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只鸡,他们中午便能吃上一桌好的了。
陆晚回去,拿了家里的菜刀,一手拎着鸡,刀锋在鸡脖子上比划了好几下,无处下手。
陆夫子见她那样子,忍不住笑道:“你要吃这只鸡,就得下得去这个手。”
“我、我当然下得去。”
说着,就气势汹汹把刀扬起来,作势要杀人的样子。
“哈哈哈……”陆夫子笑得更大声了:“你从前在山上找了这种野味,从来不吃,都会拿出去卖,今日却舍得杀了吃?”
以前是家里穷,陆晚一个女子也没有本事挣大钱,就只能卖这些野味来补贴家用。
现在不一样了,慕员外给了她一个医馆,又给了她五十两银子,那日从车夫手里要回来的,也有好几十两,加起来有将近一百两。
这一百两银子够普通人家吃很多年了,她也就不那么急着拿野味卖钱。
但这话她不敢对她爹说。
陆夫子教了一辈子书,学的都是四书五经,对礼义廉耻尤为看重,在他看来,帮了被人就是帮了,不应该向别人要好处。
若是要了,陆夫子也不会赞同。
慕员外承诺送医馆的那一日回来,她讲述过程的时候,有些地方避重就轻,都往好的地方说。
本来就是想要医馆,来做自己的生意,被她说得像是要悬壶济世,形象高大了许多。
还有之前救慕祁,慕员外给的那五十两银子,她也说得隐晦。
总之,现在在陆夫子心里,她还是那个没有多少银子,靠着干活,卖野味维持收入的形象。
让她说她其实有一百两银子,咱们不用过苦日子这种话,就等于打陆夫子的脸。
陆晚斟酌再三,小声说:“今日难得有客人在,我们自然要做好吃的犒劳犒劳人家,不然以后传出去,别人还以为咱们请人干活却苛待他呢。”
这话合情合理,陆夫子点头,弯腰拿出陆晚手里的鸡和刀。
“还是我来吧。”
“爹,您会杀鸡?”他们一起生活那么久,平时买肉都是买的处理好的,两人多没见过对方杀生,陆晚很是惊讶。
“很多年前,我同你娘成亲的那日,杀过一只鸡。”陆夫子面色平静,开始动手。
锋利的刀锋划破野鸡脆弱的脖颈,鲜血从它身体里流出来,滴到地上的盆子里,装了小半盆。
陆晚有些说不出话来。
现在的爹和以前那个温润,爱护小动物的教书先生,有了明显的差别。
陆夫子见着她愣在原地,无奈地笑道:“都是凡夫俗子,既然下地为人,杀只鸡也不算过分。”
陆晚点了点头,沉默地应了声是。
“你去厨房烧些水出来,我要用来烫鸡毛。”陆夫子提着已经咽了气的鸡,慢慢站起来。
陆晚拿了一个大一点的盆过来,鸡被装进盆里,便进了厨房烧水。
她一个人坐在灶前,心情有些闷。
一个读了一辈子书的人,喜爱吃素,疼爱孩子,看到流浪的小猫小狗都会给口吃的大好人,就为了自己违背了他自己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