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于树不同,到了这个时候心中有数,即使喝再多的酒,也不会醉倒。
“你们在外面谈了什么?”文哥问。
“还能有什么呢?我们一直在劝郭宝鹃放松心情,以胎儿为重,这件事一定会解决,让她宽心。我们两个劝来劝去,也找不出什么新理由能让她开心。”金若兰回答。
“于老爷子出山,距离解决这件事就近了。我这边会继续联系北方掮客,让他重新找人,继续向大雪山进发。反正我们家有的是钱,江湖上也有的是亡命之徒,一直跟大雪山耗下去就是了。”文哥说。
“关于那棵人参巨树,文先生怎么看?”金若兰又问。
“我朋友说,那棵树真实存在,不过只有有缘人才能看见。他经过大雪山那么多次,却没有这个缘分。当然,这些神乎其神的东西并不是人人都能见到的,就像所有的樱花国人未必都见过扶桑一样。我在想,如此巨大的人参一旦出现在全世界人面前,定会引起巨大轰动,让全球各地的探险家蜂拥而至,踏平大雪山。你们也知道,世界第一高峰从前是一片净土,随着近十年来,攀登高峰的人越来越多,净土也被污染,现状惨不忍睹。所以我想采取同样的措施,全球推广大雪山,把参帮的老巢变成一个巨大的垃圾场。那么,他们在北方就没有立锥之地了。”文哥说。
这个计划十分歹毒,但却具有可行性。
全球成名的探险家超过十五万,再加上那些业余探险家,至少有二百万人。如果确信大雪山有宝,这二百万人一定会蜂拥而至,挖开积雪,地毯式搜索。如此一来,参帮就再也无法掩盖自己的秘密了。
“完全可行,非常期待。”金若兰说。
“林风,为什么如此沉默?跟我说说,于老爷子告诉了你什么?是不是另一个传奇故事?”文哥问。
“没有故事。”林风摇头。
曾经,他也很希望于大龙讲出于家与参帮之间的故事,就像文哥告诉他的一样。可是,很显然,于大龙不是文哥,非常擅长保守秘密,巧妙地搪塞推诿,让林风无法追问。
“于老爷子真是……老奸巨猾啊?”文哥感慨。
折腾了这么久,夜已经深了。
隔壁,于向南喝多了,被谦叔搀着,摇摇晃晃地走出去,一边走一边嘟嘟囔囔,不知在发什么牢骚。
“如果世上没有参帮就好了,大家不会有如此多的烦恼,该喝酒喝酒,该打牌打牌……”文哥感触颇深,忽然双手捂脸,沉默不语。
“我去看看郭宝鹃。”金若兰起身。
“我去看看于树。”林风也站起来。
他们不想听文哥诉苦,现在每个人心里都堆积着巨大的压力,如果听别人倾诉,自己的情绪就会持续低迷,更抬不起头来。
“你们……”文哥放下手,“怎么能这样做人?我这里刚刚想倾诉倾诉,你们就起身闪避——咱们不是合作拍档吗?还能不能愉快地合作下去了?”
金若兰微笑:“文先生,您其实更需要一个心理医生或者按摩师,他们更愿意听客人倾诉。现在,我们必须要走了,时间不等人。”
正常人之间所谓的倾诉,不过是倒掉自己的心理垃圾而已,属于损人利己之举。
“我是来给你们讲故事听的。”文哥说。
其实,于家别墅里到处布满了摄像头,可以想象,在看不见的角落里,还藏着无数窃听设备。如果在这里谈事情,都会被忠实地记录下来,传到于大龙那里去。
“真的?”金若兰问。
“当然是真的,你们没有从于老爷子那里听来的故事,我可以讲给你们听。关于于家的故事,本城一共流传着三个版本,我已经把它们综合起来,得到了一个近似于真相的全新版本,却很少讲给别人听。今天晚上喝得尽兴,才会有兴趣说给你们听,机会难得,过期不候。”文哥说。
“既然如此,我们洗耳恭听。”金若兰重新坐下,示意林风也做。
三个人都很聪明,知道谈话百分之百被人窃听,那么,在这里说的事就是抛砖引玉,把于大龙的故事真相引出来。
“这个故事是于老爷子亲自经历过的,在他年轻时,家庭贫困到了几点,缺衣少食,毫无希望。如果是普通人,也许就会找个地方打工,默默无闻地过完这一生。可是他抱有一个秘密,是上一代人传下来的,近乎于奇谈,很不可信。那个秘密里说,在北方雪岭某个山谷的木屋里藏着大量金条,属于一个神秘帮派。如果能找到那里,出卖自己的一切,就能够拿走金条,能拿多少拿多少。正常人听了这个秘密,只会嗤之以鼻,觉得那是无稽之谈。不过,对于一个赤贫的人来说,这就是他活着的唯一希望。之所以一直没到北方去,是因为他实在太穷了,连路费都没有。最后,他下定决心,要去找到金条,于是就一边要饭一边向北,终于到了大雪山一带,找到了那个木屋。