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医生,你累了。”金若兰体贴地说。
林风的确累了,因为他奔走了这么久,绕来绕去,最后发现,自己是在维护一个犯了错的人。并且,这个城市当中任何人都会犯错,只要参帮抛出金条,所有人就像看到了鱼饵的大鱼一样,什么都不顾,一窝蜂向上抢。在这样一种社会环境中,就算治得了他们身体的病,却治不了他们思想上的绝症。
作为医生,他只能感到悲哀,因为这不是药材、药丸能够做到的,而是人类思想上的阴暗面,如同月球的背面一样,永远照不到阳光。
换句话说,这一次如果他们能帮于树渡过危机。到了下一次,还会有人上当,永远无法杜绝。
“我还好,只是洞察了人类的弱点,感到无比失望。这么多年,我作为一个医生,永远想到的是治病救人,却忘记了,拯救一个人的思想才是最重要的。”林风说。
“正因如此,历史上那些大学问家、大教育家才比神农氏更伟大,更受到人类的传颂。你现在能明白这一点,为时未晚。但是,既然你已经选择了中医作为终身职业,那么就必须一直走下去,直到真正地做出一番成就。每一个人都有弱点,其实我们这次站在这里谈论别人的时候,已经站在了错误的边缘。也就是说,当我们用食指指向别人,其余四根手指全都指着自己。”金若兰说。
林风明白这些道理,因为在大学的哲学课上,老师早都讲过。他现在感到最困惑的,就是人类无法抵抗参帮的诱惑,不管做什么事,都摆脱不了这个怪圈。
就像现在,当于大龙和文哥谈论事情的时候,他们还在讨论利益分配,根本没有意识到过去的错误有多严重。在金条面前,所有人都无法冷静分析自己的行为,修正今后的方向。长此以往,必定会坠入同一个陷阱,踏入同一条河流。
“现在怎么办?”金若兰问。
“如果打电话给于大龙,他们也许就会率领大队人马过来,造成巨大的混乱,但却伤不了申九姑,只会造成极坏的舆论影响。所以我也很困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到底应该怎么办?”林风说。
“那么,先守在这里吧,我派人送于树回去。”金若兰说。
他们已经陷入了困惑,知道于大龙是错误的一方。但又不得不帮,否则的话,于家就完了。当然,如果申九姑继续扩大杀伤面,本城就会有更多人步与大龙的后尘,成为参帮的奴隶。这才是最可怕的,无数家庭将毁于一旦,最终倾家荡产,什么都不剩。
对于一个城市来说,这将是毁灭性的打击,根本不是针对于个人的袭击,而是在挑战全人类的底线。
很快,有人进来,把于树扶出去。
“好好送他回于家别墅,路上小心。”金若兰叮嘱。
看着于树离去的背影,林风觉得无比悲哀。因为他觉得,自己根本拯救不了于家,如果一直这样下去。于家就完了。
“让他回去好好休息,我们也只能做这么多了。”金若兰说。
他们等在这里,也许毫无用处。因为申九姑所到之处,人人拥戴,把她看得有如天神。金条的力量实在太伟大了,仿佛一只魔术棒,指挥着众人,只发出一种声音,只做出一种动作,只拥护一个人。
“你从来没有对金条觊觎过吗?”金若兰问。
林峰摇摇头:“这是肯定的,因为我对金钱从来没有追求。否则的话,林家可以把诊所开遍本城的每一个区,甚至形成全国连锁,去赚更多的钱,融资上市,行销全世界。现在,我只希望诊所能够让老百姓受益,给所有平民清苦的生活带来一点慰藉。顶级大富豪可以成立慈善基金,让全世界平民受益。那么,能力不足的我们也不能袖手旁观,必须做出自己的贡献。”
当他阐述自己的理想的时候,暂时忘记了顶楼宴会厅上发生的丑恶一幕。
当然,他还得感谢金若兰。有这样一个很好的听众,他才能畅所欲言。
“消灭参帮任重道远啊。”金若兰说。
“可是总要有人去做,哪怕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也总得迈出去,开这个头。否则的话,万古长夜,哪里能看见一丝光明?”林峰说。
“很可惜,于家不这么想。他们想的只是怎样保全自己的利益,在这场你死我活的斗争中,仍旧没忘了要多分一杯羹。同样,文哥也是如此,他们才是一路人。我真怀疑,就算死到临头了,他们也要多抓一根金条,否则绝不甘心,死不瞑目。”金若兰说。
她的比喻十分贴切,入木三分。这就是现实,全世界都是如此。
“再过半个小时,我们就去顶楼看看。”林风提议。
“希望半个小时以后,顶楼上的疯狂活动已经告一段落。”金若兰说。
半个小时很快过去,他们一起乘坐电梯上楼。
“查理被人刺杀于十一层。”林风说。
“肯定是申九姑干的,对吧?”金若兰问。
