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酒楼出来,燕藜心里一阵犯堵。拎小(又鸟)一样把阮红俏拎到马背上,狠拍着马屁股直往城西驰去,混不在意街上人流如织。
阮红俏觉得莫名其妙,刚才用膳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不说话了?自己什么时候惹到他了?真是个被宠坏了的孩子。
“宁儿,你娘亲都不给你饭吃的么?”直到出了西城门,燕藜才呐呐的开口。
想着她刚才狼吞虎咽、专拣荤菜吃的样子,活似像八百年没吃过饭似的,不由得心酸难耐。
“嘎?!你在为这生气么?小器,不就是多吃了你几块肉、多喝了你几碗汤而已么?”阮红俏嗤之以鼻。
“小没良心的,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燕藜气结。
“你不是都想到了么?何必问?”阮红俏淡淡的说,并没有觉得有多难过。
“我的娘亲十六岁时被她的爹爹当物品一样送给了大司马,还不得宠,每月十两银子是一家四口的开销。更为可笑的是,到现在,我还没见过我那个做大司马的爹爹。我不妨告诉你,我喜欢银子,是因为我有一个愿望,等我攒够银子,带着娘亲离开那个牢笼,去周游各国。”
“同样是他的孩子,差别为何会这么大?”燕藜嘟囔着。
“呵呵,燕藜,我觉得这样很好,至少我和娘亲过得很安宁。”
阮红俏将头靠在燕藜的胸膛,眼睛望着前方,如一汪平静的湖泊。
“是么?看来是我多心了。”燕藜苦笑道。
“谢谢你。”他,应该算是来到这个时空里,第一个关心自己的外人吧?!
虽然他有些任性,有些孩子气,毕竟对自己没有坏心。
或许,自己该忘却前世的一切,从新开始新的生活,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自己这样幸运的得以重生。
当燕藜带着阮红俏到西郊皇家马场时,已是申时,太阳已经不如午时那般炽烈了。
马倌老远就瞧见有人过来,走进一看,知道是魏王家的小王爷。遂拜迎道:“小的见过逍遥王,不知道有什么可以帮上忙的?”
估计燕藜是信奉有钱好办事的主,抱着阮红俏跳下马,随手扔了一块银子过去,道:
“爷想在这挑匹马给爷的朋友,你可有异议?”
“没有没有,小的怎能对逍遥王有异议?”马倌打着哈哈道:“爷稍等,小的亲自去挑,保管爷的朋友满意。”
阳光洒在茫茫的草原上,耀出绿油油的一片,一眼望不到底。
马倌为阮红俏挑了一匹半大的枣红色的乌兹马。
乌兹国乃产马大国,出产的汗血宝马虽矮小,却是非常精悍的,此种马日行千里,负重极高,且非常敏捷。
“好马!”只一眼,燕藜便瞧出这马是难得一见的千里马,“宁儿,可喜欢?”
“燕藜,这马是送给我的吗?”
阮红俏开心的奔到马旁,伸手就要去摸,小马却扬起前蹄,嘶叫起来,吓得阮红俏急急的往后退了两步。
“小公子当心,这乌兹马性子烈得很,若能驯服,便只认你这个主人。”马倌介绍道。
“宁儿,要不换一匹?”燕藜有些担心。
“不用,本公子就喜欢有挑战性的。”阮红俏固执的说。
待马前蹄落地,阮红俏一下子跃到马背上,左手抓住马缰,右手狠抓住马鬃,马儿吃痛的在草原上狂奔起来。
燕藜骑马跟在身后,紧张的喊道:
“宁儿,将抓住马鬃的手放开……对,身体放松,抓紧马缰,双腿夹住马腹……诶,傻瓜,当心——”
看着阮红俏险些摔下马去,吓得燕藜背脊冒汗,策马跑过去抓住缰绳,道:
“宁儿,我看你没给摔死,我倒给吓死了。不学了,不学了,明儿个我给你配辆马车便是了。”
“去去,还真当我是大小姐了不成?做事不能半途而废,你放手,咱再来一次。”
阮红俏说着俯身抚着小马的马鬃道:“马儿,马儿,刚才是我不对,我不该对你那么野蛮的,原谅我好不好?”
燕藜只觉得好笑,和畜生讲话,它怎能听懂?!
却在下一瞬,马儿竟是听得懂她的话一般,回应她一声嘶鸣。
阮红俏得色的睨了燕藜一眼,轻夹马腹,整个身体放松开来,小马不再若刚才那样排斥她,渐渐地,马蹄四扬,驮着她绕着马场跑了两圈。
世间万物都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往往有的时候,畜生比人更能值得信赖。
燕藜找的练功的地方不在别处,正是他的逍遥王府的练功场。
这逍遥王府地处京城南面,占地上百公顷,距离司马府不过五条街。
假山湖泊、亭台楼阁、花园小榭鳞次栉比,奇花异草、珍惜乔木随处可见。
虽然阮红俏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却还是因为逍遥王府的气派而感到惊叹。
在寸土寸金的二十一世纪,这样广博的地方,怕是Y国皇家庄园都难以比拟。
只是他一个小小的二世王爷,何以能得皇帝如此垂爱?
