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回忆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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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的地点定在了同福酒楼,出席的除了刚才说到的这几个人以外,还包括莫立伦、曲明明,还有何雯雯。李宪因为要忙着写徐汇杀人案件的报告,所以没有到场,不过人不到礼到,托莫安然送给谷阿妹一份小礼物,打开包装一看给大伙儿都逗乐了,原来是一个写着“重获新生”4个字的手机壳!不知道的还以为谷阿妹刚刚刑满释放呢。

莫安然气得够呛,打电话给李宪好一顿数落。

有了这么一个小插曲,这个饭局的气氛一下子便轻松了许多,这一顿饭吃的也是宾主尽欢。

谷阿妹几个月以来心头的一块大石头总算是落了地,所以这顿饭她喝了不少酒。散席之后,莫安然负责送她回诊所。曲明明自然是由莫立伦这个护花使者送回家。何雯雯没喝酒,但还是死皮赖脸的非要杜林送。

回去的路上何雯雯再一次提起要让杜林陪着他和几个同学一起去考古的事情。

杜林虽然百般不情愿,没有办法,之前已经答应过何雯雯,现在无论他有多不想去也没法拒绝。

杜林不想去,主要原因除了已经几个月没有怎么管诊所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他有意想和何雯雯保持距离。

虽然之前他答应了和何文文暂时相处一段时间。但后来他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自己和何雯雯不合适。所以便开始有意地疏远何雯雯。但何雯雯本来就对杜林有好感,后来又加上血亲效应的作用,对杜林也就更加依赖。

把何雯雯送回家之后,杜林回到了自己的别墅,从3楼的书架上翻出了一本写于300多年前清朝初期的日记。

我杜林在此立下誓言,无论此生还有多少年,在找到治好我咳血症,或者让我身边的人能和我一起长生的方法之前,我绝不再轻易招惹任何一位姑娘。

康熙12年,大清皇帝爱新觉罗·玄烨决意要平定三藩。对于逐战乱而居的我来说,这绝对是一个好消息。因为自从大清统一中原以后,已经几十年没有过大的战争,我已经很久没有痛痛快快的喝一次血了。

听说要打仗了,我马上跑到官府的招兵处报了名。

因为我会医术,所以很容易便得到了当兵的机会,我被编入了绿营。

这次参与平定三藩的官军主要由八旗和绿营组成,八旗兵是当年满清入关时的主力,战斗力十分强大,分满八旗、蒙八旗和汉八旗。

满洲人在入关以后,发现八骑兵数量太少,不足以统治广袤的中原地区,便以明朝的旧

军为基础,改编成了一只绿营军,主要以汉人为主。

这次八旗兵与绿营兵共同作战,所以收治伤兵的伤抚营便建在了一起,我因为会医术,所以便被安排在伤抚营当差,还分给我一个瘦瘦小小的汉八旗兵丁做助手,叫做石礼。

满清入关之前,仿照他们满八旗的形式,将关外生活的汉族人编成了汉八旗。这些汉八旗和满八旗一样,都需要服兵役,而且因为长期在关外白山黑水之间生活,骑射功夫丝毫不亚于满人。战斗力也十分强悍,为大清统一中原,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如今康熙皇帝要平定三藩,这些汉族八旗,马上也被动员了起来。

这个叫石礼的汉八旗兵丁,因为生的瘦小,便被长官安排到了伤抚营,给我们这些医官们打打下手。

那一日,官军与吴三桂的南云兵在湘南衡州一带,大战一天一夜。双方都伤亡惨重,伤抚营里人满为患。

忙了一整天之后,我趁着夜深人静,跑到营地外一条小河边,掩埋阵亡将士的乱葬坑,想挖出一具尸体,吸点血,缓解一下渴血症状。

因为,在吸血时我的五感是最差的,所以在吸血之前,我事先已经观察好了周围的情况,方圆一里之内人畜皆无。

所以我便放心大胆的吸起了血。

一盏茶的时间之后,我从尸体堆里钻了出来,却突然看见距离我不远的小河里,有一个女人正在洗澡!

那天是满月,洁白的月光照河面上,散发出点点白光,那个女人的身体也被映照得纤毫毕现。

那个女人也看到了我,她先是用双手护住胸前,又急忙蹲下,面色惊恐。

我突然觉得她很眼熟,仔细一看,这不是石礼吗?

河水里的石礼指着我,弱弱地说道:“你……你……你在吃人肉?”

我连忙抹了一把嘴,发现手上全是血,估计我现在一定是满脸满身都是鲜血,止不定多吓人呢。

我便急忙往河边走,想洗洗脸,水里的石礼以为我要去吃了她,吓得顾不上自己没穿衣服,光着身子就往河水中间逃。

这条小河虽然不宽,但水还是很深的,她跑了几步便探不到底了,心一慌便摔倒在河水里,挣扎了起来。

我见状也顾不得洗脸,几步便冲进水里,游到她身边,把她夹在手臂里便往岸边游。

石礼挣扎的更厉害,拼命想要挣脱我,我只好吓乎她,“老实点,不然我真把你吃掉。”

她闻言果然老实了不少,乖乖地让我把她救上了

岸。

我把她平放在岸边的鹅卵石滩上,她害羞的把身体蜷成一团,瑟瑟发抖。

我四下看了看,找到了她的衣服,扔在她身边,然后远远的退在一旁。背过身去,不再看他。

过了一会儿,我估摸着他穿好了衣服,这才回头。

“你怎么吃人肉?”

“你怎么是女人?”

“你先说!”

“你先说!”

我们两个同时发问,又同时回答。

最后还是她先回答。

原来她们家祖上,是随满清一同入关的汉八旗。

无论是满八旗还是汉八旗,实际上都是一种“世兵制度”,一旦被编为旗人,那么这户人家,便世代皆为军户,兵丁吃军粮,家属吃俸饷,还能得到关内一块土地。

顺治年间皇帝颁发命令,每个军户出兵丁少于四人的,便要收回封地。

到了石礼这一辈,算上他父亲一共也只有四个男丁,但石礼的三哥身体不好,痨病缠身。

石礼的父亲不想让他入军籍,但少了石礼的三哥,石家在籍的兵丁便只有三个,之前分给石家的土地,便肯定会被收回。

本来石家生活已经非常贫困,这要是没有了封地,那么一家人吃饭的口粮便成了问题。

只有16岁石礼是个懂事的孩子,她效仿古时的花木兰,与父亲商量,来了这么一出“替兄从军”。

但说实话,她这样做也是冒着掉脑袋的风险。

冒名顶替兵丁,往小了说,这是冒领军粮,往大了说,扣你一个欺君罔上的罪名也不为过。

白天时石礼跟着我忙活了一整天,出了一身臭汗。身为女孩子,自然爱干净一些,于是便趁着夜晚无人,想到河边沐浴净身。

虽然这个年代的女孩子,16岁便已是谈婚论嫁的年纪,但总归还是年轻少女,玩心未退。刚刚我来的时候,她正趴在河水里玩憋气,所以我也才没有发现她。

既然她已经向我公开了她的秘密,那么礼尚往来,我也应该向她说一说我的秘密。

不过我并没有告诉她,我已经活了1000年,我只是说我有一种怪病,如果不喝人血,那么就会痛不欲生,所以趁夜晚无人时,来到乱葬坑里,偷喝人血。

16岁的小姑娘还是挺好骗的,她容易便相信了我的说辞。

从那天晚上以后,我们两个便互相为对方保守着秘密。也许互相交换过自己最重要的秘密之后,两个人之间会变得更加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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