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爱情被谁捡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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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像人类所有伟大发明一样有利有弊:它是至高幸福也是至高不幸。爱情是鲜血之花,是温和的烧烙和令人愉悦的伤痕。

我在迷蒙中迎来了在北京城的第一天。

马驳没有来看我,甚至连电话也没有一个。他象《聊斋》里的女鬼,在太阳出来时隐没得毫无音讯。

我躺在床上没有动,我盯着从窗帘缝隙里钻进来的一丝阳光,努力地分辩自己身在何处?

其实我应该知道自己在陌生的北京,应该知道自己曾经在这张陌生的床上和一个感觉熟悉躯体却异样陌生的男人做过爱,应该知道这个男人不爱自己。然而让我悲哀的是,我在爱他,正在用一种陌生的激情爱他。

女人将自己的肉体交给男人以后,对这个男人会无比依赖,包括信任和爱。我其实跟所有的不写作的女人毫无两样,尽管我的骨子里灌满了所谓的反逆,可是当我遭遇爱情时,我仍然象所有的女人一样,渴望这个男人一分一秒地陪着我,哪怕我们呆在一块,除了做那个事以外,一句话也不说。

马驳把我最原始的欲望激励得满地都是,我闭上眼,睁开眼全都是马驳的影子。这个男人占据着我在北京的所有时间和空间。想象中的爱情似乎不应该是这样,我不明白这个让我无比失望的男人竟然会生痛地在我的血液里任意碰撞。

我从床上爬了起来。拉开窗帘,温柔的阳光洒满了酒店的每一寸地土。我坐着,让阳光尽情地抚摸着自己。我很想就这样一直坐下去,可是我的眼睛却不由自主地盯着酒店角落里的那部电话,我仍然在想念马驳。

任何必须没完没了做的事都是一种折磨。象我正坐在酒店里想马驳一样,明知道他不会来,还让自己没完没了去幻想他的爱情。这本身就毫无意义。

我离开了酒店,独自去了向往已久的天安门。很小的时候,第一次接触到的汉字就是首都北京,就是天安门。后来那个偏远的山村装上电以后,我从那台黑白电视机里看到了天安门,那一刻的兴奋和激动永远留在我的心里。长大后,我一直在想我要去北京,我要亲眼看看北京的天安门,那个任红旗永远飘扬的神圣地方。

我走一站问一站,自己也记不清倒了几趟车,等我好不容易到达天安门广场的时候,已经过了吃午饭的时间。空着肚子,忍着饥饿,放眼天安门城楼时,却找不到儿时的那份心境。老是觉得胃里有一种声音在叫喊,该找个地方吃饭。不管天安门有多神圣,马驳有多可爱,最终还是抵不上吃饭这个重复来重复去的基本动作。

人最终还是离不开生存,离不开一日三餐这个最本能的温饱问题。我带着饥饿离开了天安门,独自回酒店时,一路上都在想,我得找份工作,尽快解决吃饭、睡觉这个迫在眉睫的实际问题。

我开始熟悉北京,在报摊上买了好几份关于招工,住宿的报纸。我把报纸摊在床上一张一张寻找适合我的工作,就在这个时候,马驳来了。

“丽儿,想死我了。”马驳进门的第一句话充满了感情se彩,把所谓的爱情演绎得如火如荼。他一边说话,一边顺势抱住了我,在我还没有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他的舌头已经滑到了我的嘴里。他在我的嘴里不停地搅动,手熟练而又准确地插到那个敏感的地带。

我开始激情地回报马驳,在马驳温暖的怀抱里,我忘了他曾经给我的一切委屈,忘了自己迫在眉急的问题。再一次和他在床上不停地纠缠,直到我们又一次筋疲力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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