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旦丁没有回答拉尔夫斯,而是转过头,望着窗外,天空有些暗黑,像用烟囱的灰摸上去一样。
这么快。
看来,还没有过去一夜,现在仅仅是傍晚。
这样更好,歌莉娅应该等得迫不及待了。
该回去了。
康斯旦丁根据天空的颜色,推测时间,又伸伸手,试探一下力气,力气很充足,再蹬蹬脚,也不错。
这是康斯旦丁身体的诡异之处。
康斯旦丁掀开被子,双手撑自己,企图让自己坐起来。
“嘿!伙计,需要帮忙吗?我很乐意为你服务。”拉尔夫斯很绅士般地问道,并走过去。
“不用,你离我远点,你嘴巴很臭,知道吗?”康斯旦丁皱皱眉头,这不是疼痛引起的,而是拉尔夫斯的口气,实在是“逼人太甚”。
“噢,不!伙计,你太庸俗了!”拉尔夫斯摇头晃脑地慷慨,又走到窗边,望着外面。
外面昏昏沉沉,要下雪了。
很顺利。
康斯旦丁坐了起来,双脚曲弓着,支撑着整个人。
双脚,双手,屁股形成一个平衡点。
没有什么不适之类的,除了肚子这个怪事外。
“嗯。”
康斯旦丁低呼一声,喘了一口粗气。
拉尔夫斯在一旁,有些羡慕地盯着。
康斯旦丁的体质令人害怕,别人动手术都需要两三个月的静养,而康斯旦丁不需要。
康斯旦丁挪到床边,双腿轻轻地向下蹬,再次确认,没有麻痹之感,才下地。
“一如既往。没有改变。”康斯旦丁轻轻地说道。
从身为杀手开始,不论受到多么恐怖的伤,只要心脏还在,就不会死。
这是康斯旦丁除了手中那个图纹外,又一个诡异之处。
“呼。”
康斯旦丁深呼一口气,站了起来,又走了一步,再走几步,一切恢复正常。
“走吧,拉尔夫斯。”康斯旦丁把拉尔夫斯从羡慕之中拉回来。
拉尔夫斯张大的嘴,不舍得地用双手安回去。
现在要去跟弗莱米尼教授辞别,然后换上衣服,返回南区。
回过神的拉尔夫斯,立刻囔囔地走过来,靠近康斯旦丁:
“伙计,等你这句话很久了。在这里憋死我了。”
康斯旦丁根据记忆走到了弗莱米尼教授的办公室。
中午陪伴康斯旦丁的护士已经下班了。
其实等会儿,还会派送护士过来,但康斯旦丁醒来太快了。
弗莱米尼教授办公室门前。
“咚咚咚。”
康斯旦丁轻轻地敲敲门。
还在吗?
康斯旦丁没有把握。
“进来。”
过了一会儿。
还是那一道带着岁月痕迹的声音,响起。
“咔——。”
康斯旦丁推合了门。
“噢,天啊。这怎么可能?”
弗莱米尼教授似乎很惊讶,这不可思议,说出去,匪夷所思。
一个中午甫做手术的人,怎么可能傍晚就能下床走动,而且是没有人搀扶之下。
“你好,弗莱米尼教授。我是来跟你告别的。”
康斯旦丁用一种辞别的语气说,而弗莱米尼教授眼里的震惊的波动,不漏一丝地掉入康斯旦丁的眼里。
“不不不,上帝啊,这不是真的?我在做梦吗?”弗莱米尼教授自言自语,手肘关节处夹着一个黑色的包。
弗莱米尼教授准备收拾一下,应该是下班了。
“老头,你没看错,他就是一个怪物。”拉尔夫斯挤过门,朝着弗莱米尼教授说道,毫不客气。
显然,之前拉尔夫斯跟弗莱米尼教授打过招呼,所以,弗莱米尼教授并没有因为拉尔夫斯的粗鲁无礼而生气。
弗莱米尼教授平缓一下震撼的情绪,对康斯旦丁说:“贝达思,既然你可以走动了,那你可以回去,不过,拆线的时候,你还需要到医院一趟。还有伤口不要碰水,以你的情况来看,药就不必再开了。不过,你能继续留下来吗?”
