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诩醒来,发现自己不在湖边,而是在一个小房间里。
这个房子不是由常见的混凝土或红砖砌成的,而全是用的淡黄色木头,地面连防潮层都没做,是简单夯实了的泥土。
屋内的装饰几乎等于没有,除了身下睡着的竹床和硬木枕头,就只有窗台下的一张红木桌子,做工相当粗糙。墙边堆放着许多工具,锄头,斧头,还有一个大木桶,更像是库房。
窗外的阳光洒进来,室内一片明亮。方诩头脑仍然昏昏沉沉的,渐渐想起来了昏迷前发生的事。
降落、警报、撞击……
一切像是做梦一样,不久前还身在月球,一觉醒来就已经回到了地球上。
之前感受到的仿佛小虫子一样钻进身体的空气现在变得普通平凡,他深吸了两口气,没有察觉到古怪的地方。
只是右手手背痒痒的,仔细看去却一片光洁。
方诩坐了起来,发现自己正穿着类似于兽皮的衣服,坚硬咯人,宇航服不知道被拿到哪里去了。
“你醒了?哈哈,我就知道你没事的,队长那家伙整天就爱白担心……”
门帘被掀开,一个面庞稚嫩的年轻人走了进来,穿着跟方诩一样,都是兽皮。他手里端着一个木碗,里面放着一堆类似豆子一样的东西。
“来,吃了这些军粮豆,你很快就能恢复力气了。”年轻人走到方诩身边,把木碗递给他。
方诩没有动,他还没有搞清楚目前的状况,这些人究竟是什么人,而自己又究竟在哪里。
”哈哈,别怕,咱们都是读书人,不会害你的。“那年轻人好像看出了方诩的顾虑,自来熟地朗声解释,
“我是江西第二大队下属六支队的顾长歌,最近轮到咱们小队在这个油石镇里驻扎,你不用担心,我们并不是荒野强盗……”
介绍完自己,叫做顾长歌的年轻人神秘兮兮地凑上前,轻声道:
“关于你使徒的身份,队长已经吩咐我们不要外传,这点你可以放心,我们嘴都是很严的。”
“使徒?”方诩听了顾长歌的解释,一头雾水。
“哈哈,演得真像,好了,都是自己人,不用再装了,吃了军粮豆你好好休息一下,我去报告队长你已经醒了。”顾长歌以为方诩是在演戏,哈哈一笑,出了门。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方诩摸不着头脑。
在月球上,他亲眼看到,地球整个地表都被毁灭了,就算后来诡异地重生,区区一个星期的时间,怎么可能建造出一个小镇?更不用说听顾长歌的介绍,他们好像还是一个正规编制,类似于卫兵的组织。
“这里是地球吗?”方诩的心悬了起来。
如果这里不是地球的话,他上哪里去找女儿?他捏紧了胸前的项坠。
看着放在一旁的木碗,和里面奇怪的豆子,方诩端了起来,仔细观察,这些豆子长得很奇怪,通体漆黑,却有点点火焰状的纹路,看起来更像是艺术品,而不是食物。
他拿起一颗,扔进嘴里,发现这豆子意外的难吃,那溅出的汁就像是腐臭的泔水,令他一阵干呕。
正准备吐出去,一股暖洋洋的感觉却从喉咙里游转全身,昏迷醒来的乏力感消退,新生的力气涌了上来。
“这……”方诩仔细体会了一下,发现确实不是自己的错觉,仅仅是咽下这古怪豆子的少许汁水,干涸的身体里真的在恢复力气。
他看着木碗里剩下的十几颗豆子愣了愣,然后一把端了起来,仰头捏着鼻子,通通倒进了喉咙里,囫囵吞下,他怕一嚼自己会忍不住吐出来。
一股更大的热流流遍了全身,浑身上下的肌肉如饥似渴地将这些暖流通通吸纳,诞生出力气。方诩感觉说不出的充实,像是好好的睡了一觉似的。
众所周知,宇航员在重力极小或无重力的太空中生活久了,就会出现骨骼钙质流失、肌无力等后遗症。可方诩吃了这些豆子,发现身体完全没有不适的感觉,仿佛从来没有离开地球。
这就导致了顾长歌带着队长进来的时候,发现方诩已经下地活动,在地上做着俯卧撑。
