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亮时,细雨就淅淅沥沥。
韩大头难得起个大早,在前些天抢来的几个女人的伺候下洗脸漱口。
他很满意。
若在去年,他也想象不到会有今天的光景。他祖上九代贫民,一代代积累,到他这一代才有做杀猪卖肉的营生。对他来说,也算是光宗耀祖。
以前,他觉得皇帝也不过如此:每天都能喝上一碗酒,吃上几口肉。娶个虽丑但多产的婆娘。
前些年,遇到官军和叛军的反复征税,他的猪肉生意没赚多少钱,每天吃糠咽菜。他总盼望太平年月。
可世道越来越乱,他干脆也做个恶人,凭着以前杀猪练出的力气耍赖敲诈,竟然比以前活得更好。这就刺激他拉帮结派,最后听说有强人在招人,干脆带着那帮小兄弟入伙。
以前做平常百姓时,总觉得做匪徒是最轻松的。拿把大刀冲到别人家里,说几句吓唬的话,就能带走一袋银子。
可跟着这位强人大哥做了几天匪徒,才知道手里有刀,杀人就像是杀猪,把男人杀死,抢走金银,把女人带回来。
这比以前舒服多了。
最近,强人大哥又在招兵买马。他一定要表现一番。强人大哥一定会给他更多的赏赐。
他在几个女人的伺候下吃完早饭,高兴地哼着小曲儿。
一个手下小跑进来,跪下,“韩老大,今天又来几个。”
韩大头应一声,随着下属缓缓出去。
院子里,站着十多个穿着破衣烂衫的男人。他们都如乖顺的猪,老老实实的。
韩大头扫视过去,不悦地撇嘴:都瘦得像是只有一副骨头架子,眼睛里满是像是被人无缘无故揍一顿后的委屈的光。这些人都只适合做待杀的猪,不是杀猪汉。
他本想让手下把这两个人轰出去,但看到最后的两个人,不由得一惊。
倒数第二个很健壮,眼神里很有神采,有种丝毫不惧山寨中匪徒的意思。
倒数第一个精瘦,眼神很冷,有种睥睨天下的意思。
他对这个精瘦男子有几分好感。他当年握着杀猪刀在猪圈里就是这种眼神。
韩大头略一招手,一个下属小跑过来。他在下属耳边低语几句。下属便留下最后两个,把其余的都轰走。
这就是强人大哥所用的:从不亲自做什么。
他感觉自己学得有模有样,颇为自豪,得意地朝那两人一指,“你俩叫什么?”
“周明。”
“乐广。”
两人简洁地回答道。
“想要在我手下混,一定要有两把刷子。你俩有什么拿得出手的绝技,就练一下。”
两个手下很有眼力见儿,搬着一把椅子过来。
韩大头坐下,咳了一声。
那两个手下就回屋,将那几个女人轰出来,让她们给韩大头揉肩捶腿。
乐广走上前,沉声道:“我用不习惯刀剑,会用石子打人。”
他从地上捡起几颗小石子,用力一扔。一杆长枪应声而断。
韩大头拍掌叫好。乐广退到一旁。
周明快步上前,朗声道:“我也不习惯刀剑,精通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