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州盛产胭脂水粉,几乎垄断了整个浩瀚近六成的市场,若是哪家小姐夫人梳妆台上没有一盒煌州胭脂,那势必遭闺伴们挤兑疏远,更有甚者,直接社死。煌州胭脂,尤以浮香阁为最,一盒最便宜的浮香阁胭脂,都能卖到五两银子,更遑论有价无市的高端系列,从来只供顶尖豪伐的女卷。
施歌便是浮香阁的少东家,胭脂帝国的继承人。
施夫人前后生了四个女儿,直到四十岁才诞下施歌,施老爷老来得子,自然喜不自胜,包下城中最大的酒楼煌州宴连摆了六天的流水席,不管名人高士、江湖豪侠,哪怕是流民乞丐,只要进门说句喜庆话,就能在延席之上尽情吃喝。这事虽然已经过去了二十三年,如今一些老人忆起当时盛况,仍是滋滋有味。
施歌可谓含着金汤匙出生,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然令施老爷施夫人幸甚的是,自家儿子虽然性子有点不着边际,却从不骄纵跋扈,反而从小就有股子江湖豪气,也不知是不是受了府中那位喜欢读江湖演义的教书先生的影响。最令施老爷头疼的是,自己年事已高,想让儿子早早继承浮香阁的生意,可儿子见着天的躲,要么去哪个武馆学拳,要么就是去哪家镖局听镖师们吹牛。
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施大少爷不仅没往外跑,居然还主动去了店里,施老爷差点没感动得老泪纵横。店里掌柜看到少东家出现,差点没将下巴给惊掉。
施歌倒不是孝心发现,转了性子,只是因为昨日在城里遇到个挺有意思的家伙,年纪不大,看上去比自己还小了三四岁,身边跟着个蒙面女子,不像婢女,不像长辈,更不像侠侣。那小子大话说得震天响,说什么自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又说最擅长请神上身,还说能模彷各地方言,总之怎么不靠谱怎么来。自己一时兴起,与他比试谁的口气更大,还真没想到牛皮吹得昏天黑地,两人竟是打了平手,最后没辙,只好心生一计,以真乱假,说自己是城里最有钱的少爷,那小子当然不信,非要打赌,说谁输了谁请吃酒,这便约了他今日来这浮香阁,叫他输得心服口服。
归元一早洗漱整齐,特意换了身干净衣裳,临出客栈又整了整领襟衣袖,极有仪式感,因为今天有一场决斗,对手实力更和他在伯仲之间,同样深不可测,昨天你来我往切磋了两个多时辰打了个平手,约好今日决一雌雄,行走江湖信字当头,决计不能迟到。
少年的世界,拾久不懂,这是年龄决定的纯天然代沟,反正是去斗嘴,又不是舞刀弄棒,危险系数几乎为零,也就懒得理他,由着他去,今日再休息一天,明天就要继续南下。
浮香阁就是煌州城的地标建筑,归元稍一打听,就知道了在哪。一炷香工夫,就看到了浮香阁占据近四分之一条街道的阔气店面,一个白胖青年正在店面正门左右张望,没错,就是那个叫施歌的家伙,平生仅见的绝顶对手。
兴许是惺惺相惜的感应,施哥觉得有人在看他,一扭头就看到了龙行虎步走过来的归元。
“归兄!”
“施……弟!”
“我比你大。”
“那你改个姓,别姓施,姓大、姓苏都行。”
“你开车。”
“新手,刚拿驾照。”
“归兄果然前途无量。”
“施弟来日必定飞黄腾达。”
两人昨日深觉没有过瘾,甫一见面,便各自使出浑身解数酣斗了起来,全然不顾一众女客已吓的花容失色,双手护在自己胸前,逃离了浮香阁。
掌柜一瞧,这可不行啊,万一传出自家少爷是流氓色狼登徒子这样的负面消息,花多少公关费都买不会品牌形象的损失。可到底姜还是老的辣,掌柜一拍脑门,想出个妙计,便唤过来一个伙计在他耳边如此这般面授机宜。伙计一听,忙不迭竖起大拇指,马屁拍得咣铛响,高,实在是高!
经过一番热身,归元与施歌均摩拳擦掌,准备迎来最终的决斗。
那得了妙计的伙计跑了过来,对着施歌正色道:“烦劳这位公子和令友去别处说话,莫要打扰我们做生意。”
“嗯?”施歌一听不对劲啊,有这么跟自己少爷说话的吗,“嘿,我说你这个小三儿,是不是用脑袋嗑核桃了,连少爷我都不认识了?”