他很幸运,和神秘帮派达成了协议,质押自己的一切,带走了大量金条。回到城市之后,于老爷子一夜之间暴富,拥有了数不清的钱、房子、女人,过上了花天酒地的生活。渐渐的,他忘记了自己和神秘帮派做过的交易,以为这些金子是上天赐予的,根本不必付出任何代价。直到有一天,当他最心爱的女人有了身孕的时候,神秘帮派的人就上门讨债,声称要带走那个孩子,作为参娃还债。于老爷子恐慌起来,动用了全部力量,召集江湖朋友,同时做了两件事——一件是消灭讨债的人,另一件事,通过一些玄学的手段,改变了胎儿的出生日期和身体素质,彻底杜绝了参帮讨还参娃的想法。从这件事上可以得出结论,于老爷子年轻时所做的事近乎无赖,只要有利可图,就会不顾一切,即便是信誓旦旦签了誓约,也绝对不会遵守。在过去那个年代,弱肉强食,江湖混乱,所以他的这一套非常吃得开。正因为他有钱,所以有很多人愿意跟随他,为他卖命。当然,他也足够幸运,才保住了胎儿,也就是今日的于向南。又过了二十多年,于树出生的时候,同样的故事再次上演,而于老爷子凭借着过人的胆识和未雨绸缪的能力,平安渡过难关,到了今天。我不知道这一次于家还能不能重演胜利剧情,但是刚刚看到于老爷子露面,我心里已经有了底,就算不能大获全胜,也不会让参帮为所欲为。对于我们家来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所以我才寻求跟于家合作,共同对抗雪岭参帮……”文哥说。
文哥的故事讲完了,情节非常粗糙,很多地方无法自圆其说。
比如说,于大龙明明知道跟参帮合作会对后代不利,为什么还要签下誓约?还有,他能两次击退参帮,到底凭的是什么?以他的智慧,当然知道用玄学来改变胎儿的体质,实际等于饮鸩止渴,其危害性百年之内就能显现,而且无法避免。
“讲完了?”金若兰问。
“基本过程就是这样,如果你想知道更多细节,那就得去问老爷子了。”文哥回答。
“他不想说。”金若兰说。
“就算是铁嘴钢牙,也总有开口说话的时候。这时候不想说,当他想说的时候,还会有人听吗?”文哥说。
两人一唱一和,就是故意说给窃听者听的。
如果于大龙听到这些,一定不会坐视不理。还有,如果文哥说的谬误太多,那么于大龙也一定会出面纠正,把真实的故事讲出来,让林风和金若兰放心。
“最早之前,谁给了于大龙那个秘密?”林风问。
文哥摇头:“这一点,我雇了十几个私家侦探去查,最后都毫无结果。毕竟时间太久远了,当时于大龙混迹于贫民窟,连识字的人都寥寥无几,所以没有记载。或者说,他不愿意别人知道自己穷困的过去,早早布局,把一切线索都掐断了,让侦探们无法追查。”
听文哥讲故事期间,林风观察小会客厅里的屋顶、吊灯、窗帘、花木,至少找到了七个摄像头、三个窃听器。毫无疑问,文哥说的每一句话都会传到于大龙耳朵里去,无一遗漏。
也就是说,这个故事无论真假,都会引起于大龙的反应。
“拿了那些金条,就必须献出参娃——是吗?这就是于家和参帮之间的誓约?”金若兰问。
“正是。”文哥点头。
“这就是一个坑人的陷阱,只不过披着交换金条的外衣罢了。”金若兰哀叹一声。
“穷途末路之人,只顾眼前,哪管得了以后?”文哥说。
林风无数次听到坊间传闻,但从未深究过。以他跟于树的关系,绝对不会在背后谈论于家,更不要说是妄言诋毁了。
外国民间传说中,某些人将灵魂质押给魔鬼,换来奢华生活,但却失去更多,只剩一层华丽的外皮,内里却已经与魔鬼无异。
像于大龙这样,盲目押注毁掉家族一生的做法,用“鼠目寸光”来形容都远远不够。
要知道,于家在不到百年之内,已经连续遭遇了于向南、于树再加上这个胎儿的三次大劫,每一次都几乎让于家断子绝孙。眼下这一次,结局未定,应该也是凶多吉少。
“文哥,这个故事跟文家的故事差不多,都是……刀头舔血,下场悲惨。”林风素有口德,没有对文家祖先做的事过多评价。
“既然做了,只能认了。”文哥收起了笑容,眉心紧锁起来。
“参帮这样做,比高利贷更可恨。”金若兰说。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因为誓约已经签订,而参帮也掌握了某种神秘力量,能够迫使签约者按时还债。至少从文家的历史看,所有当家人都“折寿一半”,从未改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