指挥官而言,找准时机冲锋制敌则是他最大的能力体现。当敌我于河岸厮杀之时,海烈莫斯毫无反应;当敌军突破岸前阵地时,海烈莫斯依然毫无反应;而当营寨中燃起的黑烟在远方都清晰可见时,海烈莫斯还是没什么反应,只是叫手下人把火把准备好;直到他看见敌人的前军开始有后撤的迹象时,他觉得时机到了,于是一声令下。
“骑兵队列队!目标敌方本阵!突击!”
此时守卫在敌方本阵的只有极少量的士兵,而他们也看见了远处自己的军队中伏溃散的情景,虽然心里也难免有所慌张,但是毕竟己方人是对方的好几倍,这样的失手不能阻碍全局。
而敌人那位里通的首领听说这样的情况反而有些开心,一是庆幸自己的部队主力并没有受损,还在河岸的中军列阵;二是他也不希望对方的人这么快就失败,这样的话对其他两个群落的实力没有实质性地削弱,而自己没有出全力的事实在战后不好拿到场面上,他的想法就是让友军和对方死拼,就算不拼死也能拼到无力再战的地步,这个时候就轮到他两头捡便宜了,要是情况再好点,干脆就手把三家都灭掉,彻底斩草除根。
直到海烈莫斯的骑兵队非常接近敌方本阵之时,才被守卫发现,但是为时已晚。
倒不是敌方守卫的眼力不好,而是海烈莫斯特地迂回到敌方本阵的侧后方待机,在敌方全军上下如此自满得意的时候,又有谁会想到自己的侧后会突然冒出这么一股奇兵呢?
等到敌方本阵开始警戒防御的时候,海烈莫斯的骑兵已经蹂阵突入,先是把早已备好的火把四处燃放,搅得本阵乌烟四起人心慌乱,然后奋长戈冲折挥刺敌军,左进右出这样来回轮番几次,直杀得敌方本阵里满地尸体,在骑兵的冲锋之下还能勉强幸存的人不是被火起的烟气熏死,便是被困在盛大的烈焰之中活活被烧死,总之全场散发着血腥混合着尸体烧焦的恶臭,一片狼藉的场面极其不堪入目。
战后检首的时候,结果是:我方伤七百多人,死三百四十六人,老幼无伤亡;敌方死三千六百一十二人,伤者大约有四千多人,两位首领被海烈莫斯阵斩,那位想占便宜的首领因为主力尚存所以撤退得比较安稳,除了受到惊讶和中军的自己士兵被误伤之外,倒也没什么太大损失,但是由此一战士气受到极大的打击一时也无法再次发动战争,只好匆匆撤回。
“两位此次有恩于我族,作为报答,我族将忠于王储殿下,但是希望王储殿下也不要忘记答应过我们的条件。”因为胜利而一脸喜悦的首领对着我和海烈莫斯说道,“还有这位朋友,不知道您如何称呼?我族也很感谢你的——怎么说?阴谋?”
“哈哈哈。”我放声大笑,“首领大人想必心里是看不起在下的这种小智慧吧,那也无妨,只要能有半点用处也就不算什么了,不知道首领大人询问我的名字有何用意啊?”
“你和王储殿下都是我们的恩人,也是我们的朋友,这段以我一族之力击退三族联合的事迹必定会成为我族长远的骄傲,留下二位的名字是为了在我们的历史中能够传颂二位的英名。”
“我叫奈亚拉托提普·扬,是来自南境的小村摩宁的一位普通人,父母普通,自己普通,全身上下哪里都是普普通通。”
“是啊,可是你的智慧并不普通。”海烈莫斯插嘴道。
“哈哈哈哈。”现场留下了两位年轻人和一个中年人轻松的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