林风点头,当时那种情况下,除了申九姑,其他人根本没有下手的机会。
“北方掮客以为可以为所欲为,却料不到,参帮的反击来得如此迅猛,毫无防备之下,必死无疑。”金若兰很清楚这一点。
到了顶楼,两人发现,所有人都已经倒地昏睡,没有一个人清醒。
大屏幕上什么都没有,所有人仿佛都喝醉了,申九姑没有留下一丝来过的痕迹。
“这是最坏的结局,也是最好的结局。”金若兰感慨。
既然没有发生大规模杀戮事件,那么,就不会引起城市混乱,两人也总算松了口气。
林风走入宴会厅,低头搜索那两名来自格陵兰岛的掮客。可是,他连走了两圈,都没发现那两人。
“有人消失了,申九姑杀了该杀的人,留下了这些狂热的拥趸。”他说。
“几个?”金若兰问。
“除了查理,跟我交谈过的两人也消失了。”林风回答。
急切之间,他无法认清每一个人,但是能够确信,除了那两人,申九姑一定也杀了其他人。只要是触犯了参帮利益的北方掮客,都是她的杀戮对象。
“我们走吧,下去后再报警。”金若兰说。
两人默默后退,离开了宴会厅。
“申九姑在大屏幕上播放金条的画面,那么大的屏幕,那么多皮箱,那么多金条……只要不是意志力特别坚定的人,都会受到诱惑,无法自已。她的智慧极高,既然敢来,就不怕面对这些人。我真的怀疑,她留在本城,穿梭在各种势力之间,根本不是为了躲避于家的追杀,而是另有阴谋。即便是于家如临大敌,全力以赴,她也并不在意。”林风说。
金若兰点头:“我也刚刚想到这一点,于家并非她的主要目标、重要任务,而是另有其人,另有其事。”
他们站在电梯前,看着显示屏上的数字飞速变换,一架电梯正在上来。
“喂——”有人在宴会厅外的露台上一闪。
“是申九姑。”林风跨步,先把金若兰挡在身后。
刹那之间,他其实并未看清楚对方的样子,但凭着直觉判断,那就是申九姑。
“谁在外面?”金若兰问。
“是申九姑。”林风回答。
“她好大胆,还留在这里等我们?”金若兰转身,随即掏枪。
“艺高人胆大,她有这种实力,当然敢留下来等我们。”林风回答。
“我们过去。”金若兰从林风背后闪出来。
“你跟在后面,我在前面。”林风紧走两步,挡住金若兰。
“好。”金若兰回答,本来冷峻的声音一下子柔软下来。
她手里有枪,身手又够敏捷,根本无需别人保护,但是,她是女孩子,即便实力再强大,也有柔弱的一面,愿意处于男人的保护之下。
更何况,她和林风之间,已经心意相通,虽然没有挑明恋人关系,却比相处十年的恋人更能心有灵犀。
出乎林风意料的是,申九姑并没有躲躲闪闪,而是大大方方地站在露台尽头,安安静静地等着他们。
“喂,这边。”申九姑再次招呼。
林风和金若兰走过去,距离申九姑十步,稳稳地站定。
夜色中,申九姑的大辫子油光闪亮,十分刺眼。
“等你们来,就是想告诉你们,不要白费心思帮助于家了,根本没有用。参帮的誓约不是我跟于大龙签订的,他也没有从我手里拿走金条。也就是说,他跟我之见没有任何关系,更谈不上什么恩怨。我代表参帮,他代表于家,所以我们两个才会杠上。否则的话,大家就是陌路人,我才懒得到本城来,不过,自从申鹿在冷库发现了你——”申九姑转身,眼神温和,面露微笑,“你和参帮有缘,大大的缘分,所以我知道,这次也许可以带你回去,我们有更深度的合作。”
“我们必须保护于家,这是江湖道义的问题。”林风低声说。
“什么是江湖道义?”申九姑问。
“我和于树是朋友,我父亲跟于伯伯是朋友,林家愿意跟于家共存亡。”林风回答。
申九姑笑起来:“就因为这些?金小姐呢,你为什么帮于家?”
“起初只是因为南洋英雄帖,后来见到林医生,我就知道,这一生都要跟他系在一起。所以,他要帮于家,我就得全力以赴相助,没有其它选择。”金若兰说。
这种想法十分朴素,无关于金钱利益,更不牵扯利害关系。所以,林风和金若兰回答申九姑的时候,全都理直气壮。
“今晚,我杀了七个人。”申九姑说,“都是冒犯过雪岭参帮的北方掮客。他们为了一点交易费,公然在北方招募雇佣兵,开赴大雪山,妄图截断我的退路。他们要消灭参帮,那我提前消灭他们,这不算违背江湖道义吧?”
林风不想回答,他不愿意被申九姑牵着鼻子走。
“你做得对,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的确也是江湖规矩。”金若兰代替林风回答。
雇佣兵奉命进攻大雪山之时,就应该想到,越是拿到了高额赏金,就越容易丢掉性命,有命赚没命花。
双方发生冲突时,参帮没有义务手下留情,更不可能先礼后兵。所以,几拨雇佣兵才瞬间消失,连半个残尸都不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