阮红俏学会了骑马,还得了一匹良驹,教燕藜学功夫时就格外的卖力起来,剑法、心法、轻功要诀,莫不是悉心传授,还专门为他量身打造了一套剑路,叫做“炫舞剑诀”。这或许就是所谓的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吧。
燕藜倒是个好学生,每日阮红俏教给他的招式都能在第二日熟稔的耍出来。
见燕藜如此好学,阮红俏也乐得把自己现代的一些招式都搬出来教给他,什么跆拳道、截拳道、空手道、中国武术、日本剑道等都让他有所涉猎。反正不是白教的,阮红俏乐得数银子数得手发软。
在练功场的旁边有个红衫木做的精致的武器架,那武器架上,刀枪剑戟钩棍,各色武器样样都是难得的精品,直看得阮红俏两眼放光,哀叹,这里的武器要是属于自己该多好?!
这表情,完全落入了正舞着剑的燕藜的眼中。
呵呵,瞧她那傻样,必定是不舍得花钱买武器的,偏偏又面子薄,不愿意跟自己开口。
这日用过午膳,休息的晨光,燕藜带着阮红俏进了他寝房里的一间空空的极其普通的青石砌成的密室门口。
密室逞四方形的,约莫有二十坪大,屋顶的四只角上分别嵌着婴儿拳头大小的明珠,将个密室照得如同白昼。
阮红俏摸不透燕藜是何用意,一间普通密室为何用四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来照明?
正待阮红俏想开口问时,突闻密室中有轱辘滑动的声音。回头看着燕藜,只见他一只手正压在浮雕的一个鹰头上。
燕藜向阮红俏露出一个无邪的笑容,示意她看前面。
阮红俏眼如铜铃的看着东西两面墙霎时合在了一起。呵,原来里面别有蹊跷。
燕藜得色的牵着阮红俏的手走了进去,绕着立在石室中间的墙走了一圈,直把个阮红俏看得不曾眨一下眼睛。
为何?因为铺着白老虎皮的石墙上,钉着一排排的挂钩,挂钩上整齐的摆放着式样各样的刀剑匕首。
每一样都比练功场的武器精致上百倍,每把武器都堪堪价值连城。
阮红俏情难自禁的取下一把套着玄色剑鞘的长剑,那剑鞘上镌刻着繁复的金色的花纹,仔细看去,竟是一对凤凰。
那剑把也是别致得很,细辩之下,看出是一只抽象的金色凰头,凰的眼睛嵌着一颗蓝宝石,在夜明珠的照耀下,仿佛活的眼睛一般,熠熠生辉。
“铮”的抽出剑身,宝剑发出清脆的呤呤之声,阮红俏顿觉一股凉气直逼面门,放平剑身,但见宝剑耀出幽蓝的光束,与剑柄上的蓝宝石相映成趣。拎起耳畔一缕发丝,剑锋还没凑近,发丝却已经断去。
“哇,这就是传说中的吹毛断发?”阮红俏欣喜的说。
“宁儿的眼光真是好,这可是这些武器中最名贵、最锋利的两把剑之一。她叫做‘凰舞’,是三百年前‘名剑山庄’的创始人云梦天的传世佳作,剑身是玄铁铸就,剑柄可是真正的黄金打造。传说锻造之时,需以童男童女的血来冷剑。”燕藜娓娓道来,看出阮红俏真心喜欢,便问道:“宁儿可喜欢这剑?”
“喜欢。”阮红俏想也不想的回答,那眼睛到现在都没离开过“凰舞”一下。
“喜欢就拿去吧。”燕藜云淡风轻的说。
“嘎?!”阮红俏转头望着燕藜,惊得长大嘴巴,活似能吞下一只鸭蛋。
“送你了。”燕藜好笑的伸出修长的手指,将她的上下颚合拢。
“这怎么可以?这么名贵的东西我怎么可以要?”阮红俏难以置信的看着燕藜,这人怎么把这么贵重的东西说送就给送了?
“这是一把女子用的剑,我摆在这也是浪费,不如送给你做个人情,如若还有想法,权且当作我打赏给你的吧。”
燕藜财大气粗的说着,顺手从旁边取下另一把剑,那剑居然和“凰舞”如出一辙,不同的是剑柄上是一只凤头,凤的眼睛是绿色宝石点缀。“这把剑才是男子用的,叫做‘凤鸣’,两把剑是一对儿。”
“燕藜,你会让我变得贪心的。”阮红俏说着将宝剑插回剑鞘,放回原位,道:“如若非要送我东西——”。
眼睛落到下方一把镶蓝宝石的匕首上,伸手取下道:“就送我这个好了。”
“唉,拿你没办法。”燕藜叹了口气,道:“你拿着把匕首傍身也好,‘凰舞’迟早是你的,我先给你保存着吧。”
“也行,等我什么时候有了钱,你就把她转让给我吧。”
“傻妞,爷缺这点钱么?”燕藜轻戳阮红俏的额头,说完才发觉不知不觉又对她道了“爷”字,遂将手中宝剑往地上一扔,转身就朝密室外跑去。
“姓燕的,你别跑,姑奶奶我追上你,定要打得你屁股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