小三儿虽然心里有点发毛,不过毕竟直属领导是掌柜子,少爷神龙见首不见尾,即便以后继承了家业,也未必会天天待在店里,想通了这点,又有涨了点勇气:“公子不要胡言,我家少爷这会儿正在家中读书写字,还请公子和令友移步。”
施歌既蒙且气,可把归元给乐坏了,施弟啊施弟,牛皮吹太大,被人店伙计当场啪啪啪打脸,终究还是小爷我技高一筹啊。
眼看胜局已定,没必要跟人无端冲突,归元急忙拽住施歌的手臂一把拉开后,跟店伙计小三儿陪着笑道:“兄弟,不好意思啊,我俩闹着玩儿,这就走,不叨扰贵店生意。”
施歌觉得自己太过憋屈,明明自己稳操胜券,怎么都没料到那小三儿竟是得了失心疯,我堂堂少东家居然都不认识了,果然堡垒都是从内部攻破的。
拽出两条街,归元这才撒开手,对施歌拱手道:“施弟承让,从今往后,这江湖牛皮大王的名号,想必施弟不会再与为兄争了吧。”
施歌一直以为自己是牛皮界当仁不让的第一少侠,未成想今日在万无一失的情况下败下阵来,输得实在窝囊。但不管怎么说,明面上确实是输了,再去争辩也没甚意义,江湖中人拿得起放得下,愿赌服输。
“归兄确实技高一筹,我施歌绝不赖账,行走江湖信字当头,走,我请你去煌州宴吃酒。”施歌拍着胸脯豪气顿生。
“不错不错,行走江湖就要信字当头,果然是条汉子,走,吃酒去,顺便大吉大利吃个鸡!”
走进煌州宴,直奔三层最大的雅间,都不用预约,因为这是浮香阁为宴请南来北往客商特意常年包了下来。
施歌也不管两人吃得完吃不完,愣是叫了满满一桌子的酒菜,鸡鸭鱼肉飞禽走兽应有尽有,看得归元直咽口水。
感情深,一口闷。两人打昨日就相见恨晚,此刻更是英雄重英雄,不消片刻,就已各自喝掉一壶煌州本地的烧酒。
“不如……”
“不如……”
酒至酣畅处,两人异口同声有话要说。
“还是施弟先说。”
“好,那我来说,我与归兄投缘,不如今日我们义结金兰,今后兄弟同心,携手吹牛皮吧。”
“太好啦,不瞒施弟,我刚才正有此意!来来来,择日不如撞日,吃过这烧鸡,必定大吉又大利,今日我们歃血为盟,结为异姓兄弟。
两人说干就干,愣是叫小二从厨房拎来一把剔骨刀,各自往手指上一抹,割出殷红鲜血滴入酒碗中。
“黄天在上,今日我归元,我施歌,结为异性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若有违此誓,必遭天打五雷轰,永世不得超生。”
两人一起说完誓词,将手中大碗血酒一饮而尽,随即将酒碗狠狠摔在地板上。
“哈哈哈,元弟。”
“哈哈哈,歌子。”
“嗯?为何不叫大哥?”
“小弟听人说,江湖中帮派仇杀最喜欢拿对方大哥开刀,是以小弟我觉得叫大哥不吉利,叫哥哥又太娘炮,不如叫歌子来得亲切。”
“元弟高见,好,就叫歌子。”
兄弟二人席间倒没有再浮夸吹牛,只聊起了各自的经历。
听归元说完春风庵遇险之事,施歌连忙打断道:“元弟真是神了,昨日遇到你之前,哥哥我正好从威远镖局出来,听里面有位刚从八仙岭那边走完一趟镖的镖头说起,那山中确有一春风庵,镖队本想进门讨些水喝,不曾想里面空无一人,后来有人不小心触动了机关,竟发现了一间密室,大伙儿进到密室一看,我的妈呀,室内满地的骷髅头,还有好多毒虫正在啃食两具女尸,一具年纪稍轻,是个尼姑,像是被人活活掐死,另一具则戴着一副人皮面具,被人拍碎了天灵盖。当时我还以为那镖头不过是胡乱编造,没想到这事的根子在你这里,真是恶有恶报啊。”
归元听得目瞪口呆,没想到自己请神神功如此了得,不费吹灰之力就取了尼玛和春风两个女魔头的性命。
“畅快,实在畅快,男子汉大丈夫,就得闯荡江湖行侠仗义,来,这碗酒敬元弟为民除害!”
归元也觉得痛快无比,就像灯芯和尚说的,天道昭昭,报应不爽。
天下终归没有不散的宴席,一个是未来的本地巨贾,一个则是前途不明的江湖浪子,能结拜成兄弟已是莫大的缘分,最后话离别难免有几分伤感。
施歌暗暗做了一个天大的决定,问清归元明日离开的时辰,只道一定要等着他。
归元也没多想,以为这位把兄弟不过是心中难舍,要亲自送他出城。
翌日清晨,城门初开,施歌果然如约而至。
“哎呀,歌子,何必大老远跑来相送,心意到了就好。”归元嘴上这么说,但心里不感动那是假的。
“谁要送你,我是来和我兄弟一起去闯荡江湖的。”
“擦,你,当真?你家老爷子能放你走?”
“那还有假?我给老爷子留了书信就跑了出来,从今往后,咱们兄弟联手,一定会在江湖上扬名立万!”
“好,兄弟联手,扬名立万!”
一旁被当成空气的拾久,看着这对活宝,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好像在玩拼图游戏,一块一块拼成一幅谁也不曾见过的画面。
“对了,这次走得急,哥哥我没带多少盘缠。”
“没多少是多少?”
“也就十多万两银票吧,不过没关系,浮香阁在很多大邑都有分号。”
“擦,十多万两你说没多少,果然是万恶的二世祖。”
【作者题外话】:千言万语,博君一笑,还望看官不吝银票,小神定当以欢乐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