顾长歌和队长对视了一眼,都把这当做了是使徒的特别癖好,这一类人本来就不是普通人,行为有些古怪也是正常的事。
队长是一名白人,顶着一个明晃晃的大光头,身上还挎着一杆步枪,腰间别着战术匕首。他走上前,朝方诩说道:
”你好,在下刘易斯,是六支队的队长。“
一口的普通话,仿佛在中国生活了很久似的。
方诩爬起来,自然地伸出手,却发现这位白人队长明显没有握手的意思。
反观刘易斯,对方诩的动作也很是惊讶。握手这种古代的礼仪这几十年来早就没人用了,没想到面前的这位使徒大人竟然还有这个习惯。
他连忙握上方诩的手,心底暗夸,得亏自己见多识广,连这种古代礼仪都有所耳闻,不然惹得这位使徒大人不喜,还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呢。
方诩收回手,觉得这位刘易斯队长的动作十分僵硬,像是从来没有握过手似的。不再去想这些小事,他开口问道:
“请问这里是哪里?”
刘易斯队长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方诩的表情,确定他没有任何不喜的神情,这才放下心来,说道:
“这里是油石小镇,因为西边山里聚集着一群黑兽人,所以富产油石,以此为名。”
方诩确认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油石这种东西,更不用说什么黑兽人以及这个油石小镇了。
他正准备继续问,却发现刘易斯的目光一直注视在自己的右手手背,像是要看出花来。
方诩举起手,问道:
“刘易斯队长,我的手怎么了?”
“啊……没有没有。”刘易斯如梦初醒,摆手道,“在下只是疑惑,使徒大人的凝魔之眼原来也可以收起来吗?”
方诩明白刘易斯的意思了,他笑笑,说道:
“我想你可能误会,我不是什么使徒……对了,请问我的着陆舱去哪里了,你们有没有在里面发现一个黑人,他叫皮……”
话说到一半,方诩自己愣住了。他的手上原本光洁一片,抬起来之后,竟从中间裂开了一条肉缝,缓缓张开,里面漆黑一片。随即,漆黑的部分缓缓转动,一颗深紫色的眼球转动过来,正对上方诩的眼睛。
这颗眼球是利刀一般的竖眸,和野兽无异,周围布满了深紫色的眼白,仿佛散发着荧光。眼球长在自己的手背上,方诩感觉这只手都不是自己的了,他和眼球像是两个独立的生物,共用着自己的右手。
对上眼神的一刹那,方诩的眼前忽然出现了一副图像:
“魔网使徒:133616号
职业:无
真名:无
刻印技能:无
贡献度:0刻”
右边则是一排数据,像是游戏中的属性:
“力量:0。8
体质:0。9
敏捷:0。8
精神力:2。4
相性:未确定”
在这一幕的最下方,还有一行不停闪烁着红光的大字:
“请使徒尽快开启职业,确定相性,若三天内无法对魔网做出贡献,将强制回收使徒资格。”
“职业开启:需要智慧生物的灵魂X1刻,智慧越高,灵魂品质越高。”
“啊!”方诩大喊出声,这诡异的一幕让他疯狂地甩着自己的手臂,可上面的眼球仿佛是一个智慧生命一般,带着一股嘲笑的意味看着方诩的徒劳。
刘易斯队长和顾长歌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惊喜。如果没猜错的话,那么他们救回来的这位陌生人不仅是使徒,而且还是初生的。
要知道,使徒是现在人类种族得以延续的保障,而近年来,诞生的使徒越来越少,圣城那边迫切需要新鲜血液的加入。每一个发现并护送初生使徒到达圣城的人或团队,都会得到相当不菲的报酬,并且会获得不一般的尊重,更重要的是,很有可能得到使徒大人的好感,成为其扈从,有机会和使徒一样强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