“谢谢。”康斯旦丁不悲不喜,不激动不感激地说道,再继续,幽默地拒绝而道:“不行,弗莱米尼教授,我对这里过敏。你知道,过敏是多么折磨人的事。”
弗莱米尼教授似乎要研究康斯旦丁,对康斯旦丁报有极大的兴趣。
“我可以付钱,只要你开一个价。”弗莱米尼教授不放弃地抛出诱人的条件。
“嘿,老头,这个我可以做主,给我一亿德币。他随你便。”拉尔夫斯凑进去,插嘴而道,把康斯旦丁廉价地卖了。
康斯旦丁一把扯开拉尔夫斯,沉道:“拉尔夫斯,到一边去。”
康斯旦丁把拉尔夫斯如同一个闹事的小朋友一样驱赶,再对弗莱米尼教授说道:
“谢谢,这不是钱的问题。”
康斯旦丁可不想把自己卖给弗莱米尼教授,当一只实验老鼠。
“贝达思,这也无须多复杂,很简单,我想,如果能可以,这能给全人类带来一个福音,一个伟大无私的福音,到时候,你就是一个至高无上的高尚之人。”
弗莱米尼教授似乎故意把“福音”与“高尚之人”这两个词咬得特别重。
仿佛是精神诱惑,是道德绑架。
很遗憾,康斯旦丁不吃这一套。
康斯旦丁是一个杀手。
康斯旦丁听了之后,有意停顿一会儿,让弗莱米尼教授这个科学狂热冷静下来,再说:
“谢谢,弗莱米尼教授,我对高尚之人不感兴趣,还有,别再说服我了,你知道,上帝不喜欢异端,你也别再对我感兴趣了。”
这就是康斯旦丁不来医院的原因,也是康斯旦丁故意说了一个虚假的名字的原因。
所有的医生都对这些异类人,好奇以及强烈的探索欲—望。
事到此时,弗莱米尼教授似乎也知道了康斯旦丁的决心,便亲切再嘱咐道:
“很抱歉,是我鲁莽了……不过,你回去的时候,万万不可沾水,怕会感染。”
“谢谢,弗莱米尼教授,”
“那么,我先走了。”康斯旦丁不想在此多耽搁,便告别而道。
事情到这里差不多了。
“嗯,好,再见,朋友,贝达思。”
弗莱米尼教授抬起眼镜,望着康斯旦丁地说道,顺便无意识地看了一下拉尔夫斯。
“再见,弗莱米尼教授。”康斯旦丁再次说道,说完便转过身,往外走,不叫上拉尔夫斯。
拉尔夫斯还赖着,好像在打什么注意,
拉尔夫斯走到弗莱米尼教授面前,问道:“老头,有雪茄吗?”
拉尔夫斯憋了好久,一路过来,让他痛不欲生。
没有烟,是一件恐怖的事,
“呵呵,没有,我不抽烟。”弗莱米尼教授笑着解释。
“真是无趣啊,你们。”拉尔夫斯嘟囔完,皮鞋鲁莽踏在瓷砖上,发出洪亮的声音,如同敲击在空旷的空间里。
“再见,老头!”
拉尔夫斯走到门外,才想起没有告别,顿时扭着肥硕的头,探过身,说道。
“再见。”弗莱米尼教授站着,依旧和蔼可亲,微笑着说。
直到拉尔夫斯的脚步远了,康斯旦丁也跟着远了。
弗莱米尼教授才坐下来,微笑渐渐消失,虚伪的表情,散开去,如同一段僵硬的木头,用一种几乎听不见声音的声调喃喃:
想不到,发育得这么好。
确实是超乎想象。
不过。
也好。
也好。
让它来得更快些,不必再久等了。
到时候…………
………………
南区。
爱比尔·莫德大街。
天空飘起来了鹅毛大雪,淹没黑色的天空。
两道高拔挺立的身影望教堂的方向走。
一道身影高大威猛,另一道则是肥硕笨重,但一靠近,就会发现不是这样子。
“混蛋!该死的上帝,怎么这么冷,冻死了。”
这是拉尔夫斯的声音。
这两个人就是从西区回来的拉尔夫斯和康斯旦丁。
拉尔夫斯抽着雪茄,边走边骂。
“闭嘴!拉尔夫斯。是你要下车吃饭,否则,早就回来了,雪那时候还没有下。”
康斯旦丁喝道。
拉尔夫斯耸耸肩膀,无奈康斯旦丁这个不要脸的,说:
“噢噢噢,天啊,怎么有这种人,自己不吃,还怪别人。”
在南区,拉尔夫斯请客,康斯旦丁却是不能吃,毕竟刚刚做过手术。
拉尔夫斯去了最贵的牛排店,点了最贵的牛排和三瓶第八号威士忌,又慷慨大方点了一瓶西西汀葡萄酒给康斯旦丁,并说“喝西西汀葡萄酒对伤疤有美容养颜效果,伙计”。
这是赤裸裸的挑衅。
康斯旦丁没有跟拉尔夫斯说话,拉尔夫斯的话总会歪斜到你身上,故意挑事情。
有时候,即使是拉尔夫斯的错,拉尔夫斯也能分一点出来给康斯旦丁。
所以,远离拉尔夫斯,眼不见为净。
没多久。
康斯旦丁走到教堂的旁门。
拉尔夫斯落在后面,慢悠悠地冒着风雪,走来教堂。
开了旁门,穿过走廊,再打开秘密之门。
“噗噗。”
“噗噗。”
康斯旦丁打掉肩膀上的雪花,再把礼帽的积雪倒出来。
礼帽在回来的时候新买的,南区买的。
“噔噔。”
把皮鞋的脏污蹬干净,浑身上下微微几抖,再推开门。
“吱!”
门被推开。
祭台上,蜡烛里的神父回过头,眼里悄藏震惊,一瞬间,又恢复了正常。
毕竟,一个岁月久远的人物了,不会那么幼稚,伪装往往是一个老人最擅长的把戏。